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招标采购公告(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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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青海省门源县浩门镇康庄路西侧御景花园小区1号楼2单元251室的不动产的公告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0月5日10时至2025年10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执行人陈发军名下位于青海省门源县浩门镇康庄路西侧御景花园小区1号楼2单元251室的不动产(122.71平方米)。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9月19日10时至2025年10月6日10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何法官(电话号码:0970-8626922)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均有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0月1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门源县支行,账号:62284019470736215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青海恒正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青恒估字【2025】SS第5-32号房地产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970-8626922(何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