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 污水治理及道路改造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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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

2025-9-16
电白区林头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子项目大衙片区污水治理及道路改造工程
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人民政府
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大衙片区
佛山市环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公示稿-大衙片区污水治理及道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报告.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电话:0668-5118369。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
  2025年9月16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电白区林头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子项目大衙片区污水治理及道路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盖章):,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人民政府编制日期:,202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9,六、结论七、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2,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74,附图2项目卫星四至图.....................................................................................................75,附图3项目四至实景图及项目现场图附图4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和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图5污水处理厂平面布置图.........................................................................................78附图6污水处理系统工艺高程图.....................................................................................79,附图7项目所在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图附图8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81附图9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0茂名市环境管控单元划分图85附件1项目代码.................................................................................................................附件2项目立项文件附件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4法人身份证附件5用地证明附件6茂名市电白区水务局复函附件7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电白区林头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子项目大衙片区污水治理及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020-440904-48-01-04325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大衙片区地理坐标东经111°6′46.395″,北纬21°37′38.18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茂名市电白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电发改投审﹝2023﹞15号总投资(万元)3755.92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1.33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379.55(为大衙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中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属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属于“三废”综合利用工程行业,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项目所从事的生产活动不属于“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当前产业政策。2、选址用地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大衙片区,根据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电白分局出具的《关于征求大衙污水治理终端用地及规划选址的意见》(见附件5),项目用地红线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已落实为排水用地,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在用地红线内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其实际用途与用地规划性质相符。3、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1)水环境功能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茂名市电白区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8〕74号)、《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茂府〔2020〕65号)及《茂名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录(2023年)》,本项目所在地及入河排污口位置均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项目纳污水体为郁头鹅河,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14号),郁头鹅河水质目标为III类水,属于可以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情形。(2)大气环境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见附图8),不属于大气一类区。(3)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关于印发茂名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通知》(茂环〔2019〕84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2类区(见附图9),不属于声环境一类区。因此,本项目建设与环境功能区要求相符。4、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其他符合性分析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性见下表。表1-1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相符性生态保护红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0.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7741.66平方公里,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5.44%。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490.59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5.49%。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和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查询结果(见附图11),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项目位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符合质量底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项目建成后将原来所在片区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纳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大大削减了区域污染源,对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起到重要促进作用。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收纳的是生活污水,并对主要处理单元均作硬底化处理,埋地管道进行防腐处理。正常情况下,不会造成土壤污染。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不明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由当地市政供水,用水量较少,项目消耗量没有超过资源负荷,满足资源利用上限要求。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中已落实的排水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生态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3”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N”为1912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471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本项目属于电白区沿海区域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090420005),由表1-2可见,本项目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禁止或限制准入类别。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关要求。5、与《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茂府规〔2024〕9号)相符性分析3(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茂名市环境管控单元图(见附图10),及在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网址:https://www-app.gdeei.cn/l3a1/public/home-page/stat)上的查询结果(见附图11),本项目位于电白区沿海区域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090420005),同时属于以下管控区:电白区生态空间一般管控区,环境管控区编码YS4409043110001;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4,环境管控区编码YS4409042220004;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7,环境管控区编码YS4409043310007。本项目位置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建成后将所在片区原来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纳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大大削减了区域污染源,对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起到重要促进作用。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收纳的是生活污水,并对主要处理单元均作硬底化处理,埋地管道进行防腐处理。正常情况下,不会造成土壤污染。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不明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由当地市政供水,用水量较少,项目消耗量没有超过资源负荷,满足资源利用上限要求。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中已落实的排水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1-2项目与茂名市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类ZH44090420005电白区沿海区域重点管控单元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重点管控单元管控维度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以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及氢能产业园和茂名港为中心,着力发展石化、化工、新能源、临海临港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1-2、【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1-1、不涉及;1-2、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1-3、1-4、1-5、项目位于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内,不属于工业项目、不属于严格限相符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以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及氢能产业园和茂名港为中心,着力发展石化、化工、新能源、临海临港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1-2、【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3、【大气/禁止类】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生产和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1-5、【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1-6、【土壤/禁止类】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1-7、【矿产/限制类】2023年前,单元内现有开采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1-8、【矿产/限制类】矿产资源开采敏感区范围内仅允许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1-9、【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1-10、【岸线/限制类】严格控制各种占用大陆和海岛自然岸线的建设活动,保护自然生境和自然岸线。限制开发岸线要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为主,控制开发强度。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港口规划、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河口规划等涉及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相关规划,应落实自然岸线保有率的管理要求。制新建的项目;1-6、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收纳的是大衙片区的生活污水,不涉及工业废水,而且项目对主要处理单元均作硬底化处理,埋地管道进行防腐处理。正常情况下,不会造成土壤污染;1-7、1-8、1-9、1-10、不涉及。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禁止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禁止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2-2、【能源/限制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不符合国家、省要求的各类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要在国家、省要求的期限内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2-3、【能源/综合类】强化用地指标精细化管理,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2-4、【能源/综合类】优化岸线利用方式,提高岸线和海域的投资强度、利用效率。2-1、2-2、2-3、2-4、不涉及;2-5、项目运营过程会消耗一定量电能,由市政电网供给,不属于高能耗项目;2-6、项目运营过程会消耗一定量新鲜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不属于高耗水项目;2-7、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中已落实的排水用地,符合土地规划。相符52-5、【能源/鼓励引导类】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的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减少煤炭使用量。2-6、【水资源/综合类】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七迳镇、水东街道、旦场镇、博贺镇、南海街道、沙院镇、树仔镇、电城镇、岭门镇、马踏镇、林头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用水总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总量和效率指标达到区县下达要求。2-7、【土地资源/限制类】土地资源优先保护区内,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禁止类】城市建成区内严禁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部雨污混接或错接到市政排水管网,严禁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或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的不得交付使用。3-2、【水/禁止类】进出港口的船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不得直接向水面排放船舶废弃物、压舱水(含残油、污水收集)、洗舱水。3-3、【水/限制类】单元内电白县污水处理厂、滨海新区博贺新港区南部(电城镇)水质净化厂(一期)以及旦场镇、岭门镇、陈村等生活水质净化站及后续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3-4、【水/限制类】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改善质量目标的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水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3-5、【水/综合类】单元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实施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污染物实行达标排放或零排放。3-6、【水/综合类】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严格执行禁养区环境监管,防止复养情况发生。在养殖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合理确定养殖规模,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3-7、【大气/综合类】新、改、扩建排放VOCs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总量替代制度,重点行业包括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3-1、本项目属于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后将所在片区原来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纳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大大削减了区域污染源;3-2、不涉及;3-3、项目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符合要求;3-4、本项目不属于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本项目建成后将原来所在片区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纳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大大削减了区域污染源,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3-5、3-6、不涉及;3-7、不涉及;3-8、项目收纳所在片区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后排入周边自然水体,不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3-9、不涉及;3-10、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6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等12个行业。3-8、【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3-9、【其他/综合类】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应当备有足够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作业,或者从事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清洗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运营规模相适应的接收处理能力。3-10、【其他/综合类】单元内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环境风险防控4-1、【水/综合类】企业和园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4-2、【大气/综合类】区域内企业优先纳入区域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管控清单。4-3、【土壤/综合类】市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茂名滨海新区火莲塘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应依法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4-4、【土壤/综合类】市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茂名滨海新区火莲塘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4-5、【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区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4-6、【土壤/综合类】新建工业项目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钢铁、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新增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评估其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具体防范措施;需建设土壤污染防治设施的新建工业项目,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4-1、不涉及;4-2、4-3、4-4、不涉及;4-5、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收纳的是大衙片区的生活污水,不涉及工业废水,而且项目对主要处理单元均作硬底化处理,埋地管道进行防腐处理。正常情况下,不会造成土壤污染;4-6、本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4-7、不涉及;4-8、项目将按要求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4-9、不涉及。相符74-7、【土壤/综合类】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4-8、【其他/综合类】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4-9、【其他/综合类】提升船舶与港口码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沿海地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综上,本项目符合《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茂府规〔2024〕9号)的相关要求。6、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茂名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茂环〔2022〕68号)、《茂名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茂环〔2022〕159号)相符性分析表1-3项目与广东省、茂名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规划名称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短板。结合区域发展规划,系统梳理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及处理能力缺口,统筹全区污水处理需求,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短板,用地紧张地区可结合自身条件优先考虑建设地埋式或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建成后将原来所在片区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纳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补齐了所在区域污水处理能力短板,本项目采用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形式。符合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新建、改建和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项目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符合《茂名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茂环〔2022〕68进一步加强城镇水质净化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升管网覆盖率及污水收集率,补足生活水质净化厂弱项,稳步提升生活水质净化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实行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杜绝生活本项目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进行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的建设提升管网覆盖率及污水收集率,补足生活水质净化厂弱项。符合8号)污水直排,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茂名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茂环〔2022〕159号)落实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等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所在地及入河排污口位置均属于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4,环境管控区编码YS4409042220004,相关管控要求为:【水/禁止类】电白区城市建成区内严禁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部雨污混接或错接到市政排水管网,严禁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或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的不得交付使用。【水/限制类】单元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本项目属于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进行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的建设避免了所在片区生活污水直排情况,经本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控制排放量为21.634t/a,氨氮排放量为2.704t/a,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需取得总量控制指标方可排污。符合对排污口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规范排污口建设,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排污口设置审批“一网通办”,按照“一口一档”要求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加强排污口和排污企业污水的日常监测。到2023年,实现重点监管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本项目已开展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加强污水处理系统运维管理,确保废水长期达标排放,实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符合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茂名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茂环〔2022〕968号)、《茂名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茂环〔2022〕159号)的要求。7、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相符性分析《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设置和管理排污口,并按照规定在排污口安装标志牌。地表水Ⅰ、Ⅱ类水域,以及Ⅲ类水域中的保护区、游泳区,禁止新建排污口,已建成的排污口应当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建的排污口应当依法拆除。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置属于地表水Ⅲ类水域,不属于Ⅲ类水域中的保护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单位将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设置和管理排污口,并按照规定在排污口安装标志牌。本项目属于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进行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所在片区原来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纳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大大削减了区域污染源,对消除黑臭水体起重要作用。总的来说,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8、入河排污口合理性分析本污水处理厂需新建一个入河排污口,坐标为E111.069453°,N21.633374°,位置为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田充村竹仔琅附近郁头鹅河右岸,为目前“门前渠”汇入郁头鹅河的位置,项目已同步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引用《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内容,得到项目入河排污口合理性分析结论如下:(1)项目入河排污口所在的郁头鹅河水质目标为III类水,不属于禁止设置排污口的Ⅰ类或Ⅱ类水体。项目入河排污口位置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属于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属于Ⅲ类水域中的保护区、游泳区。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不存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中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情形。(2)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3)经地表水预测结果可知,设立排污口后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废水污染源贡献值叠加区域削减污染源贡献值、区域拟建污染源贡献值和背景浓度后,控制断面COD、NH3-N和TP预测浓度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4)本项目属于区域污染源削减项目,本项目建成投运后将大衙片区原来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统一纳入本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由水质预测结果可见,本项目建成后对郁头鹅河水质有改善作用,对“门前渠”水质改善起到显著作用,将消除“门前渠”黑臭水体状况。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受纳水体水质影响很小,且属于正面影响,影响可以接受。(5)经调查,论证范围无集中城乡生活饮用水水源和居民生活饮用水取水点,无工业取水点,因此主要集中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以及第三方取用水对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没有制约。(6)污水处理厂通过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合理设计污水处理工艺,加强管理等,避免废水超标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造成影响。综上所述,大衙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在郁头鹅河右岸,在正常情况下,入河排污口排放的废水对郁头鹅河水质影响不大,可满足水功能区(水域)管理要求。根据大衙污水处理厂环评所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完整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机制,避免污水事故排放对纳污水体造成污染;责任主体应建立并实施排污口出水水质监测、监测信息报送等制度,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废水达标排放,以及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在此基础上,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可行的。1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由来电白区林头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内,项目以积极完善电白区林头产业园及其周边的各项基础设施,增强电白区林头产业园区招商引资能力,加快林头镇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其中本项目——大衙片区污水治理及道路改造工程属于电白区林头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子项目,位于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大衙片区。大衙片区污水治理及道路改造工程又包含了5个子项,具体为:御泉大道改造工程(板桥村委至大衙圩段)、御泉大道改造工程(大衙圩至大衙中学段)、御泉大道改造工程(大衙中学至丹竹根村路口段)、大衙圩道路改造工程、大衙污水处理厂。大衙片区污水治理及道路改造工程各子项名称、工程内容及环评形式见下表:表2-1大衙片区污水治理及道路改造工程子项内容及环评形式判断一览表子项名称工程内容环评形式御泉大道改造工程(板桥村委至大衙圩段)改造道路总长3171.98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改造内容包括:排水管道、旧路路面加铺沥青,人行道铺砖。属于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其他,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御泉大道改造工程(大衙圩至大衙中学段)改造道路总长1804.44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改造内容包括:排水管道、旧路路面加铺沥青,人行道铺砖。属于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其他,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御泉大道改造工程(大衙中学至丹竹根村路口段)改造道路总长1409.958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改造内容包括:旧路路面加铺沥青、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城市支路不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大衙圩道路改造工程改造道路总长4263.7m,道路等级为城市居住区支路,改造内容包括:旧路路面加铺沥青。城市支路不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大衙污水处理厂在大衙片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500m3/d,采用AAO生化处理工艺,纳污范围为大衙片区生活污水。属于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建、扩建日处理10万吨以下500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子项工程中的御泉大道改造工程(板桥村委至大衙圩段)、御泉大道改造工程(大衙圩至大衙中学段)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其他,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单位另行12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御泉大道改造工程(大衙中学至丹竹根村路口段)、大衙圩道路改造工程属于城市支路改造,不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大衙污水处理厂属于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建、扩建日处理10万吨以下500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本环评主要对大衙污水处理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属于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本项目评价对象不包含进厂污水管网。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项目建设内容本次环评评价对象为大衙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本项目”)。大衙片区隶属林头镇,包含大衙村和大衙社区。近年来林头镇人民政府持续投入资金,大力完善大衙片区截污管网工程,目前大衙片区已建设部分污水管网工程,但大衙片区尚未有污水终端治理设施,居民生活污水通过自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汇入当地群众称为“门前渠”的水渠。根据《关于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成效的提醒函》,林头镇大衙片区“门前渠”被纳入黑臭水体,该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只建设了部分污水收集管网,终端治理设施仍未动工建设,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大衙污水处理厂作为黑臭水体整治的终端治理设施,建成后对黑臭水体整治具有显著作用。为此,林头镇人民政府拟投资1002万元建设大衙污水处理厂,并进一步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大衙污水处理厂拟选址于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大衙村营房对面岭,设计处理能力1500m3/d,采用: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调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转盘滤池+次氯酸钠氧化+紫外消毒工艺,纳污范围为大衙片区生活污水。大衙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2379.55m2,建筑面积734.28m2,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表2-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1用地红线面积m22379.552污水处理量m3/d15003建、构筑物占地面积m2734.28其中建筑物220,构筑物514.28134建筑面积m22205计容面积m22206用地红线范围内道路及混凝土地面面积m2948.29其中道路447.54,混凝土地面500.757人行道m2200.928建筑密度%25.979容积率0.09310绿化面积m2479.1511绿地率%2012停车位个1项目主要构筑物情况见下表:表2-3项目主要构筑物情况一览表编号名称最大平面尺寸L*B*H(地上高度)m占地面积(m2)单位数量结构类型备注①粗格栅渠及提升泵站12.0×4.0×0.2(地上高度)48.00钢筋砼地下埋深10.4m格栅渠6.8×3.0×8.65提升泵站3.8×3.0×9.7②一体化池23.4×21.0×0.6(最高地上高度)427.54钢筋砼地下埋深5.50m细格栅平流沉砂池5.0×2.6×2.2调节池19.6×5.0×3.4厌氧池6.0×3.2×5.5缺氧池6.0×5.5×5.5好氧池13.3×6.0×5.5二沉池19.0×4.0×3.6转盘滤池5.6×2.6×3.0污泥池4.0×3.2×3.6③消毒出水池11.65×2.35×0.2(地上高度)19.99钢筋砼地下埋深4.00m消毒出水池11.65×1.70×3.9④综合用房22.0×10.0×4.70(高)220.00栋框架地上一层⑤生物除臭基础7.5×2.5×0.2(地上高度)18.75块钢筋砼设备基础14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表2-4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工程分类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污水处理工程①设计处理能力1500m3/d;②纳污范围:大衙片区(含大衙社区和大衙村)生活污水;③工艺: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调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转盘滤池+次氯酸钠氧化+紫外消毒+出水;④主要构筑物:粗格栅渠及提升泵站、一体化池(含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转盘滤池、污泥池、出水池)、消毒出水池、综合用房、生物除臭基础。辅助工程综合用房加药间1间,地上1F,位于厂区西面,长×宽×高=2.2m×5.2m×4.7m在线监控房1间,地上1F,位于厂区西面,长×宽×高=2.7m×4.2m×4.7m鼓风机房1间,地上1F,位于厂区西面,长×宽×高=6.5m×4.2m×4.7m配电房1间,地上1F,位于厂区西面,长×宽×高=7.3m×4.2m×4.7m污泥预脱水间1间,地上1F,位于厂区西面,长×宽×高=6.1m×5.2m×4.7m储运工程综合用房储药平台1个,地上1F,位于厂区西面,贮存PAC和PAM干粉药剂次氯酸钠消毒间1个,地上1F,位于厂区西面,贮存次氯酸钠溶液污泥预脱水间1个,地上1F,位于厂区西面,对污泥进行预脱水(污泥预脱水至含水率80%),预脱水后的污泥在预脱水间暂存。公用工程办公室1间,地上1F,位于厂区西面,长×宽×高=4.7m×5.2m×4.7m化验室1间,地上1F,位于厂区西面,长×宽×高=3.1m×2.2m×4.7m给水员工办公生活用水、化验室用水、预脱水间用水、药剂配制用水、除臭装置用水、道路冲洗用水、绿化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转盘滤池反冲洗用水使用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中水。排水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由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经位于厂区北面的雨水排放口排入门前渠,最终排入郁头鹅河。厂区的生活污水、化验室清洗废水、污泥预脱水机冲洗水、转盘滤池反冲洗水、污泥压滤液、除臭装置更换的喷淋液等经厂区污水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后排入门前渠,最终排入郁头鹅河。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电,年用电量约30万千瓦时环保工程废水治理本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冲洗废水、生物除臭装置更换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粗格栅渠,和进厂废水一并经本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门前渠,最终排入郁头鹅河。废气治理污水处理臭气:臭气单元(包括粗格栅渠及提升泵站、一体化池)产生的臭气直接由收集孔引出,臭气单元采用加盖密封收集,臭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15噪声治理减震、隔声、降噪设施固废治理配有污泥预脱水间,污泥经叠螺机预脱水后含水率降至80%在线监测系统流量计、化学需氧量在线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总磷在线分析仪、总氮在线分析仪、视频监控系统项目pHCODBOD5NH3-NSSTNTP单位无量纲mg/Lmg/Lmg/Lmg/Lmg/Lmg/L设计进水水质6~9≤220≤100≤25≤150≤30≤4(4)设计出水水质根据《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函〔2021〕652号),16新建、改建和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因此确定本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表2-6尾水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总氮总磷(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95010510150.5(DB44/26-2001)第6-940201020--0.5行标准6-9≤40≤10≤5≤10≤15≤0.5(5)排水方案尾水排放方式: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通过重力自流方式排入北面的“门前渠”,同时配套提升水泵作为备用。根据现场调查,“门前渠”目前为大衙片区雨水、生活污水,还有沿线周边农田退水的排水通道。“门前渠”渠首位于现有市场边沟尾端,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的尾水排入市场边沟尾端的“门前渠”,由东往西,分别流经卢屋村、大翻垌、乌坭村、元山头,最后在竹仔琅附近流入郁头鹅河。根据茂名市电白区水务局关于对《电白区林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区水务局申请出证明的函》:“门前渠”不在电白区水务局自然水体名录内,因此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郁头鹅河上,入河排污口坐标为:E111.069453°,N21.633374°。3、主要设备项目主要设备详见下表:表2-7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主体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备注建筑回转式格栅渠宽800mm,设备宽1除污机700mm,b=20mm,安装角SS2台1用1备粗格度75°,1.1kW栅渠铸铁2及提附壁闸门B×H=400×400(mm)镶铜4台含手动启闭机升泵2用1备3站潜污泵组合3台(雨季3用)4手动葫芦组合1台仓库备用pHCODBOD5NH3-NSS单位无量纲mg/Lmg/Lmg/Lmg/Lmg/Lmg/L二时段一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执序号54.20m³/h,13m,4.0kW起重量1t,起升高度12m175一体化池附壁闸门B×H=400×400(mm)铸铁镶铜1台含启闭机6纤维转盘(含驱动电机、反冲洗泵、反冲洗电动阔)滤盘直径2.0m,总装机功率2.13kW;驱动电机NA=2.9RPm/min,N=0.55kW;反冲洗泵Q=25.0m³/h,H=9.0m,N=1.5kW;反冲洗电动阀Q41F-16C,DN65,N=0.04kW组合1套7剩余污泥泵Q=3.5m³/h,H=11.0m0.74kW组合2台1用1备8回流污泥泵Q=54.20m³/h,H=6.5m,3.0kW组合2台1用1备9行车吸泥机(含吸泥泵、减速机)L=19.0m,B=4.0m,v≤1.0m/s组合1台10混合液回流泵Q=110.0m³/h,H=10m,5.5kW组合2台1用1备11板式曝气器规格650×150mm,动力效率≥6.0kgO2/kW·h,标准通气量5m³/h·个EDPM60个12缺氧池搅拌n=264rpm,r=0.71m,2.0kW组合1台13厌氧池搅拌n=272rpm,r=0.63m,1.6kW组合1台14调节池提升泵Q=54.20m³/h,H=6.5m,3.0kW组合2台一用一备15调节池搅拌n=264rpm,r=0.71m,2.0kW组合1台16吸砂泵Q=15.00m³/h,H=7.0m,1.5kW组合1台17储沙桶V=100L塑料1个18渠道闸门B×H=400x1000SS2台19渠道闸门B×H=400x1000SS2台20人工格栅B×H=400×2000mm,b=10mm,60°SS2套一用一备21消毒出水池附壁闸门B×H=400×400(mm)铸铁镶铜1台含手动启闭机,常关22出水提升泵Q=54.20m³/h,H=6.5m,N=3kW组合2台1用1备23巴氏计量槽喉宽b=152mm,不锈钢材质最大测量流量399.6m³/h不锈钢1套24紫外消毒模块含控制系统共8支,灯管,单支功率320W组合1套25生物除臭基础生物除臭系统臭气处理量:2500m³/h,N=7.0kW组合1套1用1备26综合用房次氯酸钠投加装置公称容积200L有效氯投加量200g/h,组合1套含储罐、计量泵2台、排气装置、18Q=5L/h,P=1.0MPa配套控制系统、管路及附件等。27PAC自动加药装置公称容积500LQ=50L/h,P=0.7MPa组合1套含干粉投加和溶药搅拌装置、计量泵2台、配套控制系统、管路及附件等。28PAM自动加药装置公称容积1000LQ=170L/h,P=0.7MPa组合1套含干粉投加和溶药搅拌装置、计量泵2台、配套控制系统、管路及附件等。29叠螺机12~30kg-DS/h,N=0.73kW组合1台污泥预脱水30轴流抽风机Q=1649m³/h,N=0.12kW组合6台排气31罗茨鼓风机2.53m³/min,53.9kPa,5kW组合3台变频,2用1备,配套进出口消声器、阀门管件、隔声罩(带排风扇)等。原辅料名称用量(t/a)最大贮存量(t)作用贮存位置使用位置聚合氯化铝(PAC)絮凝剂综合用房内的储药平台二沉池聚丙烯酰胺(PAM)絮凝剂综合用房内的储药平台污泥预脱水次氯酸钠(15%溶液)氧化、消毒综合用房内的次氯酸钠消毒间次氯酸钠消毒池名称理化性质聚合氯化铝(PAC)也称作净水剂或混凝剂,它是介于AlCl3和Al(OH)3之间的一种水溶性无机高分子聚合物,化学通式为〔Al2(OH)nCl6-n〕m其中m代表聚合程度,n表示PAC产品的中性程度。液体产品为无色、淡黄色、淡灰色或棕褐色透明或半透明液体,无沉淀。固体产品是白色、淡灰色、淡黄色或棕褐色晶粒或粉末。产品中氧化铝含量:液体产品>8%,固体产品为20%-40%,碱化度70%-75%。聚丙烯酰胺(PAM)该产品俗称絮凝剂或凝聚剂,是线状高分子聚合物,分子量在300-2500万之间,固体产品外观为白色颗粒,液态为无色黏稠胶体状,易溶于水,几乎不溶于有机溶剂。应用时宜在常温下溶解,温度超过150℃时易分解。属非危险品、无毒、无腐蚀性。固体PAM有吸湿性、絮凝性、黏合性、降阻性、增稠性、同时稳定性好。19次氯酸钠溶液三、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年运营365天,主要生产岗位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工作制,管理人员实行“单班制”。全厂劳动定员6人,其中生产人员5人,行政管理人员1人。员工不在厂内食宿。四、公用工程1、供水污水处理厂员工办公生活用水、化验室用水、污泥预脱水间用水、药剂配制用水、除臭装置补充水、道路冲洗用水、绿化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转盘滤池反冲洗用水使用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中水。(1)员工办公生活用水全厂劳动定员6人,员工不在厂区内食宿,员工办公生活用水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浴室的用水量,员工办公生活用水量取通用值28m3/人·a计算,国家行政机构人员一年上班时间250天,推算得到员工办公生活用水定额约112用水量为245.28m3/a,平均0.67m3/d。污水排放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96.22m3/a,平均0.54m3/d,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粗格栅渠,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2)化验室用水厂区设置1个化验室对污水的pH、COD、BOD5、NH3-N、SS、TN、TP七项指标进行人工检验,根据类比同类型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厂内水质化验室实验药剂配制新鲜水用量为0.001m3/d,实验仪器清洗用水量为0.02m3/d,则化验室用水量为0.021m3/d,7.67m3/a。化验废液为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实验仪器清洗废水则排至粗格栅渠,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清洗废水产生量为0.02m3/d,7.30m3/a。(3)污泥预脱水间用水污泥预脱水间中设有一台叠螺机对污泥进行预脱水,叠螺机使用后需要进行冲洗,叠螺机配套一个冲洗泵,流量为10m3/h,冲洗周期为每天6次,每次10min,则叠螺机冲洗用水量为10m3/d,3650m3/a。叠螺机冲洗废水和污泥压滤水一起排至粗格栅渠,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4)药剂稀释用水PAC使用时需和自来水混合配制为10%药液,PAM使用时需和自来水混合配制为5%药液,PAC用量为109.5t/a,PAM用量为5.48t/a,则药剂稀释用水量共为1089.53m3/a,2.99m3/d,全部进入废水处理系统。(5)除臭装置用水项目设置一套除臭装置处理厂区臭气,除臭装置的底部设置有1个储水槽,用于生物填料保湿喷淋,储水槽内的水循环使用,通过液位计控制补充喷淋水,加湿泵流量为5m3/h,损耗率按循环水量的0.5%计,即补充水量为0.6m3/d,219m3/a。除臭装置配套的储水箱容积为0.5m3,喷淋水循环使用,每个月更换1次,则更换水量为6m3/a。除臭装置用水使用自来水,用水量为225m3/a,平均0.62m3/d,产生废水量6m3/a,平均0.02m3/d,除臭装置更换废水排至粗格栅渠,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6)转盘滤池反冲洗用水项目使用反冲洗泵对转盘滤池中的滤布进行冲洗,转盘滤池冲洗使用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回用中水,冲洗周期为8次/天,每次5min,冲洗水流量为25m3/h,则转盘滤池反冲洗水用量为16.67m3/d,6083.33m3/a,冲洗废水排至粗格栅渠,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7)道路冲洗用水厂区道路面积约为447.54m2,道路冲洗用水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表A.1中浇洒道路和场地用水定额通用值2.0L/(m2·d)计算,则道路冲洗用水量为0.90m3/d。(8)绿化用水厂区绿化面积约479.15m2,绿化用水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公共设施管理业-市内园林绿化的用水定额通用值2.0L/(m2·d)计算,则绿化用水量约为0.96m3/d。综上,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中合计新鲜用水量约为16.161m3/d,中水回用量为16.67m3/d。2、排水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由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经位于厂区北面的雨水排放口排入门前渠,最终排入郁头鹅河。厂区的生活污水、化验室清洗废水、污泥预脱水机冲洗水、转盘滤池反冲洗水、污泥压滤液、除臭装置更换的喷淋液等经厂区污水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达标后排入“门前渠”,最终排入郁头鹅河。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走向见附图5。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图2-1项目全厂水平衡图3、用能规模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网提供,用电量约30万kW·h,不设备用发电机。五、项目平面布置及四至情况1、项目四至情况大衙污水处理厂拟选址于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大衙村营房对面岭,其东面、南10脱水机冲洗10-污泥新鲜水16.161-2.99药剂配制-2.991.530.6-1500-污水处理系统-1481.8门前-0.62-生物除臭装置-0.02-1481.80.90郁头鹅河-0.90道路冲洗回用16.670.96-0.96-厂内绿化转盘滤池反冲洗单位:t/d纳污范围生活污水-1469.76废水回用水22面隔园地为大衙村,西面为园地,北面隔园地为门前渠。项目四至图见附图2。2、项目平面布局项目污水处理厂平面图见附图5。厂区总用地面积2379.55m2,建筑面积734.28m2,主要构筑物包括:一个粗格栅渠及提升泵站、一个一体化池、一个消毒出水池、一栋综合用房和一个生物除臭基础,除综合用房属于地上建筑外,其余构筑物均采取半地埋式处理(一体化池地上高度为0.6m,其余为0.2m),而且考虑到项目选址靠近大衙村和大衙社区附近,周边人口较密集,因此对污水处理构筑物进行全密闭加盖处理,收集的废气经除臭装置处理后在厂区中部偏北面排放,远离敏感点。污水由现状市场边沟收集后通过水泵泵入本项目粗格栅渠,然后通过提升泵站泵入一体化池,经一体化池采用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调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转盘滤池+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入消毒出水池,最终自流入门前渠,汇入郁头鹅河。项目污水处理流程简短、顺畅、便于施工与管理。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说明施工程序主要为: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基坑围护→机械挖孔→基础施工→±0.000以下回填→室内地坪硬化→主体结构→屋面结构→装饰工程→室外工程→竣工验收(安装工程穿插进行)。施工过程污染源包括:废水: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废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固废:弃土、建筑垃圾;噪声:各类施工机械运行噪声。二、营运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说明1、污水处理流程项目污水处理厂主要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渠及提升泵站、一体化池、消毒出水池、综合用房和生物除臭基础。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调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转盘滤池+次氯酸钠氧化+紫外消毒工艺。详细工艺流程见下图。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图2-2污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臭气粗格栅渠臭气提升泵站一臭气细格栅一臭气平流沉砂池污泥混合液回回流流一臭气调节池厌氧池一臭气缺氧池空气一臭气好氧池PAC二沉池臭气污泥污泥池臭气转盘滤池PAM污泥预脱水客次氯酸钠氧化回污泥外运用水紫外消毒污水管线回用水管线出水池污泥管线药剂管线出水臭气管线24(1)粗格栅粗格栅由一组(或多组)相平行的金属栅条与框架组成,去除可能堵塞水泵机组及管道阀门的较粗大悬浮物,并保证后续处理设施能正常运行。(2)提升泵站废水收集于地下提升泵站中,提升泵站内污水达到一定水位后,通过提升泵提升输送至一体化池进行后续处理。(3)细格栅细格栅是一种可连续清除流体中杂物的固液分离设备,进一步去除悬浮杂物。(4)平流沉砂池利用重力分离原理,去除污水中粒径大于0.2mm,密度大于2.65t/立方米的砂粒,以保护管道、阀门等设施免受磨损和阻塞。(5)调节池本项目主要接纳生活污水,通过设置调节池来均化水质、调节水量,减少由于原水水质水量冲击负荷对后续处理工艺的影响,保证后续工段的处理效果。(6)A/A/O生化池A/A/O工艺是Anaerobic-Anoxic-Oxic的英文缩写,它是厌氧-缺氧-好氧生物脱氮除磷工艺的简称。①首段厌氧池,流入原污水及同步进入的从污泥池回流的含磷污泥,本池主要功能为释放磷,使污水中P的浓度升高,溶解性有机物被微生物细胞吸收而使污水中的BOD5浓度下降;另外,NH3-N因细胞的合成而被去除一部分,使污水中的NH3-N浓度下降,但NO3-N含量没有变化。②在缺氧池中,反硝化菌利用污水中的有机物作碳源,将回流混合液中带入大量NO3-N和NO2-N还原为N2释放至空气,因此BOD5浓度下降,NO3-N浓度大幅度下降,而磷的变化很小。③在好氧池中,有机物被微生物生化降解,而继续下降;有机被氧化继而被硝化,使NH3-N浓度显著下降,但随着硝化过程使NO3-N的浓度增加,P随着聚磷菌的过量摄取,也以较快的速度下降。(7)二沉池二沉池,也称为二次沉淀池,是活性污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的作用是澄清混合液并回收、浓缩活性污泥。二沉池的效果直接影响出水的水质和回流污泥的浓度。如果二沉池的沉淀和浓缩效果不好,出水中会增加活性污泥悬浮物,从而增加出水的BOD质量浓度;同时,回流污泥浓度也会降低,影响曝气池中混合液浓度,进而影响净化效果。(8)转盘滤池待过滤的污水在重力作用下流入滤池,滤池中设有布水堰,使滤池内布水均匀并且进水产生低扰动,让滤盘全部浸没在污水中。污水通过滤布进行过滤,滤布外侧为进水侧,过滤液通过中空管收集后,经过出水堰排出滤池。过滤过程中,部分污泥会吸附于滤布外侧,逐渐形成污泥层,但整个过滤过程是连续的。随着滤布上污泥的积聚,滤布过滤阻力增加,滤池水位逐渐升高。滤池内的压力传感器或液位监测装置会监测池内液位变化,当该池内液位到达清洗设定值(高水位)时,PLC即可启动反洗泵,开始反冲洗过程。反冲洗时,滤盘以0.5~1转/分钟的速度旋转。抽吸泵负压抽吸滤布表面,吸除滤布上积聚的污泥颗粒,同时滤盘内的水自里向外被抽吸,对滤布起反清洗作用,反冲洗水会抽排至污水处理系统继续处理。(9)次氯酸钠氧化经前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已大大降低污水中有机物、总氮、总磷的浓度,但对污水中少量难生化有机物(如残留的洗涤剂、微量农药)去除能力有限。这些物质若直接排放,可能在水体中累积,影响水生生态。次氯酸钠的强氧化性可破坏难降解有机物的化学结构(如断裂苯环、长链烃等),将其转化为可生化的小分子有机物(如羧酸、醛类),甚至直接氧化为CO2和H2O,进一步降低出水的化学需氧量(COD),保障出水水质稳定。而且次氯酸钠作为强氧化剂,其中的次氯酸能穿透微生物的细胞膜,破坏蛋白质、核酸(DNA/RNA)等生命物质,最终导致微生物死亡,实现“消毒”效果。(10)紫外消毒紫外线消毒的基本原理为:紫外线对微生物的遗传物质(即DNA)有畸变作用,在吸收了一定剂量的紫外线后,DNA的结合键断裂,细胞失去活力,无法进行繁殖,细菌数量大幅度减少,达到灭菌的目的。因为当紫外线的波长为254nm时,DNA对紫外线的吸收达到最大,在这一波长具有最大能量输出的低压水银弧灯被广泛使用。紫外线消毒灯主要优点是灭菌效率高,作用时间短,危险性小,无二次污染等。并且消毒时间短,不需建造较大的接触池,占地面积和土建费用大大减少。缺点是设备投资高,灯管寿命短,运行费用高,管理维修麻烦,抗悬浮固体干扰的能力差,对水中SS浓度有严格要求,项目废水前期经深度处理已去除大部分的悬浮物及固体,水质较好,基本消除了对紫外消毒的影响因素。(11)污泥池二沉池的上清液进入转盘滤池进行进一步处理,底部的污泥排入污泥池中储存,期间污泥进一步浓缩。(12)污泥预脱水污泥在预脱水前添加絮凝剂(PAM),其核心作用是改善污泥的脱水性能,提高脱水效率并降低处理成本。调理后污泥使用叠螺机进行预脱水,主要利用压滤原理将污泥中的水压出,最终泥饼含水率降至80%。污泥外运至沙琅水质净化厂,与该厂污泥一并深度脱水后采用密闭污泥运输车外运处置。2、产污环节表2-10污水处理厂运营期产污环节一览表类别产污环节主要污染物处理措施及排放去向废水纳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pH、COD、BOD5、氨氮、SS、总氮、总磷达到本项目接管水质要求后进入本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门前渠排入郁头鹅河。化验室清洗废水、污泥预脱水机冲洗水、转盘滤池反冲洗水、污泥压滤液、除臭装置更换的喷淋液pH、COD、BOD5、氨氮、SS、总氮、总磷汇入粗格栅渠,和纳污范围内的其他废水一起进行处理,达标后经门前渠排入郁头鹅河。员工办公生活污水COD、BOD5、氨氮、SS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粗格栅渠,和纳污范围内的其他废水一起进行处理,达标后经门前渠排入郁头鹅河。废气粗格栅、提升泵站、一体化池(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调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污泥池)、污泥预脱水间NH3、H2S、臭气浓度粗格栅渠及提升泵站、一体化池臭气经池体加盖密闭收集后引入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大气扩散、加强管理、厂区绿化降低影响噪声水泵、鼓风机、叠螺机等机器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噪声固体废物格栅栅渣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沉砂池沉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预脱水后的污泥外运至沙琅水质净化厂,与该厂污泥一并深度脱水后采用密闭污泥运输车外运处置。转盘滤池废滤布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药剂使用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紫外消毒废紫外线灯管交危废单位处置化验室化验废液交危废单位处置在线监控系统检测废液交危废单位处置设备维护废机油交危废单位处置员工办公生活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遗留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2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属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评价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引用茂名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2024年茂名市生态环境质量简报》中的数据,茂名市2024年环境空气现状统计结果见表3-1。表3-12024年茂名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统计结果(单位:μg/m3,CO:mg/m3)所在区域污染物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茂名市SO2126020.0达标NO2124030.0达标PM10367051.4达标PM2.5223562.9达标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0.9422.5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13216082.5达标根据《2024年茂名市生态环境质量简报》:茂名市各区(县级市)SO2年平均,浓度范围为6~13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各区(县级市)NO2年平均,浓度范围为12~13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各区(县级市)PM10年平均浓度范围为33~49微克/立方米,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各区(县级市)PM2.5年平均浓度范围为20~23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区(县级市)CO,年评价浓度范围为0.8~1.0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各区(县级市)O3,年评价浓度范围为114~134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综上,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PM2.5、CO和O3的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2)大气特征污染物质量现状(2)大气特征污染物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29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NH3、H2S及臭气浓度,其中NH3、H2S及臭气浓度在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无标准限值要求,故本次评价不进行NH3、H2S及臭气浓度环境质量现状补充监测。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污水处理达标后尾水经“门前渠”排入郁头鹅河,“门前渠”属于排污通道,不在电白区水务局自然水体名录内,项目纳污水体为郁头鹅河,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14号),郁头鹅河水质目标为III类水。由于郁头鹅河未设置常规监测断面,为了解郁头鹅河在项目排污口附近的水质状况,本评价引用广州市二轻系统环境监测站于2023年12月4日-6日对项目入河排污口上下游的水质监测数据,监测断面位置见地表水专项报告图1.3-2,监测数据见地表水专项报告附件1。表3-2郁头鹅河水质监测断面位置序号监测断面名称监测频次监测项目W1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280m处连续采样3天,每天采样1次水温、pH值、COD、BOD5、DO、氨氮、悬浮物、总磷、石油类、LAS、锌、挥发酚、六价铬W2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220m处W3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720m处表3-3郁头鹅河水质监测结果监测断面监测项目监测日期2023.12.42023.12.52023.12.6Ⅲ类水标准检出限W1水温20.620.020.8/pH值6.856.656.896~9COD141411204BOD53.73.43.440.5DO5.65.75.85氨氮0.390.4410.3771.00.025悬浮物565/总磷0.110.110.10.20.01石油类NDNDND0.050.01LAS0.120.090.140.20.05锌0.360.330.3510.012530挥发酚NDNDND0.0050.0003六价铬NDNDND0.050.004W2水温19.520.620pH值6.96.856.96~9COD121613204BOD53.43.63.440.5DO5.45.865氨氮0.4080.340.4211.00.025悬浮物477总磷0.180.180.160.20.01石油类NDNDND0.050.01LAS0.140.10.120.20.05锌0.360.380.410.0125挥发酚NDNDND0.0050.0003六价铬NDNDND0.050.004W3水温19.720.219.9pH值6.876.896.856~9COD111217204BOD53.43.53.740.5DO5.35.75.45氨氮0.3520.3510.41.00.025悬浮物646总磷0.110.170.140.20.01石油类NDNDND0.050.01LAS0.180.140.150.20.05锌0.360.340.3510.0125挥发酚NDNDND0.0050.0003六价铬NDNDND0.050.004根据监测结果,郁头鹅河各断面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关于印发茂名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通知》(茂环〔2019〕84号),项目位于声环境2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1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大衙村居民楼,距离项目南面厂界28m。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要求: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因此本评价小组委托江门市信安环境监测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大衙村居民楼处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位置见附图2,监测报告编号为XJ2507035101-04,监测报告见附件7,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4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编号监测位置监测结果(LeqdB(A))标准限值(LeqdB(A))评价结果昼间夜间昼间夜间N1大衙村居民楼56436050达标从监测数据可以得知,本项目附近声环境保护目标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说明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原为果园,由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电白分局出具的《关于征求大衙污水治理终端用地及规划选址的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已落实为排水用地,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场址内不存在古树名木,无历史文物建筑和军事设施,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不属于敏感区,故不进行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可不开展地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土壤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工程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无需设置地下水、土壤专项评价。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处理单元均作硬底化处理。厂内埋地管道根据国家规定的防腐工程设计规矩进行了必要的外壁防腐和内壁防腐措施。正常情况下,项目32产生的污染物也不会入渗土壤环境及地表水环境,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途径。因此,本项目不需要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项目边界外500m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详见表3-5及附图4。表3-5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向相对边界距离/mX/mY/m大衙村-51-80居住区居民大气环境二类区东面、南面28大衙实验幼儿园-70-207学校师生南面155大衙社区13460居住区居民东面、东北面140营房村(大衙村下属自然村)4155居住区居民北面165大衙小学169286学校师生东北面345卢屋村-18670居住区居民西北面195尖角山村-81-401居住区居民西南面370注:本项目东北角位置设为坐标(0,0),环境保护目标坐标取距离项目厂址中心点的最近距离。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向相对边界距离/mX/mY/m大衙村-51-80居住区居民声环境2类区东面、南面28注:本项目东北角位置设为坐标(0,0),环境保护目标坐标取距离项目厂址中心点的最近距离。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边界外500米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33本项目所在地周边为园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保护项目所在区域内生态环境现状质量,不进行破坏生态物种的活动,使项目的生态区域维持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动态平衡。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冲洗废水、生物除臭装置更换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粗格栅渠,和进厂废水一并经本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排放限值见表3-7。表3-7大衙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pHCODBOD5NH3-NSS总氮总磷单位无量纲mg/Lmg/Lmg/Lmg/Lmg/Lmg/L(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95010510150.5(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6-940201020--0.5行标准6-9≤40≤10≤5≤10≤15≤0.5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施工期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2)污水处理臭气有组织排放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表3-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摘录)污水处理厂出水执序号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1NH3154.92H2S150.333臭气浓度152000(无量纲)无组织排放臭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表3-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摘录)序号污染物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341NH31.5mg/m32H2S0.06mg/m33臭气浓度20(无量纲)4甲烷1%(厂区最高体积分数)总量控制指标1、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的具体情况及特征,建议水污染物中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m3/d,根据核算,废水排放量为1481.8m3/d。本项目设置1个尾水排放口,废水处理后经尾水排放口排放,尾水经“门前渠”排入郁头鹅河。本项目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本项目建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如下。表3-10废水总量控制指标(单位:t/a)项目全项目排放量申请量COD21.63421.634废水氨氮2.7042.704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恶臭污染物(硫化氢、氨气)未列入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设单位仍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控制其排放量。3、固体废弃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固体废物不自行处理排放,因此不设置固体废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3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一、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1、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高峰期施工人员共15人,不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区或食堂,工程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村庄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纳入本项目。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作业废水和降雨引起的地表径流。(1)施工作业废水本项目施工作业废水主要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基坑及地下层施工时的地下涌水、机械设备运转的洗涤水、降雨引起的地表径流。暴雨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弃土等,不但会夹带大量泥沙,而且会携带水泥、油类、化学品等各种污染物。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中的表A.2,建筑工地综合用水定额为0.65m3/m2(商品混凝土),本项目建筑面积为734.28m2,则施工期用水量约477m3。施工废水排污系数按用水量的90%计,则施工废水产生量约430m3。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根据对施工废水的产生情况类比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各污染物的产生量和产生浓度情况见下表:表3.6-1施工废水污染物产生量及产生浓度用水量(m3/施工周期)废水量(m3/施工周期)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施工周期)477430SS6000.258石油类200.009(2)暴雨地暴雨地表径流还会携带水泥、油类2、水污染防(1)施工期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含泥沙雨水、泥浆水(2)机械设抑尘。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化学品等各种污治措施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场及周围环境;在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备运转的洗涤水经隔石,垃圾,弃土等,染物。浆水、基坑及地下临时堆场、施工泥浆后,回用于施工或油沉砂预处理达标不但会夹带大量泥层施工时的地下涌产生点应设置临时沉洒水降尘,不外排。后全部回用于施工沙,而且水不得随砂池,场地洒水36(3)建设单位应设置沉淀池对暴雨期的排水进行收集,充分沉淀处理后尽可能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多余无法回用的雨水引入雨水排放系统。施工单位应根据天气及降雨特征,避免暴雨期施工,同时需要制定雨季特别是暴雨期的排水应急响应工作方案,以便在需要时实施,同时做好施工期临时导流措施,避免暴雨径流对周围水体造成影响。(4)为了防止施工期对项目周边水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或淹没市政设施。施工现场要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场内要设置连续的排水系统,合理组织排水。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做好施工期临时导流措施,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废水严禁排入附近水体。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和暴雨地表径流不会对周围水体水质造成不良影响。二、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1、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扬尘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主要产生于场地清理、挖土填方、物料装卸和运输等环节。本项目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施工扬尘影响范围较小,主要为施工场地周围及下风向的部分地区。施工期起尘量受风力的大小、物料的干湿程度、作业的文明程度等因素影响,污染范围可达150~300m。根据相关资料,2.5m/s风速情况下,下风向施工扬尘影响程度和强度见表4-1。表4-1施工扬尘下风向影响情况下风向距离(m)103050100200TSP浓度(mg/m3)0.5410.9870.5420.3980.372(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施工机械一般燃用柴油作动力,开动时会产生一些燃油废气;施工运输车辆一般是大型柴油车,产生机动车尾气。施工机械和运输车产生的废气污染物CO、NOx、HC,考虑到其分散排放,影响范围有限,本评价采用定性分析。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四周应当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挡。围挡应当采用彩钢板、砌37体等硬质材料搭设,其强度、构成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2)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运送水泥、石灰等材料时避免超载,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以防泥土洒落,以减少起尘量;应统一存放水泥、石灰等容易飞散的物料时,并采取盖棚等防风遮挡措施;砂石的筛料,水泥的拆包等应在避风处进行,起尘严重的场所四周要加设挡风尘设施。(3)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场地、周边道路采用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②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底化,裸露土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4)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开挖、钻孔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5)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护的原则,施工现场要用塑料编织袋或铁皮板围栏,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扩散,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只存放回填的土方量,弃土要及时清运。晴天干燥季节对存土、铲土运输,要常洒水,以保持表面湿润,减少扬尘产生量。(6)动力机械多选择使用电动工具,严格控制内燃机械的使用,场内施工内燃机械(如卡车、挖掘机、推土机等)安装有效的尾气净化器。三、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有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发出的噪声和建筑材料运输的交通噪声。(1)施工机械噪声建筑施工通常可以分为土方阶段、基础阶段、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这四个阶段。每一阶段所采用的施工机械不同,对环境所造成的噪声水平也不同。土石方阶段的主要噪声源是挖掘机、推土机和各种运输车辆,这类施工机械绝大部分是移动声源。基础阶段的主要噪声源是各种打井机、风镐、移动式空压机等,基本是固定声源。空压机是基础阶段最大的噪声源。结构阶段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种运输车辆、吊车、搅拌机、振捣机等。该阶段是建筑施工中工期最长的阶段,并且影响面积较大。装修阶段施工期较长,但是所用施工机械数量较少,对外的噪声干扰相对较小。主要声源为砂轮锯、电锯等。根据有关文献资料及以往的类比调查,本项目建设,在各个施工阶段主要噪声设备的等效声级见表4-2。表4-2各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级dB(A)土方阶段挖掘机75~95推土机76~92基础阶段打井机75~85风镐、空压机90~100结构阶段振捣机85~95搅拌机75~85吊装机75~90装修阶段砂轮锯90~100电锯100~105施工噪声对周围地区声环境的影响,采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评价。由于本工程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主要属中低频噪声,因此在预测其影响时可只考虑其扩散衰减,预测模型可选用:LL20lgr2L21r1式中:L1、L2分别为距声源r1、r2处的等效A声级(dB(A));r1、r2为接受点距源的距离(m)。由上式可推出噪声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量ΔL;LLL20lgr212r1由此式可计算出噪声值随距离衰减的情况,结果见表4-3。表4-3噪声值随距离衰减关系距离(m)1102050100150200ΔLdB(A)020263440434639若按表4-2所列噪声最高的电锯计算,施工噪声随距离衰减后的情况见表4-4。表4-4施工噪声随距离的衰减值距离(m)1102050100150200电锯105857971656259由表4-4计算结果可知,白天施工机械超标在50米范围内,对建设项目周围声环境有所影响。此外,由于进入施工区的道路上流动噪声源的增加,还会引起道路沿线两侧地区噪声污染。项目最近的敏感点大衙村居民楼位于施工场界南面28m处,因此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尽量减轻其污染程度,缩小其影响范围。(2)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主要是各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中不同类型车辆所产生的噪声声级见表4-5。表4-5主要施工运输车噪声级施工阶段运输内容车辆类型声级dB(A)土方阶段建筑垃圾、土方外运大型载重机80~95地基及结构阶段钢筋、商品混凝土、砖混凝土罐车、载重车80~95装修阶段各种装修材料及设备轻型载重车75~80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了减轻本工程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可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2)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周边环境影响最小的地点。(3)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4)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5)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6)做好劳动保护工作,让在噪声源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佩戴防护耳塞。(7)施工前应与周边居民进行必要的沟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取得居民理解和同意后才能施工。四、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1、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各种碎砖块、混凝土块、砂浆、废旧木料等建40筑垃圾,以及土地平整、基坑开挖产生的弃土。(1)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其种类比较多,如施工中砖、水泥、木材和钢材加工中产生的废料,也应集中收集、统一处理。这些建筑垃圾可以作为场地回填用料,或作为区内道路整修的路基材料,剩余不能利用的部分将送到填埋场填埋处理。(2)弃土土地平整、基坑开挖均会产生较大量的弃土,除一部分回填以外,剩下部分将作为弃土处理。项目产生的弃土应尽量填筑至工业园低洼地块中,减少弃方外运。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根据施工产生的施工垃圾和渣土的量,设置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设施的堆放场地,分类管理,可利用的渣土尽量在场址内周转,就地利用,以防污染水体和影响周围的卫生环境。(2)对于可回收的施工垃圾,如:废旧钢材、木材、塑料等要分门别类地进行分拣,以便回收利用;对于不能回收的施工垃圾则放入垃圾站并及时清运。(3)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4)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剩余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5)项目产生的弃土应尽量填筑至周边低洼地块中,减少弃方外运,不能回填的运送至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指定地点回填。五、施工期水土流失及防治措施1、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分析施工期导致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地表开挖、弃土堆放及暴雨。项目土建施工是引起水土流失的工程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土壤暴露在雨、风和其他干扰之下,另外,大量的土方填挖,陡坡、边坡的形成和整理、弃土的堆放等,会使土壤暴露情况加剧,土壤结构会受到破坏,土壤抵抗侵蚀的能力将会大大减弱,项目所在地年均降雨量1700毫米以上,夏季暴雨较集中,降雨大,降雨时间长,在暴雨中由降雨所产生的土壤侵蚀,将会造成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不但会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而且还产生泥沙作为一种废物或污染物往外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在施工场地上,雨水径流将以“黄泥水”的形式排入水体,对水环境造成影响;同时,泥浆水还会夹带施工场地上的水泥等污染物进入水体,造成下游水体污染。2、水土保持措施为避免施工中产生弃土并在降雨侵蚀作用下发生水土流失从而影响到周边,因此施工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植物固土防护措施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1)动土前在项目周边及坡度较大的地区建临时围墙、及时清运弃土、及时夯实回填土、及时绿化、施工道路采用硬化路面;(2)将堆料和挖出来的土石方堆放在不容易受到地面径流冲刷的地方,或将容易冲刷堆料临时覆盖起来;(3)在施工场地建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使雨水经沉淀池沉清后再排入周边河涌等措施,尽力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4)尽量保留现有的部分景观树,在场地周围一定范围内建立一个绿化带,形成绿色植物的隔离带,这样既可以起到水土保持和防止土壤侵蚀的作用。工程竣工后,厂区内将尽可能进行绿化,以改善厂区内的生态环境。六、小结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施工作业的各种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建筑固体废物、施工废水等。只要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意识,并从设备技术与施工管理两方面做到文明施工,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扬尘、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不利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对项目及其周边的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后,施工期间的影响逐渐消失,对环境的影响不大。运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一、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不设食堂,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为污水预处理、生化处理及污泥处理系统各工段产生的臭气。1、恶臭污染物源强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污水预处理、生化处理及污泥处理系统各工段产生的恶臭和保护措施物质,由于有机物的降解,在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调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污泥池、污泥预脱水等过程中产生恶臭物质。恶臭污染物主要包括NH3、H2S等。恶臭属于感觉公害,它可以直接作用于人们的嗅觉并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污水处理厂产生恶臭物质的发生源很多,从污水接收设施一直到水处理设施和污泥处理设施等。本项目产生恶臭工段主要有以下3个:预处理工段:由于污水在管道中滞留一段时间,且处于缺氧环境中,这样就使得污水中有机物在到达污水处理厂之前就开始厌氧分解,因而进入污水处理厂时就带有腐败的恶臭气味。主要体现在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调节池等位置散发恶臭。生化处理工段:A/A/O生化池臭气主要在厌氧池和缺氧池产生,原因为在缺氧条件下,微生物进行厌氧消化,分解有机物时会产生硫化氢(H2S)、氨气(NH3)、挥发性有机酸等恶臭物质,而且厌氧池和缺氧池中溶解氧不足,导致厌氧代谢产物积累,进一步加剧臭气产生。好氧区在好氧条件下,有机物被彻底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臭气物质较少。污泥处理工段:污泥的收集、浓缩、堆放是污水处理厂恶臭的重要来源。造成恶臭的主要原因是污泥吸附恶臭物质,或由于污泥滞留时间过长厌氧分解硫化氢和各种恶臭物质的缘故。臭气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量与污水处理厂的管理水平、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及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表面积等相关。本项目属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源强参照美国EPA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每去除1g的BOD5,可产生0.0031g的NH3、0.00012g的H2S,根据污水处理厂BOD5去除量(49.341t/a)计算,项目粗格栅渠及提升泵站、一体化池NH3和H2S的产生量见表4-6。项目污泥预脱水间NH3和H2S产生强度参考《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影响及对策分析》(王喜红,洛阳市环境保护设计研究院,黑龙江环境通报,2011年第35卷第3期)中脱水机房NH3产生强度0.103mg/s·m2,H2S产生强度0.03×10-3mg/s·m2。项目污水预脱水间面积为32m2,则污泥预脱水间NH3和H2S的产生量见表4-6。本项目恶臭气体的臭气浓度(无量纲)取值参考《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CJJ∕T243-2016)-表3.2.2污水处理厂臭气污染物浓度—臭气浓度值为和保护措施1000~5000(无量纲)。本项目取臭气处理前臭气浓度值为5000(无量纲)作为源强。表4-6本项目主要产臭工段NH3、H2S产生源强主要产臭工段NH3产污系数H2S产污系数NH3产生量(t/a)H2S产生量(t/a)粗格栅渠及提升泵站、一体化池0.0031g/g·BOD5去除量0.00012g/g·BOD5去除量0.1530.006污泥预脱水间0.103mg/s·m20.03×10-3mg/s·m20.1043.027×10-5合计0.2570.0062、污染物收集和治理措施考虑到项目选址靠近大衙村和大衙社区附近,周边人口较密集,因此对污水处理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渠及提升泵站、一体化池)进行全密闭加盖处理,在废水处理池周围预留废气收集孔,臭气由收集孔引出,汇合至废气收集主管,经废气收集主管引至除臭装置处理后在厂区中部偏北面排放,远离敏感点。项目污泥预脱水间仅对污泥进行预处理,预脱水后随即外运至沙琅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脱水,因此在项目内暂存的时间较短,臭气较少,采用加强冲洗、通风换气的方式减少影响,其产生的臭气属于无组织排放。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CJJ∕T243-2016),除臭装置收集的臭气风量按下列公式计算:Q=Q1+Q2+Q3Q3=K(Q1+Q2)式中:Q——除臭设施收集的臭气风量,m³/h;Q1——需除臭的构筑物收集的臭气风量,m³/h;Q2——需除臭的设备收集的臭气风量,m³/h;Q3——收集系统掺入风量,m³/h;K——掺入风量系数,可按5%~10%计算,本项目按10%计算。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规程》(CJT243-2016)及相关同类项目的设计经验参数,对于池体加盖密闭的臭气收集方式,可按照单位水面面积臭气风量2-3m3/m2·h核算废气量,本评价按单位水面面积臭气风量3m3/m2·h核算废气量。表4-7臭气处理风量计算一览表收集方式构筑物液面面积(m2)单位面积臭气风量(m3/m2·h)掺入风量系数需要处理的臭气风量(m3/h)池体加盖密闭收集粗格栅渠及提升泵站48310%158一体化池427.5310%141144合计1569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理论收集风量为1569m3/h,本项目除臭装置设计风量为2500m3/h,可满足臭气收集处理的需求。参考《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2023年修订版)》表3.3-2废气收集集气效率参考值,单层密闭负压收集效率为90%,本污水处理厂主要采用单层密闭负压抽风方式,项目运营期间污水处理构筑物密闭性好,臭气集气效率取90%。则本项目主要产臭工段NH3、H2S收集情况如下:表4-8本项目主要产臭工段NH3、H2S收集情况主要产臭工段NH3产生速率(kg/h)H2S产生速率(kg/h)臭气收集效率收集情况无组织排放情况NH3收集速率(kg/h)H2S收集速率(kg/h)NH3无组织排放速率(kg/h)H2S无组织排放速率(kg/h)粗格栅渠及提升泵站、一体化池0.0170.00190%0.0160.0010.0020.0001污泥预脱水间0.0120.0000030000.0120.000003合计0.0290.001/0.0160.0010.0140.0001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CJJ/T243-2016)要求,一般净化装置臭气去除率不小于80%;依据《2018年》“低浓度恶臭气体生物净化技术”中生物滤池对臭气净化效率可达85%以上,本项目采用生物除臭装置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生物除臭装置对臭气的净化效率本环评按保守取80%。3、排放情况臭气统一收集后经一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臭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臭气排放情况如下:45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9本污水处理厂臭气产排情况分析排放方式污染因子总产生量(t/a)总产生速率(kg/h)污染源收集风量收集效率收集情况治理情况排放情况标准限值收集量(t/a)收集速率(kg/h)收集浓度(mg/m3)工艺处理效率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有组织NH30.2570.029DA001250090%0.1380.0166.29生物除臭80%0.0280.0031.26≤4.9kg/hH2S0.0060.0010.0050.0010.240.0010.00010.05≤0.33kg/h臭气浓度//5000(无量纲)//≤2000(无量纲)≤2000(无量纲)无组织NH30.2570.029无组织0.1190.0140.1190.014≤1.5mg/m3H2S0.0060.0010.0010.00010.0010.0001≤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20(无量纲)≤20(无量纲)全厂合计NH30.2570.029/0.1470.017/H2S0.0060.001/0.0020.0002/46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项目设1个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表4-10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排气筒出烟气放小筒编位置筒高口内温度度/m/℃时数径/m(m/s)/h东经:NH3、DA00臭基础10253000排放H2S、臭1上口北纬:气浓度21.627424°5、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恶臭气体处理工艺如下:图4-1项目恶臭气体处理工艺流程图图4-2除臭系统工艺流程图项目生物除臭装置设计参数如下:表4-11项目生物除臭装置设计参数排气号排气筒排气流量烟气年排类型地理坐标污染物生物除150.3一般111.112984°,项目单位设备参数处理风量m3/h2500生物滤池数量及尺寸/1个,7.5m×2.5m×2.5m离心风机风量m3/h2500循环水泵m3/h547循环水箱数量及尺寸/1个,有效容积0.5m3生物滤池空塔流速m/s≤0.11臭气在除臭装置内的停留时间s≥15填料类型/炭质填料,并按一定比例配有陶粒、松树皮或火山岩等,炭质填料比例不低于30%填料比表面积m2/g≥400根据《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生物滤池填料区废气停留时间不宜少于15s,空塔气速不宜大于300m/h。项目生物除臭装置可满足设计标准要求。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CJJ/T243-2016)要求及类比同类型项目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的运行情况,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效率可达到85%以上,本项目生物除臭处理效率取80%。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采取的恶臭污染防治措施具有可行性。6、废气排放影响分析(1)正常排放由表4-9可见,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的臭气NH3排放速率为0.003kg/h,H2S排放速率为0.0001kg/h,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项目对污水处理构筑物进行全密闭加盖处理,污泥在污泥预脱水间内暂存的时间较短,臭气较少,项目无组织排放臭气经通风换气、大气扩散、绿化吸收后厂界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2)对区域大气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项目选址靠近大衙村和大衙社区附近,周边人口较密集,因此对污水处理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渠及提升泵站、一体化池)进行全密闭加盖处理,并引至除臭装置处理后在厂区中部偏北面排放,远离敏感点。林头镇大衙片区“门前渠”属于黑臭水体,周边居民长期受其散发的恶臭气味影响,本项目作为黑臭水体整治的终端治理设施,对黑臭水体整治具有显著作用,本项目建成后对整体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起积极作用。(3)非正常排放非正常工况主要为运营阶段的检修、操作不正常或设备故障等,按最不利原则,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 污水治理及道路改造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