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瑞安市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未登记房屋认定处置办法》(瑞政办〔2023〕86号)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瑞安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责令交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已对104国道瑞安塘下至汀田段改建工程(瑞祥大道三期工程)汀田段征收范围内部分未登记发证房屋建筑进行认定,瑞安市人民政府已作出认定意见并于2025年6月25日予以公示,认定意见公示期间收到征收范围内陈朝境等2户被征收未登记建筑权利人的异议。
经瑞安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责令交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核查认定,现就104国道瑞安塘下至汀田段改建工程(瑞祥大道三期工程)汀田段征收范围内陈朝境等2户未登记建筑认定意见核查结果以列表方式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4日,后续补偿以核查公示结果为准
附件:104国道瑞安塘下至汀田段改建工程(瑞祥大道三期工程)汀田段征收范围内部分未登记发证房屋建筑(第二批)认定意见核查结果公示清单.docx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来信、来访地址: 瑞安市安阳街道仲容路401号档案大楼瑞安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林明敬,联系电话0577-65811620

经瑞安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责令交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核查认定,现将104国道瑞安塘下至汀田段改建工程(瑞祥大道三期工程)汀田段征收范围内部分未登记发证房屋建筑(第二批)认定意见核查结果公示如下:序号实施单位权利人调查编号房屋坐落土地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成年份房屋用途核查结果1瑞安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陈朝境山上陈村-040瑞安市汀田街道山上陈村金凤路241号集体180.3561.22部分1981年左右部分1995年左右住宅维持原认定结果2瑞安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陈国桥山上陈村-041瑞安市汀田街道山上陈村金凤路243号集体180.3561.22部分1981年左右部分1995年左右住宅维持原认定结果注:公示期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4日,后续补偿以核查公示结果为准。瑞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9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