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配套设施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公示类型:
批后公示
业务类型: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单位名称: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法人代表:
任奎
营业执照:
12441900759213773B
用地位置:
东莞市南城街道
我局于2025/05/30核发给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字第4419002025XS0040591号号〕,因土地使用权已变更为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向我局申请撤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经按程序审查,我局同意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同意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的申请,决定注销2022-10-08核发的“用字第4419002025XS0040591号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证件及附件同时予以作废。
盖章4419002025XS0040591东莞国际商务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选址要求9月.pdf
盖章4419002025XS0040591东莞国际商务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选址红线图9月.pdf
4419002025XS0040591东莞国际商务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选址意见书9月电子证照.pdf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审批内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用地概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号:用字第4419002025XS0040591号申请单位名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用地位置:东莞市南城街道起点宏图路,终点东莞大道辅道【】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按要求不需办理用地预审手续)一、项目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东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定的城乡建设用地。用地界址点坐标详见(选址红线图)。二、申请用地面积为21.9239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耕地0公顷,含基本农田0公顷),建设用地21.973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围填海0公顷。用地规模适宜;建设项目属国家允许供地项目:土地用途为S1道路用地。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用地功能要求:【回】使用性质:S1(道路用地)主要功能:S1(道路用地)【回】【回】基本指标:指标名称数值强制性指标指导性指标用地面积21.9239公顷√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最大高度交通市政要求:【回】市政排水要求:规划方案提出控制雨水径流系数的有效措施。】按照我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排水相关规划落实雨水径流控制措施。项目竖向标高的选取需征得水务等相关部门同意,并满足防洪排涝要求。同步预留市政管线敷设空间。场地竖向要求【回】尊重场地原始地形地貌,不得大填大挖。1其他要求:【回】进一步处理好项目与电力、通信、给排水等市政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关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回】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旅游区造成不利影响。【回】其它:1、本地块的具体技术指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东莞国际商务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确定。2、注意执行《东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20】35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注释:(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依据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二)含选址意见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应与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共同使用。(三)所列强制性指标不得突破。指导性指标如需调整,须结合具体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四)地块规划(建筑)设计应符合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国家现行规划及建筑设计规范和《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五)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和期限约束力,请在文件有效期内到我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之前不得开工建设。(六)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解释权归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所有。(七)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3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8年月16日。批准日期:2025年9月16日2建设单位名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预审与选址编号用字第4419002025XS0040591号建设项目名称东莞国际商务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建设项目拟选位置东莞市南城起点宏图路,终点东莞大道辅道拟用地面积总面积21.923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1.9239公顷。用地性质S1(道路用地)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日期2025年9月16日基本指标容积率=一绿地率>一%建筑密度=一%最大高度=一米其它要求1、具体要求按《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执行.2545357.682Y38473404.034X2545328.9852545160.618Y38473456.780Y38473372.609X2545212.972Y38473249.4992545319.343Y38473434.525X2545138.241Y38473353.584X2545002.206Y38473628.737X2545122.397Y38473360.607X2544973.744Y38473237.780Xi2544758.263Y-38472751.677X2544514.685用地红线Y38472731.8902544498.590Y38472720.018X2544534.247X2544479.741Y38473669.245Y38472745.8182544308.870Y38472571.871X2544343.510Y38473537.105X2544193.555Y38472432.777X2544096.915X/2544068.525Y638472341/173Y38473342.5512543793.213X2543728.533Y38472296.212Y38473011.543X2543607.11338472189.49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核发此书。核发机关日期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建设依据项目拟选位置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拟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三、本书所需附图及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东莞国际商务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2020-441900-48-01-021718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东府〔2021〕35号)东莞市东莞市南城街道4419002025XS0040591项目拟用地总面积21.9239公顷:其中农用地0.0000公顷(耕地0.0000公顷),建设用地21.9239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项目用地总规模为21.9239公顷,线路全长9.484公里,设计速度20、30、40、50公里/小时,道路宽度为16、20、36米,采用双向两车道和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红线图》(A4图幅)一式一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一式一份。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09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配套设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