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蒸汽锅炉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9月16日新增2t天然气蒸汽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2日,总计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4-72177047
通讯地址:铁岭市清河区清河路55号
邮编:11200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1
新增2t天然气蒸汽锅炉改造项目
铁岭市 清河区
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
辽宁三慧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锅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公示稿(1).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增2t天然气蒸汽锅炉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增2t天然气蒸汽锅炉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506-211204-04-02-358102建设单位联系人张义鹏联系方式17641000333建设地点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工业园区张相镇清开路67号1幢1-1地理坐标(东经124度5分59.928秒,北纬42度32分31.05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清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清河工信备[2025]5号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9环保投资占比(%)9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清河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审批机关: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铁岭市清河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批复》铁清政[2017]7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清河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2030)审批机关:铁岭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时间:2013年5月29日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清河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铁市环审函[2013]1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铁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铁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四大优势产业为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能源产业、新型原材料,要求实现相同类型产业的产业链和企业集聚,形成“一县一园区、一区一产业”的空间布局。本项目为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蔬菜深加工项目的配套工程,属于农产品加工业的配套工程。本项目在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建设,位于清河区工业园区的食品加工园区。因此,本项目符合《铁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与《铁岭市清河区工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1。本项目位于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厂区位于清河区工业园区的食品加工园区,项目选址合理,符合《铁岭市清河区工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的相关要求。表1-1与《铁岭市清河区工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相符性分析序号类别规划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规划范围清河区工业园区位于清河区区域范围的西部,紧靠开原市,东至小清河,西到清开交界区,南抵南台村北侧,北达大孟村,规划面积12.3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清河区工业园区内。符合2产业性质立足资源、区位、交通、能源优势,以高科技、高尖端为动力的集商住、农产品加工、缓控肥生产、石油机械、新型建材、食品加工于一体的现代化工业产业园区。本项目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属于公司主行业农产品加工业的配套项目。符合3功能布局将工业园区划分为“六区一园”七大组团。商住区:位于工业区最西部,总面积约为261公顷,主要为工业园区提供生活配套服务。缓控肥生产区:位于工业区东北部,总面积约为108公顷,主要安排以化肥工业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新型建材生产区:位于工业区东部,总面积约为101公顷,主要安排建筑材料业企业。机械加工区:位于工业区中北部,占地面积约为221公顷,主要安排机械加工类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食品加工区:位于机械加工区南部,占地面积约为90公顷,主要安排食品加工类企业及其配套企业。农产品加工及配套产业区:位于工业区中东部,总面积约为321公顷,主要安排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及其配套企业,提高本地农副产品的附加值。石油机械产业园:位于工业区东南部,总面积约为128公顷,主要安排石油机械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依托石油机械项目打造的石油机械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集群已进入全市十大产业集群行列,是清河区重点打造的工业园区。本项目位于清河区工业园区的食品加工园区,属于公司主行业农产品加工业的配套项目。符合4基础设施规划(1)给水工程规划①工业园区需水量近期约为7.83万m3/d,远期约为17.59万m3/d;消防用水量近期为15L/s,远期为25L/s,按同一时间内有二处发生火灾,灭火持续时间2小本项目锅炉用水依托现有市政供水;锅炉排水依托厂区现有符合—2—时用水计算。②水源选择地下水和地表水均作为清河区供水水源。清河区地表水资源量为6686万m3,地下水资源量为3886万m3,全区水资源总量为10572万m3。地下水资源供水量为3870万m3,地表水资源供水量为6650万m3,总供水量为10520万m3。本着分质供水和市政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原则,根据清河区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园区的生活用水以及需要净水的生产用水规划引自清河区水厂。规划在清河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中水厂,中水回用,保证工业园区生产用水和绿化、道路浇洒用水供应。③管网设置区内给水管网采用环状管网与枝状管网相结合的布置方式,近期以枝状为主,远期逐步连成环网,确保供水的安全性。消防采用低压供水系统,与生活给水共用同一管道,为满足消防需要,在给水管道上每隔一定距离设置地埋式消火栓,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2)排水工程规划①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②污水经清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到自然水体中。③污水管道根据地形地势,结合规划道路布置。④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医院污水和有污染的工业废水须经院内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市政管道。⑤雨水管渠根据地形地势,结合道路布置,共设置7个雨水排出口,将雨水就近排入水体(3)供热工程规划①工业园区的规划采暖面积约433.37万m2,规划采暖热负荷为264.7MW。②工业园区规划生产蒸汽热负荷约780t/h。③规划热源厂位置在尚阳大道北侧,莫尼街的东侧,占地面积4.0公顷。热电厂远期规划2×200MW专供蒸汽机组和1×25MW背压机组,可提供工业蒸汽约780t/h,剩余部分作为备用能力;规划4×70MW供热机组,可提供采暖面积约433万m2,其余由调峰锅炉房解决。④蒸汽管道采用架空敷设,枝状辐射方式,在道路内侧的绿化带内规划专用管道廊,采用上下两层布置,蒸汽管道热补偿采用自然补偿、弯管补偿器和球形补偿器补偿相结合的方式。⑤供热高温水采用二级网供热方式,一级网参数130℃/70℃,二级网参数80℃/60℃;热水管网采用直埋敷设,按有补偿敷设方式设计;换热站供热规模以8万m2~30万m2为宜,换热站建筑面积取200~300m2;热网采用仪表自动监控系统,实现各换热站的水力平衡自动调节。(4)燃气工程规划①工业园区全年平均日用天然气量合计3.02万立方米/日,其中居民用户用气量0.68万立方米/日,商业用户用气量0.20万立方米/日,工业用户用气量2万立方米/日,不可预见用气量0.14万立方米/日。②由清河区的天然气门站为园区供气,开原燃气站可以作为预备气源。③燃气输配系统采用中低压两级管网系统。④中压天然气管网的压力级制为中压A级,压力不大于0.4MPa。⑤为了保证稳定供气,中压燃气管网形成环状网,规划燃气管径为DN200-250。规划燃气管道采用直埋敷设,设计埋深为管顶距自然地坪1.7米。⑥燃气管材选用PE管。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清河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燃气锅炉房不需要供暖;本项目燃气锅炉的燃料天然气来自园区天然气管网,由铁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供应。园区供热为采暖期供热,本项目年运行250天,所建燃气锅炉为永久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清河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燃气锅炉房不需要供暖;本项目燃气锅炉的燃料天然气来自园区天然气管网,由铁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供应。园区供热为采暖期供热,本项目年运行250天,所建燃气锅炉为永久工程。3、本项目与《清河区工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表1-2本项目与《清河区工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类别内容本项目符合性《清河区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水环境保护措施①排水体制:工业园区排水按照工业区规划布局,选择雨污分流制,降低污水处理厂的治污负荷。②污水处理厂:清河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城区西北部谢家屯和大孟屯之间的原五四渔场旧址,目前已投入使用。近期污水处理规模为4.0万m3/d,远期为10万m3/d,接纳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清河区污水处理厂符合(2)大气污染减缓措施工业园区工业用地、居住用地较为集中,适合集中供热,根据规划:规划热源厂位置在昌盛路北侧,莫尼街的东侧,占地面积4.0公顷。工业园区热源厂远期规划2×200MW专供蒸汽锅炉和1×25MW蒸汽锅炉,可提供工业蒸汽约780t/h,可满足该园区远期用汽量的需求,该园区远期用汽量420t/h,剩余部分作为备用能力;规划4×70MW供热锅炉,可提供采暖面积约433万m3,其余由调峰锅炉房解决。结合《辽宁省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严格控制煤炭的含硫量和灰分含量,煤炭中硫的含量不能超过1%,灰分的含量不能超过25%。所有火电、化工、建材等二氧化硫排污重点行业,不准使用本项目燃气锅炉房不需要供暖符合—4—含硫分大于0.6%的煤炭。(3)噪声污染减缓措施①严格按照功能区规划安排项目②加强噪声管理加强企业厂界噪声达标管理,对拥有噪声设备的企业,必须配备降噪设备和措施,严格控制其厂界噪声水平,并定期检查。燃气锅炉房产噪设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符合(4)固体废物减缓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线,以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为方向,最大限度的减少废物产生,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①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业园区工业废弃物必须加以有效控制,企业应明确提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去向及安全处置方式。通过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强化对固废产生源的管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试点,淘汰高能耗、高物耗、高废物生产工艺,发展无废工艺,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同时依据循环经济原则,鼓励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利用,加快固体废物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②危险废物管理限制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的数量,尽可能综合利用。无法回收、暂不能利用的危险废物,应登记在用的危险废物,应登记在案,送具有资质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处置。逐步建立起危险废物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③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综合利用、集中处置的控制对策。同时要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实现垃圾分类回收。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防治白色污染。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厂无害化处理。燃气锅炉软化水供应系统定期产生的废旧反渗透膜依托暂存于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审查意见按照园区发展规划,对相应的企业制定搬迁计划,迁入符合相应类别的区域。同时,对今后入驻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的要求进入相应的区域。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工业园区张相镇清开路67号1幢1-1,位于清河区工业园区的食品加工园区,不涉及搬迁,符合规划要求符合因此,本项目符合《清河区工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5—其他符合性分析1.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环保“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①与《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以及《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分控的意见》(铁政发〔2021〕8号)要求,对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进行分析,详见下表。表1-3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标题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及铁岭市的生态保护红线,被纳入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从而有效保护珍稀、濒危并具代表性的动植物物种及生态系统,维护重要生态系统主导功能。本项目位于属于清河区工业园规划范围内,符合《清河区工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不在水源地准保护区规定的禁止内容,不在铁岭市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其修改单;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从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资源高效利用、确保必不可少的环境容量角度,不应突破资源利用最高限值。根据《2023年铁岭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本项目燃气锅炉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铁岭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三线一单”编制成果,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约束,立足沈阳市战略定位,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及国家与地方标准,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2112042001,符合所属管控单元环境要求。符合—6—率四个方面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②本项目与关于印发《铁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铁市环委办发〔2024〕20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铁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详见1-4。表1-4项目所属的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ZH21120420001铁岭清河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区项目与管控要求符合性见下表:表1-5本项目与(铁市环委办发〔2024〕20号)符合性分析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名称管控单元分类管控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ZH21120420001铁岭清河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集中供热,取缔现有取暖、生产小锅炉;2.严格管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的项目建设。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3.推动新建涉工业炉窑项目入园,新(改、扩)建项目根据行业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全面淘汰产能落后、难以实现稳定达标、使用中小型煤气发生炉等类型工业炉窑。1、本项目锅炉为燃气锅炉,为生产供热,热负荷为2t/h,不属于小锅炉。2、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产业。3、本项目位于铁岭市清河区工业园区内,本项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2.SO2控制在99012t/a以内,NO2控制在46176t/a以内;COD控制在1608t/a以内;3.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1、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2、本项目建成运行后,企业SO2增加0.02t/a,NOx增加0.225t/a,COD增加0.071t/a,增加量对区域控制指标贡献很小;符合—7—(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4.热源厂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6.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扩改标准;7.污水处理厂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8.餐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9.固体废弃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1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11.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污泥控制标准,污泥处理后进行填埋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入场要求,污泥经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12.实施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13.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道路清扫机械化,道路保洁率100%,公厕水厕率100%,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100%;14.规划污水处理结合清河区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污水经清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自然水体;15.雨水管渠根据地形地势,结合规划道路布置,将雨水就近排入水体。3、本项目锅炉房地面完全硬化,不存在土壤环境污染途径;4、本项目不属于热源厂;5、本项目锅炉不属于工业炉窑;6、本项目锅炉不排放恶臭污染物;7、本项目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8、本项目污染物不涉及餐饮油烟;9、本项目新增工业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10、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11、本项目不涉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12、本项目所在园区属于工业集聚区,园区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清河区污水处理厂;13、本项目不增加生活垃圾;14、本项目所在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水经清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自然水体;15、本项目雨水就近排入地表水体。3、本项目锅炉房地面完全硬化,不存在土壤环境污染途径;4、本项目不属于热源厂;5、本项目锅炉不属于工业炉窑;6、本项目锅炉不排放恶臭污染物;7、本项目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8、本项目污染物不涉及餐饮油烟;9、本项目新增工业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10、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11、本项目不涉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12、本项目所在园区属于工业集聚区,园区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清河区污水处理厂;13、本项目不增加生活垃圾;14、本项目所在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水经清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自然水体;15、本项目雨水就近排入地表水体。环境风险防控1.制定环境应急预案。1、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管理部门备案。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2035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307万立方米/年以下;2.工业园区工业用地611.49公顷,占工业园区建设用地的49.83%。1、本项目用水量为742.5t/a;2、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符合表1-6项目与铁岭市清河区普适性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要求项目情况分析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执行辽宁省“三线一单”各类空间管控要求及铁岭市总体准入要求;详见表1-5、表1-7分析内容符合2、清河水库、尚阳湖等地禁建范围内禁止开展除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外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执行辽宁省“三线一单”各类空间管控要求及铁岭市总体准入要求;详见表1-5、表1-7分析内容符合2、控制新增燃煤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的要求1、执行辽宁省“三线一单”各类空间管控要求及铁岭市总体准入要求。详见表1-5、表1-7分析内容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1、执行辽宁省“三线一单”各类空间管控要求及铁岭市总体准入要求;详见表1-5、表1-7分析内容符合2、到2025年,SO2排放量不超过0.062万吨,NOX不超过0.30万吨,PM2.5不超过0.17万吨;到2035年,SO2排放量不超过0.047万吨,NOX不超过0.18万吨,PM2.5不超过0.13万吨;本项目燃气锅炉对区域SO2、NOx排放总量贡献很小符合3、到2025年,COD排放量不超过40.95吨,氨氮排放量不超过3.69吨;到2035年,COD排放量不超过34.81吨,氨氮排放量不超过3.14吨;本项目燃气锅炉排水对区域COD、氨氮排放总量贡献很小符合4、2035年清河水库功能区达标率100%;本项目不涉及符合5、实施新建耗煤项目燃煤等量替代制度。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现有污染1、执行辽宁省“三线一单”各类空间管控要求及铁岭市总体准入要求;详见表1-5、表1-7分析内容符合—9—源提标升级改造的要求2、清河及清河水库沿岸地区,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需实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本项目不涉及符合3、扩建清河热电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4、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治理工程。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1、执行辽宁省“三线一单”各类空间管控要求及铁岭市总体准入要求;详见表1-5、表1-7分析内容符合资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执行辽宁省“三线一单”各类空间管控要求及铁岭市总体准入要求。详见表1-5、表1-7分析内容符合能源利用效率要求1、执行辽宁省“三线一单”各类空间管控要求及铁岭市总体准入要求;详见表1-5、表1-7分析内容符合2、落实《辽宁省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工作方案(2018—2020年)》,做好全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土地资源利用1、执行辽宁省“三线一单”各类空间管控要求及铁岭市总体准入要求;详见表1-5、表1-7分析内容符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求1、执行辽宁省“三线一单”各类空间管控要求及铁岭市总体准入要求。详见表1-5、表1-7分析内容符合表1-7项目与铁岭市普适性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清单项目情况分析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的活动1、控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禁止发展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严禁建设国家规定的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2、禁止发展电解铝、平板玻璃、纸制品造浆产业;禁止新增钢铁产能,提高现有产品技术水平,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本项目不涉及符合3、禁止新增水泥产能,严格控制大型水泥企业熟料输出,按熟料产出比控制水泥产量,有效控制水泥粉磨站生存空间,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不达标水泥粉磨企业;本项目不涉及符合4、严格落实国家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项目落实总量控制政策,符合—10—环评审批前取得总量控制指标5、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20吨以下燃煤锅炉,乡镇实际情况建设满足其供热规模的锅炉;本项目不涉符合6、依法取缔、搬迁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本项目不涉符合限制开发建设的活动1、严格限制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焦、有色、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涉符合2、严格落实国家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项目落实总量控制政策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的1、根据城市规划区空间分区管制体系规定的禁建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以及森林公园内的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水源以及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海拔500米以上的山地以及交通运输通道控制带和重大基础设施走廊禁止建设)、限建区(自然保护区试验区、风景名胜区缓冲区、森林公园其他用地、水源保护区、一般农业用地区、历史文化控制区、重点城镇隔离区以及中山区和中低山丘陵区、各类保护用地范围之外的海拔500米以下的山丘和丘陵等生态环境脆弱区、农村建设区)、适建区(不受或轻度受洪水淹没区,区位条件较好,地质条件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或需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经过工程处理后基本适宜建设的用地。对适宜建设区未来重点发展地区进行预先控制,包括产业引进、功能布局等进行整体控制)和现状建成区(包括中心城区现状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他镇、村庄、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等建成区域)进行管控;本项目不涉符合要求2、对现状建成区采用用地调整和旧区改造方针,根据城市用地结构调整和发展要求,逐步搬迁有污染的工业企业,提高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比例;本项目不涉符合3、城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设置与供水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控制网箱养殖;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二级保护区不得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涉及保护区符合4、主城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沥青混凝土搅拌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本项目不涉符合5、水源保护区上游、城市上风向,居民集中区、本项目不涉医院、学校具有一定的缓冲距离;符合—11—6、石化化工业、医药制造业、制浆造纸业、原则上必须建在产业园且满足污染物排放要求;汽车制造、塑料制品、涉VOCs排放的塑料制品产业需结合项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分析该项目是否属于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如涉及环境风险或有明确入园要求的,则必须建在园区且符合污染物排放要求。本项目不涉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1、坚持雨污分流、泥水并治的原则,合理确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新建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符合相关规划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工业集聚区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保持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防治设施,禁止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水不经过水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而直接排入环境,禁止将未处理达标的污水从水污染防治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入环境等;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畜禽粪便、废水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水产养殖排水直接排入水体的,应当符合受纳水体水功能区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燃气锅炉排水依托现有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清河区污水处理厂符合2、城市新、改、扩建单台燃煤锅炉蒸发量不小于90吨/小时,个别县城可根据人口、供暖半径有所调整,但新、改、扩建单台燃煤锅炉蒸发量原则上不小于65吨/小时;本项目不涉符合3、工业园区、新城镇只规划建设一个区域高效热源或依托大型热电联产企业集中供热,取缔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现有工业园区及产业聚集区逐步取消分散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清洁能源或生物质燃料;本项目不涉符合4、到2025年,SO2、NOx、PM2.5、VOCs排放量控制在15203吨/年、37756吨/年、25255吨/年、29876吨/年;本项目燃气锅炉对区域SO2、NOx排放总量贡献很小符合5、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在环境容量以下,如有剩余可作为全市排污权统一调配;本项目燃气锅炉对区域SO2、NOx排放总量贡献很小,不超过区域环境容量符合6、针对主要行业确定污染物管控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执行辽宁省地方标准《施工及现场扬尘排放标准(试行)》,燃煤电厂执行辽宁省地方标准《辽宁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执行辽宁省地方标准《辽宁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项目施工场地扬尘满足辽宁省地方标准《施工及现场扬尘排符合—12—污染物排放标准》。放标准(试行)》现有污染源提标升级改造的要求1、加强饮用水源风险防范,消除水源安全隐患;本项目不涉符合2、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需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本项目不涉符合3、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本项目不涉符合4、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本项目不涉符合5、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本项目不涉符合6、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本项目不涉符合污染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1、严控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本项目不涉符合2、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本项目不涉符合3、依据国家制定的铅酸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本项目不涉符合4、各县(区、市)和部分有条件乡镇建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本项目不涉符合5、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本项目不涉符合资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加强流域水量统一调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本项目不涉符合能源利用效率要求1、根据铁岭市能源规划目标设定,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05.45万吨标准煤以下,煤炭消费2216万吨标准煤以下;到2035年,能源消费总量948.18万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623.05万吨标准煤以下。本项目燃气锅炉年消耗天然气32.29万立方米,约合429.72吨标准煤,对铁岭市能源消费总量贡献较小符合2、严格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辽政办发﹝2021﹞6号),严格规范全市范围内“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两高”项目)行政审批;通过电、天然气替代等措施,有效减少煤炭消耗,严格控制本项目锅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符合—13—增量,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加强存量治理,坚持“增气减煤”同步,以此替代煤炭;推动电代煤,今后新增电力主要是清洁能源发电;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升电动化和清洁化的水平。土地资源利用要求1、开展城市建设控制线进行分类管制,参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符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求1、推进铁岭电厂为主城区供热;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主城区符合2、禁止不符合规定的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本项目燃用的天然气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符合3、积极引进推广使用电能、天然气和石油液化气,鼓励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本项目锅炉燃料为天然气符合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新增2t/h燃气锅炉不属于限制、淘汰类设备,为允许类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文件,项目不属于禁止或许可准入类,属于允许准入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工业园区张相镇清开路67号1幢1-1,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线保护红线区内,项目周围无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区域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善,项目选址合理。4.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与《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辽委发〔2022〕8号)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8项目与《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辽委发〔2022〕8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管理要求本项目落实情况相符性《辽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清洁取暖攻坚本项目锅炉燃料为天符合—14—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行动。充分发挥热电机组和大型热源厂能力,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在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城市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因地制宜推进供暖清洁化,有序开展农村地区散煤替代工作。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然气。符合(2)与《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推进低尘机械化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部等城乡重要路段清扫保洁力度。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深入开展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本项目锅炉房内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各噪声设备均采取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强化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建立进水浓度异常等突出问题清单,组织排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情况,查明问题原因并开展整治,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对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工业废水的9个工业集聚区进行全面评估,不适宜接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另行专项治理;加强园区企业纳管废水达标监测,强化企业特征污染物监控管理;继续推进工业园区企业明管化整改,持续推进雨污分流监督管理。2025年底前,对可能影响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电镀、化工、造纸、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建设独立的废水预处理设施,严格监控企业特征污染物纳管浓度。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约束和政策引领,应用于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建设项目选址、执法监管等方面,健全完善“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推行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实现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结合自然环境条件及产业发展水平,科学制定行业、区域环境准入条件。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属于企业主行业农产品加工业的配套工程,不属于符合—15—原则要求。以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为核心,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辽河干流铁岭段1km范围内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和有重大生态环境风险的生产项目。充分利用环境资源优势,有序承接产业转移,不得降低产业环保准入门槛。“两高”项目;项目不在辽河干流铁岭段1km范围内。优化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按照“总体匹配、适度富裕”的原则,统筹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审慎发展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依法依规严格管控填埋处置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焚烧建立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完善危险废物清单式管理,建立以危险废物为核心的动态监控系统,强化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各级应急预案建设和管理。本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符合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推进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提取有价组分、建材、筑路、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鼓励相关企业申报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2025年底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本项目锅炉软化水供应系统产生的废旧反渗透膜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符合(3)项目与《铁岭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9-2025)》相符性分析表1-10与《铁岭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9-2025)》相符性分析重点任务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调整产业结构和提高能源利用率推进清洁取暖;抓好煤层气产供销体系建设;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优化产业布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锅炉燃料采用天然气符合实施燃煤污染治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加快替代散烧煤供暖。本项目不用煤符合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开展园区综合整治;推进实行特别排放限值;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符合大力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深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强化居民生活、餐饮业油烟污染排放治理;强化汽修行业污染排放治理;开展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治理。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6—(4)本项目与《辽宁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辽政发〔2024〕11号)符合性分析表1-11项目与(辽政发〔2024〕11号)相符性分析类别分析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一)推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落实国家产业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有序推动高炉一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废钢占炼钢原料比重达到15%以上。实施“以钢定焦”,炼焦产能与长流程炼钢产能比控制在0.4左右。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动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钢铁行业全面淘汰步进式烧结机。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规划环评等相关要求。符合(二)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铸造、镁、陶瓷、有色金属、化工、炭素等制造业集中的城市,2025年底前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进一步排查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重污染企业,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本项目位于清河工业区,属于农产品加工业的配套工程,本公司不属于重污染企业,符合园区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八、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二十)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进一步完善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监测网络,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增设并优化县(市、区)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试点开展省级重点乡镇空气质量监测,在污染严重乡镇增设小微站。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推动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稳定运行,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本项目环评阶段制定监测计划,项目运行后按照监测计划进行例行监测。符合(5)项目与《锅炉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见表1-12。—17—表1-12与《锅炉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有序实施在运锅炉节能降碳改造。以供热、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持续用热用能行业为重点,支持对运行效率低于《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91)能效限定值和《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500)能效3级的工业锅炉开展节能降碳改造。鼓励结合实际采用自动化控制、燃气锅炉冷凝化、燃煤锅炉可再生能源耦合、烟气余热深度回收、燃烧优化调整、换热系统改造等手段,协同实施工业锅炉节能降碳改造。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新增2t/h燃气蒸汽锅炉属于室燃燃烧锅炉,天然气低位发热量为32.75MJ/m3,热效率为95%,高于《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91)能效限定值92%并且高于《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500)中能效等级2级热效率94%的要求。符合逐步淘汰低效落后锅炉。严格执行《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91)强制性安全技术规范和《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500)强制性国家标准,禁止生产、销售能效水平低于能效限定值和能效3级的工业锅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有序淘汰退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固定炉排燃煤锅炉(双层固定炉排锅炉除外)本项目改建后,2t/h燃气蒸汽锅炉的热效率为95%,高于《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91)能效限定值92%并且高于《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500)中能效等级2级热效率94%的要求。2t/h燃气蒸汽锅炉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设备,属于允许类。符合—18—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背景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工业园区张相镇清开路67号1幢1-1。厂区内现有2个项目,一个是《年产5万吨蔬菜深加工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5月24日取得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区分局批复,批复文号为铁清环审表[2021]3号,并于2023年7月21日通过自主验收(阶段性验收);另一个是《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5年1月15日取得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区分局批复,批复文号为铁清环审函[2025]1号,该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年产5万吨蔬菜深加工项目》验收阶段采用电锅炉对生产车间供热兼顾办公区冬季采暖,该项目验收属于阶段性验收,环评设计96座发酵池,验收阶段实际建设48座,具备2.5万吨/年蔬菜深加工能力。企业在对剩余48座发酵池进行设计时,发现现有项目配套的电锅炉热力负荷明显不足。因此,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00万元,在建设中的《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2.5t/h生物质气化锅炉房近旁建设一座燃气锅炉房,新增1台2t/h燃气锅炉,满足《年产5万吨蔬菜深加工项目》正在设计中的剩余48座发酵池的蒸汽供应。2.项目组成在建设中的生物质气化锅炉房西侧建设72m2燃气锅炉房,购置1台2t/h燃气蒸汽锅炉及配套设备设施。2t/h燃气蒸汽锅炉年运行天数为250天,每天运行8h,年运行2000h,具体工程建内容详见表2-1。表2-1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组成建设内容工程内容备注主体工程锅炉房建设72m2燃气锅炉房,购置1台2t/h燃气蒸汽锅炉及配套设备设施,用于向建设中的新生产车间提供蒸汽,年运行天数为250天,年运行2000h。新增储运工程天然气管道将园区管道天然气接入本项目燃气锅炉的厂区内天然气管道长度约40m。新增辅助工程软水制备依托现有项目软水制备系统。依托现有公用工程供水依托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现有供水设置依托现有供电依托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现有供电设施依托现有—19—排水锅炉排水和软水制备系统浓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清河区污水处理厂。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废气治理措施低氮燃烧+1根25m高排气筒新增废水锅炉排水和软水制备系统浓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0m3/d)处理后,再经市政管网排入清河区污水处理厂。依托现有噪声选择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建筑物隔声新增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旧反渗透膜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厂区污水处理站南侧,面积约10m2。依托现有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本项目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2。表2-2改建前后能源消耗情况表名称单位改建前本项目改建后变化量来源备注天然气万m3/a032.2932.29+32.29管道天然气由铁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供应,本项目燃气锅炉房配备调压箱2t/h燃气锅炉为《年产5万吨蔬菜深加工项目》供应蒸汽,年运行2000h生物质颗粒t/a10001000当地生物质颗粒生产企业供应2.5t/h生物质气化锅炉为《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供应蒸汽,年运行2000h水m3/a5100742.55842.5+742.5园区供水管网供应电万kwh/a601.461.4+1.4园区电网供应本项目天然气成分及参数如下表所示。表2-3燃料天然气参数表名称成分/指标含量/数值单位测试方法/标准天然气甲烷84.44GB/T13610-2020乙烷5.78丙烷1.84乙烯痕量氮气7.05—20—氧气0.86氢气痕量一氧化碳痕量二氧化碳0.03热值36.61MJ/m³GB/T11062-20204.主要设备及设备参数本项目增设1台2t/h的燃气蒸汽锅炉用于生产车间蒸汽供应。除软水制备设备依托现有工程外,其余设备均为新增。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4。表2-4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表设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供热设施2t/h燃气锅炉WNS2-1.25-Q(设计热效率95%,蒸汽温度193.3℃)给水泵CDL4-160风机Y5-47-5C水处理设施(依托)软水制备设备反渗透工艺产水能力8t/h废气治理设施低氮燃烧器120万大卡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燃气锅炉房无新增劳动定员。锅炉房运行8小时/天,年运行250天。6.公用及辅助工程6.1供电依托现有供电设施:电源引自厂区外10kV高压配电线路,电源采用一回YJV22-8.7/10kV电缆至厂区总降压变配电所。6.2给排水(1)给水:本项目燃气锅炉房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锅炉房运行过程中的补充水包括热网循环过程损失水和锅炉排水。补充水采用软化水,依托企业现有软水制备系统制备锅炉用软化水,软水制备系统采用反渗透工艺。①循环水量计算:—21—锅炉循环水量根据《工业锅炉房设计手册》中循环水量经验公式进行计算,具体公式如下:循环水量(t/h)=860×锅炉额定发热量(MW)/一次网温度差(℃)本项目设置2t/h(1.4MW)燃气蒸汽锅炉1台,一次网温度差取50℃,本项目循环水量约为24t/h,192t/d,锅炉每日运行8h,年运行天数250天。②补充水量计算:本项目锅炉运行过程中会有热网损失水量,损失率按循环水量的1%取值,则锅炉循环水在热网中损失水量为0.24t/h(1.92t/d)。本项目锅炉运行过程中为保持循环水水质,会有锅炉排水,排水量为蒸发量2t/h的1%,即0.02t/h(0.16t/d)。因此,锅炉运行过程中的补充水量为0.26t/h(2.08t/d)。③软水制备系统进出水量计算:锅炉补水采用软化水,软化水制备系统采用反渗透工艺,产水率为70%,因此软化水制备系统的进水量为2.97t/d,排放浓水量为0.89t/d。(2)排水: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废水的产生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水和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放的浓水。锅炉排水量为0.16t/d,浓水排放量为0.89t/d,共计1.05t/d,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清河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水平衡如图2-1所示、本项目投产后全厂水平衡如图2-2所示。循环水192损耗1.922.972.08新鲜水软化水制备系统燃气锅炉生产车间热网厂内污水处理站1.05清河区污水处理厂单位:m3/d图2-1本项目燃气锅炉水平衡图—23—新鲜水23.37原料腌制2.98蒸发损耗0.6112.2清洗用水11.59水蒸气0.72本厂污水处理清河1.20.4818.36站(处理能力21.64区污100m3/d)蒸煮用水自然消耗0.833.31水处理厂3.28单位:m3/d由全厂水平衡可知,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需要软水制备系统每天向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电锅炉供应6.16m3软化水。现有项目软水制备采用反渗透工艺,产本项目燃气锅炉房建筑面积为72m2。锅炉房内布设有燃气锅炉主机、水泵、风机。厂区内配套建设天然气管道设施,将园区管道天然气送入本项目锅炉。具生活用水4.14循环水5525.52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电锅炉用水生产车间热网8.8软水制备6.16浓水2.64锅炉排水0.64图2-2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水能力8t/h,满足锅炉用水需求。7.平面布置情况体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3。—2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燃气锅炉房一座,建筑面积72m2,施工期会产生机械噪声、扬尘、生活污水及固体废物,其简单的施工流程及各阶段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见图2-3。建筑材料堆放、运输道路修筑房屋建筑装修扬尘、噪声、固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图2-3施工期施工流程及主要污染源情况简图2、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①天然气燃料进厂本项目燃气锅炉使用燃料为管道天然气。②锅炉运行燃气锅炉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风机引入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风机、锅炉本体、水泵均产生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的措施。锅炉排水和软水制备系统浓水排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③软水制备及热源输出新鲜水经反渗透装置软化处理后进入软化罐暂存,通过冷凝水箱进入燃烧锅炉,利用天然气燃烧将水加热至193℃,蒸汽通过管道对生产工序进行供热,蒸汽冷凝后进入冷凝水箱循环利用。反渗透装置产生的软化处理废水及锅炉排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最后排入清河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锅炉运行过程中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如下图所示。场地平整土方开挖—25—25m排气筒锅炉废气噪声新鲜水软水制备设施燃气锅炉蒸汽生产车间项目污染工序污染物名称污染治理设施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废气燃气锅炉颗粒物——经25m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低氮燃烧器烟气黑度——废水反渗透软水制备系统浓水主要成分为CaCl2、MgCl2等可溶性盐类、杂质COD、SS、氯化物等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排入清河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锅炉排水噪声鼓风机、引风机、水泵噪声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厂房隔声达标排放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旧反渗透膜污水处理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外售统一收集后外运,安全填埋1.现有及在建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表2-6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一览表建设项目名称环评阶段排污许可验收阶段竣工验收单位竣工验收时间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蔬菜深加工项目环评批复单位: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区分局环评批复时间:2021年5月24日环评批复文号:铁清环审表[2021]3号登记编号:91211204MA106W199J001Z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9日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蔬菜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自主验收2023年7月21日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单位: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区分局环评批复时间:2025年1月15日环评批复文号:铁清环审函[2025]1号项目处于建设期///2.现有及在建工程产污环节及污染治理措施表2-7现有及在建项目产污环节及治理措施一览表污染类别产污环节主要污染物治理措施排放情况所属项目废气熟制G1油烟电加热夹层锅上方设置集气罩,油烟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楼顶排气筒DA003排放楼顶排气筒(DA003)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和面G2颗粒物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15m排气筒(DA002)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27—污水站臭气G3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除臭设施(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5m排气筒(DA001)年产5万吨蔬菜深加工项目、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锅炉烟气G4颗粒物、SO2、NOx生物质气化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30m排气筒(DA004)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废水清洗、蒸煮、腌制过程排水,生物质气化锅炉排水、软化水系统浓水CODCr、氨氮、SS、BOD5、氯化物综合生产废水经“格栅+曝气+缺氧+生物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后排入清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总排口(DW001)年产5万吨蔬菜深加工项目、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噪声各生产设备运行机械噪声、空气动力噪声设置设备减震基础、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厂界达标排放年产5万吨蔬菜深加工项目、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固废生产过程玉米皮、玉米须用于农肥合理有效处理处置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原料清理杂质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废包装材料回收外售年产5万吨蔬菜深加工项目、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生物质锅炉生物质炭渣用于农肥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废旧反渗透膜统一收集后外售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外运,安全填埋年产5万吨蔬菜深加工项目、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废气处理玉米面除尘灰回收外售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锅炉除尘灰用于农肥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生活设施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年产5万吨蔬菜深加工项目、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3.现有及在建工程排污达标分析(1)废气有组织废气:①熟制过程企业在建生产车间对在酸菜熟制工序中使用食用油,会产生一定量的油烟,经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该生产工序处于建设期,废气达标分析结果引用已批复的《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数据如下:表2-8油烟废气预测结果排放点位污染物废气流量(m3/h)排放浓度(mg/m3)标准限值(mg/m3)油烟排气筒出口DA003油烟500012.0由引用数据可知,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②和面过程企业在建生产车间和面工序面粉投料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该生产工序处于建设期,废气达标分析结果引用已批复的《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数据如下:表2-9和面粉尘预测结果排放点位污染物废气流量(m3/h)排放浓度(mg/m3)浓度标准限值(mg/m3)排放速率(kg/h)速率标准限值(kg/h)和面粉尘排气筒出口DA002颗粒物50000.61200.0033.5由引用数据可知,和面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③污水站臭气污水站臭气经除臭设施(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发酵车间周围喷洒生物除臭剂。辽宁有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1日对本项目污水站排气筒DA001排放氨、硫化氢,以及厂界氨、硫化氢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编号:LNYP-QZ-2023071001,监测期间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工况达到实际生产能力的100%,监测结果如下。表2-10污水站DA001有机废气检测结果点位检测日期监测项目氨硫化氢污水站除臭设施(光催化氧化+活性炭)进口2023.7.10第一次实测浓度mg/m30.860.076排放速率kg/h0.0020.0002第二次实测浓度mg/m30.820.068排放速率kg/h0.0020.0002第三次实测浓度mg/m30.790.079排放速率kg/h0.0020.00022023.7.11第一次实测浓度mg/m30.760.082排放速率kg/h0.0020.0002第二次实测浓度mg/m30.680.080排放速率kg/h0.0020.0002第三次实测浓度mg/m30.800.076排放速率kg/h0.0020.0002污水站排气筒DA001出口2023.7.10第一次实测浓度mg/m30.380.038排放速率kg/h0.0010.0001第二次实测浓度mg/m30.360.032排放速率kg/h0.0010.0001第三次实测浓度mg/m30.360.029排放速率kg/h0.0010.00012023.7.11第一次实测浓度mg/m30.280.026排放速率kg/h0.0010.0001第二次实测浓度mg/m30.240.030排放速率kg/h0.0010.0001第三次实测浓度mg/m30.370.027排放速率kg/h0.0010.0001由上表可知,现有项目DA001排放氨及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根据监测结果,现有项目氨有组织排放量为0.002t/a,硫化氢有组织排放量为0.0002t/a。现有项目除臭设施为光催化氧化+活性炭,为一体化设施,前端为光催化氧化箱,后端为活性炭箱,活性炭箱尺寸约为0.5m×0.8m×0.4m,根据监测结果,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对氨处理效率约为58%,对硫化氢处理效率约为60%。④生物质锅炉在建生产车间的生产用蒸汽由1台2.5t/h生物质锅炉供应,该锅炉废气经单筒旋风+布袋除尘器以及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该锅炉处于建设期,废气达标分析结果引用已批复的《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数据如下:表2-112.5t/h生物质锅炉排气筒废气预测结果检测点位检测项目烟气流量(m3/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2.5t/h生物质锅炉排气筒出口DA004颗粒物726640.00150.003二氧化硫400.0150.03氮氧化物940.0360.071烟气黑度<1级由引用数据可知,在建2.5t/h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单筒旋风+布袋除尘器以及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气黑度<1级。无组织废气:辽宁有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1日对本项目厂界氨、硫化氢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编号:LNYP-QZ-2023071001,具体检测结果如下:表2-12厂界污染物检测结果检测日期点位氨浓度mg/m3硫化氢浓度mg/m3臭气浓度2023.7.10厂界上风向Q1<0.01<0.001<10厂界下风向Q2<0.01<0.001<10厂界下风向Q3<0.01<0.001<10厂界下风向Q4<0.01<0.001<102023.7.11厂界上风向Q1<0.01<0.001<10厂界下风向Q2<0.01<0.001<10厂界下风向Q3<0.01<0.001<10厂界下风向Q4<0.01<0.001<10注:氨检出限0.01mg/m3;硫化氢检出限0.001mg/m3;臭气浓度检出限10。由上表可知,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2)废水辽宁有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1日对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进出口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编号:LNYP-S-2023071001,监测期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工况达到实际生产能力的100%,监测结果如下:表2-13现有项目废水排放情况点位检测日期化学需氧量mg/L五日生化需氧量mg/L氨氮mg/L悬浮物mg/L氯化物mg/L进口2023.7.101890896132896119020191002126785986168276811210261068156668913211227862023.7.11176882811890283518826961408029782088835134947112616986421281082891出口2023.7.1024610611.28667825412110.77957423711612.01007022681329.78976792023.7.112701459.90766362611307.68877972541188.02808022481209.7690730出口最大浓度值27014512100802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及冷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预测浓度值2231211080676标准限值300250303001000注:本项目为食品加工行业,CODCr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450mg/L,由于清河区污水处理厂进水CODCr最高允排放浓度为300mg/L,故本项目CODCr排放浓度从严执行300mg/L限值。由上表可知,现有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3)噪声辽宁有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1日对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编号:LNYP-QZ-2023071001,监测结果如下:表2-14现有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日期监测点位检测结果(昼间)标准限值(昼间)2023.7.10东厂界62.965南厂界50.465西厂界56.865北厂界63.8652023.7.11东厂界63.265南厂界50.165西厂界56.265北厂界63.665由上表可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废现有及在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处置。表2-15现有项目固体废物汇总表名称产生量(t/a)固废性质产废周期防治措施1玉米皮、玉米须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次/天用于农肥2原料清理杂质1021次/天环卫部门清运处理3废包装材料1.21次/天回收外售4生物质炭渣1.91次/天用于农肥5废旧反渗透膜0.11次/年回收外售6污泥、栅渣2.751次/半月外运,安全填埋7玉米面除尘灰0.6631次/周回收外售8锅炉除尘灰0.9971次/周用于农肥9生活垃圾20.25生活垃圾1次/天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现有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4.现有及在建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现有及在建项目生产车间运行时间为2000h/a,污水处理站运行时间为250d/a,6000h/a。表2-16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生产线类别污染源污染因子污染物排放量(t/a)酸菜20000t/a、萝卜咸菜和酱菜2000t/a、芥菜咸菜1500t/a、糖醋蒜1500t/a、粘糯玉米棒3250t/a、软包装玉米粒850t/a、骨汤酸菜500t/a、玉米面条1250t/a生产线废气熟制工序油烟0.01和面工序颗粒物0.006污水处理站氨0.003硫化氢0.00023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单筒旋风+布袋除尘器及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0.003二氧化硫0.03氮氧化物0.071废水清洗、蒸煮、腌制过程排水,生物质气化锅炉排水、软化水系统浓水,排放量20.59m3/dCODCr1.49BOD50.82氨氮0.07SS0.56氯化物4.43固废生产过程玉米皮、玉米须100原料清理杂质102废包装材料1.2生物质锅炉生物质炭渣1.9废旧反渗透膜0.1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2.75和面工序玉米面除尘灰0.663生物质锅炉除尘系统锅炉除尘灰0.997生活设施生活垃圾20.255.卫生防护距离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现有环保手续显示,无卫生防护距离要求。6.存在的环保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完备,经现场勘查,厂区内现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但部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未进行分区分类规范化,危险废物贮存点设置不规范。以新带老措施:1、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应对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分区分类,设置清晰的标识,标明废物的种类及管理注意事项。同时,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废物进出登记、定期检查等。—34—2、企业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设置危险贮存点,并进行危废贮存分区和标识牌设置,同时与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现有项目运行至今,企业未产生危险废物,本次环评预计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0.05t/a、废灯管0.01t/a,及生产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0.02t/a、废机油桶0.01t/a。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1)常规污染物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6.2.1.1的规定: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为二类区,评价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本次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中常规污染物引用《铁岭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中的数据。2024年铁岭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表3-1。表3-12024铁岭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96015%达标区域NO2254062.5%达标环境质量PM10547077.14%达标现状PM2.5333594.28%达标CO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1(mg/m3)4(mg/m3)25%达标O38h平均质量浓度15016090.63%达标由上表可知,《铁岭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满足3年有效数据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质量浓度、SO2年均质量浓度、NO2年均质量浓度、CO百分位数日均浓度和O38h平均质量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本项目其他污染物为TSP,辽宁万华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北侧350m处空地进行TSP24小时均值监测(报告编号:T20250603-0471,2025年5月24日-5月26日现场检测),监测点位于本项目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监测统计分析结果见下表。表3-2特征因子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评价浓度范围评价标准最大浓度单超标率(mg/m3)(%)项目北侧350m处空地24小时均值0.197~0.2070.30.690E124°5'59.03"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中TSP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较好。2.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无需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3.地表水环境项目周边最近地表水体为清河,引用《铁岭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中地表水达标情况分析结果,2024年,清河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地表水环境。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内国家、地方控制断面监测数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数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本项目常规污染物引用《铁岭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相关数据,属于生态环境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4.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拟建锅炉房须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无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故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现状调查。5.生态环境本项目不在厂区外增加占地,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所在区域人类活动频繁,无野生珍稀动植物,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因子监测点位(mg/m3)因子指数TSPN42°32'29.29";—37—6.电磁辐射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不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铁岭市清河区工业园区,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西侧180m处的张相镇和西北方向140m处的张相镇人民政府及政务服务中心;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附图2。表3-3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保护对境地理坐标相对距离象人口保护类别要名称方位m数素张相镇E:124.09674°;西环N:42.54018°180500《环境空气质境量标准》空E:124.09658°;(GB3095-201气西北1401202)二类标准中心敏感目标张相镇人民政府及政务服务N:42.54352°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排放标准(1)施工期该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郊区及农村地区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详见下表。由于本项目施工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见下表。表3-4扬尘排放浓度限值区域浓度限值(连续5min平均浓度)mg/m3颗粒物郊区及农村地区1.0(2)营运期本项目锅炉燃料为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NOx、SO2和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具体标准限值如下表所示。监测项目表3-5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染物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排放监允许高度基准含氧量烟囱高度要求新建锅炉房的烟囱或烟囱周围半径50mg/m3烟道150mg/m3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烟囱排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注:本项目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最高建筑物高度为21.5m,则本项目燃气锅炉排气筒高度应达到24.5m以上。2.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表3-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别标准值标准来源3类昼间夜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55(GB12348-2008)3.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燃气锅炉控位置烟囱最低颗粒物20mg/m3放口8m3.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1级65总量控制指标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和管理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380号)规定,根据该项目生产工艺及排污特点,本项目总量指标为NOx、CODCr、氨氮。本项目燃气锅炉房废水排放量为262.5m3/a,水污染物排放量采用标准定额法(CODCr300mg/L,氨氮30mg/L)计算,计算过程如下:厂区污水总排口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Cr排放量=262.5m3/a×300mg/L×10-6=0.079t/a氨氮排放量=262.5m3/a×30mg/L×10-6=0.0079t/a根据清河区污水处理厂排入外环境浓度(一级A标准,CODCr50mg/L,总量控制指标氨氮5mg/L)计算:CODCr排放量=262.5m3/a×50mg/L×10-6=0.013t/a氨氮排放量=262.5m3/a×5mg/L×10-6=0.0013t/a表3-7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单位:t/a污染物废气废水NOxCODCr氨氮本项目排放量0.2250.0130.0013现有及在建工程排放量0.0711.3560.1356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0.2961.3690.1369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增减量+0.225+0.013+0.0013注:“+”表示增加,“-”表示减少—4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燃气锅炉房土建工程,施工期将产生施工扬尘和建筑垃圾以及废装修材料,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1)废气建筑施工及运输机械会产生扬尘;施工中将会有各种工程运输用车来往施工现场,会有汽车尾气。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②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③施工扬尘严格执行《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④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专业作业车辆,选用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进一步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⑤为减少施工车辆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应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时间,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对于大型构件和大量物资及建筑垃圾运输,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缓解交通压力。(2)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3)施工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如运输拖车、叉车等,经噪声叠加后其噪声源强可达90~105dB(A)。①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②合理安排,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夜间必须停止使用,以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③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强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④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远离声环境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尽量压缩工区机动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机动车鸣笛。⑤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4)施工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少量建筑垃圾和废弃装修材料以及工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废弃装修材料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采用密闭方式清运,不在施工场地内长时间堆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42—1、废气(1)废气源强核算表4-1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表工序/生产线排气筒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产生量t/a浓度mg/m3方式效率%捕集量t/a治理工艺可行技术废气量m3/h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工作时间h2t/h燃气锅炉DA005颗粒物产污系数0.0349.771000.034//1739.679.770.0170.0342000二氧化硫产污系数0.06518.681000.065//1739.6718.680.03250.0652000氮氧化物产污系数0.22564.671000.225低氮燃烧器是1739.6764.670.11250.2252000—43—DA005排气筒本项目2t/h燃气蒸汽锅炉天然气使用量32.29万m3/a。锅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等。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430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中“燃气工业锅炉-天然气”中的排放污染物指标和产污系数进行核算;颗粒物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411、4412火力发电热电联产行业系数手册”中“天然气-锅炉或燃机”中的排放污染物指标和产污系数进行核算。锅炉燃烧天然气废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具体产污系数及核算结果见下表:表4-2燃气锅炉烟气源强核算表工序污染物指标单位产物系数运行时间(h/a)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2t/h燃气锅炉工业废气量立方米/万立方米·原料10775320003479344.37m3/a1739.67m3/h/氮氧化物千克/万立方米·原料6.970.2250.112564.67二氧化硫千克/万立方米·原料0.02S*0.0650.032518.68颗粒物毫克/立方米·原料103.90.0340.0179.77注:氮氧化物的产物系数为低氮燃烧后的排放系数,本项目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采用国内领先技术进行设计。S*:产污系数表中气体燃料的二氧化硫的产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气体燃料中的硫含量,单位为毫克/立方米。本项目天然气检测报告未体现总硫指标,本项目天然气总硫按《天然气》(GB17820-2018)中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总硫最大值100mg/m3计算,因此本项目产污系数表中S=100。—44—(2)废气达标排放分析表4-3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分析表编号排放口基本情况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排放标准排放口类型达标情况经度(°)纬度(°)排气筒高度排气筒内径烟气温度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浓度限值(mg/m3)排气筒高度DA005124.09980542.54305825m0.3m130℃颗粒物9.770.0170.0342024.5m一般排放口达标二氧化硫18.680.03250.06550达标氮氧化物64.670.11250.225150达标由上表可知,本项目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3)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情况本项目的非正常工况主要是低氮燃烧系统故障,氮氧化物排放情况见表4-4。表4-4非正常工况排气筒排放情况表污染源污染物名称非正常排放原因非正常排放状况执行标准达标分析浓度mg/m3速率kg/h频次及持续时间排放量kg/a浓度mg/m3DA005排气筒氮氧化物低氮燃烧器功能丧失161.670.281次/a,1h/次0.28150超标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锅炉低氮燃烧系统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低氮燃烧系统正常运行。—45—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隔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系统的隐患,确保低氮燃烧系统正常运行;②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46—(4)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对本项目锅炉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达标判定,具体判定结果如下表所示。表4-5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判定一览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表7: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项目设置情况可行性判定燃气室燃炉(重点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低氮燃烧技术、低氮燃烧+SCR脱硝技术低氮燃烧技术可行颗粒物《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8—2021)表1: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项目设置情况可行性判定燃气锅炉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扩散式低氮燃烧器扩散式低氮燃烧器可行颗粒物营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所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期规范锅炉》(HJ953-2018)要求,为可行技术。环境表4-6排气筒高度设置合理性分析影管理要求本项目设置情况符合性分析响和保《锅炉大气污染护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烟囱最低允许高度8m本项目燃气锅炉排气筒高度为25m符合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本项目锅炉房排气筒附近200m范围最高建筑为办公楼,建筑物高度约21.5m,本项目燃气锅炉排气筒高度为25m,高于该建筑物3.5m符合(5)废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为可行技术,可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和周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6)监测计划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要求,排污单位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活动。环境监测活动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也可以自行监测,依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进行监控。本项目监测计划如下表。表4-7项目废气监测计划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燃气锅炉房烟囱(DA005)氮氧化物1次/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1次/年2、废水2.1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燃气锅炉房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本项目燃气锅炉房废水排放量为262.5m3/a,水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如下:根据《工业锅炉水质》(GB/T1576-2008)可知,本项目运行后,锅炉排污水中CODCr浓度约130mg/L,SS浓度约100mg/L,氯化物浓度约400mg/L。由表2-13现有项目废水排放情况可知,本厂污水处理站对CODCr的去除率约87%,对SS的去除率约91%,对氯化物的去除率约32%。表4-8项目废水污染物计算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产生浓度(mg/L)污水站去除率(%)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排放标准(mg/L)燃气锅炉运行增加的排水量262.5m3/aCODcr1308716.90.0044300达标SS1009190.0024300达标氯化物400322720.07141000达标表4-9本项目运行后全厂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及监测计划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类型地理坐标排放标准监测要求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DW001废水总排口一般排放口E124.10059°N42.54247°《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DW001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动植物油、氯化物1次/半年2.2达标排放和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1)依托现有污水站可行性分析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一方便食品、食品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1030.3—2019)中表A.1,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采取栅+隔油+曝气调节+絮凝沉淀+缺氧+好氧+沉淀+化学除磷沉淀工艺”技术处理内废水是可行的。根据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可知,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全厂排放量为21.64m3/d,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能力为100m3/d,故本项目废水依托厂区污水站可行。表4-10废水处理可行及技术参考表废水类别污染物项目排放去向可行性技术本项目技术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的综合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氯化物间接排放1)预处理:粗(细)格栅;竖流或辐流式沉淀、混凝沉淀;气浮2)生化处理: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IC反应器或水解酸化技术;厌氧滤池(AF);活性污泥法;氧化沟及其各类改型工艺;生物接触氧化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A/O法);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A2/O法)1)预处理:粗格栅2)生化处理: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A/O法)(2)依托清河区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清河区污水厂处理。清河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清河区城区西北部谢家屯和大孟屯之间的原五场旧址。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4万m3/d,一期处理能力为1.5万m3/d,处理能力为2.5万m3/d。污水一期工程采用悬链式曝气活性污泥工艺,深度处用微絮凝+过滤工艺,消毒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工艺。二期工程采用三级处理工预处理、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并对系统出水进行消毒处理。其中,预处理选用旋流沉砂池和粗细格栅工艺;一级处理采用沉淀工艺;二级处理采用脱氮活性污泥法为基础的TBSL生物接触氧化生物转盘工艺;出水消毒采用二氧化出水进行消毒;污泥脱水工艺:系统产生的污泥采用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进行—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天然气蒸汽锅炉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