房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起拍价 :¥346924
开拍时间 : 2025-09-15 10:00:00
标的类型 : 住宅用房
详细地址 : 湖北省潜江市泰丰办事处兴盛路北碧桂园珑悦6栋3单元1801室
所属机构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 : (2025)粤01执恢383号
拍卖平台 : 淘宝网
评估价 : 346924
标的调查表
标的名称
湖北省潜江市泰丰办事处兴盛路北碧桂园珑悦6栋3单元1801室
标的小区名称
碧桂园珑悦
权属人
张斌柱
不动产权证号
鄂(2019)潜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460号
标的基本情况
建筑面积
116.11平方米
专有建筑面积
90.05平方米
规划用途
住宅
房屋楼层
标的位于第18层,总楼层26层
房屋朝向
东南
装修情况
简装
有无钥匙
无
标的权属证照情况
是否确权
是
共有权人情况
共同共有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情况
已查封
抵押情况
已抵押
税费负担情况
根据潜江市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显示,该房产为预售商品房,拍卖成交后可能会涉及到二次税费问题,竞买人应知悉相关权利负担,具体情况请咨询税务部门。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原权利人负责缴纳司法拍卖环节所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买受人负责缴纳印花税、契税,具体以税务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10个工作日内持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及退税费申请书、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限购、过户情况
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迁移户口
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其他情况
现场勘查时,上述房产敲门无人回应,物业管理处告知,房产户型为三室一厅,截止至2025年6月10日欠物业管理费10969元,具体情况以物业部门核实为准。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15日10时至2025年9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湖北省潜江市泰丰办事处兴盛路北碧桂园珑悦6栋3单元1801室,以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出具的《网络询价报告》确定处置参考价,标的物权属、占有使用情况、附随义务等现状详见查册表、标的物情况说明表及相关照片。
房产的处置参考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
处置参考价:619,505元,起拍价:346,924元,保证金:34,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2.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三、优先购买权人情况
共有人、承租人等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案暂未收到优先购买申请。
四、咨询与看样
本次拍卖标的物不组织看样,请竞买人自行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20-32620379,来拍法服:400-157-1060。
五、特别提醒
1. 现场调查时敲门无人回应,物业管理处告知,房产户型为三室一厅,截止至2025年6月10日拖欠物业管理费10,969元。具体欠费情况以物业部门核实为准。
2.本次拍卖标的物外观结构、内在质量,现存的、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等全部问题,以过户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是否存在违建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情况由职能部门核定,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务必在竞拍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 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在网拍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缴款与过户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原权利人负责缴纳司法拍卖环节所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买受人负责缴纳印花税、契税,具体以税务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持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及退税费申请书、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2.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75553,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5)粤01执恢383号”),并在交齐拍卖款后根据本院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电话:020-32620379、83211058。)领取过户裁定书等文件。拍卖财产所有权自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七、法律责任
1.因不符合参加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应当具备标的物所在地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10日内向本院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视为买受人悔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凡在拍卖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监督举报方式:发送邮件至zhixingju88@Outlook.com。
特此公告。
本院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竞价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本须知及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注册报名】参与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填写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联系地址及电话,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并出价的,拍卖亦可成交。
四、【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拍平台注册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视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视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成交过户】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及产生额外费用等后果。
七、【拍卖价款】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税费。
八、【竞买人责任】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暂缓、中止、撤销拍卖】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竞价过程中及竞价成交后,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反诈防骗】本院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坚决依法打击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买受人支付高额佣金,甚至伪造司法文书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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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