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箱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招标采购公告(2025)



许昌明雅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 万套控制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许昌明雅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 万套控制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项目名称:年产10 万套控制箱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明雅电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庆街5609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闫吉章13903741279

许昌明雅电气有限公司验收组意见.pdf

许昌明雅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控制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许昌明雅电气有限公司根据《许昌明雅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控制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许昌明雅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控制箱项目位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该项目占地1000平方米,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1条阳极氧化生产线、机加工设备及配套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可形成年产控制箱10万套的生产能力。(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许昌明雅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控制箱项目于2024年01月03日通过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1-411071-04-01-688306),河南先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05月完成《许昌明雅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控制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许昌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0月15日对该项目进行批复(许环建审[2024134号文)。获得批复后,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开始进行该项目,并于2025年01月竣工。竣工后于2025年01月08日取得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1023MA471HB371001Y(见附件2)。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后,建设单位于2025年05月开始对配套建设的废气、废水等环保设施进行调试。(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1-总投资的10%。(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许昌明雅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控制箱项目的主体工程、配套设施、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及环保要求落实情况。二、工程变动情况根据现场核查,项目在实际建设中主要发生如下变化:(1)阳极氧化槽由4个变为3个。(2)切割废气、喷砂废气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变为合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电镀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18]6号),本项目发生的主要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本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系统、纯水制备系统清净下水。其中,工艺废水包括脱脂废水、碱蚀废水、化抛废水、除灰废水、氧化废水、染色废水、封闭废水。全厂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按照分质处理原则,化抛含磷废水经含磷废水预处理系统(混凝沉淀)处理、染色废水经染色废水预处理系统(脱色剂脱色)处理,预处理后化抛废水、染色废水同其他生产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调节+混凝沉淀+A/O+沉淀))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汇入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清净下水厂区总排口直接排放。(二)废气本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包括:切割、喷砂含尘废气,阳极氧化酸性废气及丝网印刷有机废气。其中,切割含尘废气、喷砂含尘废气分别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合并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2-阳极氧化酸性废气分别经槽边抽风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丝网印刷有机废气经二次密闭负压收集后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三)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包括:喷砂机、各种机加工设备、空压机、各种泵及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各噪声设备在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了安装减震基础+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四)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铝渣、除尘器收集粉尘、槽渣、废原料桶、含油墨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厂区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铝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属于一般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1座10m²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资源回收企业;槽渣、废原料桶、含油墨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1.环境风险设施(1)厂区已建设1座占地面积分别为10m2(12×8m)的化学品库,用于暂存硫酸、硝酸、磷酸、氢氧化钠、脱脂剂、封闭剂、染色剂等化学品,化学品库房内部分区,每个分区四周设宽130mm、高230mm的围堰,配套建立有完善的安全规程及值勤制度。(2)为避免因污水处理设备故障而出现事故排放,厂区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了1座20m的废水事故水池,能够贮存厂区废水事故排放量。事故池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池底,池体表面涂刷玻璃钢防渗涂料。(3)公司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公司副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副总任副总指挥,车间主任任应急指挥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部门的主要责任人组成。并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3-度》《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响应机制。2.规范化排污口厂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全部生产、生活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而进入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厂区已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1470号)要求对排污口初步进行了规划化管理,废气、废水排放点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规定,设置国家环保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标志牌上缘离地2m。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验收监测期间,智能控制箱日均生产量253套/d,达到设计生产负荷的76.0%。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工艺酸性废气治理设施(二级碱喷淋)对硫酸雾的去除效率为86.51%;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对NMHC的去除效率为92.64%,处理效率均满足设计效率要求。(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废水水质pH测值范围为7.2-7.5,COD测值范围为44-57mg/L,BODs测值范围为14.6-18.8mg/L,SS测值范围为11-19mg/L,NH-N测值范围为2.38-2.93mg/L,总磷测值范围为0.21-0.39mgL,总氮测值范围为5.28-5.99mgL,石油类测值范围为0.11-0.15mg/L。各监测因子日均浓度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水质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2.废气(1)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工艺含尘废气排放口(DA001)出口两周期监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5.4mgm、5.7mg/m,排放速率分别为-4-2.85×102kg/h、2.75×10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附录2通用行业其他工序要求。(2)工艺酸性废气排放口(DA002)出口两周期监测硫酸雾排放浓度分别为2.03mgm、1.99mgm;NOx排放浓度均为未检出,硫酸雾、NOx排放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A级指标。(3)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3)出口两周期监测NMHC排放浓度分别为1.78mg/m、1.76mg/m,排放速率分别为6.25×10kg/h、6.18×10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建议值要求。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区东、南、西3个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52-54dB(A)。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废验收监测期间,槽渣、废原料桶、含油墨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河处置;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铝渣、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分类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送许昌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危废暂存间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5-要求。5.总量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COD排放量0.3173t/aNH-N排放量0.0165ta、NOx排放量0.0044t/a、VOCs排放量0.00025t/a,均低于总量控制核定指标COD排放量0.7281taNH-N排放量0.0244t/a、NOx排放量0.0067t/a、VOCs排放量0.00029t/a,可以满足本项目总量核定指标要求。五、工程建设环境影响验收监测期间,下游长村张地下水井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厂区土壤表层样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要求。六、验收结论本项目已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且具备与主体工程同时使用的条件;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生态破坏;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不存在重大缺项、遗漏,验收结论明确、合理。综上,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七、验收人员信息验收人员信息见附表。许昌明2025009月12许昌明雅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控制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人员信息表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备注国吉案许易电气的公司经理13903742279张造马包布限公司生产厂长15537412325店水V2D电气公司安环负责人13z98233655常证电有公司交环专员19039991385张长郑州大不境接水询工程有限馆高工13290963778和汤郑假科有限B高工189038644712专安陈来男河习块孙e2AA11926372306河商红登环保报有公习工程恒17730879102环许事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控制箱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