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赏石招标采购公告(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2025)


变卖公告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27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6/04)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17号观赏石(含底座)
瑕疵说明: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确认为准,未经看样参拍成交的视为对该拍品所有已知或未知瑕疵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请各位意向竞买人谨慎、理性竞拍。
变卖价:176元,变卖预缴款:176元,保证金:20元,增价幅度:1元。
拍卖提醒: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7391383861。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如需预约现场看样,请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现场看样+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7391383861作为看样登记。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法院原则上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但法院亦可视情况组织第二次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实名登记,有关信息将会依法严格保密。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过户费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内(不含周末)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九、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暂无。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余额;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
开户行:工行南郑县支行
账号:9558852606002377951
联行号:102799260062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标的物交付、提取事宜请联系“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391383861(李先生),仅支持现场自提。
特别提醒:
1、所有标的物均为现状拍卖,实拍图片仅作参考,部分拍品存在因长期存放造成色泽或其它方面的瑕疵,请竞买人务必于开拍前预约前往现场看样,未到场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所有瑕疵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拍卖。
2、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成交确认书,支持现场自提或邮寄拍品服务由此产生的快递费、保价费由买受人承担,无法提供拍品发票。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16-5514132(吴法官)
标的咨询电话:17391383861(李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916-551236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观赏石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