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起拍价:
2174.76 元/月
保证金:
6525.0元
租期:
4年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
是
所在地: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
出租面积:
nullm2
期数:
2025年第024期
租金递增:
每满2年递增5%
物业状态:
在租
物业联系:
陈志能 18988528378
新承租人免租期
(原租户不给予免租期):
1 月
是否原承租人参与:
否
标的物介绍
报名资格要求:
1.曾与我司建立租赁关系但基于租户原因而提前终止的租户(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合同、拖欠租金等)不得参与本次竞租;2.租金每2年递增5%;3.商铺(不得经营餐饮、危险品、化工及涉污行业);4.物管费水电费由租户自行办理托收;5.每月最后一个日历日前交纳下月租金;6.租户自行办理相关证照;7.物业产权明晰;8.新租户享受30天免租装修期包含在合同期内;9.原租户不享受30天免租装修期;10.合同起始日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另行确定。
报名范围:不限
竞价须知
竞租会报名指引: 一、缴纳保证金 参与竞价竞租人需在2025年9月24日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1)支持网上转账(可通过扫码支付或网银支付);(2)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逐笔存入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存款): 账户名称:佛山市公源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 44001668635053021677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中心支行 说明:①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标的编号和联系电话例如:GZ-2025-****,138********; ②保证金必须以竞租人名义(付款人与竞租人要求是同一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不接受现金银行存入); ③上述规定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请竞租人尽早缴纳; ④竞投两个或以上物业的,需分笔缴纳保证金(每笔保证金对应相应的物业)。 二、办理物业竞价报名手续须知 竞租人在成功完成缴费后,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下午17:00前的时段内,登录禅城区国有物业网上招租服务平台(https://wy.chancheng.gov.cn/index.html#/index)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手续。 1、以企事业法人参加竞租的须网上上传: ①竞租保证金进账单; ②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签名,盖章); 2、以个体经营者参加竞租的须网上上传: ①竞租保证金进账单; ②有效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签名,盖章); 3、以个人参加竞租的须网上上传: ①竞租保证金进账单; ②本人身份证(签名、打指模); 4、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租。 5、敬请认真阅读招租服务平台网站上每宗物业的标的物业介绍,并按每宗物业具体的报名资格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待平台方审核通过,方算报名成功。 注意:如需委托代理人参加竞租,须竞租会现场提交《招租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签名、打指模),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签名、打指模)。 三、温馨提示 1、对于有意参与竞租者,请您登录禅城区国有物业网上招租服务平台(https://wy.chancheng.gov.cn/index.html#/index),查看竞租物业的详细信息及其他设定条件,并以网站的公告为准。同时,欢迎您亲自前往佛山市禅城区体育路48号佛山乐园内(区资产租售服务中心),详细了解物业的具体信息及竞拍须知。 2、已成功报名的竞租人,请您务必于2025年9月26日10:00(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进行签到)抵达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7楼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八室,参与物业招租竞价会。 3、于竞租成交后,交易服务费将依据成交的物业月租金金额进行收取,每个物业单元的交易服务费上限为 7,000 元(个别打包出租物业以现场公布为准)。竞租人在参与竞租前,请务必确认所参与竞租物业对应的服务费支付规则。 4、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我们的联系电话:0757-82160598、82160579。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合同规范及其他资料
5、拟签订合同范本-物业租赁合同(惠雅苑适用)(2025年一版).docx
中中末中茶馆O美罗汇健康药房众善素食潮宝牛肉火锅永电深宁路深宁路铭驹阁汽车美容中心正茂医药舍扬子写字楼今诚美食站澜东北门街惠南居8栋雅丽居2栋惠雅苑惠翠居7栋雅逸居3栋4栋诚德药行惠怡居6栋雅俊居4栋南门东南门国中国工商银行碧云天北门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曲顺丰速运有限公司TI中国电信山汇博华庭信孚碧云天幼儿园逸日雅居o欧洲仓库茶馆事产店中中末中茶馆城中面面茶馆合同编号:高新物租【20】号物业租赁合同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编制2025年一版物业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人:经乙方对期望承租物作全面的了解,对承租物的结构构成、周边配套设施、物权状况、规划施工报建情况、可使用状况、建筑质量等均表满意。为此,乙方向甲方提出承租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第1条本合同关键词解释1.1荷载:1.1.1铺面:350kg/㎡。1.1.2阁楼:200kg/㎡。第2条租赁物位置、面积2.1甲方将位于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2.2租赁物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公用面积)。2.3乙方在承租前已经清楚了解租赁物的状况,并同意按现状承租。2.4本次租赁采取包租的方式,租赁物内部由乙方自行管理、维护、修缮。第3条租赁期限3.1租赁期限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共年个月。3.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个月(即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的租赁优惠期,租赁优惠期内物业服务费、水费、电费等按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支付。3.3租赁期限届满需要续租的,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前提前90日以上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就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在结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的前提下,对租赁物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第4条租赁有关费用及支付方式:4.1物业租金:租赁期内的物业租金含税总额为人民币(小写¥元,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乙方应自20年月起每月最后一个日历日前交纳下月租金。具体支付时间及支付金额见下表:序号支付时间单价(元/㎡.月)月租金(元,含税)第一期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 第二期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 4.2物业服务费: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与租赁物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约定物业服务费相关支付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被第三人主张权利或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由乙方负责处理或赔偿,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3水电费: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供水供电部门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被第三人主张权利或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由乙方负责处理或赔偿,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4因甲方采用银行托收方式收费,乙方同意将如下银行账户作为向甲方交纳物业租金等费用的扣费账户(开户名:;开户行:;账号:)。4.5租赁保证金(以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的租金总额收取)¥元,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乙方未按期支付租赁保证金,且经甲方催收之日起5日内,乙方仍未予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解除、终止,在乙方交清物业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因本次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租赁期内乙方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等向第三人交纳的费用,乙方应提供相关结清费用的证明)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并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了向甲方交还租赁物时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后60日内,乙方提供有效的租赁保证金缴纳凭证向甲方申请退还租赁保证金,甲方予以全额退还(不计付利息)。甲方开户名: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开户银行:佛山市工商银行汇银支行甲方开户账号:2013022009022102161第5条场地交付及附属设施、设备5.1甲方收到乙方租赁保证金后五日内,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给乙方。5.2甲方提供用电、用水接驳点,接驳线路工程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也可向供电部门单独申报增容用电,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水电收费事宜另签订合同约定。5.3网络及通讯电视由乙方负责自行报装与接驳,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网络及通讯电视的报装与接驳涉及在园区的公共区域进行电信线路铺设或电信设备安装,有关实施方案应当事先经得甲方同意。第6条场地使用及装修、改建6.1乙方使用租赁物时不得超过租赁物荷载,如因乙方违反负荷限制约定,造成建筑及设施损坏或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生产设备锚固或改动建筑物任何部分均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施工。6.2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扩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扩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未经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同意,乙方擅自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扩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装修、改建或扩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其他相邻用户或者其他权利人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装修、改建或扩建等相关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3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扩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则须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图机构出具审图合格证书,并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装修、改建或扩建过程中,造成租赁物主体结构损坏,或出现任何财产损失、人身损害情形的,相关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6.4合同解除或租赁期间届满,乙方装修、改建或扩建的装修物、改建物、扩建物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恢复原状。第7条租赁物的转让、调换使用或转租7.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需将相关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本租赁物享有优先购买权。7.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向第三人调换使用或转让、转借、转租租赁物的,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报甲方备案,租赁物经调换使用、转让、转借后的第三人或租赁物转租后的次承租方相应承担本合同下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第8条租赁物日常管理8.1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对租赁物所作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若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8.2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甲方负责租赁范围以外的走廊、楼梯、公用厕所等公用区域的安全、卫生、维修、保养工作,乙方负责租赁物范围以内的安全、卫生、维护、保养工作。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门、窗、墙体等)以正常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8.3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专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门、窗、墙体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8.4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需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报批手续。8.5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终止时,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或合同提前解除、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乙方进行退场搬迁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届时乙方尚有租金、物业服务费或其他费用未支付完毕,甲方有权不准予乙方将放置在租赁物内的物品搬离。8.5.1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未清理杂物,则甲方可代为清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在结算保证金时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收。8.5.2如乙方未按期返还租赁物,则甲方在租赁期届满日或租赁合同提前解除之日起7日后有权进入租赁物,将租赁物恢复至出租给乙方前的状态。租赁物内乙方如有留存的任何物品,对于可移动物,在未取得甲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所有权和处分权,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上述物品,乙方不得有异议;对于不可移动物,无偿归甲方所有或甲方可代为拆除使租赁物恢复原状,所有相关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前述约定属于甲方有权选择的处理方式,不视为甲方同意免除乙方恢复原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如甲方未行使前述权利收回租赁物的,仍属于乙方对租赁物的继续占有。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因清除、处理上述动产或不动产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对上述物品的处分,被第三人主张权利或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由乙方负责处理或赔偿,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9条安全生产9.1乙方应遵守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安全用电、保密等各项工作,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职工,避免重大、意外事故发生。9.2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条例生产经营,租赁物内发生任何事故和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9.3在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违禁物品等。9.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乙方应对甲方的检查工作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甲方的检查。9.5乙方应在租赁物内自行配备消防设施,严禁将租赁物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9.6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并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9.7甲方因合理事由,在提前通知乙方后,有权临时暂停楼内任何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可以进入乙方租赁物内进行有关检查、维修。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租赁物内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出租条件的,有权立即终止合同,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物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第10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0.1租赁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双方签订协议予以确定:10.1.1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90日通知乙方。乙方按期退场并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因本次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10.1.2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且在乙方向甲方交回租赁物时不存在欠交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或因本次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的,可提前解约,甲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10.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当即时向甲方返还租赁物,乙方返还的租赁物有损坏或灭失情形的,乙方应当修复、赔偿。如乙方逾期返还租赁物的,属于乙方对租赁物的继续占有,乙方应按届时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以及其他费用,同时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究逾期返还租赁物所遭受的一切损失。10.3乙方须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解除、终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使用租赁物为注册地址的营业执照等一切相关证照,如不办理注销,乙方必须以变更注册地址等方式,保证租赁物不受任何权利限制并恢复到出租前的状态。第11条违约责任11.1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返还租赁物,甲方需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且甲方还须向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1.1.1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交付租赁物的。11.1.2甲方无正当理由将租赁物交由非乙方的其它第三方使用的。11.1.3租赁期内,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将租赁物进行出售或转租的(非因甲方原因除外)。11.1.4租赁期内,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擅自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租赁物的。11.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2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租赁物交付手续,但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的,则自甲方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1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且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11.3租赁期限内,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30日的,自甲方书面或以其他方式催告之日起5日内,乙方仍未付清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并停止向乙方提供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的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次承租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11.4租赁期限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甲方将不予退还,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乙方逾期返还租赁物的还需按本合同第十条第10.2款的约定支付场地占用费及其他费用:11.4.1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累计超过45日的(未足额支付视为拖欠)。11.4.2乙方在未获得甲方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扩建、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擅自转让、转租或调换使用的,或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或将租赁物转借第三人进行非法活动的。11.4.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物(及周边)发生事故损失达10000元以上或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相关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重者还须追究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11.4.4若甲方通过他人举报或其他原因得知乙方有拖欠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已支付工资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乙方确实存在拖欠员工工资情形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不真实的,视为乙方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形。11.4.5乙方空置、闲置或关闭租赁物2个月以上的。11.4.6乙方在租赁期内擅自提前退租的。11.4.7甲方采用银行托收方式收费,但乙方拒不在甲方限定期限内按该方式支付各项费用的。11.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4.9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情形。11.5乙方具有合同约定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情形的,本合同自乙方(包括次承租方)收到甲方以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张贴、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的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即行解除。11.6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及甲方为主张权利产生的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第12条免责条款12.1凡因发生不可抗力、政府行为,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的一方应自前述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由此而免责。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2.2.1租赁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被收储或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12.2.2租赁物被政府依法征用或征收的;12.2.3租赁物因实行“三旧”改造无法继续使用的;12.2.4遇甲方企业改制的。有关主体基于以上情形给予甲方的一切补偿全部归属甲方,概与乙方无关。第13条有关税费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由甲、乙方各自承担。第14条送达地址14.1按本合同需向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知,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双方确认的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准。在一方接到另一方发出的变更地址及联系方式的书面通知前,该方地址及联系方式仍以先前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准。甲方: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20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14.2以挂号邮件的方式送达的文件或通知,自挂号邮件寄出10个工作日后,无论收件人本人或相关人签收与否,均视为有效送达。14.3以快递的方式送达的文件或通知,自快递投递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无论收件人本人或相关人签收与否,均视为有效送达。14.4以发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方式送达的文件或通知,自文件或通知内容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14.5上述送达联系人、送达地址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的接收人及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人和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第15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6条附件及补充协议本合同后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7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或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18条其他条款18.1租赁期内,乙方应支持并配合甲方做好佛山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委员会或佛山市政府有关上级部门对进区企业情况的各项调查与统计工作。18.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催缴通知书、解除合同通知书、场地交接确认书等)时加盖业务章,甲乙双方确认该印章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该章未具法律效力而作出拒绝履行的行为。金ac三2我山园管理业务专障200041业务章图样:第19条特别约定19.1经双方确认,本合同第四条第4.1款约定的物业租金第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的物业租金属于附条件优惠,优惠前第期租金标准为元/㎡·月,月租金为元(含税)。如乙方具有合同第十条第10.1款第10.1.2项、第十一条第11.4款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情形的,则优惠条件不成立,乙方需向甲方补交合同第四条第4.1款物业租金第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甲方给予乙方物业租金优惠合共¥元,该补交的物业租金不属于违约金。乙方违约产生的违约金需按合同约定另行向甲方支付。(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盖章页)甲方: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字代表: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乙方:签字代表: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年月日签订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附件:环保消防安全责任书甲方(出租方):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为了加强出租物业的环保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环保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及消防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环保及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物业进行环保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二、乙方为所承租物业的环保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环保消防安全工作,有义务教育自己的员工增强环保消防安全意识;三、乙方责任:(一)消防责任:1、确保承租物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消防安全设施处于正常状态,禁止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乙方在正常工作期间关闭安全出口;2、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乱拉乱接电线;3、确保承租物业及配套设施处于安全状态,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4、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5、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改建或扩建,必须依照消防安全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装修、改造工程涉及承租物业设备、设施的,须经业主批准才能进行,并保证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6、按照相关规定对承租物业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监督并确保不在承租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影响安全或危险性物品,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存放物品;(8)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7、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员工了解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8、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进行施救,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9、其他确保承租物业及配套设施消防安全的相关工作;10、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相关文件和本规定,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二)环保责任:1、确保承租物业及公共区域内环境卫生符合相关部门环保要求;2、确保承租物业外墙整体符合城市城市市容和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要求;3、做好承租物业及配套设施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承租物业内部环境整洁、干净;4、定期检查疏通承租物业内下水管道及其他污水排放系统,确保承租物业内排污畅通;5、其他相关环境卫生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的义务;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卫生保护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规定,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三)安全责任:1、租赁期限内,乙方使用租赁物业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安全、维护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确保租赁物业后续建设、装修形成的设施、设备,以及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引进的设备、设施等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审批、验收手续,确保设备、设施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3、乙方应审慎合理使用租赁物业及配套设施,定期对租赁物业及其配套供电和供水等设施进行修检,以确定其性能完好和安全使用,因乙方或其员工使用违反安全使用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害事件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乙方应严格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经营,因乙方或其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5、租赁期间内,因乙方经营产生的安全管理、债务、劳动关系及其他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租赁物业内之一切货物、物品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维护;6、乙方保管、维护不善或者故意、过失损坏租赁物业或造成第三人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修复或者赔偿损失;7、其他确保租赁物业及配套设施安全使用及乙方安全经营的相关工作;8、乙方使用租赁物业经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四、如因承租物业发生火灾、危害环境等影响财产及人身安全等事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则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五、本责任书作为物业租赁合同附件,按租赁起始日起生效。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年月日签订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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