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罚没车辆招标采购公告(深圳市公物和财政票据管理中心2025)
拍卖地点: https://zccz.szggzy.com/
拍卖时间: 2025-09-23 08:00:00
预展地点: https://zccz.szggzy.com/
预展时间: 2025-09-23~2025-09-29
重要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属于罚没物资,委托人及拍卖人无法提供质量三包、退货、换货、售后维修等服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参与竞拍。
本场拍卖所有拍卖标的均以实物为准,所提供的拍卖资料、数据、照片、视频,以及标的物的数量、重量、形状、包装、成色、品牌、真伪、规格型号、质感等信息仅供参考。
竞买人在竞拍前须详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本次竞拍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拍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拍活动的当事人自愿遵守《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
受深圳市公物和财政票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兹定于2025年9月30日上午10时起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拍卖罚没车辆共6批。
一、标的
罚没车辆共6个标的,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开始及结束时间详见标的页面。
二、咨询和展示
(一)实物展示
序号
标的名称
展示时间
展示地点
1
标的5
9月25日 10:00-12:00
深圳市公安局交管局光明扣车场(光明区碧竹路63号)
2
标的6
9月26日 10:00-12:00
深圳市公安局交管局白芒扣车场
3
标的1、2、3、4
9月26日 14:30-17:30
深圳市南山区南博三路16号公物仓
请提前预约,无预约不可以看货,预约截止时间为9月25日10时前。
注:请看货人员配合遵守现场看货纪律,看货现场禁止拍照和录音录像。请提前预约,无预约不可以看货。标的1、2和3看货凭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标的4、5和6现场看货请携带: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含签署日期的企业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经办人提供含签署日期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提醒:以上资料签署日期在公告之前的,视为无效文件,不可以看货。
(二)网络展示
1.展示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9月29日
2.展示方式:
(1)电脑端: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https://zccz.szggzy.com/)→罚没资产→挂牌方→机构→深圳市证信拍卖行有限公司。请使用电脑操作,通过网址进入该平台或百度搜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进入平台。
(2)手机APP:深圳联交所APP→交易→罚没物资→标的列表页面
手机APP下载安装方式:
可扫描本二维码下载
下载方法: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打开浏览器—点击下载并安装。
1.安卓系统在小米商城,华为商城,腾讯应用宝这三处搜索“深圳联交所”下载APP即可。
2.苹果系统版本:在苹果App Store中搜索深圳联交所下载即可。
(三)咨询电话
1.拍卖企业:13808838351罗先生(微信同号)
2.网络平台:0755-86681369
(四)竞买人无论是否参与现场查看拍卖标的物,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无条件认可标的物现状以及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
(一)标的1、标的2、标的3的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因机动车转移登记需同时符合转出地及转入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自行与相关部门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3.对属于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范围内的车辆竞买人须符合《深圳市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知》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已经在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并审核通过,因竞买人条件不符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4、标的5、标的6的竞买人条件:
1.需经省级商务部门公示的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且符合国家及省市车辆拆解行业监管有关规定和环保要求的企业法人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必须在2025年9月29日中午12点前在平台线上报名并提交电子档资料,竞买人在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标的竞拍。
3.竞买人线上需提交的电子档资料有:
(1)参拍企业在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公示的名单信息(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复印件扫描无效,PDF格式);
(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复印件扫描无效,PDF格式);
(4)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完整版)、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司及法人)查询结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时间要求不早于公告时间;
(5)含签署日期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经办人提供含签署日期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企业对公银行账户信息(加盖企业公章);
(8)本公告附件《竞买须知》(加盖企业公章)。
提醒:以上资料请按顺序上传至平台,资料签署日期早于公告的,视为无效文件,不予审核通过。
(三)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https://zccz.szggzy.com/)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
(四)竞买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竞买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保证金
竞买人根据系统提示,在线支付相应标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将在竞价时被系统冻结,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72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银行规定时间为准。竞拍成交后,标的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在竞得的标的物资出货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竞价
(一)竞价方式:英格兰式拍卖(增价拍卖)。本次竞价时长1小时且设置延时竞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时间结束。
(二)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在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延时除外)。
(三)每个标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延时的除外)可能不一致,以页面详情为准。
(四)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管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承担履约责任和违约责任。
六、付款及期限
(一)拍卖成交价不包含拍卖佣金及网络拍卖平台服务费,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须另外支付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及成交价款1%的网络拍卖平台服务费。
(二)竞拍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竞拍成交之时起72小时内,通过平台线上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的5%)及拍卖平台服务费(成交价的1%)。
(三)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在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将拍卖成交价款上缴国库。
七、违约责任
(一)关于买受人逾期不缴纳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和网络拍卖平台服务费的违约责任,视为买受人违约并自动放弃竞得的标的物,买受人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保证金不予退还;(2)列入网络拍卖平台拍卖黑名单;(3)委托人、拍卖人有权拒绝交付拍卖标的,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是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竞拍成功后,标的4、5和6的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罚没和被查扣逾期无人处理车辆回收报废处置合同(参考附件,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买受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提货
买受人仅限自提方式提取拍卖标的。
(一)标的1、2、3提货:买受人自行安排拖车等工具,费用自行承担,提货时间为:以委托人、拍卖人通知为准,预计为10月中下旬。
(二)标的4、5、6提货:
1.提货时间:只限场地方上班工作时间,具体日期待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与买受人在双方签订的罚没和被查扣逾期无人处理车辆回收报废处置合同内另行约定。
2.提货要求:(1)买受人超过约定期限不提货,经拍卖人催告后仍不提货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按照成交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后可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2)严格按提货要求执行,因拍卖物转移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搬运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3)严格按场地方要求执行,提货时不得抽烟,货物出完后必须清理场地卫生。(4)出货过程中造成场地方损失的,买受人必须赔偿损失和对损失物进行维修。(5)买受人必须给出货人员购买意外险等保险。(6)提货时须使用履带式重型爪机(款式详见附件6)在现场对所有非机动车进行预处理,破坏完整性后才能装运出场。
3.提货地点:在拍卖标的所在地 (注:请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成交确认书》)。
(三)自拍卖标的移交给提货人起,即表明标的物所有权移交完毕;逾期不提货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定于场地费、看护人员人工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特别说明
(一)免责声明:
1.拍卖标的按现场现状拍卖及交付,拍卖以标的现场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拍卖人所提供的拍卖资料及标的物的参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参数、照片、视频以及标的物的数量、重量、形状、包装、成色、品牌、真伪、规格型号、质感等信息及已知瑕疵说明等),现场标的物实物的信息会存在与参考信息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看货时的现场现状为准,拍卖人提供数据仅供参考。竞买人竞拍前需要自行评估和调查,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凡是委托他人代为提货的,货物一旦交付给受托人,即表明货物移交完毕,以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均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3.逾期不提货的,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标的物存放于户外,保管和防护措施有限,标的物自身风险和正常损耗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标的物属于罚没性质,没有完整的包装,没有专业检测、不能退换货,不能提供质量三包,没有售后服务,均以实物为准,未到现场看货的,收货后如有异议,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谨慎参与竞拍。
6.如标的物发生被盗抢等无法预见或无法控制的事件,因公安机关等部门调查需要导致无法按时交付的,不视为委托人、拍卖人违约。
7.本次拍卖通过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https://zccz.szggzy.com/)及深圳联交所APP进行线上拍卖,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线上拍卖技术支持。
竞买人应当知悉并充分理解:线上拍卖活动依赖于互联网、电子设备、软件平台及相关技术服务,各个环节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上述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网络通信故障、系统平台故障、设备或操作故障、电力或电信中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竞买人确认并同意:因上述任何因素导致竞买人无法正常登录平台、浏览信息、参与竞价、支付款项或完成其他拍卖流程,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影响拍卖正常进行或公平、公正的技术故障、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拍卖人、委托人有权采取中止拍卖、撤销拍卖结果等措施,不视为竞买人、委托人违约,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买受人逾期不交纳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和网络拍卖平台服务费、逾期不提货,均视为买受人放弃该标的物,属于买受人违约,买受人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委托人及受委托的拍卖人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三)标的4、5、6的罚没车辆依法应当进行回收拆解报废处理,不得整车流入市场。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
(四)拍卖成交后,标的4、5、6的买受人需和委托人签订罚没和被查扣逾期无人处理车辆回收报废处置合同。
(五)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凭《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自行在线上开具成交款相关电子票据,拍卖人只开具拍卖佣金发票,网络拍卖平台开具服务费发票。
(六)竞买人、买受人或提货人在现场看展、提货时,请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要求。
(七)本次拍卖标的出货方式仅限自提。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提货时必须提供工作人员名单并为每个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时间段须包含全部出货日)。
(九)标的1、2的相关说明
1.该标的车辆属非营运车辆,裸车拍卖,不含深圳更新指标。
2.本次拍卖的车辆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拍卖,转让不含车牌。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车辆的整体新旧、整车性能、磨损程度、发动机、电器设备、车身、底盘及组成车辆的任何单个部分或相关组合系统等全部情况,一经参与竞拍,即视作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不得以车辆状况不明或存在瑕疵为由退还车辆。车辆成交后如出现无法启动或相关部件损坏导致无法启动、过户等相关情况,由买受人自费自行维修和承担损失。标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拍卖成交结果不因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成交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等误差作调整。
3.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委托人将向买受人和车辆管理部门送达协助办理拍卖车辆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文书,拍卖公司协助办理车辆过户,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凭委托人出具的协助办理拍卖车辆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文书自行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拍卖车辆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竞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5.竞买人自行至车辆管理部门查询拍卖车辆是否有交通违章,拍卖车辆如有交通违章,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罚款及滞纳金,并自行处理交通违章扣分。
6.车辆过户是否有限制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车管部门,慎重决定竞买。如因买受人无法提供指标文件、车辆不符合环保标准或转入地限购政策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变更或转入登记的,一切风险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转让车辆自移交给买受人之日起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该车辆的一切内部或者外部风险或者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车辆交强险已到期,买受人受让后需自行购买车辆交强险并承担相关费用。
9.车辆年审已到期,买受人受让后需自行办理年审并承担相关费用。
10.买受人受让后须在车辆所在地办理过户或提档手续,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买受人按要求及时清运出库,并负责车辆的装卸、运输。
本拍卖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附件:1.罚没车辆网络拍卖清单
2.竞买须知
3.提货委托函
4.产权交易平台操作指引
5.罚没和被查扣逾期无人处理车辆回收报废处置合同(标的4、5、6范本)
6.履带式重型爪机图
深圳市证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3日
联交所竞买须知受深圳市公物和财政票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深圳市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在深圳交易集团产权交易平台(罚没资产板块)(https://zccz.szggzy.com/)公开拍卖罚没报废车辆2批。现就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价方式: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拍卖,本次拍卖竞价时长1小时且设置延时竞价功能,在竞价开始时,一旦有人出价,系统将启动5分钟倒计时,5分钟内有新的出价,将重新进行5分钟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5分钟倒计时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凡经省级商务部门公示的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且符合国家及省市车辆拆解行业监管有关规定和环保要求的法人企业均可参加竞买。三、办理成交确认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本次网络拍卖平台注册并实名认证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四、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将在竞价时被系统冻结,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72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银行规定时间为准。竞拍成交后,标的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佣金、平台服务费及成交价款支付完成及委托人走完内部流程后3个工作日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五、拍卖成交价不包含拍卖佣金及网络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须另外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的5%)及网络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拍卖成交价的1%)。六、买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规定时间内付清全款。买受人逾期不交纳拍卖成交款、佣金及网络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的,视为买受人放弃该标的物,属于买受人违约,买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且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对该标的物另行处置。七、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只能自提提货,须在规定时间提货,逾期不提货或延期提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买受人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对该标的物另行处置。八、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拍卖平台注册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九、拍卖标的物在印刷、照片、视频、网页显示中的色彩、形态、比例、质感等与实物原件有差异的,应以实物原件为准。十、本次竞拍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具备法律效力。竞买人在竞拍前须详细阅读本《竞买须知》及《拍卖公告》,并自愿遵守各项条款,对自己的竞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深圳市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2024年6月20日合同编号:深圳市公物和财政票据管理中心罚没和被查扣逾期无人处理车辆回收报废处置合同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委托于在对依法进行公开拍卖,乙方出价,拍卖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确认成交。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办法实施细则》《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实施罚没和被查扣逾期无人处理车辆回收报废处置项目签订本合同。一、回收处置车辆1.乙方回收处置的车辆为乙方在批次公开拍卖中竞拍成功的拍卖标的。2.本次拍卖标的为执法机关移交的罚没和逾期无人处理车辆,执法机关确认该批车辆无产权争议,已丧失原有使用价值,属于应当进行报废的车辆。甲方无法提供质量三包、退货、换货、售后维修等服务,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及品质。甲方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详见附件罚没报废物资网络拍卖清单,该清单仅供参考。3.车辆存放场地:。二、费用及支付本次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拍卖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确认成交后,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缴入非税收入缴款账户。三、交付1.交付地点:。2.乙方支付合同约定费用后向甲方提交《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甲方经内部流程审批完成后通知乙方出货。乙方须在收到出货通知后10日内完成出货工作,将所有物资运离,并清理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用、人工费用、物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出货完毕,需要延长出货时限的,须提前1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当在延长期限内尽快完成出货工作,不得再次申请延期。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出货工作延误的,则出货期限可相应顺延。5.自乙方将车辆运离之日起所有权发生转移。四、风险承担1.乙方确认并承诺,经由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告知和拍卖物展示环节已明确知晓拍卖标的的罚没和报废性质,并接受物资自身风险及可能存在的瑕疵。2.拍卖标的物存放于户外,保管和防护措施有限,由此产生的正常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收到甲方出货通知的次日起,拍卖标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转移至乙方。五、其他权利义务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车辆性质、来源、瑕疵。2.甲方与存放场地管理单位移交单位等进行协调,为乙方出货提供相应便利。3.乙方保证具备经省级商务部门审查认定的资质,并保证在整个回收处置期间资质认定书一直合法有效。为实施本项目,乙方指定为项目对接人(联系电话)。4.乙方回收车辆进行报废处置,应当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范,进行妥善处理,禁止整车交易。乙方应当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及社会相关主体的监督。5.乙方应当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生产经营全覆盖的电子监控系统,向甲方提供车辆回收拆解处置全过程的录像。6.存放场地内的非本次拍卖物资和其他设施设备,乙方不得损坏、随意挪动、拿走、搬离。由于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场地或库区内非拍卖物资、其他设施设备损毁或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7.乙方将车辆运离完毕后,应当清理现场,带走垃圾。8.乙方应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配合存放场地施行的安全制度和方针。乙方对出货现场及过程中涉及的安全工作负责,承担安全管理责任。乙方保证派遣的工作人员具备安全知识、操作能力,涉及特种设备作业的,还应具备相应资质。乙方应当配合存放场地管理者完成必要的安全管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安全须知、安全责任书,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车辆备案等。9.乙方应当及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拍卖平台服务费。10.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和保护在提供服务中获取或者知悉的资料、信息,并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复印、留存、泄漏本合同服务有关的资料、信息。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合同服务成果及本次服务范围内的有关资料和信息,也不得用于本合同履行以外的其他用途,并保证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上述资料和信息。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被依法公开披露或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合同中止、终止或者解除不视为解除保密义务,双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的,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乙方被列入拍卖平台拍卖黑名单;(3)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再交付拍卖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拍卖人征得甲方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乙方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乙方应当补足差额。2.乙方因未支付拍卖佣金、拍卖平台服务费而被相关主体追责的,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已缴入非税收入缴款账户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3.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含申请延长期限)内完成本合同出货工作的,应当自行承担未按期出货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定于场地费、保管费、看护人员人工费等),乙方每逾期1日按照合同总额(合同总额指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拍卖成交价,下同)0.5‰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乙方在转移和清运车辆的过程中,未按有关操作规范、安全要求及合同约定进行装卸、运输、清理的,甲方或车辆存放地管理单位因此拒绝乙方进场出货,由此未交付拍卖标的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经告知后乙方仍拒不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开展出货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因乙方原因造成存放场地或库区内非拍卖标的物资、其他设施设备损毁或灭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不得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原物,无法返还原物的,乙方按合同总额20%支付违约金。7.乙方自觉接受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处置车辆,在出货、回收拆解、回收利用过程中造成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或产生报废车辆整车流入市场等其他危害后果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甲方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举报乙方违法行为。8.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20%支付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消除影响,承担赔偿责任。9.合同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守约方按合同总额30%支付违约金。10.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按照本合同支付乙方违约金以及给予乙方其他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解除不影响甲方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权利。11.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12.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履行合同所实际支出的各种费用、甲方为证明乙方违约以及维权所支出的各种调查、审计、评估、公证、委托律师、诉讼、财产保全等合理费用,均为乙方应当赔付的范围。13.本合同约定内容因甲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需做调整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七、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1.如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犯罪行为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因公安机关或其他部门调查、处理需要,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交付标的物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所影响的时间。2.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甲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有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的,应当及时送达乙方。八、解决争议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内容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附件包括罚没报废车辆网络拍卖清单,属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合同组成部分文件与合同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公物和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和《罚没和被查扣逾期无人处理车辆回收报废处置合同》签章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罚没车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