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锦纶切片 亚克力塑料托盘 生产线技改升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9月18日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1
浙江标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锦纶切片项目
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功能区
浙江标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09.18
2
浙江淇欣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亚克力塑料托盘项目
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功能区(兰创首田产业园内8#厂房)
浙江淇欣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09.18
3
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
兰溪市香溪镇龙潭村郑家坞
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天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09.18
公告时间:2025年9月18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电子邮件:291043121@qq.com
通讯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版-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报批稿 .pdf公示版-浙江淇欣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亚克力塑料托盘项目公示本.pdf公示本 浙江标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锦纶切片项目.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54456680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t4h388建设项目名称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建设项目类别27-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浙江天耀环保科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浙江天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主要编(信用编_)(依次全部列出)等1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1200年9月E环评报告编制主持人承诺书项目名称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升级项项目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香溪镇龙潭村郑家坞环评单位浙江天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本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郑重承诺:1.本人为浙江天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职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2.本人全过程组织参与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规范性、报告内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真实准群、完整有效,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基础资料属实,内容无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正确、合理,不涉及国家秘密;3.本人于年1月10日对建设项目选址、布局、规模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档案完整;4.本人已通过信用平台提交编制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信息,并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确认《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已由信用平台导出。编制主持人(签字)2年7月10日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1/1)AREA扫描二维码登录“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系统”了解更多登信息、备案、许可、监名称浙江天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本)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20年05月15日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2020年05月15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五洲国际商业中心3幢1119室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2年05月13日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姓名;FullName性别:Sex出生年月:DateofBirh专业类别:ProfesionalTyp批准日期:ApprovalDate签发单位盖章:Issuedby签发日期:管理IssuedonFile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颁发。它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ThisistocertifythatthebeareroftheCertificatehaspassednationalexaminationorganizedbytheGhineceoovernmentdenartmentsandhasoblainedoaalifieationsforEnvironmentallmpactAssessmentEngineerppryedaautborizedbyThePela.DannhlianfChinaMinlstryofPersonnel编号: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No.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围概况图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兰溪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5兰溪市环境管控分区图附图6兰溪市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7工程师现场勘查照片附图8取水示意图附件附件1备案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情况说明附件4关于同意设置碎石场的说明附件5《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42万吨石灰石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附件6关于从解塘水库取水的情况说明附件7采购合同附件8污泥处置协议附件9隔油池、化粪池清理服务协议及处置协议附件10生活垃圾清运协议附件11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协议附件12检测报告(JHXH(HJ)-25071811)附件13环评文件确认书附件14企业承诺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项目代码2505-330781-07-02-526113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香溪镇龙潭村郑家坞地理坐标(119度33分31.390秒,29度16分28.64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5-330781-07-02-526113总投资(万元)1995环保投资(万元)98环保投资占比(%)4.91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0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与“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对照分析,详见表1-1。表1-1“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序号“三线一单”内容本项目对照情况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兰溪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9.01),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未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根据《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引用2023年兰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布的监测数据,2023年兰溪市各常规因子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属于达标区。水项目附近水体为兰江,根据兰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度对纳污水体兰江的兰江西门码头和女埠断面进行的常规监测资料,该断面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租用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兰溪市香溪镇姚郎郑东坞石灰石矿”原有的破碎加工区场地进行建设生产。本项目不在“兰溪市香溪镇姚郎郑东坞石灰石矿”的矿区用地范围内,属于临时用地,租赁期满后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且所用水、电用量均较小,远低于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兰政发[2024]74号),本项目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为二类工业项目,符合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根据以上对照分析情况,本次项目建设满足“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1.2《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兰政发[2024]74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租用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香溪镇龙潭村郑家坞的临时用地,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兰政发[2024]74号),本项目所在地的管控单元为“金华市兰溪市一般管控单元(ZH33078130001)”。该区的具体管控措施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管控单元管控措施符合性分析序号类别管控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空间原则上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本项目为普通建筑石料生产,符合—2—布局约束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业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现有其他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建立集镇居住商业区、耕地保护区与工业功能区等集聚区块之间的防护带。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根据区域用地和消纳水平,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主要生产工艺为破碎、振动等,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为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42万吨石灰石采矿项目中配套的普通建筑石料矿代加工项目,且项目租用临时用地,租赁期满后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符合管控单元空间布局引导要求。2污染物排放管控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推动农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技术模式对农田退水进行科学治理,有序推进农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要求建设单位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清运;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加强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及评价,对周边或区域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本项目为普通建筑石料生产,不涉及矿石开采;本项目污泥外运至兰溪市鑫伟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用于制砖,生活污水清运;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投产后拟按要求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本项目运营期所用原料均从正规合法单位购得,水资源由从兰溪市香溪镇解塘水库管道取水、初期雨水以及当地供水管网供应,电由当地供电局供应,且整体而言本项目所用资源相对较小,也不占用当地其他自然资源和能源,符合该区的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3—综上,本项目建设满足《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兰政发[2024]74号)中该管控区的相关要求。1.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应该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租用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香溪镇龙潭村郑家坞的临时用地,根据《兰溪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项目不在9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所在地符合“金华市兰溪市一般管控单元(ZH33078130001)”管控要求。(2)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由污染防治对策及达标分析可知,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实施后,总量控制因子为工业烟粉尘。(3)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租用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香溪镇龙潭村郑家坞的临时用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同意设置碎石场的说明,该地块用于碎石加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1-3。表1-3“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现状达标;项目环保措施实施后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项目噪声影响分析根据导则推荐公式进行计算预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相关内容,项目不开展大气、水、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做到安全合理处置。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相关导则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建设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香溪镇龙潭村郑家坞,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同意设置碎石场的说明,该地块用于碎石加工,满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审批要求(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引用2023年兰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布的监测数据,2023年兰溪市各常规因子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属于达标区;根据兰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度对纳污水体兰江的兰江西门码头和女埠断面进行的常规监测资料,该断面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本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敏感点,本次评价不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监测电磁辐射现状;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难降解有机污染物排放,要求项目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危废间、原料暂存区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则厂房内基本不存在污染途径,故本次评价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进行现状调查。符合审批要求(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符合审批要求—5—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由于建设主体由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变为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故该环评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1.6《兰溪市碎石场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性分析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1-4。碎石场设置基本条件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一)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附属碎石场尽量设置在项目用地审批范围内本项目租用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兰溪市香溪镇姚郎郑东坞石灰石矿”原有的破碎加工区场地进行建设生产。符合(二)位于非建设用地的,依法依规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预存复垦费用本项目不在“兰溪市香溪镇姚郎郑东坞石灰石矿”的矿区用地范围内,属于临时用地,根据附件11,兰溪市交泰建材有限公司(属于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持有兰溪市交泰建材有限公司100.00%的股份)已向马涧镇五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租赁农村集体用地用于轧石场堆砂石、建造洗砂沉淀池等破碎加工相关建造,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已预存复垦费用。符合(三)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四)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并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本环评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并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符合(五)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本环评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符合—6—(六)“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排放率达标根据下文分析,本项目“三废”均可达标排放。符合(七)对外销售的须取得碎石、黄砂经营许可本项目对外销售建筑材料(中砂、瓜子片、石子、石灰石粉),属于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内符合(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兰溪市碎石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7—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环评分类管理类别判定说明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类别判定情况详见表2-1。表2-1环评分类管理类别判定表序号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工艺对名录的条款类别1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破碎、整形、振动筛选、水洗脱水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的“其他”报告表2.2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说明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该项目管理类别判定见表2-2。表2-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表管理类别项目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3091(石墨制品、碳制品、碳素新材料),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9(多晶硅棒)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3091(除石墨制品、碳制品、碳素新材料以外的),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9(单晶硅棒,沥青混合物)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9(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以外的)本项目为普通建筑石料生产,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对照“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多晶硅棒、单晶硅棒,沥青混合物。综上,本项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应归为“登记管理”类别。2.3项目主要组成项目主要组成内容见表2-3。表2-3项目主要组成内容工程类别组成内容主体工程破碎加工场地破碎、整形、振动筛选、水洗脱水工序—8—公用工程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局供应供水本项目生活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统一提供,生产用水取自从兰溪市香溪镇解塘水库管道取水及厂区雨水(厂区内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进入三级沉淀池,收集后用于生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浙江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试行)》可知,南侧解塘水库位于兰溪市香溪镇姚郎村,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本项目不涉及补偿。取水口预计设在水库北侧回湾处,采用虹吸法将水库水通过一根长约700米的管道输送至项目所在地,本项目工业用水取用该水库基本可行。项目取水时须遵守《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相关规定。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清运。环保工程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清运;化粪池废水清运至兰溪市有机物处置站进行综合利用为有机肥;隔油池废油清运至金华市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废气破碎筛分整形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输送、物料装卸及堆放废气采用喷雾降尘。噪声隔声降噪设施固废生活垃圾由金华市城开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储运工程运输石料由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在矿区开采出后由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运输至破碎加工场地的卸料平台。本项目使用“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42万吨石灰石采矿项目”的运输道路进行运输;①主干运输道路起自办公房附近+114.32m标高,在现有运输道路的基础上进行降坡,经5个折返,至矿区内+200m标高。主干运输道路总长度180m,最大坡度8.6%,平均纵坡6.9%。②进出矿道路矿区到47省道有1km左右的矿山运输道路相连,双车道,路面宽约6.5m,水泥硬化路面,已运行多年,满足对外运输的需求。本项目使用3辆载重40t的重型自卸货车,能够满足运输的生产要求。原料库位于厂区破碎车间西侧成品库位于厂区破碎车间北侧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破碎车间东侧*注:本项目所在地为临时用地,租赁期满后,不能再继续生产经营,故本项目生活污水仅委托清运。2.4产品方案及规模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见表2-4。表2-4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生产能力产品计量单位设计年生产时间1普通建筑中砂0-5mm39565.8吨/年300天/年2瓜子片5~15mm49457.253石子15-40mm108805.954含石灰石石料0-5mm39565.855-10mm49457.25—9—6石料10-16mm49457.25716-26mm59348.7注:本项目共生产7种粒径的普通建筑石料(不含水),总产量为395658吨/年。2.5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及生产设施项目生产设备清单见表2-5。表2-5项目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及生产设施名称一览表生产设施产单元数量备注名称编号台/条/个1MF00012颚式破碎机MF00023圆锥破碎机MF0003-M2破碎F00044冲击破MF0005主体工对滚机5程MF00066整形整形机MF00077振动筛选振动筛分机MF0008-M7F00148洗砂机MF0015-M7洗砂脱水F00219压滤机MF0022-M4F0025输送输送输送带及喷雾系MF0026-M10统F00452011运输重型自卸货车MF0046-M340tF004812三级沉淀池MF00493*50m313循环水池MF0050400m3公用工14程清水池MF0051500m315隔油池TW001处理量2m3/d16化粪池TW002处理量2m3/d废气处理设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TA0合并风量17施02226000m3/h2.6原辅材料消耗情况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情况如表2-6所示。表2-6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年消耗量情况序号主要生主要工艺给料喂料机废水处理序号种类名称设计年最大使用量计量单位有毒有害成分有毒有害成分占比(%)其他信息是否涉及商业秘密1原料含石灰石料20万t/a//外购于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主要原材料,否—10—粒径<1m,石灰石料的边料,含石灰石2不含石灰石料20万t/a外购于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主要原材料,粒径<1m,不含石灰石的石料3辅料机油0.50t/a设备维护,液态,桶装50kg/桶4PAM(聚丙烯酰胺)4.5t/a用于三级沉淀池的絮凝剂,袋装5水300t/a当地供水管网27054.841t/a从兰溪市香溪镇解塘水库管道取水及初期雨水6电200万kW·h/a当地供电局2.7项目物料平衡①水平衡项目水平衡见图2-1。注:回用于生产的水为总循环水量。图2-1项目用水平衡示意图单位:t/a损耗产品带走污泥带走10000t/a6000t/a6309.137t/a100000t/a84000t/a水洗用水27054.841t/a1035t/a724.5t/a82780.159t/a兰溪市香溪镇解三级沉淀池洗车用水清水池塘水库+循环水池310.5t/a损耗4364.796t/a1800t/a1260t/a场地冲洗初期雨水用水540t/a损耗5000t/a5000t/a抑尘用水损耗2000t/a2000t/a空地喷洒损耗用水—11—回用于生产82780.159t/a300t/a255t/a255t/a浙江卫利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55t/a255t/a化粪池/隔新鲜水生活用水生活污水清运至兰溪市有机物处置站进油池行综合利用为有机肥45t/a损耗②石料平衡石料平衡见表2-7。表2-7石料平衡表系统输入系统输出物料投入量(t/a)物料产出量(t/a)含石灰石料20万产品(不含水)395658不含石灰石料20万破碎、整形、筛分废气产生量(含处理措施削减量、无组织削减量、有组织排放量、无组织排放量)142//水洗污泥(干重)4200合计40万合计40万2.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项目双班制,一班10小时(8:00-18:00;22:00-次日8:00),年工作日为300天,设有食堂。2.9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生活用水水源来自当地供水管网,生产用水来源于从兰溪市香溪镇解塘水库管道取水及厂区雨水。(2)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清运,化粪池废水清运至兰溪市有机物处置站进行综合利用为有机肥;隔油池废油清运至金华市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3)供电:本项目由当地供电局提供。2.10厂区总平面布置(1)周边概况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香溪镇龙潭村郑家坞的临时用地,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房周围情况如下:东侧为进出矿道路、南侧为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42万吨石灰石采矿项目、西侧为林地、北侧为林地。项目周围概况见附图2。(2)项目平面布局—12—项目厂区设有加工车间(本项目加工区的车间为彩钢瓦结构):一次破碎区、二次破碎区、整形区、振动筛选区、水洗脱水区;原料库、成品库、污水处理设施、办公楼、危废暂存间。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3。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1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工艺流程说明:一次破碎:外购的不含石灰石和含石灰石石料(粒径<1m)经喂料机均匀、定时、连续地给到颚式破碎机进行粗破碎,破碎工艺为湿法工艺(即破碎过程喷淋降尘)。由动颚和静颚两块颚板组成破碎腔,模拟动物的两颚运动而完成物料破碎作业的破碎机。由于一次破碎后的物料粒径达不到要求,故直接进入二次破碎。二次破碎:粗破碎的石料经输送带传送至圆锥破碎机进行二次破碎(细破碎),破碎工艺为湿法工艺(即破碎过程喷淋降尘)。圆锥破碎机的工作过程中,电动机通过传动装置带动偏心套旋转,动锥在偏心轴套的迫动下做旋转摆动,动锥靠近静锥的区段即成为破碎腔,物料受到动锥和静锥的多次挤压和撞击而破碎。动锥离开该区段时,该处已破碎至要求粒度的物料在自身重力作用下下落,从锥底排出。振动筛分:圆锥破碎后的石料经输送带运至振动筛进行筛分,石料经筛分后,粒径40mm以上的不含石灰石石料/26mm以上的含石灰石石料由输送带返回至圆锥破碎机进行二次破碎(细破碎),破碎后由输送带送至振动筛重新进行筛分。不含石灰石石料:粒径在5mm以下的中砂;粒径为5-15mm的瓜子片;粒径为15-40mm的石子。含石灰石石料:粒径在5mm以下;粒径为5-10mm;粒径为10-16mm;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粒径为16-26mm。4台振动工艺为湿法工艺(即振动过程喷淋降尘)用于不含石灰石石料的筛分;3台振动工艺为干法工艺用于含石灰石石料的筛分。整形:根据客户要求,本项目粒径为5-15mm的瓜子片、粒径为15-40mm的石子、含石灰石石料(粒径在5mm以下、粒径为5-10mm、粒径为10-16mm)需通过整形机进行整形,改变产品的粒型,减少棱角过于尖锐或针片状的产品,整形成高规格产品。水洗脱水:项目不含石灰石石料产品振动筛分后经洗砂机水洗,以洗去附着在砂石料表面的污泥。水洗过程仅进行清水清洗,无药剂添加,无加热,厂房周围设置集水管道,清洗过程中滴落的水通过管道自流至厂区自建的三级沉淀池使用PAM(聚丙烯酰胺)进行沉淀。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沉淀物经压滤机脱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外运综合利用。输送、暂存:本项目成品通过输送带输送至成品库,成品通过成品库放料至运输车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成品基本能做到日产日清,若有少量堆放至厂内,要求企业设置遮蔽网抑尘。项目砂石料输送为输送带露天输送,由于破碎、整形等工艺均为湿法工艺,砂石料含较多水分,故输送、暂存过程无粉尘产生。项目工艺流程图详见图2-2。粒径40mm以上G1W1粒径15-40mm石子)整形水洗脱水成品G1G粒径5-15mm瓜子片二次破碎振动筛分不含石灰石石料一一次破碎振动筛分粒径5mm以下中砂不含石灰石石料生产工艺流程—14—*全过程产生噪声N*G为废气*W为废水*S为固废图2-2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2.12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项目在生产运行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具体见表2-8。表2-8本项目污染因子表类别编号工序主要污染因子设备及车辆冲洗水SS水泥浆废水SS生活废水CODCr、氨氮施工气施工过程粉尘、CO、烟尘、HC、NOX期噪声施工设备噪声固施工建设建筑垃圾G1破碎、筛分、整形粉尘G2输送粉尘G3物料装卸及堆放粉尘气G4运输扬尘粉尘G5食堂油烟油烟G6车辆尾气CO、烟尘、HC、NOX运W1水洗SS营抑尘期洗车SS水W4员工生活CODCr、NH3-NW5场地道路冲洗W6空地喷洒噪设备运行等效声级(dB)声固S1废水处理污泥W2W3N粒径5mm以下含石灰石石料生产工艺流程—15—废S2员工生活生活垃圾、厨余垃圾S3设备维护废机油S4原料包装机油桶S5废气处理废布袋S6废气处理废气处理粉尘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南侧有“兰溪市香溪镇姚郎郑东坞石灰石矿”一宗,由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负责开采,建筑石料作为伴生矿,赋存于石灰岩矿体上部。根据《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42万吨石灰石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矿山以开采石灰岩为主,矿区矿石开采后,水泥用石灰岩原矿(42万吨/年)全部直接供应给水泥生产企业,利用矿山废石生产的建筑用石料经破碎加工成普通建筑石料(40万吨/年)进行外售。根据附件4,原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设置的碎石场已由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说明文件同意其设置。现该破碎加工区已停工拆除,场地已清空,仅保留办公楼。现企业(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租用该碎石场场地,对原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建筑石料原石和宕渣(40万吨/年)进行加工,根据附件3和附件7,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租用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原有的破碎加工区场地并进行重建技改升级,进行普通建筑石料矿的代加工服务。由于建设主体由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变为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故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无“三废”遗留问题,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大气环境(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拟建地的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引用2023年兰溪市环境质量监测站公布的监测数据进行说明,结果见表3-1。表3-12023年兰溪市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5608.3达标百分位数(98%)日平均质量浓度101506.7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44060.0达标百分位数(98%)日平均质量浓度558068.8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87068.6达标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9515063.3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73577.1达标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537570.7CO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900400022.5达标O3百分位数(90%)日最大8小时平均质量浓度14216088.8达标由上表可知,兰溪市2023年SO2、NO2、PM10、PM2.5、CO、O3的年平均值和相应的百分位数浓度值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相关判定规则,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达标区。(2)特征因子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TSP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企业委托金华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0日龙潭村的空气质量进行采样与检测,监测相关数据具体如下:(检测报告详见附件11,报告编号JHXH(HJ)-25071811)。监测结果见表3-2、3-3。表3-2监测点位基本信息—17—监测点名称监测因子监测时段检测频次龙潭村TSP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0日检测3天,1次/天注:根据检测报告的气象条件内容,监测时风向为东风和东南风,故选取位于项目西北侧约420m处的龙潭村作为监测点3.2污染物断面pH值DOCODMnBOD5NH3-N石油类CODCrTP兰江西门码头监测结果7.68.42.92.70.2270.01140.086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女埠断面监测结果7.68.82.72.60.1870.02140.079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III类水标准6~9≥5≤6≤4≤1.0≤0.05≤20≤0.2由监测数据分析可知,2023年兰江西门码头和女埠断面断面水质较好,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3.3声环境本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敏感点,本次评价不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3.4生态环境本项目租用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香溪镇龙潭监测点位污染物检测日期标准值/(mg/m3)监测浓度/(mg/m3)达标情况龙潭村TSP2025年7月18日0.30.2130.2170.204达标2025年7月19日2025年7月20日—18—村郑家坞的临时用地进行生产,不涉及新增用地,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3.5电磁辐射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监测电磁辐射现状。3.6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难降解有机污染物排放,要求项目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危废间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则厂房内基本不存在污染途径,故本次评价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进行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声环境(厂界外50m范围内)、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5,分布详见附图2。表3-5主要保护目标及分布情况类别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大气环境龙潭村747959.443241362.86居民约300户二类区西北420m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本项目租用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香溪镇龙潭村郑家坞的临时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7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粉尘、车辆尾气(包含烟尘、CO、HC、NOX、SO2),其中烟尘、HC(以非甲烷总烃计)、NOX、SO2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CO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的标准。具体标准见表3-6。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具体标准见表3-7。表3-6(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mg/m3时期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排气筒(m)二级施工期、营SO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40—19—运期NOX////3.50.12非甲烷总烃//4.0颗粒物120151.0表3-7(GB18483-2001)排放标准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1,<3≥3,<6≥6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1.67,<5.00≥5.00,<10≥10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1.1,<3.3≥3.3,<6.6≥6.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7585注: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Nm3/h。表3-8《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3.8废水排放标准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及汽车冲洗水和泥浆废水等,主要含悬浮物,在施工区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大小可根据施工用水量估算,沉渣脱水后与工程弃渣一并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设置临时化粪池,施工期结束时委托清理化粪池并外运处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清运,化粪池废水清运至兰溪市有机物处置站进行综合利用为有机肥;隔油池废油清运至金华市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水洗用水回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详见表3-7、3-8。表3-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单位:除pH外均为mg/L控制项目浊度COD氨氮(以N计)pHSSBOD5名称最高容许浓度(mg/m3)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CO(一氧化碳)/2030—20—洗涤用水/505a6.5~9.0≤30≤30注:a用于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且换热器为铜合金材质时,氨氮指标应小于1mg/L。污染物pHCODCrSS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LAS总氮三级标准6~9≤500≤400≤300≤35①≤8①≤20≤20/注:①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对应浓度限值。3.9噪声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且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本项目所在地为临时用地,使用性质为工业,周围为林地等,西北侧420m为龙潭村,居住、商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确定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东侧的进出矿道路为三级公路,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定义: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故厂区东侧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综上,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具体见表3-8。表3-8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时段时期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施工期/7055运营期2类60503.10固废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现场管理要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其他要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2023。根据《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转移一般工业固废应当通过固废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3.11振动标准项目所在地为临时用地,使用性质为工业,周围为林地等,西北侧420m龙潭村,为混合区,则运营期项目环境振动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混合区”标准,即昼间75dB。总量控制指标3.12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等,浙江省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主要污染物为SO2、NOX、CODCr、NH3-N、工业烟粉尘和VOCs。3.12.1项目排放情况本项目排放情况见表3-9。表3-9项目排放情况表单位:t/a指标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废气工业烟粉尘150.735143.1877.548废水废水量255255CODCr0.0890.089NH3-N0.0090.009本项目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清运,故化学需氧量、氨氮无排放量。3.12.2总量控制建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见表3-10。表3-10污染物区域替代削减情况(单位:t/a)污染物全厂总量控制建议值替代削减比例削减量工业烟粉尘7.548//—22—注:工业烟粉尘暂未进行总量替代,本次环评仅给出总量控制建议值。—2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在原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设置的碎石场中建设生产线,现该破碎加工区已停工拆除,场地已清空,仅保留办公楼。无需进行建筑土方的挖掘,新建彩钢房车间以及700m的取水管道铺设。根据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分析,其建设期主要污染因子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气、施工噪声、施工固废及施工生态及水土流失。(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及汽车冲洗水和泥浆废水等,主要含悬浮物,在施工区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大小可根据施工用水量估算,沉渣脱水后与工程弃渣一并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设置临时化粪池,施工期结束时委托清理化粪池并外运处置。施工期废水经有效收集和处理后,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2)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包括建筑材料的堆放及搬运扬尘、施工垃圾的堆放及清理扬尘和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一般情况下,场地、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影响范围在100m以内,实验结果表明,实施每天洒水4~5次抑尘,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并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因此建设期间可采取一定的措施,如对车辆行驶的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对施工车辆必须实行限速行驶;汽车运输时排放的尾气,具有流动性大、污染源分布分散且为露天排放等特性,根据类似工程分析数据,污染物浓度一般低于二级标准,不会对施工人员产生有害影响。施工期废气经有效处理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建设期主要噪声来源是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为3-8dB(A)。在这类施工机械中,噪声较高的为混凝土振捣器,在80dB(A)以上。施工噪声对该地块周边地区的影响较大,项目周界平均声级会超标,夜间影响更为明显。为减小噪声对该区域的污染,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内应选用低噪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需外,严禁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6:00期间施工,对高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按规定提前进行公示公告。施工期噪声经有效措施防治后,对环境影响不大。(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将产生一定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主要为各种建筑材料(如沙石、水泥等)等过程散落的材料,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能随路洒落,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收集生活垃圾,并委托统一清运。施工期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环境影响不大。(5)施工期生态环境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项目所在地属于临时用地,租赁期满后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周边环境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自然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因此,项目用地范围内没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①施工单位应严防施工机械跑、滴、漏油,避免对土壤和水环境的污染。②进厂道路排水、防护工程应根据路基施工进度及时跟进施工,及早发挥排水、防护功效,防止水土流失,尤其在雨水期,避免对现有水源造成污染。③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设搅拌设备,材料堆放场地远离地表水。④700m的取水管道铺设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建设土方作业时间,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表冲刷。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大气、水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等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有效治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其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1废气(1)项目废气产排污情况表4-1废气产排污情况一览表主要生产单元产污设施编号产污设施名称对应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产生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工艺处理能力(m3/h)收集效率/%去除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破碎、筛分、整形MF0002-MF0014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冲击破、对滚机、整形机、振动筛分机破碎筛分整形①颗粒有组120.720.117773.72TA001-TA002脉冲布袋除尘260008598是2.4140.40215.47无组21.33.55湿法作业+封闭+喷淋装置804.260.710输送MF0026-MF0045输送带输送②颗粒无组//封闭+喷淋洒水//物料装卸及堆放//物料装卸及堆放③颗粒无组//防尘布+喷淋洒水//运输扬尘MF0055-MF0057运输车运输扬尘颗粒无组8.7351.456洒水+轮胎清洗900.8740.146食堂油烟//食堂油烟⑥油烟有组0.0040.0042.22油烟净化装置20008560是0.0020.0021.11无组0.0010.001/0.0010.001—26—车辆尾气MF0046-MF0048运输车车辆尾气⑦HC无组NOX无组烟尘无组CO无组注:①本项目为40万t/a石料加工生产线,由于大部分矿石体积较大,需通过一级破碎筛分、二级破碎筛分加工工序才能成为所需规格的矿石成品。破碎、筛分、整形均会产生粉尘。由于一次破碎后的物料粒径达不到要求,故直接进入二次破碎,约20%的物料需返回至二次破碎再次破碎,约80%的产品需要进行整形。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12,作者J.A.奥里蒙G.A.久兹等编著张良璧等编译)中表18-1粒料加工逸尘排放因子,碎石一级破碎和筛选粉尘的排放因子为0.25kg/t,本项目需破碎石料量为40万t/a,则一级破碎和筛选粉尘的产生量为100t/a;二级破碎和筛选粉尘的排放因子为0.75kg/t,则二级破碎整形和筛选粉尘的产生量为360t/a;整形粉尘参考细研磨的排放因子为3kg/t,则整形粉尘的产生量为960t/a。本项目要求采取设备封闭的措施:采用彩钢瓦围护结构将破碎、筛分、整形设备进行封闭,即进料口三面一顶,设备全封闭,仅进出留门,将粉尘控制在空间较小、检修工作量小的范围内,可以减少粉尘的扩散。且破碎、部分筛分、整形工序采用喷淋装置湿法作业,车间内配套安装环状喷雾装置、静电式挡尘帘和水喷淋装置除尘等设施,能够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量,粉尘的产生量可减少90%以上。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进行,石料中的水分也不能过大,因此还会有粉尘排放。要求企业在各级破碎落料口、筛分机、整形机的出料口分别安装相应的集气罩集气,收集效率约为85%,处理后合并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去除率98%以上,另2%未被收集的粉尘,再配合喷雾降尘,即在围护结构四周安装雾化喷头进行喷雾降尘,可以有效地防止粉尘无组织排放,可去除80%以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单台破碎、筛分、整形设备的集气风量不小于2000m3/h,本项目共设置5台破碎设施、1台整形设施、7台筛分设施,则破碎、筛分、整形废气总风量不小于26000m3/h。工作时间为300d*20h=6000h/a。②石料在各种设备传送过程中,会产生输送粉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输送过程中石料粒径较大且含有水分同时输送带在运输过程中匀速稳定,粉尘产生量较小,在输送带四周安装喷雾降尘并进行及时清扫,并采取密闭输送,本项目不进行定量分析;③本项目原料石料以散装形式储存,石料在堆放和装卸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本项目成品堆积在厂区北侧三面一顶的成品库,成品通过成品库放料至运输车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成品基本能做到日产日清,若有少量堆放至厂内,要求企业设置遮蔽网抑尘。由于破碎、振动筛分、整形等工艺均为湿法工艺,且经水洗后,砂石料含较多水分,故成品在输送和堆放时粉尘产生量较少,本项目不进行定量分析;本项目原料放置在原料库,要求对车间地面进行硬化,不得室外堆放,则本项目物料堆放过程无风力扬尘,要—27—求装卸时轻拿轻放,控制装卸粉尘产生量,装卸作业时门窗关闭,产生的少量装卸粉尘可大部分在车间内沉降,要求建设单位在石料四周安装喷雾降尘并进行及时清扫,不会对车间外环境产生大的影响,本项目不进行定量分析;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中表27其他制品类工业排污单位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该物料料场设置可行。④普通建筑石料通过运输车辆进行外运,运输车辆在加工场内行驶过程会产生粉尘。为了减少车辆厂区内行驶的扬尘,要求本项目在出入口配套车辆冲洗平台,对进出原料及成品运输车辆进行冲洗。项目车辆在厂区内的运输路线平均总长约200m。项目生产规模为40万t/a,项目普通建筑石料的原料和成品运输量为2667t/d,本项目配备40t的自卸汽车3辆运输,平均每天每辆车的装卸车次达23次左右。汽车运输道路扬尘采用下列经验公式计算:Qi=0.0079×V×W0.85×P0.72式中:Qi—每辆汽车行驶扬尘量(kg/km辆);V—汽车速度(km/h),取15km/h;W—汽车重量(T),空车取5t,载重时取45t;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不洒水时取0.5kg/m2。经计算,每辆汽车空车行驶扬尘量为0.28kg/km辆,满载行驶扬尘量为1.83kg/km辆,在不考虑洒水及阴雨天气的情况下,本项目运输粉尘产生量为8.735t/a,在除雨天均进行8次以上洒水降尘,使地面尘土的含水达到8-10%的情况下,且车辆进出采取轮胎清洗措施,防止粉尘扩散,粉尘减少90%,则运输引起粉尘排放量约为0.874t/a。⑤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中表33其他制品类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可知袋式除尘属于其推荐的可行性技术,因此破碎、整形、振动筛分废气采取脉冲布袋除尘处理措施可行。⑥项目员工20人。油烟废气主要是食堂厨房烹饪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油烟废气的成分比较复杂,主要污染物是多环芳烃、醛、酮、苯并芘等有害物质。根据当地的饮食习惯,每人每天食用油用量约为30g,全年以300天计,油烟废气按照3%的产生量计算,产生量约为0.005t/a。本项目食堂共1个灶头,收集效率为85%,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在60%,风量不小于2000Nm3/h,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食堂工作时间为900h/a(300d*3h)。⑦本项目燃烧柴油的设备主要为自卸汽车,这些设备燃柴油将会排放燃油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包含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氨氧化物(NOx)、烟尘等,由于产生量少,并且产生点较分散,经空气扩散、周边绿化后不会对周围环境有太大影响,本环评不进行定量分析。表4-2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号产排污环节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速率/(kg/h)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应对措施1DA001破碎筛分整形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颗粒物20.117773.7211日常运营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定时进行洒水抑尘2破碎筛分整形未进行湿法作业+封颗粒物0.473/11—28—(无组织)闭+喷淋3输送(无组织)未进行封闭+喷淋洒水颗粒物/4物料装卸及堆未放(无组织)进行防尘布+喷淋洒水颗粒物/5运输扬尘未(无组织)进行洒水+轮胎清洗颗粒物1.4566食堂油烟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食堂油烟0.0042.22表4-3项目废气排放口一览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放口地理坐标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内径(m)排气温度(℃)排放口类型排放标准经度纬度DA001破碎筛分整形废气排放筒颗粒物119°33′31.39″29°16′27.85″150.225一般排放口《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放筒食堂油烟119°33′33.78″29°16′28.35″/0.0525一般排放口《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2)达标排放及影响分析根据以上分析,破碎整形、振动筛分废气(颗粒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的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输送废气经封闭+喷淋洒水、物料装卸及堆放废气经防尘布+喷淋洒水、运输扬尘经洒水+轮胎清洗处理、车辆尾气经空气扩散、周边绿化后排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有组织的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因此,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监测要求—29—本项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类别,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24年4月1日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的相关内容,未对本项目有自行监测要求。4.2废水(1)项目废水产排污情况表4-5废水产排污情况一览表产排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产生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L)治理设施名称及编号治理工艺处理能力(m3/d)去除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④排放去向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L)抑尘抑尘用水②/全部蒸发耗散,不外排空地喷洒空地喷洒用水⑧/全部蒸发耗散,不外排水洗水洗废水①废水量84000MF0049-MF0050三级沉淀池+循环水池550是收集后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SS420050000洗车洗车废水⑤废水量724.5SS1.0871500初期雨水初期雨水⑥废水量4364.796SS3.492800场地道路冲洗场地道路冲洗用水⑦废水量1260SS1.5121200员工生活生活污水③废水量255TW001-TW002隔油池/化粪池4是委托浙江卫利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至兰溪市有机物处置站进行综合利用为有机肥CODCr0.089350NH3-N0.00935—30—注:①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水洗用水,使混杂在砂内的污泥等组分带入清洗水中,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用水量约为0.5t/t,本项目需水洗的产品为20万吨/a(不含石灰石的普通建筑石料),即10万t/a。该部分废水去向包括:蒸发或渗漏损耗:该用水中约10%经蒸发或渗漏损耗,则损耗量为10000t/a;产品带走:根据查阅资料和参考同类型企业可知,经水洗后的成品中含水率约为3-5%(本环评取3%),则产品中含水量为6000t/a;污泥带走:项目产生的水洗废水经厂区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后的污泥经压榨成泥饼后外运,滤清液回流至清水池。生产废水中SS综合水质类比同类型企业,SS按50000mg/L计,故SS产生量约为4200t/a。外运的污泥含水率约60%。注:项目每天需要处理废水量为260.56t/d(水洗废水+洗车废水+场地道路冲洗废水),三级沉淀池+循环水池处理能力为550t/d,三级沉淀池使用PAM(聚丙烯酰胺)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且尚有处理余量。②本项目抑尘用水包含破碎、整形、输送、振动筛选、原料库、成品库定期采用洒水喷淋降尘。抑尘用水量约为5000t/a,抑尘用水最终全部蒸发耗散;③参照《浙江省用水定额》,员工生活用水量按照50L/人·d计,新增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日300天,产污系数以85%计;CODCr产生浓度为350mg/L,NH3-N产生浓度为35mg/L;④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水质简单,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委托浙江卫利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至兰溪市有机物处置站进行综合利用为有机肥。目前,企业已与浙江卫利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隔油池、化粪池清理服务协议;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中表34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可知,本项目三级沉淀处理水洗废水为可行性技术,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为可行性技术;⑤本项目每天在装卸后出场前对车辆在进出厂区的水池中进行清洗以保证不带泥上路,项目生产规模为40万t/a,项目普通建筑石料的原料和成品运输量为2667t/d,本项目配备40t的自卸汽车3辆运输,平均每天每辆车的装卸车次达23次左右,每次均需冲洗。据调查实际冲洗水量0.05t/辆·次,则为1035t/a。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70%计,则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产生量为724.5t/a。该部分废水经厂区排水沟等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该类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浓度约为1500mg/L,故SS产生量约为1.087t/a。⑥当在一定的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的条件下将形成雨水汇流。露天矿区初期雨水产生量主要与大气降雨、汇水面积、径流系数和场地地质条件等因素有关。A、暴雨强度计算初期雨水计算公式参照所在区域暴雨强度公式:q=2170(1+0.484lgP)/(t+6.4)0.665式中:q——暴雨强度,L/s·hm2;P——设计重现期,a,取2年;t——降雨历时,min,取10min。计算得q=386.95L/s·hm2,兰溪市年平均降雨量1476.5mm,年均降雨天数142天,计算时每次降雨时间按照3天连续降雨计算,则年降雨次数为47次,每次取前10min为初期降雨量,计算公式如下:Q=q×t×S×R其中:Q——初期雨水量,m³;t——初期雨水汇流时间,min,取10min;S——汇水面积,hm2,汇水面积取总面积的20%。0.8hm2;R——径流系数,取0.5。由此计算得每次降雨时初期雨水量为92.868m3/次(4364.796m³/a),根据类比调查,初期雨水SS浓度一般在800mg/L左右,相应的污染物产生量为SS3.492t/a。工业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截排水沟末端连接三级沉淀池,可容纳单次初期雨水量。雨水收集后经厂内三级沉淀后备用,用于降尘,不外排。单次初期雨水量仅占三级沉淀池+循环水池处理能力的17%,根据上文,项目每天需要处理废水量约占15%,三级沉淀池+循环水池尚有处理余量处理初期雨水。⑦厂区内车辆进场、停车以及物料运输、装卸过程中导致场地、道路尘土较多。本项目为抑制厂区内尘土飞扬,需要对场地内空地进行冲洗和道路两侧进行自动喷淋,本项目工作区和道路面积约500m2,冲洗水量按1.2t/100m2·d计,产生量约为6t/d,企业年工作日按300天考虑,则为1800m3/a。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70%计,则场地道路冲洗废水产生量为1260t/a。该部分废水经厂区排水沟等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该类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浓度约为1200mg/L,故SS产生量约为1.512t/a。⑧为抑制厂区内尘土飞扬,需要对场地内空地进行喷洒,此过程用水量为0.5m3/m2·a。企业空地需喷洒面积为4000m2,则需喷洒水量为2000m3/a,空地喷洒用水最终全部蒸发耗散。(2)废水达标排放情况分析项目水洗废水、洗车废水、场地道路冲洗用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自建的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水洗过程中对水洗用水水质的要求不高,能够做到循环使用,水洗废水不排放具有可行性。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污水水质简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委托浙江卫利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至兰溪市有机物处置站进行综合利用为有机肥。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水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不利影响。4.3噪声(1)噪声源强分析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见表4-11、(室外声源)见表4-12。表4-6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序建筑声源名声空间相对位置距室内边界距离室内边界声级运建筑物插入损失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32—号物名称称源源强/m/m/dB(A)行时段/dB(A)/dB(A)(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建筑物外距离1生产区喂料机75/119.3-91.71.243.78.848.774.654.354.854.354.3昼夜间1515151533.333.833.333.32颚式破碎机85/119-86.71.242.39.343.769.764.364.864.364.31515151543.343.843.343.33圆锥破碎机185/119-72.91.237.810.230.256.264.364.764.464.31515151543.343.743.443.34圆锥破碎机285/118.2-68.51.237.211.225.751.764.364.664.464.31515151543.343.643.443.35冲击破85/119.3-47.91.229.411.35.631.864.464.665.464.41515151543.443.644.443.46对滚机85/123.4-47.11.225.37.35.731.964.465.065.464.41515151543.444.044.443.47整形机85/119-41.71.227.612.00.525.664.464.680.164.41515151543.443.659.143.48振动筛分机1-7,7台(按点声源组预测)78/1(等效后:86.5/1)20.6-221.219.711.619.56.765.966.165.966.61515151544.945.144.945.69洗砂机1-7,3台(按点声源组预测)74/1(等效后:78.8/1)21.5-3.61.212.911.837.411.158.358.458.158.41515151537.337.437.137.410压滤机1-4,4台(按70/1(等26.6-2.51.27.76.737.511.055.956.155.355.61515151534.935.134.334.6—33—点声源组预测)效后:76.0/1)11输送带及喷雾系统1-20,20台(按点声源组预测)70/1(等效后:83.0/1)18.5-13.21.218.814.228.62.462.462.562.466.51515151541.441.541.445.512风机185/116.9-35.21.227.514.57.318.864.464.565.064.41515151543.443.544.043.413办公区风机285/175.5-17.41.233.642.912.814.664.364.364.664.51515151543.343.343.643.5声源控制措施:⑴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⑵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⑶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⑷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注意厂区布局,将高噪声污染的设备远离西北侧龙潭村方向。注:以厂界中心(119.558395,29.274663)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序号声源名称型号空间相对位置/m(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XYZ1重型自卸货车140t-5.222.71.280/1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等昼夜间2重型自卸货车240t-6.8251.280/1昼夜间3重型自卸货车340t8.1301.280/1昼夜间4水泵/-3865.91.280/1昼夜间(2)预测模式a.单个室外的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基本公式—34—式中:LW—倍频带声功率级,dB;DC—指向性校正,dB;A—倍频带衰减,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bar—声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b.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以下计算公式如下: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按下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式中: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然后按下式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式中:LP1i—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然后按下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c.噪声贡献值计算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式中: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d.预测值计算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3)预测计算结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要求,本次评价噪声预测根据“环保小智”软件中的“噪声助手”进行噪声预测。根据周边环境概况,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本报告预测昼夜间噪声。预测结果见表4-8。表4-8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预测方位最大值点空间相对位置/m时段贡献值(dB(A))标准限值(dB(A))达标情况XYZ东侧67.1-34.81.2昼间44.160达标67.1-34.81.2夜间44.150达标南侧-19.2-92.41.2昼间49.160达标-19.2-92.41.2夜间49.150达标西侧-47.842.51.2昼间42.560达标-47.842.51.2夜间42.550达标北侧1.258.91.2昼间42.960达标1.258.91.2夜间42.950达标由以上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7—(4)噪声监测计划本项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类别,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24年4月1日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的相关内容,未对本项目有自行监测要求。4.5固体废物(1)固体废物产生量核算表4-10项目固废废物产生量核算单位:t/a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产生量产生量核算依据1污泥废水处理10515.228根据项目物料平衡和水平衡,污泥(干重)产生量约为826.891t/a(4200+1.087+3.492+1.512),污泥含水率约60%2生活、厨余垃圾职工生活3劳动定员约20人垃圾产生系数按0.5kg/人·d;工作时间为300d运营3废机油设备维护0.25机油使用量:0.5t/a;废机油损耗量:50%期环境影响和保护4废机油桶原料包装0.005机油使用量:0.5t/a;机油包装桶规格:50kg/桶;废机油桶数量:10个/a;废机油桶数量重量:0.5kg/个措施5废布袋废气处理2.5废布袋产生量:2.5t/次;更换频率:年/次6废气收集粉尘废气处理118.286根据上文表4-1的计算,废气收集粉尘为118.286t/a7含油抹布及废手套设备维护0.12含油废抹布产生系数:0.01t/月(2)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4-11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单位t/a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属性废物代码预测产生量(t/a)利用处置方式是否符合环保要求1污泥废水处理一般固废SW071900-099-S070515.228外运至兰溪市鑫伟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用于制砖①是2生活、厨余垃圾职工生活一般固废SW64900-099-S64、SW61900-001-S613生活垃圾由金华市城开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清运处理;隔油池废油清运至金华市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是3废机油设备维护危险废物HW08.900-249-080.25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4废机油桶原料包装危险废物HW08.900-249-080.005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废布袋废气处理一般固废SW59900-009-S592.5出售综合利用6废气收集粉尘废气处理一般固废SW17900-010-S17118.286出售综合利用7含油抹布及废手套设备维护危险废物HW49900-041-490.1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注:①参考《兰溪市鑫伟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环保烧结页岩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相关内容,该项目需40000t/a页岩用于制砖,本项目污泥(主要成分为砂石)产生量为10515.228t/a,故兰溪市鑫伟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可消纳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泥。(3)危险废物情况汇总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号)的要求,项目危废情况单独汇总见表4-12。表4-12项目危险分析情况汇总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名称危险特性1废机油HW08非特定行业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T,I2废机油桶HW08非特定行业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T,I3含油抹布及废手套HW49非特定行业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T/In跟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2017年第43号)要求,针对本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环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具体见表4-13;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的名称、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容积、贮存周期等具体见表4-14。表4-13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环节污染防治措施序号危废名称废物类别及代码污染防治措施收集贮存运输处置1废机油HW08制定收集计划,做设置暂存车间,分类贮委托有资质的1废机油HW08900-249-08好台账和安全防护存,并做好“四防”措施,具体见表4-14单位定期进行安全运输、处置2废机油桶HW08900-249-083含油抹布及废手套HW49900-041-49注:项目危废收集、暂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表4-14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基本情况表序号贮存场所(设施)名称危险废物名称位置占地面积(m2)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1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厂区破碎车间东侧4桶装桶装桶装2t一年2废机油桶一年3含油抹布及废手套一年(3)固废环境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1)一般固废环境管理要求企业应加强一般固废管理,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堆场选址及固废管理应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2)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后不得随意堆放,加强危险废物收集,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该库房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计,采取基础防渗、防火、防雨、防晒、防扬散、通风,配备照明设施等防治环境污染措施。贮存场所处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危险废物由危废处置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包装容器为密封容器,容器上粘贴标签,注明种类、成分、危险类别、产地、禁忌与安全措施等,并采用专用密闭车辆,保证运输过程无泄漏。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单制度。本项目危险废物由危废处置单位负责运输。原则上危废运输不采取水上运输,采用汽车运输须不上高速公路、避开人口密集、交通拥挤地段,车速适中,做到运输车辆配备与废物特征、数量相符,兼顾安全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确保危废收集运输正常化。危险废物的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应定期委托有相应的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经妥善处理后,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4.6地下水、土壤4.6.1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类项目,不涉及土壤盐化、碱化、酸化等影响,故通常来说,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途径分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结合企业原辅材料使用、贮存情况,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是水洗区、废水处理区等区域,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固废等;本项目对土壤产生污染的途径主要是渗透污染。4.6.2防治措施本项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护、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全方位进行控制,主要防治措施如下:(1)源头控制:主要为防泄漏措施。原辅材料根据理化性质分类存放。生产过程中加强巡检,对管道、设备、管道等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跑、冒、滴、漏。如遇泄漏应立即进行清除,以防下渗污染;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固废暂存场所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防止渗漏污染土壤。(2)分区防渗:企业按分区防控的原则做好防渗措施,对于可能发生物料和污染物泄露的地上构筑物进行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地面防渗措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的防渗要求。表4-15防渗分区防渗要求表区域名称防渗分区天然包气带防渗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污染物类型防渗技术要求/重点防渗区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中-强难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一般防渗区易-难其他类型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中-强中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强其他区域简单防渗区中-强其他类型一般地面硬化注:*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因此危废暂存间作为一般防渗区。(3)分区防渗具体要求: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附近地面应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1级的抗渗混凝土硬化地面,其他区域一般地面硬化即可,排水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渗漏性能,以防止废水渗出或地下水渗入。综上,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不会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建设单位应按要求设置防渗工程,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及巡查,定期检查防渗地面的破损情况,以便及时做出修补措施,防止地面有裂隙造成废液长期渗漏污染地下水,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4.7生态项目租用租用兰溪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原有的破碎加工区场地并进行重建技改升级,进行普通建筑石料矿的代加工服务,不新增土地,且占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目标。本项目生产用水来源于从兰溪市香溪镇解塘水库管道取水及厂区雨水,《兰溪市香溪镇小型农田灌溉和小型农饮水工程取用水评估报告》介绍,香溪镇辖区内典型小型灌区的取水水源工程主要有工农水库、缪源水库和鲁源—42—垅水库,补充水源为溪流、水塘。小型灌区作物以种植水稻、果林、蔬菜和经济作物为主。根据解塘水库功能定位,解塘水库灌溉面积为1034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浙江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试行)》的结论可知,兰溪市绿映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申请取水量为4.8万m3/a,1986年(90%保证率代表年)的取水口上游来水量为51.8万m3,解塘水库正常库容为25.38万m3,项目年取水总量占90%保证率代表年取水口上游来水量的9.3%,占解塘水库正常库容的18.9%,在优先保障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的情况下,解塘水库水量可以满足本项目取用水需求。4.8振动(1)振动的来源破碎、筛分、整形等生产工序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振动。振动影响主要是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冲击破、对滚机、整形机、振动筛分机等作业时所造成的。(2)振动的影响分析类比同类型企业:《南非非洲有限公司200万吨/年石灰岩矿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江油市大康镇韩家沟建筑石料用石灰石矿、矿山开采、砂石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川省星船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大石包采区石灰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破碎机、振动筛设备及破碎、筛分工艺与本项目相似,具有可类比性,振动所产生的影响可能对邻近的建筑物造成破坏,其中破碎机、圆锥机、振动筛等产生的振动,其严重程度与噪声相当,可根据生产需要在设备底部采取隔振和减震处理措施加以削减,项目所在地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420m龙潭村,隔有林地等,因此正常情况下设备振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9环境风险影响分析4.9.1风险物质调查本项目风险源主要来自原料的机油和危废仓库的危险废物,具体风险源基本情况详见4-16。—4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浙江淇欣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亚克力塑料托盘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淇欣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0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环境目标分布)图◇附图3项目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4兰溪市环境管控分区图◇附图5兰溪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附图6兰溪市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7兰溪市三区三线图附件:◇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附件2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3不动产权证◇附件4入园企业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5噪声监测报告◇附件6废活性炭再生协议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淇欣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亚克力塑料托盘项目项目代码2506-330781-04-01-500559建设单位联系人朱*蓝联系方式138****9898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功能区(兰创首田产业园内8#厂房)地理坐标(119度49分39.411秒,29度22分01.04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2300环保投资(万元)23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793.3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及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原辅料物质储存量未超过《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中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未从河道取水,无取水口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分析①兰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功能区(兰创首田产业园内),项目属于“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78120010”。表1-2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其他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重要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三类工业项目准入。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项目生产日用塑料品,主要工艺为注塑、破碎,为二类工业项目。项目位于工业功能区,周边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45m处横溪镇初中,与居住区之间有绿地等隔离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排查及提升改造,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水纳入兰溪市梅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后,妥善处置。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环境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本项目实施后企业符合风险防控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力度。在生产过程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及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项目能源采用电,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采用清洁能源,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节水管理。符合根据《兰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项目属于“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78120010”,本项目为日用塑料制品生产,主要工艺为注塑、破碎,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符合空间布局约束中要求;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厂区雨污分流,产生的废水收集后纳入兰溪市梅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有效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固废经分类收集、暂存后,妥善处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及风险防控,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本项目能源采用电,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节水管理,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②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I.该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NH3-N。项目所在地已具备纳管条件,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由兰溪市梅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II.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破碎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等。注塑废气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7m高排气筒排放。III.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固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由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清运。所产生的固废分类堆放,并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进行堆放,固废应及时清运。IV.另外本项目产生噪声不大,经车间隔声处理后厂界可以达标排放。V.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项目总量控制污染因子为CODcr、NH3-N、VOCs。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新增的CODcr、NH3-N无需区域替代削减,VOCs以1:1进行调剂。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过治理后可以满足达标排放。新增的CODcr、NH3-N无需区域替代削减,VOCs以1:1进行调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③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可以维持在现有等级,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④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I.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功能区(兰创首田产业园内),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见附图6),不涉及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II.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现状符合功能区要求。根据分析,本项目已具备纳管条件,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经兰溪市梅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不直接外排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不会对水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影响;所排放的各类废气经过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分析,废气外排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不大,不会突破环境空气质量底线。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III.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其他能源主要为电,通过相应管网接入。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实施后在原辅材料单耗、能耗、水、气等资源利用等方面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IV.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功能区(兰创首田产业园内),根据《兰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项目属于“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78120010”,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该管控单元的环境准入清单要求。(2)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①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淘汰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②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功能区(兰创首田产业园内),属于工业集聚区。项目所在地不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核心景区、森林公园、地址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实地公园等各保护区范围内。故本次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2、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项目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汇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满足环境可行性要求。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分析结果可靠。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成分均不复符合性杂,属常规污染物,对于这些污染物的治理技术目前以比较成熟,因此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限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排放,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项目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开,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规法律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PM2.5、PM10、NO2、SO2、CO、O3年均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现有项目。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项目在编制过程中数据真实,内容精简,条例有序,未存在重大缺陷、遗漏。且本项目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开,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4、“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功能区(兰创首田产业园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对照兰溪市三区三线示意图,本项目位于兰溪市城镇开发区,本项目符合兰溪市三区三线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5、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详见表1-5。表1-5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类别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助力绿色发展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料。符合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项目严格执行兰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新胜村,属于“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78120010”,兰溪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VOC替代比例为1:1。符合(二)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强化源头控制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行业,也不属于工业涂装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的工艺进行处理。符合(二)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强化源头控制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符合4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项目不属于工业涂装企业。不涉及5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料。符合(三)严格生产环节控制,减少过程泄漏6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项目注塑过程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符合7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开展LDAR工作;其他企业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开展LDAR工作。开展LDAR企业3家以上或辖区内开展LDAR企业密封点数量合计1万个以上的县(市、区)应开展LDAR数字化管理,到2022年,15个县(市、区)实现LDAR数字化管理;到2025年,相关重点县(市、区)全面实现LDAR数字化管理。本项目不涉及不涉及8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O3污染高发时段(4月下旬—6月上旬和8月下旬—9月,本项目不涉及不涉及下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应加强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产生的VOCs应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四)升级改造治理设施,实施高效治理9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石化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本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排放,活性炭定期更换。VOCs综合去除效率在60%以上。符合10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项目建成后按照本条加强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符合6、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中相关要求,详见表1-6。表1-6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类别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产工艺环保先进性1采用水冷替代技术,减少使用或完全替代风冷设备。本项目冷却为水间接自然冷却,不使用风冷设备。符合生产设施密闭性2造粒、成型等工序废气,可采取整体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本项目设单独的注塑车间,注塑过程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符合废气收集方式3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的,废气产生点位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本项目注塑过程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产生点位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符合危废库异味管控4①涉异味的危废采用密闭容器包装并及时清理,确保异味气体不外逸;②对库房内异味较重的危废库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本项目危废产生量不大,库房异味不重,产生的各类危废均采用密闭容器包装并及时委托处置。符合废气处理工艺适配性5①采用吸附法处理含尘、高湿废气、高温废气,事先采用高效除尘、除雾装置、冷却装置等进行预处理;②高压静电法适用增塑剂及其他助剂产生的高沸点油烟废气处理;臭氧氧化法适用于CDS、POM、EVC等塑料制造废气除臭;光氧化技术适用于CDS、POM、EVC等塑料制造废气除臭,且仅可作为除臭组合单元之一。本项目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采用活性炭去除有机物和臭气。符合环境管理措施6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并采用适合的末端治理技术。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采购量、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VOCs含量,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温度、风量,过滤材料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吸附剂脱附周期、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要求企业健全各类台帐并严格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及评价类别判定浙江淇欣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制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有限公司。随着国内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各类日用塑料制品的需求变多。为此,企业利用购置兰溪市兰创首田塑料制品产业园8#厂房(1-5层),配套注塑机、破碎机等设备,实施“年产500万套亚克力塑料托盘项目”。本项目主要生产日用塑料,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及其注释中规定的C2929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涉及注塑和破碎工艺,不使用溶剂型涂料,故本项目评价类别为报告表,具体见表2-1。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节选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2、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企业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表2-2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对应类别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62塑料制品业292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2925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泡沫塑料制造2924,年产1万吨及以上涉及改性的塑料薄膜制造2921、塑料板、管、型材制造2922、塑料丝、绳和编织品制造2923、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2926、日用塑料品制造2927、人造草坪制造2928、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929其他*3、项目主要内容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功能区(兰创首田产业园内),为新建项目,具体工程组成见表2-3。表2-3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工程类别组成内容主体工程厂房1F布置为注塑、破碎车间2F布置为包装车间辅助工程厂房3~5F布置为仓库、办公公用工程给水工程由横溪镇自来水管网供水排水工程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纳入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污水处理厂,最终由兰溪市梅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供电工程由横溪镇电网提供环保工程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噪声设备减振、隔声降噪固废企业危废间设于厂房1F,面积约为10m2,做到了防晒、防雨淋、防渗漏,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企业一般固废间位于厂房1F,面积约10m2,需按规范要求落实,委托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储运工程原辅材料运输由厂家根据要求走常规运输路线(国道或省道)进行定期运送,原辅料采用桶装或袋装等原料储存位于仓库,原料分类储存在仓库内成品储存位于仓库,储存在成品仓库内依托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水预处理合格后纳管至兰溪市梅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CODcr、NH3-N、TN、TP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2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4、产品方案本项目主要进行日用塑料的生产,具体产品方案见表2-4。表2-4项目产品方案序号产品产能备注1亚克力塑料托盘500万件/年日用塑料托盘,主要工艺为注塑、破碎,单个平均重量为0.15~0.25kg5、主要生产设备项目设备均为新增,主要设备汇总见表2-5。表2-5主要设备汇总表序号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规格数量备注1234注塑注塑注塑机U4001台10~20kg/hU3001台10~20kg/hU2651台10~20kg/hU2181台8~15kg/h5U1681台8~15kg/h6U1581台8~15kg/h7K3201台10~20kg/h8T2301台8~15kg/h9T1801台8~15kg/h10UN180-M71台8~15kg/h11K2101台8~15kg/h121701台8~15kg/h131601台8~15kg/h14破碎破碎机6002台塑料边角料破碎回用154001台16辅助辅助冷却塔/1台/6、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原辅材料清单见表2-6。表2-6原辅材料消耗清单序号原辅材料名称消耗量最大暂存量性状/包装方式备注1亚克力塑料粒子1000t/a50t颗粒/25kg袋外购新料2色母粒2t/a0.1t颗粒/25kg袋3液压油0.6t/a0.2t液态/200kg桶注塑设备使用4水1050t/a/管道公用工程5电20万度/a//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2-7。表2-7原辅材料主要理化性质序号名称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毒性毒理1亚克力塑料又叫PMMA或有机玻璃,化学名称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它是由“甲基丙烯酸甲酯单体(MMA)”聚合而成。或是由亚克力粒料经由挤板机挤出而成的。具有水晶般的透明度,透光率在92%以上,光线柔和、视觉清晰,用染料着色的亚克力又有很好的展色效果。具有极佳的耐候性、较高的表面硬度和表面光泽,以及较好的高温性能。亚克力板有良好的加工性能,既可采用热成型,也可以用机械加工的方式。熔点约为160-180°C,分解温度约为260-280°C。可燃无资料7、产能匹配性项目注塑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见表2-8。表2-8项目注塑产能匹配性分析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工作时间(h/a)单台小时产能(kg/h)生产能力核算(吨)项目产能(吨)注塑机U4001720010~2072~144/U3001720010~2072~144/U2651720010~2072~144/U218172008~1557.6~108/U168172008~1557.6~108/////////1052.1(含回用)本次项目劳动定员20人,注塑采用24小时三班制生产,其余为单班制,企业厂区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功能区(兰创首田产业园内),拟购买8#厂房(1-5层)实施生产,其中1F布置为注塑、破碎车间,2F布置为仓库、办公。一般固废间、危废间位于厂房的污水处理厂U158172008~1557.6~108K3201720010~2072~144T230172008~1557.6~108T180172008~1557.6~108UN180-M7172008~1557.6~108K210172008~1557.6~108170172008~1557.6~108160172008~1557.6~108合计/806.4~1548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工艺流程①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主要生产日用塑料,主要工艺为注塑、破碎。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亚克力塑料+色母粒投料投料废气注塑注塑废气修边废边角料破碎检验废次品粉碎粉尘成品图2-2项目生产工艺流程②工艺流程说明投料、注塑:将亚克力塑、色母粒投入注塑机内,经注塑设备熔融后注入模具冷却成型(冷却方式为通过冷却水间接冷却,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利用),亚克力注塑温度为180℃-220℃(采用电加热),形成塑料配件。修边:通过人工修边去除工件表面的毛刺、飞边等,该过程会产生边角料。检验: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得到成品。该过程会产生次品。破碎:项目主要通过破碎机对废边角料、次品进行破碎,破碎后的塑料回用于生产。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根据工艺流程可知,项目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分析如下。表2-11项目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汇总污染类型产污环节污染物名称污染因子废气投料投料废气颗粒物注塑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破碎破碎粉尘颗粒物废水员工生活生活废水CODcr、NH3-N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废原料使用一般废包装材料包装袋、箱等废油桶矿物油包装桶液压介质更换废液压油液压油员工生活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噪声设备运行设备噪声噪声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拟购买尚在建设中的空置厂房(预计2026年2月份交付)进行生产,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影响。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区,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29号)。(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项目拟建地的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引用《兰溪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4年度)》相关数据,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1。表3-1兰溪市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µg/m3)标准值(µ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4.7607.83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81505.33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0.94052.3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488060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2.77061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90.715060.5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5.43572.6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53.77571.6CO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1000400025达标O3第90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13316083.1达标由上表可知,2024年兰溪市各基本污染物浓度限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相关判定规则,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达标区。(2)其他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TSP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报告收集了项目附近的现状监测数据,数据引用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编号:华普检测(2024-03)第H240594号)对TSP进行达标分析。①监测点位大气监测点位详见表3-2。表3-2其他污染物监测点位基本信息监测点名称监测因子检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溪口店TSP2024.03.22~2024.03.24SW905②监测内容和方法监测项目:TSP。监测频次:TSP监测3天,获取日均值。监测方法:按国家标准和国家环保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质量保证按《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执行。③监测结果大气监测因子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3大气监测因子监测结果表监测点位监测项目评价标准(mg/m3)浓度范围(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溪口店TSP0.30.103-0.14548.30达标根据监测结果统计分析,项目所在区域TSP短期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内容。2、地表水环境项目所在地已具备污水纳管条件,最终纳污水体为梅溪,《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根据《2024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全市47个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断面占100%(其中I类占6.4%,II类占38.3%,III类占55.3%),无IV类、V类及劣V类水质断面。全市20个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断面占100%(其中Ⅰ类占10%,II类占40%,III类占50%)。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与上年持平。项目纳污水体梅溪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本环评引用2024年兰溪市环境质量监测站公布的近外阳断面监测数据进行说明。表3-4近外阳断面监测结果污染物断面总磷氨氮CODMn近外阳年均值0.1800.2864.808类别Ⅲ类Ⅲ类Ⅲ类Ⅲ类水标准≤0.2≤1.0≤62024年近外阳断面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要求。3、声环境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对企业周边声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为了解本项目厂界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环评单位于2025年6月23日委托浙江兴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①布点说明:厂界西北侧横溪镇初中设1个点,具体点位布置情况详见附图2。②监测方法: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执行。③监测时间:布点在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每次各监测10min。④评价标准:本项目周边敏感点横溪镇初中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⑤监测结果项目周边声环境监测结果见表3-5。表3-5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监测点编号噪声监测值标准值达标情况昼间夜间西北侧横溪镇初中1#4634昼间≤55、夜间≤45达标由上表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功能区(兰创首田产业园内),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含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本次评价无需开展生态现状调查。5、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属于C2929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排放,在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后,正常生产时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故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据调查,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保护目标见下表。表3-6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情况保护目标坐标保护对象规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类别村庄经度纬度居民区施宅119.8265129.36786居民约200户环境空气环境空气二类区NW54(距生产车间54m)119.8293429.36838居民约53户NE98下木坑119.8273729.36446居民约43户SE200横北山119.8223429.36803居民约5户NW457塘表119.8333829.36873居民约17户NE360学校横溪镇初中119.8274129.36816师生约200人NW距围墙45m,距教学楼95m2、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有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具体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7。表3-7声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情况保护目标坐标保护对象规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类别村庄经度纬度学校横溪镇初中119.8274129.36816师生约200人声环境1类NW距围墙45m,距教学楼95m3、地下水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功能区(兰创首田产业园内),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大气污染物企业以亚克力颗粒、色母粒为原料通过注塑工艺进行日用塑料的生产,属于合成树脂制品,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表5中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适用于合成树脂产品,本项目是合成树脂制品,因此本项目不执行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系数,具体见表3-8。表3-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mg/m3)适用的合成树脂类型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1颗粒物20所有合成树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1.02非甲烷总烃604.03甲基丙烯酸甲酯50丙烯酸树脂/项目注塑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新、扩、改建企业二级标准,详见表3-9。表3-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序号控制项目厂界二级标准(mg/m3)排放速率(kg/h)(15m高排气筒)1臭气浓度20(无量纲)2000(无量纲)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具体见表3-10。表3-10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污染物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NMHC)6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废水污染物根据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2019年3月21日《关于行业标准中生活污水执行问题的回复》:若生活与生产废水完全隔绝,且采取了有效措施防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再生锦纶切片 亚克力塑料托盘 生产线技改升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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