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公示
序号
审批事项名称
申请单位
环评单位
基本情况
法定办结截止时限
环评报告表
1
关于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公示
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
广西金意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9月19日受理该项目,项目属于洗染服务类别,建设地点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路五十三号(原祥丰饲料厂房内),总投资约18万元,环保投资约6万元。该扩建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主要更换1台3t/h的生物质锅炉及新增生产设备。该项目洗涤能力为5000件/天。
30个工作日
以附件形式上传
注:报告表及相关材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和环评机构对内容负责。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8-2553783,通讯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3号,邮编:547000
文件下载:
公示本.pdf
关联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修改说明序号审查意见修改情况1核实与《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河政发〔2017〕52号)》《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相符性分析(项目所在地位于金城江区,属于Ⅰ类(一般)禁燃区),完善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已核实,见P5~6下划线部分2补充项目选址与河池市金城江区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已补充,见P7下划线部分3补充项目所处禁燃区的具体要求,核实项目所使用生物质燃料的相符性(属于清洁能源?成型或非成型等)。已补充,见P5~6下划线部分4核实原有项目锅炉规模以及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情形;核实本项目是否处理医院布草,是否需要使用消毒剂等辅料;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可依托性已核实,见P8、P10下划线部分5补充项目原有情况介绍(项目建设与环评及验收、排污许可等手续相符性分析,原项目达标分析等),补充原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补充项目依托的原祥丰饲料厂基本情况说明,核实依托关系及环境管理责任。已补充,见P14~15下划线部6核实项目水平衡、核实表4-14生活污水量、完善项目产污节点图、补充软水制备工艺(涉及固废种类)。已核实,见P11~13下划线部7完善原有工程污染情况说明已补充,见P14~21下划线部8完善保护目标,周边建筑应该明确高度、人数和饮用水情况。已补充,见P25下划线部分9补充原有项目总量核准情况,完善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分析。已补充,见P27下划线部分10根据核实的扩建内容,完善大气、废水、固废源强计算,补充完善各污染物源强计算过程及依据。补充区域污水管网分布和污水收集至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补充河池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浓度指标和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及可行性分析。建议通过补充项目厂界达标分析(建议通过估算模式计算分析),进一步佐证达标分析内容。已补充,见P28~40下划线部11核实固废性质判断(洗涤剂废桶、污泥等),补充暂存及处置去向可行性分析。已核实,见P41~44下划线部12补充排气筒设置合理性分析。已核实,见P34下划线部分1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物资应介绍现有情况,如存在问题需提出整改措施。已补充,见P44下划线部分14核实附图和附件。补充项目周边水系图、周边水源保护区分布图、补充广西自然资源“慧选址”研判报告作为附件、补充验收报告作为附件。已补充,见附图10、附图8、附件12、附图7、附图2、附件1315核实防范环境风险的项目液体储存区容积大小是否可以应对风险。已核实,见P46下划线部分16环保投资只需列举本次扩建新增的部分。已核实,见P47下划线部分16铸就辉煌唯有品质已核实,见P47下划线部分成品区项目厂区现状成品区项目大门洗衣机员工宿舍送布机+折叠机+烫平机折叠区3t/h生物质锅炉折叠区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二期实训楼原恒昌冶炼厂职工楼项目南面现状项目西面现状项目北面现状项目西南教育社区居民楼王项目东面维六社区居民楼烟囱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图:项目环境现状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监测布点图附图4项目周边污染物及敏感点图附图5项目厂区污水走向图附图6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布置图附图7项目与河池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的相对位置关系附图8项目周边水源保护区分布图附图9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10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证明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附件4厂房租赁合同附件5监测报告附件6关于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使用情况说明附件7广西“生态云”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研判报告附件8企业变更通知书附件9关于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金环审〔2021〕6号)附件10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附件11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附件12广西自然资源“慧选址”研判报告附件13验收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项目项目代码2506-451202-04-05-21780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路五十三号(原祥丰饲料厂房内)地理坐标东经108°01'39.124″,北纬24°41'54.984″国民经济行业类别O-8030洗染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第91条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河池市金城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8环保投资(万元)6环保投资占比(%)33.33施工工期1个月用地(用海)面积(m2)1500是否开工建设否是:3t/h的生物质锅炉于2024年1月更换完成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进行布草洗涤,采用3t/h生物质锅炉供热。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所使用的3t/h生物质锅炉不属于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使用设备和生产工艺未列入上述文件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河池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和广西“生态云”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研判报告(详见附件7),该项目涉及1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重点管控类1个,即金城江区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河池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的位置关系图详见附图7。项目与河池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分析如下:表1项目与河池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分析一览表金城江区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号:ZH4512022003)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项目基本情况符合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新建、扩建煤电、石化、化工、现代煤化工、钢铁、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恶臭气体的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2.城市市区、镇和村庄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禁止设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项目主要进行布草洗涤,不涉及畜禽养殖符合3.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贮存、加工、制造或者使用产生恶臭气体的物质;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除外。公共服务设施垃圾转运站项目可按《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实施。项目使用生物质锅炉产生的蒸汽对布草进行烘干,产生的气体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推进新区、新城、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等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效能,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基本达到一级A标准。项目产生的生产污水经过“絮凝沉淀+紫外消毒”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2.城镇新区建设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和污水处理设施。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应当推行污水截流、收集,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涉及符合3.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严格控制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禁止露天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项目不涉及符合4.矿产资源勘查以及采选过程中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矸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须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要求。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项目不涉及符合5.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妥善处理生产中的废水、废渣和废矿,对有害物质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地质环境破坏、资源破坏或者引发地质灾害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减少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不涉及符合2.对暂不开发利用的超标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项目不涉及符合3.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或实施修复。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项目不涉及符合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项目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严格执行国家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水平标准。项目不涉及符合2.综合开发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科学合理利用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及选矿废水等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85%。项目不涉及符合3.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其余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河政发〔2017〕52号)要求实施管理。项目所在地位于金城江区,属于Ⅰ类(一般)禁燃区。项目锅炉燃料为生物质燃料符合《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河政发〔2017〕52号)的相关要求符合综上,项目符合河池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相关要求。3.与《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河政发〔2017〕52号)》相符性分析《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河政发〔2017〕52号)》:一、禁燃区定义(一)禁燃区是指市政府划定的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该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二)高污染燃料是指生产和生活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二、禁燃区种类、范围(一)禁燃区种类选择河池市禁燃区划定为Ⅰ类(一般)。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1.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燃用的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的煤炭及其制品(其中,型煤、焦炭、兰炭的组分含量大于《高污染燃料目录》表2中规定限值);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二)禁燃区范围1.金城江中心城区东至东江镇,西至凌霄村,南至大任产业园,北至长排村2.宜州中心城区东至下枧河东侧山体,西至叶茂水电站,南至古城山及金银山,北至刘三姐镇三、管理要求(一)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二)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备。(三)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设备在拆除或改造之前,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所在地位于金城江区,属于Ⅰ类(一般)禁燃区。项目锅炉使用的燃料为成型和未成型生物质燃料,符合《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河政发〔2017〕52号)的相关要求。4.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项目锅炉燃料为生物质燃料,所用的生产工艺、设备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的生产废水经厂区内的“絮凝沉淀+紫外消毒”后进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5.与《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相符性分析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中对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分为三类:本项目使用的生物质燃料划分为Ⅲ类中的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因此符合《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的相关要求。6.选址合理性分析场址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路五十三号,依托原祥丰饲料厂厂房进行建设,扩建是在原厂区内进行,周边无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不占用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风景保护区等用地,因此项目选址可行。7.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图(详见附图10),项目所在位置属金城江城区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处于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厂区范围内,用地现状为工业用地。根据《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文本中第四章中心城区功能完善与品质提升第一节中心城区空间结构第38条中心城区中的居住生活区:主导用途为居住用地。鼓励按照社区生活圈,同步推进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和绿地与开敞空间布局。禁止布局污染性工矿和仓储用地,禁止布局存储危险品的仓储用地。本项目主要进行布草洗涤属于洗染服务业,其产生的污染是生产废水和锅炉废气,生产废水经厂区内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锅炉废气经过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32m的烟囱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不涉及污染性工矿和仓储。与《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中相关要求相符。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位于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路五十三号(原祥丰饲料厂房内),主要开展酒店布草洗涤服务,洗涤能力为5000件/天。不涉及医院布草洗涤、不使用消毒剂。在2024年1月4日,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企业变更通知书见附件8。因设备老旧和2t/h生物质锅炉属于淘汰类设备,为保证生产能正常进行,企业将老旧的2t/h生物质锅炉拆除,新增1台3t/h生物质锅炉,该3t/h生物质锅炉已于2024年1月完成更换工作并正式投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对2t/h的生物质锅炉已完成验收,结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生物质锅炉等项目环评类别判定事宜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21〕264号)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淘汰2t/h生物质锅炉,新增1台3t/h生物质锅炉属于重大变动情形。就本项目涉及的生物质锅炉而言,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判定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的“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中的“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相关要求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送河池市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审批。2.项目工程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项目;2)项目性质:扩建;3)建设单位: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4)建设地点: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路五十三号(原祥丰饲料厂房内);建设内容5)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锅炉房,更换1台3t/h的生物质锅炉;主要开展酒店布草洗涤服务,洗涤能力为5000件/天。6)项目总投资: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3.33%。(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见表2-1。表2-1主要工程建设、依托内容一览表名称建设性质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生产区占地面积1095m2,位于项目场地的中部,钢架结构,包括洗涤区、熨烫折叠区、分拣区、后整理洁净区等依托原有辅助工程员工宿舍区1栋1层,钢架铁皮结构,占地面积为84m2,位于项目场地东侧生活区占地面积190m2,位于项目场地北侧,包括厨房、员工餐厅及卫生间配电房1间,混砖结构,占地面积约14m2,位于项目场地东北侧锅炉房1间,钢架结构,占地面积约18m2,位于项目场地东北侧,更换一台3t/h生物质锅炉,并配备一套软水制备设备新建一台3t/h生物质锅炉,已建成办公室1栋1层,混砖结构,占地面积约20m2,位于项目场地南侧厂大门旁依托原有储运工程物料库占地面积16m2,位于项目场地西南侧,用于堆放待清洗的布草仓库1间,混砖结构,占地面积约10m2,用于堆放洗涤液及混凝剂等公用工程给水系统来自金城江区市政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由金城江区市政供电系统接入环保工程废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高压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高32m,内径0.3m的排气筒排入大气环境废水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紫外消毒”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纳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设置3个沉淀池,3个沉淀池容积分别为30m3、20m3、20m3,总容积为70m3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三级化粪池容积为5m3噪声洗涤车间四周均为生产厂房,使用低噪声设备固废洗涤剂废桶统一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定期清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锅炉灰渣收集后提供给周边农户做有机肥料使用;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3)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见表2-2。表2-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扩建前扩建后1洗衣机7台9台3台备用(新增2台)2烘干机5台5台2台备用,依托原有3烫平机YPIV-30002台2台依托原有4折叠机ZD-3000V2台2台5送布机SB-30002台2台6贵宏锅炉SWZQ-GH10-30001台1台由2t/h更换为3t/h锅炉7毛巾折叠机/1台新增8软水处理器/1套与锅炉配套3t/h生物质锅炉的参数见表2-3。表2-3锅炉参数一览表名称参数1生物质蒸汽发生器2型号SWZQ-GH10-30003最大蒸发量3000kg/h4单管水容量28.5L5最高蒸汽压力1.0MPa6最高蒸汽温度180℃7规格350×185×290cm项目主要环保设施见表2-4。表2-4环保设施设备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1絮凝沉淀+紫外消毒一套,日处理量为70m3,设置3个沉淀池,3个沉淀池的容积分别为30m3、20m3、20m3,总容积为70m3;一个容积为5m3的污泥罐2高压静电除尘器1套,4T双电场,风量4500m3/h3三级化粪池1个,容积为5m3(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项目主要原辅料耗量、能耗指标见表2-5。表2-5项目主要原辅料耗量、能耗指标序号名称主要成分用量备注1布草棉布5000件/天来源于河池市的酒店、宾馆,每天洗涤布草约1.68t12生物质燃料/1152t/a从市场购买3洗涤液/40t/a从市场外购,桶装4混凝剂聚合氯化铝3t/a从市场购买5水水33174m3/a来自金城江区市政自来水管网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根据原《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原计划劳动定员为15人,均在厂内食宿。项目建成后根据企业的营运需要,实际的劳动定员为33人,职工均为附近居民,不在厂内食宿,员工轮流值班无长期住厂;工作制度为1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360天。5.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在原有建筑进行建设,生产区位于场地中部,宿舍区位于场地东侧,生活区、锅炉房、配电房位于场地东北侧,材料库和仓库位于场地的西南侧,厂区门口和办公室位于场地的南侧,污水处理系统位于场地西南面约15米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6.公用工程(1)给水项目用水主要包括洗涤用水、锅炉用水及员工生活用水,用水来自金城江区城市供水网。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中表3.1.10中洗衣房用水定额为40~80L/kg,本项目取50L/kg,本项目每天洗涤约1.68t,则洗涤过程用水量约为84m³/d。项目使用1台3t/h的生物质锅炉进行加热供热,锅炉每日工作8h,年工作360天,产生蒸汽量按80%计,则锅炉蒸汽量为19.2t/d。软水制备器制备软水效率为80%,锅炉排污率为3%,则软水制备用水量为24.74m3/d,浓水量为4.95m3/d,锅炉排污水为0.59m3/d,因此锅炉总废水为5.54m3/d。蒸汽在使用过程中部分冷凝成水,通过冷凝水回收并循环使用,部分蒸汽在使用过程以及冷凝回收过程损耗,损耗量约为5%,则损耗量为0.96m3/d,锅炉蒸汽冷凝水约为18.24m3/d,该部分水回收利用不外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23)中居民用水定额为150L/(人·d),本项目劳动定员为33人,职工均为附近居民,不食宿的用水定额取50L/人·d,则生活用水总量为1.65m3/d。(2)排水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布草洗涤废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洗涤废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洗涤废水排放量为67.2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32m3/d;锅炉总废水为5.54m3/d。产生的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紫外消毒”处理后进入河池市政污水管网,后纳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江;生活污水经三级粪池处理后进入河池市污水管网后纳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江。项目水平衡详见表2-6及图2-1。图2-1项目用水平衡图(单位:m3/d)表2-6项目用排水平衡表序号用水项目用水量(m3/d)新鲜水补充量(m3/d)损耗量(m3/d)回用水量(m3/d)废水产生量(m3/d)1洗涤用水848416.8067.22锅炉用水6.56.50.9618.245.543生活用水1.651.650.3301.32总计92.1592.1518.0918.2474.06(3)供热项目采用1台3t/h生物质锅炉进行供热,使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每天供热时间为8h。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每月购买燃料的花费约3.7万元,燃料单价84洗涤用水16.867.2损耗72.74混凝沉淀系统97.896.5新鲜水锅炉用水4.951.554.950.59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0.59河池市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污水锅炉补充用水19.20.96蒸汽损耗18.241.65生活用水0.331.32循环利用损耗1.32三级化粪池约380元/吨,则燃料消耗量约400kg/h。(4)供电项目供电电源来源于金城江区市政供电系统。(5)交通条件项目位于金城江区城西路53号,属于城区范围内,城市交通方便快捷。(6)软水制备器本项目使用的软水制备器主要采用离子交换树脂,利用离子交换原理去除水中钙、镁离子(硬度离子),从而降低水硬度的设备。在制备软水的过程中主要产生固废和废水。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本项目建筑物均为现有建筑,不涉及土建及平整场地、基础开挖、建设主体工程,施工期主要为外购设备安装,待施工期结束后施工影响随之消失。本项目工程于2024年1月已完成建设,施工期工程产生的施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固体废物已得到妥善处置,无遗留环境问题。2.营运期(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营运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2。营运期生产工艺流程简介:①人工分拣:待洗布草运送至项目场区后,为保证洗涤效果,工人需按照颜色、种类、尺寸等进行分类、分拣。②洗涤:本项目洗涤方式主要为水洗,水温为70~80℃,可达到一定杀菌作用。工人将待洗布草放入全自动洗衣机,洗涤剂通过洗涤剂自动分配器进入洗衣机后,即可开始洗涤过程,待洗涤结束后,洗衣机自动脱水。洗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洗涤废水、设备噪声、洗涤剂废桶等。洗涤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经污泥罐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③烘干:经洗衣机脱水后的布草由工人转移至烘干机进行烘干,项目采用1台3t/h生物质锅炉供热,在烘干过程中通过管道输送蒸汽进行供热。④送布烫平折叠一体机:经烘干机烘干后的布草由工人转移至送布机,布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草进入送布机后送到烫平机进行熨烫,烘干熨烫后的布草进入到折叠机进行自动折叠。在熨烫过程中通过管道输送蒸汽进行供热,操作温度约100℃,对布草进行高温消毒杀菌。烘干及熨烫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锅炉烟气和设备噪声。熨烫后的布草到折叠机进行折叠,该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设备噪声。⑤包装发货:折叠整齐后的干净布草由人工进行包装,布草用专用包装袋分开包装,之后用车辆运送给客户。图2-2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原有项目环评手续情况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委托广西南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7月12日取得河池市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金环审〔2021〕6号),详见附件9。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在2021年9月2日建设单位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填报并获取固定污染源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51200MA5QD0A12W001W),详见附件10。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编制《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验收组意见详见附件11。锅炉噪声噪声、固废、废废水蒸汽布草分拣洗涤烘干噪声消毒、烫平折叠打包发货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租用原祥丰饲料厂房进行酒店布草洗涤,主要建设是在原祥丰饲料厂房内进行,不涉及土地开挖平整等建设。原祥丰饲料厂已停产多年,生产设备已拆除,场地无物料遗留,产生的污染已得到妥善处理,基本无遗留环境问题。在2024年1月4日,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企业变更通知书见附件8。目前是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对所用地环境进行管理。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根据现场踏勘和《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情况如下。(1)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布草洗涤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①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32.8m3/a,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②锅炉蒸汽冷凝水项目锅炉产生的蒸汽经冷却后产生冷凝水,产生量约为14.4m3/d,该部分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③布草洗涤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涤废水67.2m3/d(24192m3/a),其主要污染物有CODcr、BOD5、SS、NH3-N、LAS、TP、TN,经过“絮凝沉淀+紫外消毒”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广西宁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9日对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进行了废水监测,验收监测数据结果见表2-7。验收监测数据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因子表2-7监测结果(mg/LpH除外)执行限值第1次第2次第3次第4次污水处2021.10.08pH6.56.66.66.46~9CODcr83828280500BOD546.245.645.844.1300氨氮6.586.456.406.4445*SS15141513400总磷2.081.591.272.488*总氮15.814.413.316.270*LAS1.761.731.821.7220理设施2021.10.09pH6.76.86.66.66~9进口CODcr80838280500BOD544.246.545.644.2300氨氮6.477.186.086.2645*SS15151614400总磷1.882.021.402.178*总氮14.213.816.515.070*LAS1.731.701.791.6920验收监测数据一览表*注: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A级标准综上可知,洗涤废水经过处理后,废水中的污染物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原环评审批建设有1台2t/h生物质锅炉,项目年生产360天,每天运转8h,年消耗生物质燃料576t/a,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SO2、NOx。根据《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广西宁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9日对项目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验收监测数据结果见表2-8。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因子续表2-7监测结果(mg/LpH除外)执行限值第1次第2次第3次第4次污水处2021.10.08pH7.17.17.07.06~9CODcr15151615500BOD57.66.26.76.5300氨氮3.143.542.993.0645*SS8778400总磷0.340.440.270.398*总氮9.6610.38.911.270*LAS0.600.670.610.6320理设施2021.10.09pH7.17.17.17.06~9出口CODcr15161617500BOD56.26.96.16.6300氨氮3.093.562.822.5045*SS9887400总磷0.420.370.310.478*总氮10.19.687.6211.470*LAS0.630.690.640.5920表2-8废气(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日期/监测频次/监测结果2021.10.082021.10.09123均值123均值1#DA001锅炉废气排气筒烟气流速m/s2.72.82.72.72.82.92.82.8烟气温度℃56.955.557.556.655.955.655.155.5标准干烟气流量m3/h14111458140214241480150914661485氧气含量%17.015.117.516.518.917.719.118.6含湿量%17.015.117.516.518.917.719.118.6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8.86.34.26.46.55.56.16.0排放浓度mg/m326.412.814.417.937.120.038.531.9排放速率kg/h0.0120.0090.0060.0090.0100.0080.0090.009二氧化硫实测浓度mg/m3NDNDNDNDNDNDNDND排放浓度mg/m3NDNDNDNDNDNDNDND排放速率kg/h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氮氧化物实测浓度mg/m383141679750843255排放浓度mg/m3249287230255286305202264排放速率kg/h0.1170.2060.0940.1390.0740.1270.0470.083烟气黑度(林格曼级)<1<1<1<1<1<1<1<1由表2-9可知,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SO2和烟气黑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煤锅炉限值要求。表2-9污染物项目监测结果范围限值评价结果2021.10.08~09燃煤锅炉颗粒物14.4~38.550达标二氧化硫ND300达标氮氧化物202~305300达标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1达标有组织废气中氮氧化物有个别时段超标,其主要原因有:①污染源设备临时漏风导致氮氧化物超标排放;②更换燃料批次时,新燃料含氮量偏高,或燃料输送不稳定导致氮氧化物超标排放。整改措施:①定期检查炉墙、烟道密封处,及时更换密封垫片或焊接补漏;②燃料入库前检测含氮量、热值,同一批次燃料连续使用,避免频繁更换。(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洗衣机、烘干机、烫平机及折叠机等设备,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墙体隔声等声源控制措施。根据《河池泽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河池市澳洁洗涤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报告》中的监测数据可知,监测数据见表2-10。表2-10噪声监测结果监测日期/时段/结果评价标准达标监测点位2021.10.082021.10.092025.04.22情况昼间昼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厂界东侧(约1m)514954456050达标厂界南侧(约1m)515056466050达标厂界西侧(约1m)515256486050达标厂界北侧(约1m)525150476050达标由表2-10可知,项目厂界东、西、南、北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①洗涤剂废桶项目洗涤工序中使用桶装布草专用洗涤剂,洗涤剂从当地市场购买,项目洗涤剂用量约为40t/a,洗涤剂每桶按20kg计,空桶按1kg/个计,则洗涤剂废桶生产量约为2t/a,该部分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②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项目洗涤废水量为57600m3/a,则污泥产生量为63.2t/a。项目定期进行清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③锅炉灰渣锅炉产生的灰渣量约5t/a,灰渣俗称“草木灰”,是一种有机肥料,定期对锅炉进行清理,可将灰渣给周边农户做有机肥料使用,不外排。④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15人,在厂内食宿,厂内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d·人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kg/d(5.4t/a)员工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内垃圾桶中,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鉴别分析汇总见表2-11。表2-11项目固体废物鉴别分析汇总表序号固废名称产生工序产生量(t/a)形态主要成分是否属于危险废物1洗涤剂桶洗涤2固态塑料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污水处理63.2固液态无机化学品沉淀物3锅炉灰渣锅炉5固态草木灰4生活垃圾生产员工5.4固态纸类、橡塑、厨余、竹木、纤维等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合理有效的收集、存储和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3.项目周边主要污染源根据现场踏勘可知,项目场址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路五十三号,评价区域污染源分布及排污情况详见表2-12。表2-12评价区域污染源分布情况表序号污染源名称与项目相对位置主要污染情况1河池广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北面,148m主要进行水泥的生产及销售,主要污染物主要为烟(粉)尘、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放量、噪声、生活污水及固体废物。2家家美全屋定制家具厂北面,12m主要进行家具定制,污染物为粉尘、噪声、生活污水及固体废物。3广西河池市兴荣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北面,73m主要进行物流运输,主要污染物为运输扬尘、噪声、生活污水及固体废物。4河池车辆有限责任公司西面,272m主要从事农用机械生产,正常生产,污染物主要为喷漆废气、机修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设备噪声、废零件及生活垃圾等。45河池市德昌驾校西面,778m主要从事汽车驾驶员培训,正常运行,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我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场址所在区域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并委托河池中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04月22日~2025年04月24日对项目区域环境进行监测(详见附件5)。根据现场调查、现场监测和引用的监测报告,得出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结论为: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基本污染物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划分,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引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4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5〕66号),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9%。因此河池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2024年污染物监测结果详见表3-1。表3-1河池市2024年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平均指标现状浓度(μg/m³)标准值(μg/m³)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96015.00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164040.00达标CO24小时平均0.94mg/m322.50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1416071.25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357050.00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3.43566.86达标由表3-1可知,2024年河池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等六项污染物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次委托河池中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4月24日对环境空气TSP进行监测,其监测点见表3-2,监测数据与评价结果见表3-3。表3-2环境空气监测点信息表编号监测点位相对项目位置及距离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时间1#教育社区居民区西南面46mTSP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24小时,每时段采样一个小时,同步观测地面风速、风向、气温、气压、湿度等地面气象要素。表3-3环境空气监测及评价结果单位:μg/m3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时段监测项目/监测结果评价标准Pi达标情况TSP1#教育社区居民区2025.04.229:25~次日9:25300达标2025.04.239:40~次日9:40300达标2025.04.249:55~次日9:55300达标由表3-3可知,环境空气监测点位TSP的日均值浓度值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评价区域地表水为场址北面约820m处的龙江。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要引用河池市生态环境局网上公布的《2024年河池市环境质量状况》中2024年河池市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的三江口常规监测断面(属于龙江)的水质监测结果,评价河段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结果评价:2024年,三江口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水质达标率为100%。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功能区,评价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次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委托河池中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噪声的监测,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监测方法,于2025年04月22日分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监测。(1)监测布点及监测因子本次噪声环境现状监测共布设了2个环境噪声监测点,监测具体内容见表3-4。表3-4噪声监测点位基本情况表原恒昌冶炼厂职工楼等效连续A声夜间(22:00~次日《声环境质量标准》级Leq(A)6:00)(GB3096-2008)2类标准(2)评价标准及方法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评价方法:以等效连续A声级(Leq)为评价量,与标准值对比法进行评价。(3)监测结果评价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见表3-5。表3-5噪声监测结果表单位:dB(A)监测日期/时段/结果评价标准2025.04.22达标情况昼间夜间昼间夜间原恒昌冶炼厂职工楼55436050达标教育社区居民楼56456050达标由表3-5监测结果可知,原恒昌冶炼厂职工楼及教育社区居民楼监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为城区建设用地,厂区西面植被主要以乔木为主,受城区建设活动影响,评价区域内无珍稀动物分布,野生动物较少,为常见物种,主要有鼠类、蛇类、鸟类及昆虫类等分布,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一般。监测点监测因子检测频率及时间监测方法及评价标准教育社区居民楼1天,昼间(6:00~22:00)、各测量一次监测点位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内无风景名胜点,周围无需特别保护的文物古迹、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等。根据周围的环境概况,以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对环境的影响方式,确定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6。环境保护目标表3-6建设项目的保护目标与保护级别保护类别敏感点名称与厂界相对方位与厂界距离(m)建筑物高度(m)规模饮用水来源保护级别大气环境原恒昌冶炼厂职工楼东面21518人自来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2018修改单教育社区居民区南面、西南面46101146人自来水维六社区居民区东面37510394人自来水东南面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二期实训楼东南面15024200人自来水噪声环境原恒昌冶炼厂职工楼东面21518人自来水《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教育社区居民楼西南面461013人自来水1.大气环境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等保护目标,大气环境的保护目标为项目东面2米的原恒昌冶炼厂职工楼、东面375米的维六社区居民区及南面、西南面46米外的教育社区居民区及东南面约150米的东南面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二期实训楼。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二期实训楼位于项目的下侧风向,距离锅炉烟囱排气筒约196米。2.声环境项目厂界50米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东面2米的原恒昌冶炼厂职工楼及西南面46米外的教育社区4户居民楼。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项目施工及营运期间维持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不恶化。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见表3-7。表3-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摘录)污染物监控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8。表3-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项目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颗粒物503020烟囱或烟道二氧化硫30020050氮氧化物300250200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烟囱排放口烟囱高度参照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见表3-9。表3-9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锅炉房装机总容量MW<0.70.7~<1.41.4~<2.82.8~<77~<14≥14t/h<11~<22~<44~<1010~<20≥20烟囱最低允许高度m2025303540452.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10。表3-10项目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单位:dB(A)期间标准代码执行标准昼间夜间施工期GB12523-2011/7055营运期GB12348-20082类60503.废水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紫外消毒”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3-11。表3-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摘录)单位:mg/L(pH值除外)CODCrBOD5SSLAS标准值*注: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A级标准。根据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提供的资料,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处理,其进水水质浓度要求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3-12。表3-1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摘录)单位:mg/L(pH值除外)污染物pH值CODCrBOD5氨氮总氮总磷SSLAS标准值6.5~9.55003504570840020表3-13本项目纳管要求单位:mg/L(pH值除外)污染物pH值CODCrBOD5氨氮总氮总磷SSLAS标准值6~95003004570840020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污染物pH值氨氮总氮总磷6~950030045*70*8*40020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因子为SO2、NOx。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产生的SO2、NOx,排放量分别为0.064t/a、1.640t/a,由一根高32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次评价不设置废水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原环评的总量控制指标为SO2、NOx:0.196t/a、0.588t/a。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锅炉废气(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SO2、NOx)。本评价以污染物达标排放为控制依据,给出项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SO2、NOx:0.042t/a、1.292t/a。但项目最终总量控制指标由河池市金城江区生态环境局审核确定。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不新增用地,只安装3t/h生物质锅炉,其他均在现有生产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无场地开挖活动。施工期厂区基本无动植物生境破坏、水土流失等,对周围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目前本项目是按照最新设计标准工况运行,采用3t/h的生物质锅炉进行供热。1.废气影响分析1.1源强核算分析项目烘干工序中采用1台3t/h的生物质锅炉作为热源进行供热。项目使用生物质颗粒为锅炉燃料,根据锅炉设计参数,燃料消耗量约为400kg/h,本项目锅炉预计运行时间为360天,每天约8小时,则锅炉燃料消耗量约为1152t/a,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1)产污系数法核算源强本项目锅炉产污系数参照生态环境部《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年6月9日)中锅炉产排污量核算系数手册的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层燃炉),锅炉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详见表4-1。表4-1锅炉废气污染物产生量一览表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产生量工业废气量标立方米/吨-原材料62407188480m3/a生物质燃料颗粒物千克/吨-原材料37.643.315t/a年用量1152t二氧化硫千克/吨-原材料17S0.392t/a氮氧化物千克/吨-原材料1.021.175t/a注: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生物质收到基硫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木材中含硫量一般约为0.02%,则S=0.02。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由一条32m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锅炉运作全程密闭,且设置管道收集,废气收集效率取100%。根据查阅资料和,高压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范围为98.5%~99.9%,通过产污系数法算出其除尘效率为燃料名称99.7%,而在《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锅炉产排污量核算系数手册”中生物质燃料中二氧化硫去除效率为0,颗粒物的静电除尘效率为83%,氮氧化物的低氮燃烧效率为30%。综合考虑各数据来源及实际情况,颗粒物的去除效率最终取99.2%。除尘效率核算:产污系数法算出颗粒物产生浓度为6025.64mg/m3,颗粒物实测排放浓度为20.8mg/m3,则除尘效率为99.7%。锅炉废气产排情况见表4-2。表4-2锅炉废气产排情况表污染物产生量产生速率产生浓度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t/akg/hmg/m3t/akg/hmg/m3工业废气量7188480m3/a//7188480m3/a//颗粒物43.31515.046025.641.2990.45148.2050.3920.1454.490.3920.13654.4871.1750.41163.460.0350.012114.423(2)实测法计算源强本项目委托河池中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2025年04月22日~04月23日对3t/h锅炉废气进行监测,在排气筒采样孔设置1个废气监测点。项目运行实测工况见表4-3。监测因子与监测点位见表4-4,监测数据见表4-5,评价结果见表4-6。表4-3运行工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日期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全日生产天数当日实际产量生产负荷%2025.04.22布革洗涤5000件/天360d380076.02025.04.23布革洗涤5000件/天360d378075.62025.04.24布革洗涤5000件/天360d376075.2序号监测点监测因子检测频率及时间监测方法及评价标准1#DA001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连续监测2天,3次/天《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4-5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日期/监测频次/监测结果2025.04.222025.04.23123均值123均值1#DA001(SWZQ-GH10-30003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排气烟囱)烟气流速m/s烟气温度℃标准干烟气流量m3/h氧气含量%含湿量%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二氧化硫实测浓度mg/m3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氮氧化物实测浓度mg/m3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烟气黑度(林格曼级)注: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是根据检出限折算后的结果。表4-6有组织废气监测评价结果一览表污染物项目监测结果范围限值评价结果燃煤锅炉颗粒物15.6~20.850达标二氧化硫<5~7300达标氮氧化物130~180300达标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1达标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计算如下: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运行时间h/a产生量t/a=排放量t/a÷(1-除尘效率)锅炉废气产排污情况见表4-7。表4-7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表名称产生量t/a除尘设备排放速率kg/h生产时间h/a排放量t/a工业废气量9110880m3/a高压静电除尘/28809110880m3/a颗粒物13.428器除尘效率为3.73×10-20.107二氧化硫0.03299.2%;脱硫效率为0,脱氮效1.12×10-20.032氮氧化物1.403率为30%0.3410.982综上可知,有组织锅炉废气排放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的限值要求,对周边影响不大。根据工况折算满负荷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8。表4-8满负荷污染物产排情况表名称产生量t/a除尘设备排放速率kg/h生产时间h/a排放量t/a工业废气量11988000m3/a高压静电除尘/4.9×10-21.5×10-20.449288011988000m3/a颗粒物17.599器除尘效率为99.2%,;脱硫0.141二氧化硫0.042效率为0,脱氮0.042氮氧化物1.846效率为30%1.2921.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A推荐模型中的AERMOD模式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选取TSP、SO2、NOX作为估算因子。(1)污染物评价标准表4-9污染物评价标准污染物名称功能区取值时间标准值(μg/m³)标准来源SO2二类限区一小时50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TSP日均300.0NOx一小时250.0表4-10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污染源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参数污染物排放速率(kg/h)名称经度纬度高度(m)内径(m)温度(°)流速(m/s)TSPSO2NOXDA001排气筒108.027611424.6988458214320.31007.10.03730.01120.3410.0490.0150.4496.11//(3)估算模型参数表4-11估算模型参数表参数取值城市农村/选项城市/农村城市人口数最高环境温度39.7°C最低环境温度-2.0°C土地利用类型阔叶林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否地形数据分辨率(m)是否考虑岸线熏烟考虑岸线熏烟否岸线距离/km岸线方向/o(4)污染源结果①正常工况下污染物结果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估算结果如下:表4-12污染物估算结果一览表污染源工况%评价评价标准最大落地浓最大落地浓占标率达标名称因子(μg/m3)度(μg/m3)度距离(m)(%)情况TSP900.00.870.10SO2500.00.260.05NOX250.07.963.18排气筒295.0达标TSP900.01.140.13100SO2500.00.350.07NOX250.010.484.19表4-13敏感点预测结果一览表DA00175.2~76敏感点名称工况%经度纬度评价因子评价标准(μg/m3)落地浓度(μg/m3)下风向距离(m)达标情况原恒昌冶炼厂职工楼75.2~76108.02768424.69861TSP900.00.4327.26达标SO2500.00.13NOX250.03.91100TSP900.00.56SO2500.00.17NOX250.05.15敏感点名称工况%经度纬度评价因子评价标准(μg/m3)落地浓度(μg/m3)下风向距离(m)达标情况教育社区居民区75.2~76108.0275624.697845TSP900.00.56111.5达标SO2500.00.17NOX250.05.15100TSP900.00.74SO2500.00.23NOX250.06.79维六社区居民区75.2~76108.03017324.69841TSP900.00.86263.81达标SO2500.00.26NOX250.07.85100TSP900.01.13SO2500.00.35NOX250.010.34东南面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二期实训楼75.2~76108.02811824.697508TSP900.00.47157.73达标SO2500.00.14NOX250.04.28100TSP900.00.62SO2500.00.19NOX250.05.64由表4-12、表4-13计算结果可知,项目建成后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标准限值;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面2m的原恒昌冶炼厂职工楼,南面、西南面46m的教育社区居民区,东面375m的维六社区居民区,东南面150m的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二期实训楼,经预测结果表可知,项目敏感点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未出现超标情况,对敏感点影响不大。根据本次委托河池中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2025年04月22日~23日对有组织废气排放的监测结果所得,有组织锅炉废气排放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的限值要求,对周边影响不大。②非正常工况排气筒废气达标分析本项目的非正常工况主要是考虑高压静电除尘器发生故障的情况,一般高压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发生故障时无法运行,处理效率按0%的计算。根据同类企业应急处置情况,一般发生非正常排放情况的时间为0.5小时,发生频率为一年一次,其排放情况见表4-14。表4-14非正常工况排气筒排放情况污染源污染因子非正常排放情况执行标准浓度速率mg/m3kg/h达标分析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频次及时间排放量kg/aDA001排气筒颗粒物142.566.111次/年,0.5h3.061203.5不达标由表4-14可知,非正常工况下,锅炉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A.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B.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C.应定期维护、检修高压电除尘器,以保持废气处理设备的处理效率。综上可知,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有组织废气粉尘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的限值要求和相关大气环境质量标准。(5)排气筒高度合理性分析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烟囱高度参照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见表4-15。表4-15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锅炉房装机总容量MW<0.70.7~<1.41.4~<2.82.8~<77~<14≥14t/h<11~<22~<44~<1010~<20≥20烟囱最低允许高度m202530354045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东侧2米的原恒昌冶炼厂职工楼,位于项目的上风向;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实训楼(二期)位于项目东南面约150米,为项目的下侧风向,距离锅炉烟囱排气筒约196米,楼高约24米。本项目采用的是3t/h生物质锅炉,根据上表可知锅炉房装机总容量为2~4t/h的烟囱最低允许高度为30m,锅炉房的烟囱高度(32m)均高于半径200m内的建筑物3m以上;因此,项目的烟囱高度是合理的。(6)锅炉燃烧废气治理合理性分析项目拟采用高压静电除尘器处理锅炉废气经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高32m、内径0.3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为DA001。该措施为《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年6月9日)中锅炉产排污量核算系数手册的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中明确规定的可行技术。项目锅炉燃烧废气治理、排放流程图见图4-1。图4-1项目锅炉燃烧废气治理、排放流程图1.3排放口信息本项目锅炉废气排放口信息详见表4-16。表4-16锅炉废气排放口信息表排气口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o)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参数污染物名称工况排放排放速率(kg/h)经度纬度高度(m)内径(m)温度(℃)流速(m/s)DA001108.027611424.6988458214320.31007.1颗粒物正常0.0373SO2正常0.0112NOX正常0.3411.4监测要求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属于三十九、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中96条热力生产和供应443中的单台且合计出力20吨/小时(14兆瓦)以下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和单台且合计出力1吨/小时(0.7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为简化管理。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机锅炉》(HJ820-2017),项目的锅炉废气排气口为一般排放口,废气的日常监测要求见表4-17。表4-17项目废气监测要求监测项目阶段监测地点监测因子监测频率监测及采样时间负责机构监测机构有组织废气运营期排气筒NOX设置永久采样孔,1次/月监测1天,每天3次建设单位有资质的监测单位颗粒物、SO2、、林格曼黑度设置永久采样孔,每年一次监测日期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结果(GB8978-1996)三级标准(GB/T3196-2015)B级标准本项目纳管要求评价结果2025.04.221#废水排放口pH值6~96.5~9.56~9达标CODcr500500500达标BOD5300350300达标氨氮45*4545达标总氮70*7070达标总磷8*88达标悬浮物400400400达标LAS202020达标*注: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A级标准。根据表4-18可知,项目生产废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以及本项目纳管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33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用水量为1.65m3/d,污水产生系数按80%计,则项目污水产生量为1.32m3/d(475.2m3/a)。根据城市污水回用技术手册,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浓度约为CODCr300mg/L、BOD5120mg/L、SS150mg/L、NH3-N30mg/L。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环保部2013年7月17日发布的《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及类比分析,三级化粪池对生活污水污染物的去除效率约为CODcr:40%,BOD5:30%,SS:60%,氨氮:5%。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污染物产排情况见表4-19。表4-19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的产排情况一览表类别项目CODCrBOD5SSNH3-N生活污水量475.2m3/a产生浓度(mg/L)30012015030产生量(t/a)0.14260.05700.07130.0143处理措施三级化粪池排放浓度(mg/L)180846028.5排放量(t/a)0.08550.03990.02850.0135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采用“絮凝沉淀+紫外消毒”处理工艺,洗涤废水经集水池收集,加入混凝剂进行絮凝沉淀,上清液进入清水池经紫外消毒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泥经泵抽至污泥罐进行浓缩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详见图4-2。图4-2项目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2)生活污水项目采用三级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三级化粪池的容积为5m3,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环保部2013年7月17日发布的《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及类比分析,三级化粪池对生活污水污染物的去除效率约为COD:40%,BOD5:30%,SS:60%,氨氮:5%。2.3废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1)生产废水项目采用絮凝沉淀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洗涤废水中含有表面活性剂,三聚磷酸钠,羧甲基纤维素等助剂、油污、尘土颗粒以及各种微生物等,外观浑浊,洗涤废水中表面活性剂与油污、尘土颗粒等作用,形成带负电荷的胶体粒子,比较稳定的存在于水体中,混凝剂加入到这样的废水中,发生一系列的水解作用,产生大量的带有正电荷阳离子及经羟基桥联形成的多核高电荷的配合离子,他们对悬浮胶粒表面的电荷有很强的吸附电中和能力,并且对胶体的双电层有很强的压缩能力,使胶体粒子脱稳,最后形成高聚合的氢氧化物把污染物吸附沉淀网捕分离出水体,经絮凝沉淀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本项目拟采用聚合氯化铝进行絮凝,使用聚合氯化铝絮凝具有净化效率高,耗药量少,腐蚀性比较小,设备简单,成本低。项目利用紫外光进行消毒,细菌受到紫外光照射后,紫外光谱能量被细菌核酸所吸收,细菌不能繁殖,从而达到消毒的目的。项目每天洗衣工序时间为3h,则洗涤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的流量约为22.4m3/h,污水处理体系采用三级连续式沉淀运行方式。项目设计的一级、二级、三级沉淀池的容积分别为30m3、20m3、20m3,废水拟在一级沉淀池进行絮凝反应,废水在一级反应沉淀池、二级沉淀、三级沉淀的停留时间分别为1.5h、1h、1h;絮凝反应时间一般为15~30min,则项目设计的一级反应沉淀池容积足够进行絮凝反应。洗涤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废水上清液经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泥经泵抽至污泥罐中进行浓缩后由环卫部门处置,泥水进行分离,项目每天产生的废水总量为72.74m3,污水系统沉淀池总容积为70m3,且每天产生的废水是分时间段进入污水系统,因此本项目的污水系统能够处理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絮凝沉淀+紫外消毒处理方法流程简单、技术可靠、管理方便、运行高效,工程投资较少,具有一定的抗冲击负荷能力,对洗涤废水的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较好,可有效去除洗涤废水中的LAS、CODCr及SS,出水水质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从技术、经济方面考虑是可行的。(2)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1.32m3/d(475.2m3/a),三级化粪池容积为5m3,容积可满足项目生活污水的收集;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Cr、BOD5、NH3-N、SS,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治理措施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可行的。(3)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河池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加道村二组境内原佳道加油站对面,占地130亩。规划总体规模为日处理污水量10万立方米,分近期和远期建设,每期规模为日处理污水量5万m3/d,采取的处理工艺为。近期又分为一期和二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规模日处理污水量2.5万m3/d,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新增一套污水处理规模为日处理污水量2.5万m3的设施,使近期总的污水处理规模达5万m3/d。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流管渠均沿龙江河两岸布置于河边滩地,在一期基础上再敷设污水截流管渠7.2公里。污水处理厂沿龙江河建设有4座污水中途提升泵站,其中颐园路泵站设于颐园路小桥处,文明桥泵站位于文明桥北侧河边,四桥泵站位于城北金城江四桥附近,水泥厂泵站位于原红旗水泥厂附近。污水处理厂近期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已于2010年完成验收。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改良氧化沟工艺进行处理,工程建设内容有进水管道、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改良氧化沟、二次沉淀池、配水排泥井及污泥泵房、紫外线消毒池、污泥浓缩脱水车间、中心控制室、变(配)电房、水质化验室、机修车间及仓库、办公、生活、生产等建筑物;设备主要有污水处理工艺设备、紫外线消毒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及自动化设备、化验仪器等。2018年8月,河池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提标改造,主要建设工程为在污水处理厂二沉池工段与紫外线消毒工段中间增加“细格栅+高效澄清池+纤维转盘滤池”工艺,使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提升至一级标准的A标准。根据河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的《2019年9月河池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河池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的监测结果可知,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①区域污水管网分布和污水收集至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河池市污水处理厂目前污水处理规模为5万m3/d,主要服务范围为河池市金城江城区。本项目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路五十三号(原祥丰饲料厂房内),属于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污水管网分布图见附图6。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可满足河池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排放量为72.742m3/d,污染物占河池市污水处理厂的0.1%,所占比例很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进水量造成太大冲击。因此,项目废水纳入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②河池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的纳管要求根据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提供的资料,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处理,其进水水质浓度要求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4-20。表4-2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摘录)单位:mg/L(pH值除外)污染物pH值CODCrBOD5氨氮总氮总磷SSLAS标准值6.5~9.55003504570840020表4-21本项目纳管要求单位:mg/L(pH值除外)污染物pH值CODCrBOD5氨氮总氮总磷SSLAS标准值6~950030045708400202.4设备与洗涤规模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洗涤能力为1.68t,一共有9台洗衣机,烘干机5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每台洗衣机的额定容量为100kg,为了保护洗衣机的正常使用,一般洗涤时放的干衣重为80kg,则单台洗衣机的洗涤重量为187kg,每批洗涤时间约1h,则洗涤所用时间约3h。烘干机烘干100kg布草约1h,则1680kg布草在烘干所用时间约4h。在洗涤和烘干的时间内可以同步进行布草烫平、折叠和包装工作。2.5废水排放口信息项目废水排放口信息详见表4-22。表4-22项目废水排放口信息表排放口名称及编号污染物名称坐标(o)排放口类型经度纬度废水排放口(DW001)pH、CODcr、BOD5、氨氮、总氮、总磷、LAS、SS108.027377024.6981806一般排放口2.6监测要求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属于三十九、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中96条热力生产和供应443中的单台且合计出力20吨/小时(14兆瓦)以下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和单台且合计出力1吨/小时(0.7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为简化管理,厂区废水总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机锅炉》(HJ820-2017)及结合项目废水产生情况,项目废水的日常监测要求详见表4-23。表4-23项目废水监测要求监测项目阶段监测位置监测因子监测频率监测及采样时间负责机构监测机构废水运营期废水排放口(DW001)pH值、CODcr、NH3-N、SS、LAS、BOD5、粪大肠菌群数1次/年监测1天,每天3次建设单位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监测点位监测日期/时段/结果评价标准达标情况2025.04.22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厂界南侧(约1m)6050达标2#厂界西侧(约1m)6050达标3#厂界北侧(约1m)6050达标4#厂界东侧(约1m)6050达标5#原恒昌冶炼厂职工楼6050达标6#教育社区居民楼6050达标根据4-24可知,厂界四周监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5#原恒昌冶炼厂职工楼及6#厂界西南面46m处居民房监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洗涤剂废桶、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锅炉灰渣及生活垃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