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0月4日10时至结束在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4/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486.5b5c1a33WYMZrO ,户名: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东路75号5幢1单元602室的不动产。
(一)拍卖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
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东路75号5幢1单元602室不动产。

坐落
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东路75号,阳光雅苑小区内;该小区东北临永安路,西南临渔港东路,西北临龙德庙路。

范围
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相关配套设施,但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益。

规模
房屋建筑面积97.2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8.62平方米。

用途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场勘查实际用途为住宅。

权属
权利人为*****,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70年07月29日止。

(二)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1、土地基本状况:

座落
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东路75号5幢1单元602室

权属性质
国有土地使用权

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权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18.62平方米

四至
小区四 至
东北临永安路,西南临渔港东路,西北临龙德庙路。

宗地四 至
东接楼幢;南至内路;西临内路;北临靖南大街。

形状
所在宗地形状较规则。

开发程度
宗地红线内外均已通水(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已开发完成,地上建筑物已建成,绿化程度一般。

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70年07月29日止

2、建筑物基本状况:

坐落
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东路75号5幢1单元602室

建筑规模
房屋建筑面积为97.21平方米。

用途
住宅

建筑结构
钢混结构

设施设备
供电、上水、下水、通信等设施完备,使用正常。

装饰装修
外墙装饰
外墙底层贴石材,上部贴小规格墙砖

公共装饰
花岗岩地面,墙、顶棚刷白

室内装修情况
入户防盗门,铝合金窗。白坯。总体维护保养一般(未尽事项以现场勘查照片及视频为证)。

空间布局
拍卖对象为套式住宅,一梯二户,南北通透;布局为二房二厅一卫一厨一阳台,北面有一露台;整体空间布局一般。

楼层
总层数6层,拍卖对象位于第6层。

层高
室内层高约2.9米。

朝向
南北朝向(主方向朝南),中间套。

建筑功能
防水、保温、隔热、隔声、通风、采光、日照等建筑功能情况良好。

外观
所在房屋建筑物为套式住宅,建筑外观一般。

新旧程度
所在房屋建成年份2008年,截止价值时点主体结构房屋质量完好,维修保养情况良好,房屋完损等级为完好房,新旧程度八成新。

(三)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1、不动产登记情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审批表》,记载:

权利人
*****

坐 落
石浦镇渔港东路75号1单元504室

不动产类型
土地和房屋等建筑物
面积(平方米)
18.62/97.21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权利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70年07月29日止

房屋结构
钢筋混泥土结构
所在层/总层数
6/6
房屋分摊面积(平方米)
9.32

2、他项权利登记情况
拍卖对象房地产已设立抵押、司法查封等限制权利,但根据本次拍卖目的,依据《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房学〔2021〕3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拍卖不考虑拍卖对象被查封以及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影响。
3、目前使用状况
根据现场查勘,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处于空置状态。
综上所述,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无租赁权、抵押他项权利和查封限制权利的影响,其产权清晰。
毛坯,有物业费实际以物业结算为准,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36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条件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辅工作的社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悔拍人禁止参拍。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信息技术科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3日15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10月24日(15:30-16:00)安排看样。请提前致电400-8284666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0574-59120629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拍”自助预约。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本次变卖适用线上报名,在变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3000元,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6228580299911984125),并在缴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纸质材料)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大厅101办公室(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余姚市恒昇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
法院网拍技术咨询电话:0574-59120629。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59120603(励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74-5918256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网址:http://www.nbcourt.org.cn。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8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浙江省 宁波市 象山县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