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特石墨制品加工 正特碳素制品加工招标采购公告(20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正特石墨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莱西市水集街道广州北路(原水马路)以西、沈阳路以北

建设单位:
青岛正特石墨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昊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公示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全本:
公示版-青岛正特石墨有限公司正特碳素制品加工项目.pdf

受 理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联系电话:
0532-6603576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威海东路27号

邮政编码:
2666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示期间,审批机关接受公众反映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正特石墨制品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青岛正特石墨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正特石墨制品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508-370285-04-01-85147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青岛莱西市水集街道广州北路(原水马路)以西、沈阳路以北地理坐标E120°29′22.375″,N36°54′36.577″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8-370285-04-01-851474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4环保投资占比(%)14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700(租赁)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莱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租赁青岛莱西市东方实业总公司(收购的青岛圣味食品有限公司)的现有土地和厂房进行生产建设,根据青岛圣味食品有限公司的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西他项(2005)第029号),企业所在地用地地类为工业用地,根据莱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用地规划地类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已取得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明,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编码为2508-370285-04-01-851474。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项目选址于青岛莱西市水集街道广州北路以西、沈阳路以北,项目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具有水、电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根据青岛圣味食品有限公司的他项权利证明书(西他项(2005)第029号),企业所在地用地地类为工业用地,根据莱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用地规划地类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2)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四周为企业和农田,属于工业集聚区,本项目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3)三线一单符合性结论项目的建设符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21〕16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环发[2024]20号)中“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4)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要求符合性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西侧2400m处的大沽河,项目所在地不在《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21]13号)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内。根据《莱西市农村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西政发[2020]27号),该项目未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区划范围内。(5)“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划定范围内,属于集中建设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3〕1号)要求。综上,项目选址合理。3、“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21〕16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环发[2024]2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项目与青政字[2021]16号文及修改单2023年版的符合性一览表“三线一单”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空间格局保持基本稳定。根据《青岛市生态空间图》,项目的建设不影响生态空间格局。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6。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以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原则,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到71.4%,地表水国、省控断面劣Ⅴ类水体消除,城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到203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全市重点河流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厂区内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可有效避免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影响。不会影响2025年和2035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到2025年,PM2.5底线目标为30μg/m3;到2035年,PM2.5底线目标为25μg/m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聚焦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和风险管控,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到2035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4.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以近岸海域水质实现功能区目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显著提升为原则,到2025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保持稳定,主要河流入海国控断面实现消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8.8%;到2035年,重点海湾基本建成“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美丽海洋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资源利用上线水资源利用上线。衔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等相关要求,落实国家、省关于重点河流生态水量保障工作有关要求。能源利用上线。加快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利用,提高其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严格能源消耗总量和煤炭消耗量控制要求。3.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管控要求,确定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等控制上线目标。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水、电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符合水资源、能源、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开发建设活动,对功能受损的区域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确保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应建立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强化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内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倾倒区等区域的海洋环境监测及风险防范。深入推进园区循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内,不属于青岛市市级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符合环化改造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严格保护滨海沙滩、湿地、植被、礁石等自然资源,对受到破坏的海洋生态进行整治和修复。一般管控类单元应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生态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一单”:青岛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管控类型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根据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8),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基本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本项目废水、废气满足排放标准。符合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通过治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莱西市污水处理厂;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本项目不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符合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的,不予审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不予审批。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的,不予审批。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的,不予审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符合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满足质量标准要求;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达到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本项目非“两高”项目。符合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及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对危险废物数量、种类、属性、贮存设施阐述不清,无合理利用处置方案,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本项目废气经围挡式集气罩收集经废气净化设施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莱西市污水处理厂;产噪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照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符合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随意弃置。符合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本项目不设置暗管、渗井、渗坑、灌注,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违法排放污染物。符合含病原体的医疗污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必须经过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海域。本项目医疗污水达到《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后排入市政管网。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建设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符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降低其危害性。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合理化处置。符合居民区、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饮用水水源地等公共建设项目选址时,应重点调查、分析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土壤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本项目车间及厂区道路地面均硬化,且不在青岛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环境风险管控企业事业单位应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根据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符合企业事业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要求及时制定。符合所有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根据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账,依法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时间、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企业不属于医疗机构。符合产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产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项目不产生医疗废物。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项目不产生医疗废物。符合资源完善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机制,推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符合利用效率要求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推广节水减污技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水。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能源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符合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4、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环发[2024]20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2。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内,管控单元名称为水集街道(2),管控单元编号为ZH37028520005。表2项目与管控单元ZH37028520005要求相符性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涉及的主要管控细类水环境城镇生活源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敏感本项目为石墨制品制造,用地不涉及水环境城镇生活源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敏感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莱西市水集街道广州北路以西、沈阳路以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为工业聚集区符合2.严格涉氟准入。本项目不涉及符合3.有序引导纺织服装产业、食品加工等企业集聚发展。本项目不涉及符合4.允许化工重点监控点发展化工,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原则上只能在公布地址的生产厂区进行。本项目不涉及符合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管理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电镀、化工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的高浓度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强酸、强碱、高盐、高氟废水,不得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2.做好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升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符合3.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有序完成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配套建设,防止造成面源污染。本项目不涉及符合4.食品加工行业加强臭气异味的处理和防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含盐废水处理,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符合5.机械加工业下料、机械加工、抛丸、打磨、喷砂、清理滚筒、热处理、化学预处理、电镀等环节设置废气有效收集治理设施;焊接环节根据作业点位数配备焊接烟尘净化器,或设置专门操作间并设置集气系统对焊接烟尘进行有效收集治理。拟于锯床、磨床、车床、钻床、雕刻机等加工设备分别采用吸风软管(27个)收集,收集的废气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9%),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符合6.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技术,禁止选用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按照《印染行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纺织工业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本项目不涉及符合7.涂装行业鼓励推进源头替代,引导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引导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提高VOCs治理效率。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风1.规范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本项目危废暂存于符合险防控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2.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本项目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符合3.化工企业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地区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本项目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推广集中供能和清洁能源利用,实施热、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本项目采用电加热,为清洁能源符合2.加快漏损管网改造,减少管网漏损率、普及节水型器具。本项目市政供水管道设施健全符合3.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再生水利用。本项目主要为生活用水符合本项目符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环发[2024]20号)的相关要求。5、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符合性分析表3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符合性分析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工业聚集区内。符合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的相关要求。6、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表4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具体要求-建材行业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矿石料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或封闭。石子、页岩、煤矸石、煤、粘土、矿渣、石膏、炉渣等封闭储存。熟料、粉煤灰、矿粉和除尘灰等密闭储存。石子、页岩、煤等物料破碎、筛分、搅拌、粉磨等设备采取密闭措施,并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袋装水泥包装下料口、装车点位和散装水泥装车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本项目原料为石墨块,不会产生粉尘。符合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的相关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背景青岛正特石墨有限公司租赁现有土地和厂房,投资100万元建设“正特石墨制品加工项目”,设置1座生产车间、1座仓库、1间办公室,占地面积2700m2,总建筑面积约1500m2,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石墨制品件50000件的生产规模。2、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项目位于青岛莱西市水集街道广州北路以西、沈阳路以北,青岛莱西市东方实业总公司厂区内。项目东侧、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和厂界,北侧为厂界;厂区东侧为广州北路,隔路为青岛鑫杰木业有限公司,南侧为沈阳路,隔路为农田和青岛喜龙果食品有限公司,西侧为青岛三合永昶有限公司,北侧为青岛宝泉花生制品有限公司。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项目周边雨水、污水管网配套完善。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工程基本组成见下表。表5项目主要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座1F,高度8m,用于石墨制品机加工,建筑面积1000m2。现有厂房辅助工程办公室1间1F,建筑面积200m2现有房屋仓库1座1F,高度8m,设置原料区和产品区,建筑面积300m2。现有厂房配套工程给水系统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排水系统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电系统由市政供电部门供应。环保工程废气机加工工序和雕刻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吸风软管+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达标排放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车间内东南侧,占地面积6m2,有效容积12m3;设置危废暂存间,位于车合理处置间内东南侧,占地面积6m2,有效容积12m3。4、主要产品及产能拟建项目产品方案如下表所示。表6拟建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名称年产量产品规格1石墨制品件50000件如:石墨坩埚、石墨棒、石墨板、石墨结晶器、石墨加热体等,外售5、主要设备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表7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套)备注数控车床6用于机加工加工中心4用于异形加工锯床3用于机加工雕刻机5用于雕刻普通车床5用于机加工钻床用于机加工磨床用于机加工真空泵3用于固定部件空压机用于压缩空气表8环保设备一览表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套)备注布袋除尘器/1颗粒物处理措施6、主要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表9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情况一览表名称年用量t最大储量t备注高纯石墨块5010块状,纯度99.99%以上,外购,扎带打包吨垛,外用塑料薄膜封包,暂存于仓库,最大储量10t主要原辅材料简介:高纯石墨块:是以无烟煤、焦炭或石油焦为原料,粉碎后加煤焦油及沥青混捏,经挤压或压模成型后,于电炉中隔绝空气焙烧(2500~3000℃),使碳晶体化后所得的产物。本项目采用的高纯石墨(碳素)块为外购成品,块状,通过切割加工成其他产品。本项目厂区内不进行人造石墨的生产,仅外购成品块状原料,进行加工。7、公用工程(1)给排水1)给水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职工人数15人,厂内不设食宿,用水标准按5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225t/a,由市政管网供水。2)排水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85%计,则产生量为191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处理。(2)供电项目用电由莱西市供电部门统一供给,年用电约10万千瓦时。(3)其他项目厂内不设食宿。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15人,每天工作8h,一班制,年工作300天。9、厂区平面布置项目租赁现有土地和厂房进行建设。车间位于厂区北侧,仓库位于厂区西侧,办公室位于车间东侧,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东南侧。厂区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通畅,布置紧凑;做到了人货流动畅通,保证人身安全及货物畅通运输;厂区平面布置亦充分考虑到工程行业特点、安全间距、物料运输和防火需要,各装置区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间距,避免相互影响,其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及车间设备布局情况详见附图4。10、项目环保工程投资项目环保工程投资一览表见表10。表10项目环保工程投资一览表名称项目组成投资(万元)废气吸风软管(27个)+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P1;10建设内容环保工程废水污水管道、化粪池,依托现有厂区0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集气管道软性连接等措施2固体废物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6m2)、一般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6m2)2合计14生产工艺流程图1石墨制品件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简述:①机加工工序人工通过锯床将原料分割下料成工件毛坯,再由车床或磨床等进行产品外形精切,然后用钻床处理工件内孔完成机加工部件。该过程会产生粉尘和噪声。②雕刻:机加工后的部件利用加工中心或者雕刻机进行异形加工。雕刻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和噪声。原料高纯石墨块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拟于每个加工设备相应的操作工位旁分别设置吸风管道和集气臂,加工粉尘通过管道收集进入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综上,拟建项目产污一览表见下表:表11拟建项目产污一览表项目污染源主要污染因子废气机加工工序颗粒物雕刻工序颗粒物废水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固废一般固废:石墨下脚料、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噪声车床、锯床、钻床、磨床、雕刻机、空压机、真空泵、风机等,噪声值在75~85dB(A)之间外形精切钻孔雕刻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根据《2024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青岛市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分别为26、49、9、27、15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六项污染物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青岛市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2、地表水环境项目西侧距离大沽河2400m,根据《2025年6月青岛市国控地表水水质状况》,2025年6月大沽河(移风坝断面)地表水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3、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2、声环境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米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项目租赁现有土地和厂房进行建设,对生态影响较小。环境保护目标1、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行业“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的二级排放标准。表12大气污染物执行标准一览表污染物种类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mg/m3排放速率限值kg/h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103.5厂界监控点1.0环境保护目标2、废水项目废水中pH、COD、BOD5、SS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执行莱西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表13污水排放标准(单位:mg/L)污染物pHCODBOD5SS氨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950030040045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噪声根据《莱西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西政办发〔2024〕8号),项目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厂界距离广州北路约17m,执行4类标准要求。表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功能区类别时段昼间夜间3655547055环境保护目标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危险废物还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总量控制指标废水:项目废水中COD排放量为0.09t/a,氨氮排放量为0.007t/a,经污水厂处理后,COD排放量为0.01t/a,氨氮排放量为0.001t/a。废气:颗粒物排放量为0.11t/a(有组织排放量0.01t/a,无组织排放量0.1t/a)。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鲁环发〔2019〕132号)的相关要求,需要进行颗粒物等量替代。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无需土建施工,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和调试产生的噪声,设备安装噪声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雕刻工序产生的颗粒物。1.1废气源强估算机加工、雕刻工序颗粒物类比《青岛汇通石墨有限公司石墨模具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原料种类、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与本项目相似,具有可类比性),高纯石墨块加工产尘量约为原料用量的3%。项目高纯石墨块原料用量为50t/a,则粉尘产生量为1.5t/a,年运行2000h。拟于锯床、磨床、车床、钻床、加工中心、雕刻机等加工设备分别采用吸风软管(27个)收集,收集的废气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9%),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配套风机风量计算: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修订版),集气罩在污染源上方的排风量可按下式计算:L=kPHVx式中:P—排风罩口敞开面的周长,m;H—罩口距污染源距离,m;Vx—污染源边缘控制风速,m/s;k—安全系数,一般取k=1.4。风量计算情况一览表: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15废气收集设施风量计算产污环节内径(m)P(m)H(m)Vx(m/s)L(m3/s)数量(个)排风量(m3/h)数控车床0.30.9420.20.50.094262034.72普通车床0.30.9420.20.50.094251695.6磨床0.20.6280.20.50.06282452.16钻床0.20.6280.20.50.06282452.16锯床0.30.9420.20.50.094231017.36加工中心0.20.6280.20.50.06284904.32雕刻机0.20.6280.20.50.062851130.4经计算,风量为7687m3/h,考虑漏风损耗,则排气筒P1配套风机风量约8000m3/h。有组织排放:根据废气收集及处理效率,颗粒物收集量1.4t/a,经处理后,排放量为0.01t/a,排放速率0.005kg/h,排放浓度6.3mg/m3。无组织排放:根据废气收集效率,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1t/a(0.05kg/h)。1.2废气排放情况本项目废气产排情况见表16-表18。表16废气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源强核算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源强核算依据污染防治措施排放方式排放口类型排气筒编号污染防治设施名称及工艺是否为可行技术机加工废气、雕刻废气颗粒物系数法吸风软管/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是有组织一般排放口P1表17点源系数列表点源名称污染物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内径(m)烟气出口速度(m/s)年排放小时数排放工况排放速率(kg/h)P1颗粒物经度:120.492407°;纬度:36.908813°150.511.32000h正常工况0.005表18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矩形面源)污染源名称面源起点坐标面源长度面源宽度面源有效排放高度年排放小时数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名称排放速率kg/h车间经度:120.4921129°;纬度:36.908829°50m20m3.0m2000h正常工况颗粒物0.05注:面源高度以车间窗户为准1.3环保措施可行性布袋除尘器:含尘气体通过滤袋(简称布袋)滤去其中粉尘粒子的分离捕捉装置即为布袋除尘器,是过滤式除尘器中的一种。一般布袋除尘器分成若干个袋房,在每一个袋房中都有一定数量的布袋(柔性滤料),含尘气体由袋滤器侧部管道经进气分布管道分别送入正在滤尘过程的袋房中,再从下管板开孔进入布袋内部,滤尘黏附在袋面滤层中。由布袋外表面逸出来的净化气体经引风机排出。废气收集支管设置气体截止阀。企业拟于产生扬尘污染的主风向配备扬尘在线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1.4达标分析拟建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19。表19有组织废气计算结果及达标分析产污环节排气筒污染物名称废气量m3/h排放参数执行标准达标情况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机加工废气、雕刻废气P1颗粒物80000.016.30.005103.5达标综上,排气筒P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行业“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的二级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排放限值要求。1.5非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是指在生产运行阶段的开车、停车、检修维护和工艺设备或环保设施达不到设计规定指标运行时的可控排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重点考虑布袋除尘器达不到设计去除效率时的情况,考虑颗粒物去除率50%时的情景,作为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源强,详见下表。表20项目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年发生频次非正常排放原因应对措施P1颗粒物6300.5<1h<1次布袋更换不及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故障立即停产检修针对非正常工况,为保证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要求企业: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设置专人负责,保证正常去除效率。检查、核查等工作做好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待设施等恢复正常工作后,开工生产,杜绝废气排放事故发生。加强企业的运行管理,设立专门人员负责厂内环保设施管理、监测等工作。1.6结论该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在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二、废水(1)废水达标排放情况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1t/a,参照青岛市生活污水一般水质,主要污染物为COD450mg/L、BOD5200mg/L、SS300mg/L、NH3-N35mg/L,产生量为COD0.09t/a、BOD50.04t/a、SS0.06t/a、NH3-N0.007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中COD、BOD5、SS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满足莱西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经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本项目COD排放浓度为50mg/L,排放量为0.01t/a,氨氮排放浓度为5mg/L,排放量为0.001t/a。(2)进入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莱西市污水处理厂(青岛崇杰环保莱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莱西市城区西南部,处理莱西市市区、经济开发区、望城街道、沽河街道、院上镇、南墅镇以及莱西北部河头店镇、马连庄镇等的生活污水和少量工业废水。当前污水处理厂已进行一期、二期、三期(Ⅰ、Ⅱ)、三期扩建及尾水深度、四期处理等,处理能力为12万m³/d,目前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达到9万m3/d,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初沉+二级AO生化+二沉+高效沉淀+V型滤池+接触消毒”。莱西市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三期(Ⅰ、Ⅱ)、三期扩建、四期处理出水进入尾水深度处理工程,深度处理后尾水中全盐量排放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表2中二级标准(全盐量<1600mg/L);COD、BOD、氨氮、TP、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镉、铅、硒、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排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IV类标准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及表2、表3标准,通过尾水排放管线排入三分干渠,最终排入嵯阳河。项目废水排放指标符合莱西市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且莱西市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项目废水。从废水排放量和排放水质分析,项目污水排入莱西市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对水影响较小。根据山东省省控及以上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发布平台,莱西市污水处理厂总排污口2024年8月~2025年7月每月的历史在线监测数据,主要污染物COD浓度范围在17.8~31.4mg/m3之间,氨氮浓度范围在0.4~1.1mg/m3之间,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项目废水排放量191t/a(0.64t/d),仅占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废水剩余处理量的0.0021%,莱西市污水处理厂有能力处理项目废水。且项目所在区域处于该污水厂汇水范围内,配套的市政管网已完善,项目废水能够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莱西市污水处理厂。(3)排放口基本情况表21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1职工生活污水CODBOD5氨氮SS莱西市污水处理厂间歇排放TW001化粪池/DW001√是□否√企业总排口□雨水排放□清净下水排放□温排水排放□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表2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万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青岛崇杰环保莱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氮单位:毫克/升(mg/)正常超标日数据最近24小时数据10最近12个月浓度统计50.80.40.50.70.70.70.81.11.10.70.60.602024-082024-092024-102024-112024-122025-012025-022025-032025-042025-052025-062025-07青岛崇杰环保莱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青岛崇杰环保莱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单位:毫克/升(mg/)正常超标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〇总氮单位:克/升(mg/)正常一超标日数据最近24小时数据日数据最近24小时数据最近12个月浓度统计最近12个月浓度统计107550529.628.42830.327.931.429.324.728.42827.923.123.723.92517.8002024-082024-092024-102024-112024-122025-012025-022025-032025-042025-052025-062025-072024-082024-092024-102024-112024-122025-012025-022025-032025-042025-052025-062025-07t/a时段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放标准mg/L经度纬度1DW001120.492123°36.908180°0.0191莱西市污水处理厂间歇排放8:00~17:00莱西市污水处理厂COD50BOD510氨氮5SS10三、噪声(1)项目主要噪声源及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车床、锯床、钻床、磨床、雕刻机、空压机、真空泵、风机,声级范围在75~85dB(A),拟采取的主要降噪措施为基础减振、隔声等,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源强如下表所示。表23项目主要噪声源(室内声源)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型号源强声压级/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离室内边界的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声压级/dB(A)到厂界距离m东南西北东南西北1#车间内车床75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垫)9.5811.16401110934568:00~17:0020345364076307锯床755.766.6444761328953208933钻床8025.6015.452415265526266203646磨床7527.036.1723627148946522089632雕刻机7545.506.7127481369841532098133空压机8538.9817.4911173936937520955真空泵8546.634.98354715757126120555141注:以生产车间的西南角为原点(0,0,0),东西向为X轴,南北向为Y轴,以青岛莱西市东方实业总公司的厂界为准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24工业企业噪声源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序号声源名称型号声源源强/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XYZ运行时段距离厂界距离m东南西北1排气筒P1配套风机/80减振、隔声,消减15dB(A)28.94-0.4518:00~17:0067736327注:以生产车间的西南角为原点(0,0,0),东西向为X轴,南北向为Y轴,以青岛莱西市东方实业总公司的厂界为准(2)厂界达标分析表25厂界噪声贡献值一览表单位:dB(A)各厂界预测内容东厂界南厂界贡献值3433昼间标准值7065达标情况达标达标注:西侧和北侧为共有厂界,本次不再评价根据上表,在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东厂界可满足4类标准要求,夜间不运行。四、固废拟建项目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废物主要包括石墨下脚料、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一般工业固废:①项目石墨下脚料产生量约为0.5t/a,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②废布袋,项目布袋除尘器约2年更换一次布袋,一次更换量约0.5t,外售综合利用;③包装材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05t/a,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①废机油,企业每年对设备等维修保养一次,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2t/a,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49-08,放置于专用桶中密闭暂存,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②废机油桶,废机油桶产生量约0.05t/a,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废物代码900-249-08,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职工定员1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5kg/人·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5t/a,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废种类及产量见下表。表25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一览表序号固废名称产生量(t/a)固废分类处置方式1石墨下脚料0.5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2废布袋0.5t/次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3废包装材料0.05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4废机油0.2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5废机油桶0.05危险废物6生活垃圾2.25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汇总情况见下表。表26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汇总表序号固废名称固废属性产生工序废物类别废物代码估算产生量t/a拟采取的处置方式1石墨下脚料一般工业固废机加工工序其他固废SW59900-099-S590.5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2废布袋环保设施其他工业固废SW59900-009-S590.5t/次3废包装材料包装可再生类固废SW17900-006-S170.05设置1处一般废物暂存间,一般废物暂存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要求,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制定台账,保存5年。贮存场所应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的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一般废物暂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见下表所示。表27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贮存场所(设施)名称名称一般工业固废代码位置占地面积产生量t/a贮存能力贮存周期1一般废物暂存间石墨下脚料SW59900-099-S591#车间内东南角6m20.510t3月2废布袋SW59900-009-S590.5t/次3废包装材料SW17900-006-S17005危险固废:项目危险废物种类及产量汇总见下表。表28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形主要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物防治措施1废机油HW08900-249-080.2设备维修保养液矿物油1年T,I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2废机油桶HW08900-249-080.05固矿物油1年T设置1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采取地面硬化防渗,贮存设施建设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用坚固的防渗材料建造,并建防风、防晒、防雨、防渗漏等设施。贮存容器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耐腐蚀、不易破损、变形和老化的容器,并按规定在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上贴上标签,详细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办法。此外,建设单位需与相关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单位签署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确保危险废物安全贮存去向合理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管理台账。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见下表。表29项目危废暂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贮存场所(设施)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1危废暂存间废机油HW08900-249-08车间内东南角6m2专用桶10t1年2废机油桶HW08900-249-08直接堆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1)污染途径项目为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地下水水位变化等问题,不涉及含重金属物料的使用。根据项目工程分析,项目可能产生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为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化粪池等。项目可能产生的污染途径主要为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经大气沉降至周边土壤导致区域背景值升高;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受外力损伤破裂后短时间内泄漏,导致周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化粪池发生渗漏,导致周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生产设施等跑、冒、滴、漏引起的污染物下渗等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的影响。(2)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化粪池均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在做好防渗措施的基础上,产生地表漫流及垂直渗漏的可能性比较小。非正常工况下,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地面在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及围挡,满足导则及相关规范要求,等效渗透系数不低于1×10-7cm/s的情况下,可有效防止物料泄漏后漫流或入渗至土壤中,同时可及时收集和妥善处理,避免物料通过地表漫流及垂直下渗对所在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污染。为减少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风险,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采取清理污染物和修补等补救措施;发生非正常排放时及时停产并对相应设施进行检修,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六、环境风险环境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1)风险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附录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1,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项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临界量及本项目储存量见表30。表30项目危险物质储存量与临界量对比表物质名称厂区储存量q(t)临界量Q(t)q/Q废机油0.2500.004Q<1,不需设置风险专章。(2)环境风险识别根据危险物质危险类别判定,项目的环境风险类型、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可能途径和影响方式如下:废机油,泄漏遇明火、高热易发生火灾,引起的二次污染;危废泄漏对环境的风险;环保设施发生故障对环境的风险。(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废气处理设施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维修人员定期进行检测;若废气处理措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停车进行维修,确保正常运行后方可进行生产,避免废气未经处理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2)危废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危险固废存储设施的管理,避免出现危险固废泄漏现象。危险废物的储存除需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集中储存和管理外,必须遵守国务院下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规定执行,存放于防腐、防漏容器中,密封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3)火灾风险防范措施项目所在区域道路、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完备。各生产装置之间严格按防火防爆间距布置,厂房及建筑物按规定等级设计,项目厂区与周围干道和邻近企业(以辅助设施或环形通道隔开)保持一定安全防护距离;主要建筑物设计为一、二级耐火建筑,有良好的通风,周围严禁烟火,建筑物间距符合防火规范;合理划分管理区、工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及储运设施区,各区按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管理,厂区总平面布置符合事故防范要求,根据生产工艺和项目特点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消防通道;合理组织人流和货流,结合交通、消防的需要,装置区周围设置环形消防道,以满足工艺流程、运输、检修及生产管理的要求。(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应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应急危害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即可以在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对事故进行紧急处理。综上,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监控和管理,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对策措施,在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制定应急预案之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排气筒P1颗粒物拟于锯床、磨床、车床、钻床、加工中心、雕刻机等加工设备分别采用吸风软管(27个)收集,收集的废气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9%),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行业“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的二级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在厂区的上下风向各设置1套在线监测《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排放限值要求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莱西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中COD、BOD5、SS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执行莱西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声环境生产设备Leq选用低噪设备、减振、隔声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对车间、危废暂存间等采取了防渗措施。阻断各污染物污染地下水、土壤的途径。2、加强管理,营运期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同时定期排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环保设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维修人员定期进行检测;若废气处理措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停车进行维修,确保正常运行后方可进行生产,避免废气未经处理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2)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厂区总平面布置符合事故防范要求,根据生产工艺和项目特点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消防通道;合理组织人流和货流,结合交通、消防的需要,装置区周围设置环形消防通道,以满足工艺流程、运输、检修及生产管理的要求。3)危废随意丢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危险固废存储设施的管理,避免出现危险固废随意处置现象。危险废物的储存除需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集中储存和管理外,必须遵守国务院下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规定执行,存放于防腐、防漏容器中,密封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排放口信息化、规范化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1405-2024)规定,排污单位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放口。(1)主要固定噪声源附近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项目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等有关规定,在各气、声排污口(源)挂牌标识,做到各排污口(源)的环保标志明显,便于企业管理和公众监督。(2)项目使用原国家环保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牌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根据排污口管理档案内容要求,项目投产后,应将上述所有污染排放口名称、位置,以及排放污染物名称、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内容进行统计,并登记上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便进行验收和排放口的规范化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3)企业公开信息内容:可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公司应公开以下内容:①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②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③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⑤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4)采样口、采样平台规范化建设废气采样口及采样平台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废气排气筒应按照规范化要求设置,达到标准要求高度,并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设置永久性采样平台和环保标志牌。2、排污许可证申请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32号)等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污染物种类:污水排放口噪声排放源污水排放口噪声排放源回室环情保护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入门槛,排污许可制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必须做好充分衔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企业应在本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报。3、台账管理企业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关于台账记录的要求,根据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按照排污口或者无组织排放源进行记录。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生产设施运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管理信息;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3)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发生超标排放情况的,应当记录超标原因和采取的措施;(4)其他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应当记录的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4、监测计划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项目营运期环境保护与监测计划见表31。表31全厂污染源监测计划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废气排气筒P1颗粒物每半年一次项目厂界(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3个点位)颗粒物每半年一次,在线监测废水初期雨水pH、COD、SS、石油类雨后监测噪声四厂界外1m处等效连续A声级每季度一次5、“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详见表32。表32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项目污染源治理措施监测因子监测点位验收标准废气机加工废气、雕刻废气拟于锯床、磨床、车床、钻床、雕刻机等加工设备分别采用吸风软管(27个)收集,收集的废气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9%),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排气筒P1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行业“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的二级排放标准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3个点位)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排放限值要求噪声设备噪声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Leq厂界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6m2,有效容积12m3。//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6m2,有效容积12m3。//6、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生产情况①污水、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截止阀或沙袋等截断措施。②当发生物料泄漏时,应及时收集到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送危废暂存间储存,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③建设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活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可靠;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和详细的操作流程,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存放要求,并划定专门区域,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如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现场应配备防爆电器和线路),并按照收集、转运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填写各类记录表;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爆、防火、防中毒、防感染、防泄漏、防飞扬、防雨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建设单位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并建立危险废物贮存的相关台账制度。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⑤建设单位危废暂存间及废气处理设施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使用,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减少环保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⑥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等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加强环保设施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项目的环保设施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六、结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位于工业集聚区,符合莱西市土地利用规划。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废水、废气、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有妥善地处置去向,环境风险可防控。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颗粒物0.110.11+0.11废水COD0.090.09+0.09BOD50.040.04+0.04SS0.060.06+0.06氨氮0.0070.007+0.00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石墨下脚料0.50.5+0.5废布袋0.5t/次0.5t/次+0.5t/次废包装材料0.050.05+0.05危险废物废机油0.20.2+0.2废机油桶0.050.05+0.05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正特石墨制品加工 正特碳素制品加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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