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储备粮轮换招标采购公告(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2025)
2025年9月19日吉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受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
交易中心
”
)定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举办
“
吉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会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平台
交易中心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承担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组织工作,请参加交易的会员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
www.grainmarket.com.cn
)
→
点击网页上方
“
请登录
”
或右方
“
用户中心
”
进行会员登录
→
点击
“
交易
”
板块
→
选择
“
吉林市场
”→?2025
年
9
月
19
日吉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会。
二、交易安排
本次交易会拟竞价销售省级储备粮
13.45
万吨,其中稻谷
7.23
万吨,玉米
6.22
万吨,具体以交易清单为准。交易会粮油等级、质量指标等以公示的交易清单为依据,具体以实际出库检验结果为准,且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此次销售实行库内汽车板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指定承储库库内货位交货。
交易公告、交易清单和《吉林省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可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
www.grainmarket.com.cn
)、吉林粮食市场网(
www.jllssc.com
)上查阅和下载。
三、时间和地点
(一)看货时间:
2025
年
9
月
17-18
日。
(二)交易时间:
2025
年
9
月
19
日(
9:00
)。
(三)培训时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
14:00
),对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的交易代表进行计算机网上竞价交易操作培训,同时,会员也可登录吉林粮食市场网(
www.jllssc.com
)学习交易系统操作指南,未培训及未学习流程操作的视为熟练掌握交易操作流程,如产生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四)交易地点:现场计算机和网上竞价(交易中心地址:长春市净月区天富路
1111
号潭泽东南明珠
21
栋
101
)
四、交易方式
1.
交易方式:现场计算机和网上竞价。开市后,竞买人利用计算机按交易节逐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标的的起点价格开始报价,每个交易节
1
个标的,交易节时长为
60
秒。
2.
竞价递增幅度:
10
元
/
吨。
五、交易资格
(一)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经营者)可参与交易,卖方及实际承储库点不能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买。
(二)已是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的,不需要再办理相关注册手续,但须确认在年审有效期内。非会员企业须保证在交易日前完成会员注册工作,具体联系交易中心会员服务部。
(三)非会员企业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
www.grainmarket.com.cn
)注册成功后携带以下资料:
1
、企业公章;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
、银行开户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
、法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企业属地市场审核发放密钥(交易中心地址:长春市净月区天富路
1111
号潭泽东南明珠
21
栋
101
)。
(四)按照吉林省粮食购销监管平台的管理要求,省级储备粮出库需要买方企业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具体填写内容包含客户名称、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交易代表姓名、交易代表电话、企业通信地址。
六、交易资金及汇款
(一)保证金
买方须在竞价交易日前,根据拟交易数量,向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省级储备稻谷、玉米竞价销售
履约保证金
200
元
/
吨,交易保证金
20
元
/
吨
)。买方预交的保证金在履约完毕后释放。
(二)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519
号)
账
号
: 4200 1188 2910 0063 693
行
号
:1022 4100 1606
注意事项:
1.
参与竞价的会员单位,需在入金前联系交易中心结算部完成省级系统预留账号绑定。
2.
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
3.
网银系统有对账时限,保证金和预付货款应至少提前
1-2
个工作日(
8:30
—
16:00
)汇入,该时限以外,系统无法入金。遇到资金问题请致电交易中心结算部。
4.
为方便会员,简化退款程序,取消退款委托书,会员需按照《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第四条规定,妥善保管电子签章密钥,因会员自身原因导致遗失、信息泄露、非本人使用等情况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三)出库费
此次销售实行库内汽车板交货,稻谷、玉米出库费用
30
元
/
吨,由买方承担,并在出库前由买方对公账户汇入卖方承储库的银行账户。
(四)手续费
合同成交后,交易中心按合同成交金额的
1.5
‰
分别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
合同一经成交,交易中心收取的双方交易手续费一概不予退还。
七、质量与看样
按照《吉林省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具体质量指标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水分、杂质高于或低于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
2010
〕
178
号)第
4.2.1
、
4.2.2
款规定执行。
本次竞价交易会竞买人可提前看样,实地查看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卖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看样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
看样流程:竞买人在取得竞价交易资格并按预买数量交纳保证金后,在交易系统自行填写《粮食交易看样单》并盖章,由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后,持书面《粮食交易看样单》到卖方承储库点验看粮油(验看粮油数量不超过交纳保证金数量的三倍),相关承储库点积极予以配合。看样结束后,由买方在交易系统内填写看样结果并盖章,卖方承储库点对看样单内容进行确认、盖章(是否与实情相符)。
八、履约时间
本次竞价交易会每笔合同自成交之日起,省级储备稻谷、玉米交款期到
10
月
20
日,稻谷交割期到
10
月
31
日,玉米交割期到
11
月
7
日。
九、履约出库
1.
买方准备提货时,应提前
2
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通知卖方承储库,然后由买方提货人携带买卖双方签订的竞价销售合同、交易中心开具的书面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书等到卖方承储库办理出库。
2.
买方与卖方承储库验收出库粮油无误后,买方、卖方承储库和卖方签署纸质《吉林省储备粮竞价销售交割协议书》,然后通过交易系统签署《验收确认单》,由交易中心在
2
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据此办理货款和保证金结算手续。
3.
德惠五台储备粮有限公司周边修路,买方需实际踏查,不得以修路原因延长交割期,影响交割。
4.
出库期间承储企业与买方客户代表严格检查运输载具状态,确保运输载具状态良好,并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在未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前,不得运输粮食。
5.
买方企业开展融资出库业务的,买方还款时应按照承储企业出库能力留出足够的出库时间,交割期到期后未出库部分,买方违约。
十、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吉林省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
参加本次交易会的会员须认真查阅《吉林省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交易公告及交易清单,一经参与交易即视同认可并须切实履行。
十一、特别提示
1.
专场开启后会员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吉林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2.
会员可以在用户中心首页点击资格检查提前查看是否具有对应专场的交易资格,同时,检查密钥的年审情况。
3.
为防止网络延时,建议参加交易的会员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价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1.
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交易部:
0431-88543005/88542204
会员服务部:
0431-88527857
结算部:
0431-88511301/88511309
技术维护部:
0431-88511300
2.
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部:
0431-81280106
财务部:
0431-84465149
附件:
1.
2025年9月19日吉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清单.xlsx
2.
承储库点联系人及方式.xlsx
3.
吉林省储备粮竞价销售专用合同(模板).docx
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5
年
9
月
16
日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2025年9月19日吉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清单(稻谷)\n\n45916\n\n标的号\n委托方\n实际存储库点\n承储库点地址\n仓号\n品种\n数量(吨)\n生产年限\n近期杂质%\n近期水分%\n出糙率%\n整精米率%\n等级\n储粮形态(包装/散装)\n是否露天储存\n承储库日正常出库能力\n常用出库方式(铁路/公路/水路)\n是否具备40吨以上大型运输车辆装车计量能力(是/否)\n有无铁路专用线\n仓型\n底价(元/吨)\n备注\n\n合 计\n\n\n72332.2\n\n\n\n\n\n\n\n\n\n\n\n\n\n\n\n\n20250919DC001\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德惠五台储备粮有限公司\n德惠市五台乡街道\nS4北\n稻谷\n4750\n2022\n0.5\n13.8\n80\n62.5\n2\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罩棚仓\n2680\n周边修路,需实际踏查\n\n20250919DC002\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德惠五台储备粮有限公司\n德惠市五台乡街道\nS4南\n稻谷\n4750\n2022\n0.5\n13.8\n80\n62.6\n2\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罩棚仓\n2680\n\n20250919DC003\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扶余永平储备粮有限公司\n扶余县永平乡政府所在地\nP3\n稻谷\n5260\n2022\n0.5\n13.2\n82\n69.4\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720\n\n\n20250919DC004\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扶余永平储备粮有限公司\n扶余县永平乡政府所在地\nP12\n稻谷\n7254\n2022\n0.5\n13.2\n81.5\n67.1\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720\n\n\n20250919DC005\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辽源中鑫储备粮有限公司\n辽源市西宁大路2253号\nP1\n稻谷\n5300\n2022\n0.5\n13.3\n80.5\n64.5\n2\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680\n\n\n20250919DC006\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吉林省兴良储备粮有限公司\n长春市九台卡伦经济开发区\nP5\n稻谷\n4952\n2023\n0.4\n14\n82.5\n69.4\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760\n\n\n20250919DC007\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万来粮库\n农安县开安镇万来村\nP1\n稻谷\n3380\n2023\n0.5\n13.5\n81.9\n69\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760\n\n\n20250919DC008\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万来粮库\n农安县开安镇万来村\nP2\n稻谷\n3400\n2023\n0.6\n13.8\n82.2\n72.2\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760\n\n\n20250919DC009\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德惠布海储备粮有限公司\n德惠市布海镇站前街116号\nP1\n稻谷\n5700\n2023\n0.7\n13.6\n82\n70.5\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760\n\n\n20250919DC010\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吉林省平良储备粮有限公司\n公主岭市刘房子镇\nP2\n稻谷\n3465.12\n2023\n0.4\n13.3\n81.6\n71\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760\n\n\n20250919DC011\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吉林省平良储备粮有限公司\n公主岭市刘房子镇\nP4\n稻谷\n3429.48\n2023\n0.4\n13.4\n81.7\n68.8\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760\n\n\n20250919DC012\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吉林省平良储备粮有限公司\n公主岭市刘房子镇\nS19\n稻谷\n3903.6\n2023\n0.4\n13.3\n82\n69.9\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罩棚仓\n2760\n\n\n20250919DC013\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吉林省辉良储备粮有限公司\n辉南县辉南镇辉南大路\nP18\n稻谷\n6100\n2023\n0.5\n14\n82.3\n68.7\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760\n\n\n20250919DC014\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吉林省辉发城储备粮有限公司\n辉南县辉发城镇富强村板杖子屯\nP8\n稻谷\n5400\n2023\n0.5\n13.3\n81.8\n71\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760\n\n\n20250919DC015\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扶余新站储备粮有限公司\n扶余县新站乡\nP4\n稻谷\n5288\n2023\n0.4\n13.2\n80.2\n71.8\n2\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720\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2025年9月19日吉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清单(玉米)\n\n45916\n\n标的号\n委托方\n实际存储库点\n承储库点地址\n仓号\n品种\n数量(吨)\n生产年限\n容重(g/L)\n近期杂质%\n近期水分%\n不完善粒%\n霉变%\n等级\n储粮形态(包装/散装)\n是否露天储存\n承储库日正常出库能力\n常用出库方式(铁路/公路/水路)\n是否具备40吨以上大型运输车辆装车计量能力(是/否)\n有无铁路专用线\n仓型\n底价(元/吨)\n备注\n\n\n合 计\n\n\n62200\n\n\n\n\n\n\n\n\n\n\n\n\n\n\n\n\n\n20250919DC016\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吉林省兴良储备粮有限公司\n长春市九台卡伦经济开发区\nP7\n玉米\n5800\n2022\n742\n0.4\n13.3\n3.1\n0.6\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110\n\n\n20250919DC017\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吉林省兴良储备粮有限公司\n长春市九台卡伦经济开发区\nP8\n玉米\n5715\n2022\n745\n0.4\n13.3\n3\n0.8\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110\n\n\n20250919DC018\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吉林省兴良储备粮有限公司\n长春市九台卡伦经济开发区\nP12\n玉米\n5900\n2022\n740\n0.4\n13.3\n1.4\n0\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110\n\n\n20250919DC019\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吉林省兴良储备粮有限公司\n长春市九台卡伦经济开发区\nP15\n玉米\n5980\n2022\n746\n0.4\n13.4\n3.1\n0.8\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110\n\n\n20250919DC020\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吉林省兴良储备粮有限公司\n长春市九台卡伦经济开发区\nP16\n玉米\n6020\n2022\n750\n0.4\n13.1\n3.1\n0.7\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110\n\n\n20250919DC021\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吉林省兴良储备粮有限公司\n长春市九台卡伦经济开发区\nP17\n玉米\n5985\n2022\n747\n0.4\n13.3\n3.1\n0.9\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110\n\n\n20250919DC022\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德惠五台储备粮有限公司\n德惠市五台乡街道\nP1\n玉米\n6500\n2022\n736\n0.4\n13.3\n3.2\n1.2\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110\n\n\n20250919DC023\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德惠五台储备粮有限公司\n德惠市五台乡街道\nP3\n玉米\n6500\n2022\n738\n0.4\n13.3\n3.1\n0.8\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110\n\n\n20250919DC024\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德惠布海储备粮有限公司\n德惠市布海镇站前街116号\nP2\n玉米\n6200\n2022\n732\n0.4\n13\n3.3\n0.8\n1\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110\n\n\n20250919DC025\n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n龙井市兴隆储备粮有限公司\n龙井市德新乡崇民村\nP1\n玉米\n7600\n2022\n718\n0.4\n13.2\n4.3\n1.1\n2\n散装\n否\n500\n公路\n是\n否\n平房仓\n2020\n\n\n\n
附件3
承储库点联系人及方式
序号
单 位 名 称
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1
吉林省兴良储备粮有限公司
王帅
13331770210
2
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万来粮库
王德广
15504466678
3
德惠五台储备粮有限公司
王涛
13578857222
4
德惠布海储备粮有限公司
国峰
13321402626
5
吉林省平良储备粮有限公司
侯大伟
15330678488
6
吉林省辉发城储备粮有限公司
代立军
13364455836
7
吉林省辉良储备粮有限公司
肖勇
13604353209
8
扶余新站储备粮有限公司
鞠晓峰
13224386688
9
扶余永平储备粮有限公司
张辉
13844925595
10
辽源中鑫储备粮有限公司
李秀斌
18243776009
11
龙井市兴隆储备粮有限公司
李洪军
13610796886
吉林省储备粮竞价销售专用合同卖方:合同编号:买方:商户编号:签订地点:经有关部门指定,由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作为政策性粮油卖方,管理公司作为省级储备粮轮换的卖方,具体负责签订交易合同、粮油出库,并协助交易中心做好交易交割、资金结算、商务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交货仓库为出卖人指定的承储企业(实际承储库点),负责配合卖方做好粮油出库等相关工作。第一条中标标的号、仓号、品种、数量、单价、价款:标的号仓号品种数量(吨)单价(元/吨)价款(元)第二条质量与看样:2.1交易标的质量指标以当期《交易公告》对应发布的交易清单为依据,具体以实际出库检验结果为准。粮油出库质量认定按照《交易细则》有关规定执行。2.2买方在竞价成交前,须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开具《竞价销售粮油看样单》,实地查看、确认粮油实物质量和出库条件等情况,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卖方承储库须将其库点内部及周边道路状况、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如实告知买方。买方放弃在竞价成交前实地看样的,视同认可交易清单所列挂拍标的质量和出库条件等情况,并自愿承担相应后果。第三条包装物标准及费用承担(含打包、上车费用):按照《交易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执行。第四条付款及交(提)货期限:付款及交(提)货期限按照当期《交易公告》执行。第五条交(提)货地点:交易标的号对应粮油的实际存储库点仓内。第六条货物交割及货款结算:按照《交易细则》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五条执行。第七条违约认定:7.1竞价交易成交后,买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均构成买方违约:(1)拒签合同的;(2)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全额货款汇至指定账户并通过开具《出库通知单》或其它方式确定用于支付本合同货款,对其中未确定的部分;(3)违反政策性粮油销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情形或该批次粮油《交易公告》中限制条件的;(4)除因卖方原因或不可抗力,未在出库截止日20天之前通知卖方出库并协商出库计划,导致出库无法按期全部完成,对其中未完成的部分;(5)拒绝接受交易中心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的;(6)其他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7.2竞价交易成交后,卖方(实际承储库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均构成卖方违约:(1)拒签合同的;(2)设置障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质量、品种、数量完成交货的,以及所提供的标的不具备出库条件的(标的提交后出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3)擅自移动标的实际存储位置或调换标的物的;(4)在规定标准之外收取其他费用的;(5)拒绝买方正当要求,不按政策规定开具销售发票的;(6)违反政策性粮油销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情形或该批次粮油《交易公告》中限制条件的;(7)拒绝接受交易中心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的;(8)交易标的实际存储库点与本合同约定的实际承储库点不一致的;(9)其他因卖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八条违约处理:8.1买方出现7.1条违约行为的,按照《交易细则》第三十八条处理。8.2卖方(含实际承储库点)出现7.2条违约行为的,按照《交易细则》第三十八条处理。第九条争议解决:9.1本合同履约期内就粮油出库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签订书面协商(调解)协议书的,可不再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但国家政策法规、特定交易品种专场和当期《交易公告》作出限制要求不宜再继续履行的除外。9.2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继续履行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在合同履约期内申请交易中心按照《交易细则》等有关政策文件进行商务处理,经认定一方违约或终止的合同,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对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已出库部分的粮油,买卖双方不得提出商务处理申请。9.3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交易中心无法作出商务处理意见且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0.1本合同由买卖双方根据XXXX年X月X日在XXXX举行的“XXXXXX交易会”成交结果签订,自成交之日起生效。10.2买卖双方清楚知晓并自愿遵守《交易细则》相关规定、当期《交易公告》及对应发布的交易清单。本合同有约定的依据本合同履行,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执行《交易细则》、当期《交易公告》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或约定。10.3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交易中心保存一份。买卖双方也可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网上签订电子交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实际承储库:电话:地址:地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储备粮轮换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