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建设 环境保护管理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对塔河油田东北部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公开竣工日期、调试日期;详见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附件1:
塔河油田东北部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 竣工、调试日期公示.doc
20.5 KB
, 下载次数
0
塔河油田东北部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第二款“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相关要求,因此,现对“塔河油田东北部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作出以下公示:塔河油田东北部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该项目按照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1、竣工及调试时间1)竣工时间:2024年11月13日2)调试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0日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联系人:方科长联系电话:0991-376845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能建设 环境保护管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