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及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招标采购公告(2025)
[河南]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污泥及工业固体废物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污泥及工业固体废物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污泥及工业固体废物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污泥及工业固体废物掺烧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洧川镇英外村北1公里
建设内容:项目依托现有工程进行改建,本次改建不新增用地,不改变现有的焚烧发电系统公用和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拟对垃圾库加热系统、垃圾库卸料门进行优化改造和更换改造,并依托现有2条600t/d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污泥,改建完成后总协同处置量不超过总处理规模的30%,总处置能力按原规模1200t/d不变。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琦卉
联系电话:15137875860
通信地址: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71-66857887
电子邮箱:kerenkeji@qq.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博体路1号郑州报业大厦B座16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
第一次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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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泥及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