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配件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9月2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2357255
邮箱:lqshbjhpk@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青年办事处济津街999号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法人服务区14号窗口
邮编:2526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全本报告
公众参与说明

1
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技改项目
报告表
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
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附件临清讯航机械公司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技改项目环评报告表.doc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四年十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技改项目

项目代码
2410-371581-89-02-712709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139

建设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兴临路以东,聚合街以北,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地理坐标
(E:115度 45分33.9120秒,N:36度 50分 19.968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金属制品业33

67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总投资(万元)
12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比(%)
4.17
施工工期
5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
面积(m2)
0(全厂占地面积40196m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1、大气:拟建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2、拟建项目无废水直排,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3、拟建项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不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
审批机关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字[2012]87号

《临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清市、冠县、高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4〕47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
召集审查机关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67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技改项目,项目位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兴临路以东,聚合街以北,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院内。本次技术改造是将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中的喷漆工序改造成电泳工序,拆除原有喷漆房和喷漆生产线,在喷漆房位置新增1条链式电泳生产线,其余生产工序不发生改变。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1、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清市、冠县、高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4〕47号),临清市国土空间规划已通过省政府批复。根据《临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临清市生态红线区包括:黄河故道地方级地质自然公园、城南水库、马颊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各生态线区位置信息为:(1)黄河故道地方级地质自然公园位于临清市市区东北侧,14省道、258省道、322省道和315省道之间,紧邻315省道,面积为0.5km2;(2)城南水库位于2478省道与248省道之间,距247省道约100m,南侧距323省道约2.5km,面积为0.77km2;(3)马颊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分为两段,分别位于临清市杜洼村东侧的马颊河段及周边区域、马颊河和245省道交界河段及周边区域,总面积为0.58km2。项目所在位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黄河故道地方级地质自然公园约1.5km。根据《临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在工业控制线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用地符合规划。项目在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中的位置见附图2。
根据《临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本项目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在国土空间土地使用规划图中的位置见附图3。

项目所在位置已经取得土地证,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临国用[2015]第0091号、临国用[2016]第0065号,项目所在位置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符合要求。

2、项目与临清引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临清市经济开发区,位于临清新新华街道办事处兴临路以东,聚合街以北。根据《山东省临清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图》,新华街道处设置十二里屯供水站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不位于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内,距离二级保护区边界约2km。临清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图见附图4。
3、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所在位置为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要求。项目在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的位置见附图5。根据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环境管控区域图,项目所在位置属于适宜开发区范围内,不位于禁止开发区内限制开发区范围内,符合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空间管制要求,项目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环境管控区域图位置关系见附图6。
(1)与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表1-1 项目与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表

规划评价结论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析

产业定位:3个主导产业—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2个战略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2个配套产业—战略新兴(电子信息产业)、铁路物流。
总体布局:
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一心两轴、多区共进、产城融合”的规划结构。
产业布局:规划形成“一心七园”的产业发展布局。一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以临清高铁站为中心,打造整个经济开发区的配套服务中心,发展居住、商务商业、公共服务等现代生活服务业。七园:七个产业园,分别为高端纺织服装产业园、有色金属产业园、智能装备产业园、生态医养服务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战略新兴产业园、铁路物流产业园。

本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虽然不属于经济开发区的主导产业,但是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不违背入园要求。
符合

规划基础设施
给水规划:
规划新建张官屯水库水厂和规划水厂,为开发区提供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水源为张官屯水库。
项目不开采地下水和地表水,用水来自市政管网。
符合

排水规划: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开发区内现有1座处理规模4万m3/d的污水处理厂,由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规划其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规划近期新建二期工程,二期工程建成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达到8万m3/d。开发区内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胡姚河,经裕民渠入马颊河。
拟建项目现有工程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新增的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符合

再生水工程规划:
规划现有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近期配套建设3万m3/d的中水回用工程,规划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远期配套建设2万m3/d的中水回用工程,远期中水回用规模达到5万m3/d。中水回用的用途主要用于工业企业及热电厂生产、绿化浇灌、道路喷洒以及作为景观用水等。回用水水质设计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符合

供热规划:
开发区规划工业用汽由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临清市祥源热电有限公司供给,规划居住、公服、商服、物流采暖采用太阳能、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分户式燃气炉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方式。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临清市祥源热电有限公司现状供给开发区的工业用汽量为 174t/h,待临清市新建 2×240t/h锅炉投产后,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临清市祥源热电有限公司对开发区的供热能力可达279t/h,能够满足开发区近期、远期的用热需求。

拟建项目固化烘干环节使用天然气,项目不建设燃煤、燃油锅炉。
符合

燃气工程规划:

开发区内现有一座天然气门站-临清市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现状供汽能力12.88万m3/d。规划远期在东环路与温泉路交叉口东北侧布置1处天然气门站,供汽能力达到24万m3/d。

拟建项目使用天然气,天然气用量为30万m3/a。

符合

固体废物:
开发区内产生的固废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采取综合利用等措施得到有效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则交有资质的单位专业处置;生活垃圾由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统一运至临清德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
拟建项目新增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关于环境保护管理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各企业装置产生废气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达标排放;开发区工业用汽实行集中供热,区内禁止新上自备燃煤供热锅炉和机组,企业新建工业窑炉或自备锅炉建议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合理规划用地布局,重视环境防护距离的设置,避免对区内外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影响;对今后入区的企业要求必须不断改进生产工艺,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最大限度的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水环境保护措施:开发区内建立完善的污水管网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入区企业排水水质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有相关行业标准的,还应执行行业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出水达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22]3 号)要求的地表水准Ⅳ类标准(CODcr≤30mg/L、BOD5≤6mg/L、NH3-N≤1.5mg/L、SS≤10mg/L、TN≤10(12)mg/L、TP≤0.3mg/L,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

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要求后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全部送往临清德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在开发区内部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交换平台,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对危险废物实施暂存严格管理,严禁与其他废物混杂处理;危险废物应全部送往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开发区应根据企业各自污染源、污染物的性质,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分别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同时在开发区内及区外附近村庄建立地下水定期监测和应急抽水系统。
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以及环评报告书要求建设事故应急设施,并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工作,增强风险管理、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管理,严格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建全控制污染的设施和措施,配备应急器材,勤于检查,杜绝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
绿化:在开发区内设置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并在工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内根据不同比例设置绿化区。
环境管理及其他: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并配套相应的“鼓励性政策”和“制约性政策”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变末端治理为全过程控制。加强区内废物的综合利用,贯彻循环经济的理念、合理设计产业链,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废水的梯级利用。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开发区和企业自身的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进区企业严格把关,坚决执行“三同时”原则。

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治理后能达标排放,项目不使用煤等,能源使用天然气和电,不新建锅炉。拟建项目新增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城镇污水管网,新增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不开采地下水;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进区企业严格把关,坚决执行“三同时”原则等。

符合

(2)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的符合性分析
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包括纺织产业、有色金属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战略产业包括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产业;配套产业包括战略新兴产业、铁路物流产业。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行业控制级别表见表1-2。

表1-2 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
行业代码
行业名称
控制建议
纺织产业
C17
C171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优先进入
C172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优先进入

C173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准许进入
C174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准许进入

C175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准许进入

C176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优先进入
C177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优先进入

C178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准许进入

有色金属产业
C32

C325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优先进入

装备制造产业
C33
C331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准许进入

C334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准许进入

C34
C342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优先进入
C344
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准许进入
C345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优先进入
C348
通用零部件制造

准许进入
C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

准许进入
C35

C356
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准许进入
C36

C367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优先进入
C38
C381
电机制造

优先进入
注:表中列出的主要为主导行业相关的产业,表格中未列明的符合国家级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的其他轻污染行业,允许进入。

本项目位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适宜开发区范围内,根据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适宜开发区域空间布局约束要求,适宜开发区执行聊城市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聊城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开发区所在管控单元的空间布局约束要求);禁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列入“淘汰类”的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项目入区;限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列入“限制类”的产品和“限制类”的工艺或装备项目入区;严控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入区,禁止不能落实“五个减量替代”的“两高”项目入区;入区企业须满足开发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360,将现有工程喷漆工序改造为电泳工序,根据临清经济开发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本项目不属于园区的主导行业,但是项目现有工程生产的悬挂配件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为临清经济开发区主导行业。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已经立项备案,项目代码为2410-371581-89-02-712709,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入园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装置均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经在山东省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备案,项目代码为2410-371581-89-02-712709。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79号)、《关于印发<聊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动态更新版)>的通知》(聊环委办〔2024〕4号)等文件,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建设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红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

(1)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符合性分析

表1-3 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件符合性
环环评[2016]150号中相关内容

符合性分析

(一) 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
(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内,所在位置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不涉及临清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符合
(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不大,项目建设后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规划环评;生产用能为电;用水量小全部采用自来水;废物产生和能源消耗较少。不会超出区域资源利用上限,符合。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建设项目,未使用国家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不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内,所占地为工业用地,排放污染物相对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

(二) 建立“三挂钩”机制

(1)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

项目所在区域进行规划环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

现有同类型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不明显,环境容量及承载力尚可,不存在现有问题。

(3)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

本项目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达标排放,预测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符合。
经以上分析可知,项目可满足环环评[2016]150号文关于项目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

(2)项目与聊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关于印发<聊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动态更新版)>的通知》(聊环委办〔2024〕4号)符合性分析如下表。
表1-4 与聊城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

类别

“三线一单”要求

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9.18km²,占全市总面积的0.92%,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防风固沙及水土保持。划定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07.31km²,占全市总面积的2.40%。以上区域涵盖自然保护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乡镇级(含)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受保护区域,以及重要河流、生态林场、湿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斑块。

项目所在位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内。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省控及以上劣Ⅴ类水质控制断面,国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40%,省控及以上断面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28.6%;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市级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县(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质优良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比例不低于14%;河湖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因此项目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符合。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浓度不高于43ug/m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63.7%,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不超过1.2%,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

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治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符合。
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完成省下达任务。

项目采取措施后,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土地资源利用等达到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能源消耗等达到省下达的强度激励目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控总量、盘活存量,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严控城乡建设用地新增规模,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控制在754.7 平方公里以内。

项目利用厂内车间进行技改,新增用水量较小,不使用煤,能源为电和天然气,符合节能要求。位于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符合。
生态分区管控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一般生态空间以生态保护为主,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内。符合。
水环境分区管控

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按现行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执行,实施严格生态环境准入。
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禁止准入排放大量浓盐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的项目和经预处理达不到区域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的项目。工业园区(含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并正常运行,保证工业园区的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应严格按照城镇规划进行建设,合理布局生产与生活空间,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功能稳定。
水环境一般管控区落实普适性环境治理要求,加强污染预防,推进城市水循环体系建设,维护良好水环境质量。

项目新增废水进入城镇污水管网,排入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项目不属于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

大气环境分区管控

全市新增涉废气排放工业项目(不含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优先向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布局,重点行业及敏感区域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新上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设施,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对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严格执行煤炭减量替代办法。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禁止建设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加强餐饮服务业燃料烟气及油烟污染防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禁止新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 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大气环境高排放区应根据工业园区和聚集区主导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应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鼓励新建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和聚集区,强力推进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

项目位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内,不属于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项目。符合。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基于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分区管控方案,结合聊城市产业类型、主要环境问题,对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分类制定准入要求。针对全市总体性、普适性产业政策,制定全市空间布局约束行业准入清单。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符合全市空间布局约束行业准入清单。符合。

(3)项目与所在地管控单元具体要求符合性分析
表1-5 项目与所在管控单元(2023年动态更新版)具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管控单元名称: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管控单元
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

单元面积:28.96km2
环境管控单位编码:ZH37158120001
类别

“三线一单”要求

符合性分析

空间布局约束

管控单元范围: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范围。

1.聊城黄河故道地方级地质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管理,聊城黄河故道地方级地质自然公园按照《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管理;

2.科学合理规划商业、居住布局并严格执行;制定并执行村庄搬迁安置计划;鼓励对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3.禁止准入不符合园区发展规划的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高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的项目和工艺废气中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本单元主导行业不纳入空间布局约束管理);

4.新(改、扩)建制浆造纸、印染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新建皮革、电镀等高耗水行业(有色金属加工、机械、精密铸造、能源装备、纺织及园区配套项目除外),严格落实聊城市环境空间布局约束行业准入清单要求;

5.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禁止准入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准入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年产危险废物量 500 吨以上)、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区市统筹解决的项目。
项目不位于生态红线内,项目所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规划;项目排放的VOCs较小,工艺中不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项目类别不属于造纸、印染、制革、电镀等高耗水行业,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较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新(改、扩)建做环评报告书的工业项目主要污染物治理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大气环境高排放区应根据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

2.对于高耗水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工艺及主要污染物治理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且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入驻工业园区的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应当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进行预处理,达到工业园区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完善工业园区和企业厂区雨水、污水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

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禁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现有直排企业限期纳管(安装废水在线监测的企业除外);园区要推进“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设与改造,并逐步推行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并正常运行,保证工业园区的外排废水稳定达标,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园区不得建设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除外);

对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脱氮除磷提标改造,使污水厂出口或配套湿地出口出水水质满足水功能区划要求;

3.大唐热电应使用低硫和低挥发份煤,持续开展清洁生产;运河热电使用低硫和低挥发份煤,持续开展清洁生产;

4.表面涂装行业宜使用低 VOCs 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喷塑工序宜采用大旋风除尘设备;

5.铸造行业的熔炼炉、熔化炉等装置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硅砂、焦炭、炉渣等封闭储存,煤粉、膨润土、涂料、树脂等密闭储存,浇注、冷却、造型、制芯等环节设置有效集尘除尘设施,开箱、落砂、旧砂回用再生、抛丸等环节采取密闭措施,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有机溶剂应密闭储存,制模、铸型、制芯、浇注、冷却等涉VOCs 排放工序均应采取收集处理措施;

6.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强车间、料仓等密闭,负压收集、处置,减少无组织排放;

7.加大工业堆场扬尘管控力度,园区内大唐热电、运河热电等所有煤场、渣场、原料堆场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的扬尘管理。
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将原有的喷漆工序改造为电泳,产生的电泳废气经治理后达标排放;项目部属于高耗水行业,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电泳工序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项目使用的电泳漆属于水性电泳漆,VOCs含量很低,电泳漆暂存时密封桶暂存。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烘干环节产生的的VOCs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并减少了无组织的排放。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1.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潜势等级Ⅳ+(极高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

2.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三级防护体系;企业和园区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3.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及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障;涉酸、涉重等土壤、地下水高污染风险企业的车间、危废间、污水处理站、罐区等重点管控区进行重点防渗;

4.重点监管涉重企业及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应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5.定期对园区及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
本项目不属于生产、储存危化品或废水产生量大的企业;危废暂存间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危废贮存、转移、处置等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要求。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

1.单元内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执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聊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的管控要求;

2.未经许可不得开采地下水,,深层地下水禁采区严格执行《地下水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相关管理要求,加快供水厂及管网建设,逐步减少地下水开采量。执行自备水井有关管理要求,未经批准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限期封闭。统筹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提高中水回用率,高耗水企业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3.严格执行《产业园区水的分类使用及循环利用原 则 和 要求 》( GB/T36575-2018);

4.按照园区规划、环评等文件设定的总投资、投资强度、单位产值水耗、用水效率、单位产值能耗等指标,无认定的执行全市统一要求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5.调整能源利用结构,控制煤炭消费量,实现减量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不使用煤炭,使用自来水,不开采地下水。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设定的位产值水耗、用水效率、单位产值能耗等指标。
综上,项目可满足聊城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3、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的符合性
(1)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订)的符合性
表1-6 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
条例内容
符合性分析
第十五条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本项目不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
第四十四条……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项目位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内,符合。
第四十五条 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为技改项目,采取措施,防治生产建设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及危害,项目所排放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严格按照总量控制指标排污。

第四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项目应按要求及时建设环境保护实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
第四十七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障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排污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和污染防治的需要,建设应急环境保护设施。鼓励排污单位建设污染防治备用设施,在必要时投入使用。

项目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
第五十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并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项目应按要求严格执行,建立相关台账。符合

综上,项目能够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

(2)与《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表1-7 项目与《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
文件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遵守国家、本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本市产业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相关规定。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项目。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内,项目所在位置为工业用地,不属于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项目
符合
第十九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规定对本单位排污情况自行监测,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或者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进行监测;
(二)建立监测数据档案,原始监测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三)按照规定设置、使用监测点位和采样平台;
(四)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性监测;
(五)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等。
本项目建立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相关机构进行监测,同时做好数据存档及公开。

符合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合理规划工业布局,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
项目为技改项目,所在位置位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内。

符合
第三十条 火电、焦化、制药、钢铁、建材等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各项大气污染物指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
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不新增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符合

经分析可知,项目可满足《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
(3)与《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

表1-8 项目与鲁环发[2020]30号文件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

三、

管控要求
(一)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 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严禁喷溅,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回收接口。
项目为技改项目,物料运输、装卸严格按照以上进行。
符合

(二)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 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VOCs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VOCs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
项目为技改项目,电泳漆等液态物料暂存在密封桶内。
符合

(三)加强生产环节管控。 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以上执行

符合

(四)加强精细化管控。 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鼓励安装视频、空气微站等监控设施和综合监控信息平台,用于企业日常自我监督,逐步实现无组织排放向精细化和可量化管理方式转变。
项目运行后按照以上执行。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账。
符合

综上,项目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20]30号)的相关要求。
(4)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文件符合性分析

表1-9 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
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本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属于上述所列重点行业

符合
二、压减煤炭消费量
(省能源局牵头)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原则上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重油。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煤炭、重油等燃料。
符合
四、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
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2021年年底前,完成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排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有机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取消非必要的旁路,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无法取消的,应安装有效的监控装置纳入监管。
拟建项目使用的电泳漆为水性漆,产生的废气经治理后能达标排放。
符合
五、强化工业源NOx深度治理

严格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燃煤机组、锅炉、钢铁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2023年年底前,完成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玻璃、陶瓷、铸造、铁合金、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涉气排放企业取消烟气旁路,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无法取消的,应安装有效监控装置纳入监管。引导重点企业在秋冬季安排停产检修、维修,减少污染物排放。
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使用天然气为燃料进行烘干固化,设置低氮燃烧装置,减少了氮氧化物的排放。

符合
七、严格扬尘污染管控
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以上进行。

符合
经分析可知,项目可满足《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

(5)与《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符合性分析
表1-10 与《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符合性分析
相关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
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园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等其他重点污染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所列行业,项目做好防渗措施,本次技改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符合

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逐步推进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第一时间锁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来水源头,及时有效处理处置。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专业化管理。
本项目技改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城镇管网,进入临清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
符合

(6)与《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符合性分析
表1-11 与《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符合性分析

相关要求

本项目对应内容

符合性

一、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基于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2021年启动组织对高风险区域和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重点区域耕地进行深入调查和重点监测。将高风险在产企业地块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拟开发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暂不开发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依法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本项目在采取防渗措施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土壤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试点城市建立起“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完善垃圾分类标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
本项目产生的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7)与《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3年1月1日施行)》符合性分析
表1-12 项目与固废防治条例符合性
文件内容
符合性分析
符合性
第二十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管控要求以及有关责任人员、从业人员的责任,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建设单位拟根据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设置满足“三防”要求的固废贮存场所,并设专人负责固废的收集、贮存、处置等各环节,做好记录和管理台账。

符合

第二十一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设专人负责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管理及定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符合

第三十四条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取得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项目产生的危废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符合

经分析可知,项目可满足《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3年1月1日施行)》要求。
综上,本项目选址不位于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控制线内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技改项目,本次改造在厂内现有车间内进行,主要涉及现有工程的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在该项目上把原有的喷漆工序改造为电泳工序,拆除现有喷漆房和喷漆生产线,购置1条链式电泳生产线,工件经预水洗、脱脂、水洗、电泳、水洗、固化烘干处理,处理后即成为产品。项目建成后不改变现有工程的产品方案和规模。
1、项目由来
(1)建设单位情况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项目历史沿革

本次技改主要涉及的项目为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在该项目基础上进行改造。该项目于2017年立项备案,备案文号为2017-371581-34-03-020629(见附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8月取得批复(临环审[2017]85号),于2017年9月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于2018年增加了喷漆工序,编制了《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供60万套集装箱角件及6000套悬挂喷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4月取得批复(临环审[2019]24号),并于2019年5月完成了自主验收,并于2020年6月以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排污许可,编号为913715007687160578001U。该项目2017年至2022年10月份的投资运营主体为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0月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与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将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转让给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的运营主体为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协议见附件),2023年5月将排污许可运营主体变更为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

2、项目组成表
项目位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兴临路以东,聚合街以北,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利用厂内现有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将现有喷漆工序改造为电泳工序,拆除现有喷漆房及喷漆生产线,购置1条链式电泳生产线,工件经预水洗、脱脂、水洗、电泳、水洗、烘干处理,处理后即成为产品。项目建成后不改变现有工程的产品方案和规模。
本次技术改造的具体内容为:

拆除现有喷漆房及喷漆生产线,新增1条链式电泳生产线,机加工后的工件进入电泳生产线进行表面处理,处理后即为成品。

项目组成内容见下表。
表2-1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改造内容:拆除现有喷漆房及喷漆生产线,在喷漆房所在位置增加1条链式电泳生产线,工件经预水洗、脱脂、水洗、电泳、水洗、固化烘干后即为成品。
电泳生产线主要包括一个预水洗槽(4.1m×0.75m×1.2m)、一个脱脂槽(12m×0.75m×1.2m)、两个脱脂后水洗槽(7m×0.75m×1.2m)、一个电泳槽(12m×0.75m×1.2m)、两个UF水洗槽(4m×0.75m×1.2m)、一个电泳后水洗槽(7m×0.75m×1.2m)、一条固化烘道(2.5m×40m)。
依托现有车间

辅助工程

办公区

在厂区北侧设置办公楼,供员工办公生活。

依托现有

储运工程

仓库
项目现有工程在车间内设置成品、半成品区。
依托现有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用水,技改项目新增生产用水量为1450.8m3/a。由临清市自来水公司供给,依托厂内现有给水系统。
依托现有
排水系统

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电泳工序新增的废水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项目建设一座电泳废水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能力为5m3/d。
新建

供电系统

项目用电由临清市供电公司提供,本项目技改后年用电量为20万度。

新建

环保工程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的各环节生产废水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城镇污水管道,排入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新建
废气

拆除原喷漆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固化烘道采用天然气,设置低氮燃烧装置,固化烘干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干燥器+两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24。
新增电泳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及排气筒。

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风机安装隔声罩和消音器;并加强设备的管理、定期维护,避免产生高噪声。
新建
固废

(1)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南侧,建筑面积为24m2,本项目新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外售综合利用。
(2)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南侧,建筑面积为24m2,本项新增危险废物暂存在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

3、产品方案
(1)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是将厂内机加工后的6000套悬挂配件喷漆工序改造为电泳工序,不改变厂内现有产品方案。项目建设完成后,产品方案与现有情况保持一致,见表2-2。

表2-2 技改前后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名称

型号

产量/年

技改前后变化情况

1

三轴悬挂支架

A型13T

3000套

不变化
A型16T

1000套

不变化
B型11T

2000套

不变化
4、原辅材料用量及物料平衡
本项目主要是对机加工后的6000套悬挂配件喷漆工序改造为电泳工序,喷漆工序拆除,技改项目新增的原辅料情况见下表。
表2-3 项目新增原辅料用量情况表

序号

原料名称

用量
单位

备注

1

脱脂剂

5

t/a

暂存在物料暂存区,桶装,最大暂存量0.3t/a
2

电泳漆

9
t/a

暂存物料暂存区,桶装,最大暂存量0.5t/a
3

破乳剂

0.03
t/a

暂存在物料暂存区,桶装,最大暂存量0.01t/a污水处理站原料
4

PAC

0.1
t/a

暂存在物料暂存区,桶装,最大暂存量0.01t/a污水处理站原料
5
PAM

0.01
t/a

暂存在物料暂存区,桶装,最大暂存量0.01t/a污水处理站原料
企业现有工程原辅料使用情况及改造后全厂原辅料变化情况见下表。
表2-4 项目改造后全厂原辅料消耗变化情况表

序号

原料名称

现有工程

本项目新增

全厂

变化量

1
板材

900t/a
0

900t/a
0
2
焊丝

36t/a
0
36t/a
0
3

润滑油

0.4t/a
0
0.4t/a
0
4

切屑液

0.6t/a
0
0.6t/a
0
5
钢丸

40 t/a
0
40t/a
0

6
底漆

1.5t/a

0
0t/a

-1.5t/a

7
稀释剂

0.3t/a

0
0t/a

-0.3t/a

8

脱脂剂

0
5t/a

5t/a
+5t/a
9

电泳漆

0
9t/a
9t/a

+9t/a

10
破乳剂

0

0.03t/a
0.03t/a
+0.03t/a
11
PAC

0

0.1t/a
0.1t/a
+0.1t/a
12
PAM

0

0.01t/a
0.01t/a
+0.01t/a
脱脂剂:本项目使用的脱脂剂为水性除油剂,以水基质的有机与无机化学品组成的复杂混合物,为液态,一般使用或喷淋清洗。可轻易去除各种物质表面的、碳剂、霉斑等,具有强力渗透乳化,速度快,不燃不爆;呈弱碱性,不腐蚀机器和设备。本项目使用的脱脂剂成分主要为表面活性剂70%、分散剂10%、助洗剂5%、纯水15%。
电泳漆:项目使用的电泳漆为阴极水性电泳漆。电泳漆主要成分为环氧树脂,不含重金属、具有良好的电沉积性能,由于其具有优良的防腐蚀性、高泳透率、高流平性、涂装污染少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机动车工业中,并推广应用到建材、轻工、家用电器等工业领域以及五金和工艺品的表面防腐和装饰。本项目使用的阴极水性电泳漆主要成分为水性环氧树脂82%、颜料10%、水8%,常温下无挥发性有机物产生。

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每套工件平均上漆面积为15.5m2,上漆厚度为40um,电泳漆固化后的密度约为2g/cm3,上漆率为98%,则项目使用的电泳漆的量约为9t/a。

图2-1 电泳漆物料平衡图 单位t/a
5、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将现有的喷漆生产线及配套废气治理设备拆除,将喷漆工序改为电泳工序,购置1条链条式电泳生产线,电泳生产线内主要有水洗槽、脱脂槽、电泳槽。本次技改主要生产设备变化情况见下表2-5。

表2-5 项目技改工序后设备变化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冲床
JA63-630B
1台
现有

2
冲床

JD31-315

1台
现有

3
冲床

JD31-250B

1台
现有

4
冲床

JD31-250

1台
现有

5
冲床

JC31-160A

1台
现有

6
冲床

J31-315

1台
现有

7
冲床

JC21-200

1台
现有

8
冲床

JC23-100

1台
现有

9
冲床

JN23-40A

1台
现有

10

冲床

JG23-40A

1台
现有

11

冲床

JN23-25A

1台
台现有

12

液压机

YL32-100

1台
现有

13

液压机

Y32-10000

1台
现有

14

液压机

YF32-500B

1台
现有

15

液压机

YHS32-315

1台
现有

16

液压机

YF32-100

1台
现有

17

液压机

YH32-100

1台
现有

18

折弯机

WC67Y-160/2500

1台
现有

19

折弯机

WC67K-250/4000

1台

现有

20

剪板机

QC11Y-12*4000

1台
现有

21

剪板机

QC11Y-30*4000

1台
现有

22

车床

C616-10

1台
现有

23

车床

CA6140B/A

1台
现有

24

车床

CA6150A

1台
现有

25

车床

CA6140

1台
现有

26

数控车

CW6263

1台
现有

27

数控车

CW6263C

1台
现有

28

数控车

CW6263

1台
现有

29

数控车

SK40B

1台
现有

30

数控车

SK40B

1台
现有

31

摇臂钻

Z23050X16/1

1台
现有

32

立钻

Z5150A

1台
现有

33

立钻

Z5150A

1台
现有

34

立钻

Z5150A

1台
现有

35

立钻

Z5140A

1台
现有

36

台式攻丝机

SWJ-20

1台
现有

37

攻丝机

M3-M20

1台
现有

38

铣床

XA6132

1台
现有

39

铣床

XA6132

1台
现有

40

铣床

XA6132

1台
现有

41

双面铣

BZ-U912

1台
现有

42

激光割

3015E

1台
现有

43

激光割

HN-13032C

1台
现有

44

锯床

GZK4240

1台
现有

45

等离子

LGK-200HD

1台
现有

46

剪断机

Q43Y-7013

1台
现有

47

空压机

/
1台
现有

48

空压机

UT-75A

1台
现有

49

空压机

K00-2958

1台
现有

50

叉车

CPC.30-Q9K

4台
现有

51

大抛丸机

/
1台
现有

52

小抛丸机

/
1台
现有

53

缠包机

/
1台
现有

54

高频淬火机

JBK-698CX/699CX

1台
现有

55

洛氏硬度计

HR-150A

1台
现有

56

电焊机

NT300

15台
现有

57

机器人焊接

MOTOMAN-AR2010

5台
现有

58

吊耳机器人焊接工作站

YTDRobot-06

4台
现有

59

喷漆生产线

/
1条
淘汰

60

电泳生产线

1条

新增

电泳生产线:其中包括以下

链式电泳生产线

1条

新增

悬挂输送系统

GXT-250型输送链
1套
电泳槽阳极导电系统
/
1套
电泳温控系统

/
1套

回收超滤机系统

/
1套
固化烘道

2.5m×40m
1套

预水洗槽

4.1m×0.75m×1.2m
1个

脱脂槽

12m×0.75m×1.2m
1个

脱脂后水洗槽

7m×0.75m×1.2m
2个

电泳槽

12m×0.75m×1.2m
1个

UF水洗槽
4m×0.75m×1.2m
2个

水洗槽

7m×0.75m×1.2m
1个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在现有工程内进行调配。

工作制度:年工作时间为300天,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生产2400小时。

7、平面布置

公司出入口位于厂区西侧沿兴临路设置,技改车间位于厂区西侧,本次技改在现有焊接清理车间内进行,将现有喷漆房、喷漆生产线及喷漆废气治理设备拆除,新增1条链式电泳生产线,电泳线在车间内南北布置,车间内设备布局符合生产作业流程,物流短捷,生产区与办公区分区明确,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7。
8、用排水
(1)供水

企业用水水源为新鲜自来水,由临清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公司提供。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量。本项目用水环节主要有预清洗用水、脱脂槽补充用水、脱脂后水洗用水、电泳槽补充用水、电泳后水洗用水。预清洗用水为新鲜自来水,其余生产用水为纯水装置产生的纯水。项目设置1套纯水制备装置,制备能力为1t/h,采用石英石过滤+活性炭过滤+RO反渗透处理原水,出水率为75%。

预清洗用水:预清洗槽尺寸为4.1m×0.75m×1.2m(3.7m3),槽内水量为3m3,预清洗用水为新鲜自来水,每天进行补充损耗量(为槽内水量2%,60L)和排放量(每天排放量为600L,5天更换1槽),则预清洗用水每天补充量为660L,则预清洗用水量为198m3/a。
脱脂槽补充用水:脱脂槽尺寸为12m×0.75m×1.2m,槽内水量为8m3,脱脂槽每天补充损耗(损耗量约为槽水量的2%、160L)及排放量(排放量为每天400L),则脱脂槽补充水量为为168m3/a。
脱脂后水洗用水:脱脂后两级水洗槽尺寸都为7m×0.75m×1.2m(6.3m3),槽内水量为5m3,脱脂有清洗用水采用纯水,在二级水洗环节进行补充,每天进行补充损耗量(损耗量为200L)和一级水洗槽中的排放量(1000L,5天更换一槽),预清洗用水每天补充量为1200L,则预清洗用水量为360m3/a。

电泳槽补充用水:电泳槽尺寸为12m×0.75m×1.2m(10.8m3),槽内水量为8m3,电泳槽每天进行补充损耗水量和电泳漆量维持槽内电泳漆的浓度,每天补充水量为160L,则电泳槽内补充的水量为48m3/a。
电泳后水洗用水:电泳后进行水洗UF1、水洗UF2、水洗三个环节,三个槽体的尺寸分别为4m×0.75m×1.2m(3.6m3)、4m×0.75m×1.2m(3.6m3)、7m×0.75m×1.2m(6.3m3),槽内水量为2.8m3、2.8m3、5m3,由水洗环节补充纯水,水洗槽每天补充损耗(损耗量约为三个槽水量的2%,212L)和排出的水量(每天排出水量约1000L,5天可更换一槽),每天补充水量为1212L,则电泳后水洗槽用水量为363.6m3/a。
综上,项目新鲜自来水用量为198m3/a,纯水用量为939.6m3/a,纯水制备率为75%,则新鲜水用量为1450.8m3/a。
综上,本次改造新增新鲜用水量为1450.8m3/a。
(2)排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预清洗废水、脱脂槽废水、脱脂后水洗废水、电泳后水洗废水、纯水装置产生的浓水。项目新增电泳废水污水处理站一座,用来处理电泳生产线产生的废水,污水处理站规模为5m3/d,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城镇污水管网,排入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本次改造新增废水量1213.2m3/a,其中电泳生产线废水量为900m3/a,反渗透纯水装置产生的浓水量为313.2m3/a。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2。

图2-2 拟建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a

图2-3 全厂水平衡图 单位m3/a
9、用电
项目用电由临清经济开发区供电公司提供,依托厂内现有1000kVA的变压器,本次技改项目年用电量为20万度。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本项目为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技改项目,本项目的技改内容主要为将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中的喷漆生产线改造为电泳生产线,拆除原有喷漆房、喷漆生产线及喷漆废气处理设备,购置1条链式电泳生产线,不新增现有产品规模。改造内容如下:
在现有车间西侧的喷漆房区域拆除现有喷漆房、喷漆生产线及喷漆废气治理设备,新增1条链式电泳生产线,将现有的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中的喷漆工序改造为电泳工序,抛丸后的工件经脱脂、水洗、电泳、水洗、烘干后即成为最终产品。本次技改只涉及到喷漆及烘干工序,将喷漆、烘干改为电泳,喷漆之前的工序不发生改变,电泳工序主要有预水洗、脱脂、水洗、电泳、水洗、烘干,本次技改前的工艺流程图见图2-4。技改后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情况见图2-5(1),详细的电泳工艺见图2-5(2),本项目电泳工序主要有预水洗、脱脂、脱脂后水洗、电泳、电泳后水洗、固化烘干,无磷化、钝化等表面处理工序。

注:红色框内为本项目技改涉及到的工艺
图2-4 技改前生产工艺及产污流程图

图2-5(1) 技改后生产工艺及产污流程图

图2-5 本次技改电泳工艺及产污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1)上件:抛丸后的工件人工悬挂至电泳生产线上。

(2)预水洗:首先对工件进行预水洗,洗掉工件表面的少量灰尘、铁屑,水洗槽内设置喷淋装置,对工件进行喷淋水洗,水洗槽尺寸为4.1m×0.75m×1.2m,水洗水循环使用每天补充损耗量,为保证水洗水的洁净,每天进行外排,外排量约600L,约5天更新1槽。
(3)脱脂:水洗后的工件进入脱脂槽进行脱脂。
脱脂槽尺寸为12m×0.75m×1.2m(10.8m3)。首先进行槽液的配置,在脱脂槽内放入纯水,然后称取定量脱脂剂加入脱脂槽内,脱脂剂和水的比例为1:20。工件进入脱脂槽后进行脱脂除油,脱脂槽内的槽液循环使用,每天补充损耗量,并每天进行外排,外排量约400L,外排后补充药剂,维持脱脂槽内脱脂剂的浓度,保证良好的脱脂效果。

(4)脱脂后的两级水洗:工件脱脂后进行两级水洗,水洗槽尺寸为7m×0.75m×1.2m,(6.3m3)水洗槽内设置喷淋装置对脱脂后的工件进行喷淋水洗,两级水洗水循环使用,在第二级水洗水中定期补充损耗量,在第一级水洗段每天进行外排1000L(约5天更换1槽)以维持水洗水的清洁。

(5)电泳

两级水洗后的工件进入电泳槽内进行电泳。

电泳原理:阴极电泳涂装是采用水溶性阳离子树脂,以环氧树脂为主链的聚胺树脂,在水中离解成带正电荷的树脂阳离子,在直流电场的作用下,向极性相反的方向阴极移动,在阴极区界面的OHP-P积聚,并与带正电荷的树脂阳离子反应,便在阴极(被涂工件)表面发生沉积。电泳涂装溶液是一种水剂胶体溶液,组成主要包括:树脂、颜料等,电泳槽中的槽液不需要更换,只需定期添加其中的药液成分,使电泳液维持所需要的浓度。
首先进行配槽,配置成合适浓度的电泳漆溶液。电泳槽的尺寸为12m×0.75m×1.2m(10.8m3),槽内溶液为8m3。电泳槽中的电泳槽液循环使用,不需要更换,当槽液中的电泳液浓度低时需要定期补充电泳液,补充的电泳液一部分为新鲜物料(即电泳漆、助剂、电泳中和漆),另一部分来自超滤回收装置回收的电泳液,使电泳液维持所需要的浓度。电泳环节液体控制温度为28℃,电泳环节设置温度调控系统,电泳槽内设置电加热装置对溶液进行加热,保证电泳效果。
(6)水洗UF、水洗
电泳后的工件经两级UF循环水水洗,再经纯水进行水洗,两级UF水洗和水洗采用循环水,循环使用,在水洗环节定期补充损耗量,三个槽体的尺寸分别为4m×0.75m×1.2m(3.6m3)、4m×0.75m×1.2m(3.6m3)、7m×0.75m×1.2m(6.3m3),槽内水量为2.8m3、2.8m3、5m3,由水洗环节补充纯水,为保证水洗水的洁净,水洗槽内每天进行外排,外排量为1000L,约5天更换1槽。
UF回收即超滤回收系统,项目设置UF超滤回收系统。UF超滤回收系统是以UF膜两侧压力差为动力,以机械筛分原理为基础的一种溶液分离过程。使用压力通常为(0.1~0.6)MPa,分离孔径1nm~0.1μm,截留分子量500~1000000左右。在电泳漆UF过程中,当电泳漆接触到UF膜时,溶液和无机盐可通过UF膜,类似树脂和颜料大小的分子则无法通过,被滞留在漆液中,输送回电泳槽,过滤后的超滤清液直接回流到水洗UF1工序,实现闭路回用。
(7)烘干固化

电泳水洗后的工件进行烘干固化,进行烘干前需将工件移至沥水区静置沥水,以减少烘烤过程由于水分蒸发对工件的影响,沥水后的工件随输送系统进入烘干道进行烘干,烘干采用天然气燃烧的热气对工件进行直接烘干,烘干温度为180-200℃,烘干时间约25min。

(8)冷却

烘干后的工件自然冷却至室温,人工取下入库。

本次技改涉及到产污环节见下表。

表2-6 本项目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
序号

编号

工序

污染物

治理措施

废气

1
G1
烘干固化
SO2、NOX、颗粒物、VOCs
干燥器+两级活性炭+15米排气筒
废水

1

W1

预水洗废水
pH、SS、COD、石油类
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

W2
脱脂槽废水

pH、COD、氨氮、石油类、全盐量
3

W3
脱脂水洗废水

pH、COD、氨氮、石油类、全盐量
4

W4

电泳后水洗废水

pH、COD、氨氮、全盐量
5

W5
纯水反渗透装置

全盐量

进入临清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固废

1

S1
预水洗

铁屑

外售综合利用

2

S2、S3

脱脂、电泳
沉渣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

S4

超滤装置

废超滤膜

4

S5
纯水装置

废反渗透膜

委托厂家回收

5

S6
原辅料包装

废包装材料

外售综合利用

沾染毒性物质的废包装材料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

S7
污水处理站

污泥

7

S8
废气处理装置

废活性炭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技改项目,建设单位为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本次技改主要涉及的项目为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在该项目基础上进行改造。公司现有工程为“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和“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60万套集装箱角件及6000套悬挂喷漆线项目”。
一、现有工程建设情况

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将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资产租赁给临清迅航机械有限公司进行运营,并将排污许可证进行主体变更,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71581MA7GN94Y8N001U。
1、环保手续执行情况
现有工程环评及验收情况见下表。

表2-7 现有工程环评批复及验收情况一览表

序号

现有工程名称

报告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及文号

审批部门

验收时间及文号

排污许可证编号

1

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

报告表

2017.08.18

临环审[2017]85号

原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5日

临环验2017[100]号
91371581

MA7GN94Y

8N001U

2
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60万套集装箱角件及6000套悬挂喷漆线

报告表

2019.04.09

临环审[2019]24号

原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25日

2、现有工程建设内容
现有工程项目组成情况见表2-8。

表2-8 现有工程组成一览表

类别

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车间
位于厂区西侧,从北往南依次为机加工车间、冲压车间、焊接清理车间,总建筑面积为7714m2,车间内主要设置车床、磨床、铣床、钻床、焊机、抛丸机、等离子切割机、激光切割机、喷漆生产线等设备,该车间主要用来生产6000套悬挂配件,并对悬挂配件进行喷漆。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在车间内隔出部分区域作为办公室,主要用于职工办公生活。

储运工程

仓库

在生产车间内划出部分区域暂存产品和原料。

仓库
位于厂区的东南侧,建筑面积为500m2,主要暂存悬挂配件成品。
公用工程

供水

现有工程无生产用水,生活用水来自临清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公司提供。现有工程新鲜水用量为480m3/a。
排水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内绿化洒水,不外排。
供电

项目用电由临清经济开发区供电公司提供,项目设置1台变压器,功率为1000kVA,现有工程用电量为65万kWh/a。
环保工程

废气

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18;

喷漆工序设置封闭喷漆房,喷漆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漆雾和VOCs,产生的喷漆废气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与抛丸同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18;

车间内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该排气筒厂内未进行编号)。

激光切割机和等离子切割机经自带的收尘除尘系统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

现有工程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84m3/a,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厂内绿化道路洒水,不外排。

固废

现有工程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南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24m2,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24m2。
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
(1)将生产设备设置在生产车间内,生产车间为封闭隔声厂房。

(2)各类产噪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
二、现有工程产排污情况

1、现有工程工艺流程
现有工程为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现有工程工艺流程图见图2-6。

图2-6 悬挂配件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污染物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现有工程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焊接和抛丸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
抛丸废气:现有工程设置2台抛丸机对悬挂工件进行抛丸,抛丸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18。
喷漆废气:喷漆环节设置密闭喷漆房,喷漆和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颗粒物和VOCs,产生的喷漆废气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与抛丸同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18。

焊接废气:焊接过程会产生焊接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此环节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未在排污许可证中体现,未对此排气筒进行编号。
本次评价收集企业2024年的例行监测数据,检测单位为山东昌燚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期间为满负荷运行,引用的检测报告编号为NO.HJWT24031907,现有工程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如下。

表2-9 现有工程有组织废气检测数据表

排气筒

类型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名称

工序

污染物名称

检测结果mg/m3
标干流量m3/h

排放速率kg/h

标准值

mg/m3
kg/h
一般

排放口
DA018

喷漆废气(含抛丸)

喷漆

颗粒物

第一次

4.2
9531
0.040
20
/

第二次

4.7
9574
0.045
第三次

4.5
9874
0.044


第一次

未检出

9531
/

0.5
0.2
第二次

未检出

9574
/

第三次

未检出

9874
/

甲苯

第一次

0.596
9531
0.0057
5

0.6
第二次

0.577
9574
0.0055
第三次

0.620
9874
0.0061
二甲苯

第一次

0.911
9531
0.0087
15
0.8
第二次

0.879
9574
0.0084
第三次

0.922
9874
0.0081
非甲烷总烃

第一次

3.24
9531
0.031
60
3

第二次

3.29
9574
0.031
第三次

3.20
9874
0.032
/

焊接废气
焊接

颗粒物

第一次

5.2
9975
0.052
20
/

第二次

5.5
9892
0.054
第三次

5.7
9862
0.056
根据企业以上监测数据可知:

喷漆废气和抛丸废气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VOCs的排放浓度分别为4.2-4.5mg/m3、未检出、0.577-0.620mg/m3、0.879-0.922mg/m3、3.20-3.29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40-0.045kg/h、未检出、0.0055-0.0061kg/h、0.0081-0.0087kg/h、0.031-0.032kg/h,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要求:20mg/m3,苯、甲苯、二甲苯、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要求:苯0.5mg/m3(0.2kg/h)、甲苯5.0 mg/m3(0.6kg/h)、二甲苯15mg/m3(0.6kg/h)、VOCs50 mg/m3(2.0kg/h)。现有工程喷漆和抛丸工序年运行时间为2400h,则喷漆和抛丸工序颗粒物排放量为0.103t/a、甲苯0.014t/a、二甲苯0.02t/a、VOCs0.074t/a。
焊接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2-5.7mg/m3,排放速率为0.052-0.056kg/h,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要求:20mg/m3。现有工程焊接工序年运行时间为2400h,则焊接工序颗粒物排放量为0.130t/a。

②无组织废气
项目下料环节设置1台激光切割机和1台等离子切割机,产生的废气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现有工程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切割废气、各个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苯、甲苯、二甲苯。根据现有例行监测情况,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情况见表2-10,检测期间气象条件见表2-11,检测布点情况见图2-7。

表2-10 现有工程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采样时间

监测项目

频次

监测结果mg/m3
1#上风向

2#下风向

3#下风向

4#下风向

2024.3.12
颗粒物

1

0.264

0.435

0.446

0.455

2

0.277

0.426

0.442

0.461

3

0.290

0.439

0.451

0.464

4
0.280

0.431

0.447

0.457

非甲烷总烃
1

0.80

1.31

1.39

1.35

2

0.83

1.35

1.34

1.45

3

0.72

1.43

1.42

1.38

4
0.89
1.50

1.51

1.46


1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4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甲苯

1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4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二甲苯
1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4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表2-11 检测期间气象条件表

日期

时间

气象条件

气压

气温

风向

风速

2024.03.12

10:04
102.4

9.7



1.4

11:11

102.4

11.2



1.4

12:29
102.3

12.1



1.3

13:32
102.2

13.8



1.3

由例行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最大监测浓度为0.464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³)要求;VOCs厂界最大监测浓度为1.51mg/m3,苯、甲苯、二甲苯厂界均未检出,厂界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苯0.1mg/m3、甲苯0.2mg/m3、二甲苯0.2mg/m3、VOCs2.0mg/m3。

图2-7 无组织废气及噪声检测布点图

(2)废水
现有工程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84m3/a,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内绿化及道路洒水。厂内建设有一座处理规模为15m3/d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采取的污水处理工艺如下图。

图2-8 厂内现有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
厂区内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废水收集管线等设施均做好了防渗处理,并进行了路面硬化,不会对周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在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院内,本次评价收集了厂界例行监测数据中的现状噪声监测数据,因该厂区东侧的空地已经被其他企业占用,不具备监测条件,因此未对东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噪声监测布点情况见图2-7。
表2-12 现有工程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

检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

噪声值dB(A)

标准值dB(A)

是否达标
2024.03.12

1#南厂界

10:55-11:05
57.7

60

达标

2#西厂界

10:38-10:48
57.1

60

达标

3#北厂界

13:29-13:39
57.3

60

达标

1#南厂界

22:29-22:39
48.1

50

达标

2#西厂界

22:13-22:23
47.1

50
达标

3#北厂界

22:00-22:10
47.0

50
达标

(4)固体废物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机加工产生的下脚料、铁屑,机加工产生的废切削液,抛丸产生的废钢丸,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焊渣,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纤维棉、废活性炭;喷漆产生的废漆渣;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为收集的粉尘、下脚料、废铁屑、废钢丸、废焊渣,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废包装桶、废纤维棉、废活性炭、废漆渣。现有工程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13 现有工程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序号

污染工序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固废类别

固体废物代码
处置措施

1
除尘器

粉尘

4.5
一般固废

SW59

900-099-S59
外售综合利用
2
机加工

下脚料
0.9

一般固废
SW59

900-099-S59

3
铁屑

0.45

一般固废
SW59

900-099-S59

4
焊接

废焊渣
0.5

一般固废
SW59

900-099-S59

5
喷漆

废漆渣

0.01
危险废物
HW12

900-252-12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
设备维修
废润滑油

0.1

危险废物

HW08

900-214-08

7
含油废抹布

0.02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8
废包装桶

0.05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9
机加工

废切削液
0.1

危险废物

HW09

900-006-09

10

废气治理设备
废纤维棉

0.6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11
废活性炭

2

危险废物

HW49

900-039-49

12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6
一般固废
SW64

900-099-S64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企业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一处,位于厂区南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24m2,危废暂存间内设置了重点防渗,设置了收集导流槽,未进行分区,将危废暂存间进行分区后,能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24m2,设置了一般防渗措施,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第82号)的要求。现有工程产生的固废均进行了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汇总

本次评价根据例行监测数据核算了目前现有工程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现有工程目前污染物排放总量见下表。
表2-14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污染类型

污染源

污染物种类

排放量

废气

有组织喷漆、抛丸
颗粒物

0.103t/a

VOCs

0.075t/a

有组织焊接

颗粒物
0.130t/a

废水

办公生活

COD、BOD5、SS、NH3-N
不外排

固废(产生量)

除尘器

粉尘

5t/a
机加工

下脚料
0.9t/a

铁屑

0.45t/a

焊接

废焊渣
0.5t/a

喷漆

废漆渣

0.01t/a
设备维修
废润滑油

0.1t/a

含油废抹布

0.02t/a

废包装桶

0.05t/a

机加工

废切削液
0.1t/a

废气治理设备
废纤维棉

0.6t/a

废活性炭

2t/a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6t/a
3、现有工程总量控制指标
公司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71581MA7GN94Y8N001U,现有工程中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只对污染物进行了浓度许可,未进行总量进行许可。
(1)现有工程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核算

现有工程颗粒物产生环节主要有抛丸、焊接、喷漆。

现有工程设置2台抛丸机,抛丸产生的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95%和97.5%,验收监测期间2天的平均排放速率分别为0.0153kg/h、0.0165kg/h,抛丸工序年运行时间为2400h,折算成满负荷后抛丸工序颗粒物排放量为0.079t/a。
焊接环节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焊接工序生产负荷为80%和80%,验收监测期间2天的平均排放速率分别为0.2092kg/h、0.2049kg/h,抛丸工序年运行时间为2400h,折算成满负荷后焊接工序颗粒物排放量为0.621t/a。
喷漆环节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进行处理,按照该项目验收时的监测数据进行核算,验收期间喷漆的生产负荷为95%、97.5%,颗粒物平均排放速率为0.0360kg/h、0.0378kg/h,年工作2400h,则喷漆环节颗粒物排放量为0.092t/a。
综上分析计算,现有工程有组织颗粒物总量核算指标为0.792t/a。

(2)现有工程VOCs总量控制指标核算
根据临环审[2019]24号(60万套集装箱角件及6000套悬挂喷漆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该批文中提出:该项目(60万套集装箱角件及6000套悬挂喷漆线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量须控制在0.51t/a。该批文中VOCs的排放环节主要为本次现有工程6000套悬挂的喷漆环节和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的60万套集装箱角件的浸漆环节,喷漆和浸漆环节排放的有组织VOCs总量为0.51t/a。

(3)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情况
根据企业例行监测数据计算得出,本项目现有工程VOCs排放量为0.074t/a,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233t/a,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60万套集装箱角件浸漆环节VOCs排放量为0.016t/a,例行监测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60万套集装箱角件浸漆项目及6000套悬挂喷漆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的数据,该浸漆项目验收期间VOCs折算成满负荷后的排放量为0.038t/a,本项目现有工程喷漆环节验收期间VOCs折算成满负荷后的排放量为0.074t/a,验收监测期间VOCs总排放量为0.112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因此现有工程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企业现有工程总量指标情况见表2-15。

表2-15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情况表
序号

污染物

现有工程目前排放情况(例行监测数据核算)

验收时污染物排放总量

现有工程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总量控制指标来源

是否满足要求

1
颗粒物

0.233t/a

0.792t/a

0.792t/a

验收监测数据
满足要求
2
VOCs(喷漆环节)

0.074t/a

0.074t/a

0.51t/a

环评批复

满足要求
VOCs(迅力浸漆环节)
0.016t/a
0.038t/a

4、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经现场勘查,现有工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整改期限和整改投资情况见下表。

表2-16 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表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投资

危废暂存间未进行分区
将危废暂存间根据危废种类进行分区,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2024年12月
0.3万元

焊接烟尘收集效率低
加强车间焊接烟尘的收集效率,增加焊接风机风量
2024年12月

0.5万元
现有工程机加工车间焊接排气筒未在排污许可中体现

排污许可中增加焊接工序产排污情况,并对排气筒进行编号

2024年12月
/
目前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60万套集装箱角件项目的排污许可证登记在临清讯航机械有限公司内,建设及运营主体混淆。
将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60万套集装箱角件项目的排污许可证为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与本项目分开申请。
2024年12月

/

本次建设利用厂内现有车间进行技改,公司现状图如下。

危废暂存间及一般固废暂存间

危废暂存间内部

现有工程喷漆房(拟建电泳生产线位置)

喷漆房废气处理设备

喷漆房排气筒

图2-9 厂内现状图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环境空气

本项目位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兴临以东,聚合街以北,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院内。所在区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SO2、NO2、PM2.5和PM10、CO、O3等,本次环评采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临清市2023年大气例行监测点监测数据,对常规大气污染物进行评价;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见下表。

表3-1 2023 年临清市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及评价结果一览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值mg/m3
评价标准m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
0.011

0.06

18.3

达标

24小时保证率第98百分位数

0.032

0.15

21.3

达标

NO2
年平均
0.030

0.04

75.0

达标

24小时保证率第98百分位数

0.071

0.08

88.8

达标

PM10
年平均
0.088

0.07

125.7

不达标

24小时保证率第98百分位数

0.187

0.15

124.7

不达标

PM2.5
年平均
0.047

0.035

134.3

不达标

24小时保证率第98百分位数

0.109

0.075

145.3

不达标

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1.1

4
27.5

达标

O3
最大8h平均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
0.181

0.16

113.1

不达标

由上表数据分析可知,2023年临清市SO2和NO2的年均值、特定百分位数日均值以及CO的24h均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0和PM2.5的年均值、特定百分位数日均值以及O3的8h均值均超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规定:“污染物年评价达标是指该污染物年平均浓度(CO和O3除外)和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同时达标”。由于临清市环境空气质量部分指标超标,因此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2、地表水

临清市主要纳污水体为马颊河和卫运河。评价对象距离卫运河较近,因此选定卫运河临清大桥断面为评价断面。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次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评价。计算公式为:

Ii=Ci / Si
式中:Ci-i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m3。

Si-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m3。

本次评价收集了2023年卫运河临清大桥断面站点的自动监测统计数据。监测及评价结果见下表。

表3-2 2023年卫运河临清大桥断面监测及评价结果表

污染物
BOD5
CODcr
氨氮
总磷

高锰酸盐指数
年均值(mg/L)
3.1

15.5

0.575

0.1425

4.45

评价标准(mg/L)
6
30

1.5

0.3

10
标准指数

0.52
0.52
0.38
0.475

0.445
从上表评价结果可以看出:2023年卫运河临清大桥断面主要水质指标均可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V类标准。

3、噪声
项目位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兴临以东,聚合街以北,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院内。所在地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厂区周边50米范围内有敏感点花园村,本次评价对花园村昼间噪声进行了噪声现状监测,监测时间为2024年8月7日,监测点位为距离厂界最近的东南侧住户,监测单位为德州华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现状监测结果,花园村昼间噪声值为52dB(A),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4、地下水
本次环评引用《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郭堤居监测点(本项目北侧约2300m)的监测数据统计评价结果,现场采样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监测单位为山东蓝城分析测试有限公司。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具体见下表
表3-3 临清经济开发区郭堤居监测点地下水质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值
评价结果

pH

6.9

6.5-8.5

0.20

耗氧量

1.17
3.0

0.39

总硬度
780
450

1.73

溶解性总固体

1.12×103
1000

1.12

氨氮

0.028

0.5

0.056

六价铬

未检出

0.05
/
亚硝酸盐氮

0.006

1.00
0.006

氰化物

未检出

0.05
/
挥发酚类

未检出

0.002

/
氯化物

143

250

0.57

硫酸盐

77.4

250

0.31

硝酸盐氮

0.664

20

0.033


0.02

0.3

0.07



未检出

1.00

/


未检出

1.00

/


未检出

0.002

/


0.020

0.05

0.20



0.00030

0.01

0.03



0.00006

0.005

0.012



0.00101
0.02

0.051

注:“/”未检出,未做评价。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指标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超标外,其余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5、土壤

本次评价土壤现状引用《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1#监测点三和纺织北空地(本项目以西北距离约3800m)的监测数据统计评价结果,现场采样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监测单位为山东蓝城分析测试有限公司。监测及评价结果见下表。

表3-4 土壤监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mg/kg,pH无量纲)

标准值

评价结果

0-0.5m

0.5-1.5m

1.5-3m

0-0.5m

0.5-1.5m

1.5-3m

pH

8.93

8.73

8.88

/

/

/

/



8.54

14.3

18.8

60

0.14

0.24

0.31



0.010

0.014

0.024

38

0.0003

0.0004

0.0006



19.3

24.1

28.6

800

0.024

0.030

0.036



0.08

0.13

0.18

65

0.0023

0.0037

0.0051



16

25

35

18000

0.0009

0.0014

0.0019



20

30

37

900

0.022

0.033

0.041



45

66

83

/

/

/

/



45

57

68

/

/

/

/

六价铬

ND

ND

ND

5.7

ND

ND

ND

石油烃

11

ND
ND
4500

0.0024

ND

ND

四氯化碳
ND
ND
ND
2.8

ND

ND

ND

氯仿
ND
ND
ND
0.9

ND

ND

ND

氯甲烷
ND
ND
ND
37

ND

ND

ND

1,1-二氯乙烷

ND
ND
ND
9

ND

ND

ND

1,2-二氯乙烷

ND
ND
ND
5

ND

ND

ND

1,1-二氯乙烯

ND
ND
ND
66

ND

ND

ND

顺-1,2-二氯乙烯
ND
ND
ND
596

ND

ND

ND

反-1,2-二氯乙烯
ND
ND
ND
54

ND

ND

ND

二氯甲烷

ND
ND
ND
616

ND

ND

ND

1,2-二氯丙烷

ND
ND
ND
5

ND

ND

ND

1,1,1,2-四氯乙烷
ND
ND
ND
10

ND

ND

ND

1,1,2,2-四氯乙烷
ND
ND
ND
6.8

ND

ND

ND

四氯乙烯
ND
ND
ND
53

ND

ND

ND

1,1,1-三氯乙烷)

ND
ND
ND
840

ND

ND

ND

1,1,2-三氯乙烷

ND
ND
ND
2.8

ND

ND

ND

三氯乙烯

ND
ND
ND
2.8

ND

ND

ND

1,2,3-三氯丙烷

ND
ND
ND
0.5

ND

ND

ND

氯乙烯
ND
ND
ND
0.43

ND

ND

ND


ND
ND
ND
4

ND

ND

ND

氯苯
ND
ND
ND
270

ND

ND

ND

1,2-二氯苯
ND
ND
ND
560

ND

ND

ND

1,4-二氯苯
ND
ND
ND
20

ND

ND

ND

乙苯
ND
ND
ND
28

ND

ND

ND

苯乙烯
ND
ND
ND
1290

ND

ND

ND

甲苯
ND
ND
ND
1200

ND

ND

ND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ND
ND
ND
570

ND

ND

ND

邻二甲苯

ND
ND
ND
640

ND

ND

ND

硝基苯

ND
ND
ND
76

ND

ND

ND

苯胺

ND
ND
ND
260

ND

ND

ND

2-氯酚
ND
ND
ND
2256

ND

ND

ND

苯并[a]蒽
ND
ND
ND
15

ND

ND

ND

苯并[a]芘
ND
ND
ND
1.5

ND

ND

ND

苯并[b]荧蒽
ND
ND
ND
15

ND

ND

ND

苯并[k]荧蒽
ND
ND
ND
151

ND

ND

ND


ND
ND
ND
1293

ND

ND

ND

二苯并[a,h]蒽
ND
ND
ND
1.5

ND

ND

ND

茚并[1,2,3-cd]芘
ND
ND
ND
15

ND

ND

ND



ND
ND
ND
70

ND

ND

ND

由上表可知,监测点所有监测因子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6、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内,项目利用厂区现有车间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未对其进行生态现状进行调查。

7、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所在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是环境空气及地下水部分监测项目超标,其中地下水超标项目主要与地质因素有关。当地相关部门已出台区域大气及水治理方案,《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聊城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2021-2025)》及临清市政府出台的治理方案等,采取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压减煤炭消费量、优化货物运输方式、严格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并建立管控污染源清单等措施,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质量会逐步得到改善。

环境

保护

目标
本项目位于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聚合街以北,兴临路以东,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周边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等敏感目标。项目周围敏感目标等社会情况见表3-5和附图8。
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空气:主要保护本项目局部区域的环境空气,项目500米范围内保护目标为聚合兴城小区、花园村、唐庄村。

2、噪声:主要保护本项目局部区域声环境,厂界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为花园村。

3、地下水:主要保护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区域浅层地下水,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表3-5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表
类别
环境保护目标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技改车间距离

相对厂界距离(m)
人数
保护级别
大气环境
花园村

SE

160
40

1027人

GB3095-2012二级
聚和兴城小区
SW
195
120

未建成(建成后约9000人)

唐庄村

W

550
490
445人
声环境
花园村

S
160
40

1027人

GB3096-2008

2类
地下水环境
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主要保护项目周边的浅潜层地下水。
GB/T14848-2017

Ⅲ类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1、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表3-6 噪声排放执行标准表
时段
标准
类别
限值dB(A)

昼间
夜间
施工期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70
55
运行期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
65

/

2、废气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适用控制区范围的通告》(聊政通字〔2020〕65号),临清市核心控制区范围为:临清市新华路街道、先锋路街道、青年路街道、大辛庄街道部分区域(引黄济津穿卫工程渠以北、龙山路和大众路以西、先锋路以南、卫运河大堤以东);重点控制区范围为:临清市市区东二环路以西、漳卫运河大堤以东、红旗渠以南、南环路以北(除核心控制区之外)的区域。一般控制区:全市行政区划内除核心控制区和重点控制区之外的其它区域。本项目位于一般控制区内。
固化烘干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要求;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厂房外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无机物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表3-7 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标准表

污染物

排放浓度限值mg/m3
排放速率限值kg/h

标准来源

备注

有组织

颗粒物

20

/

DB37/2374-2018

/

SO2
100

/

/

NOX
200

/

/

VOCs

50

2.0

DB37/2801.5-2018

/
无组织

颗粒物

1.0

/

GB16297-1996

厂界

挥发性有机物

2.0

/

DB37/2801.5-2018

挥发性有机物

6(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

/

GB37822-2019

车间外监控点

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

3、废水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表3-8 废水排放标准一览表

项目

标准
浓度限值(mg/L)
COD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和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500

氨氮

35

BOD5
200

SS

350

总氮

45

石油类

20
备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取严值。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09.01)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第82号);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总量

控制

指标
本次技改产生的废水量为1213.2m3/a,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城镇污水管网,排入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不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是对现有年产6000套悬挂配件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将喷漆工序改造为电泳工序,将现有喷漆房及喷漆生产线拆除,改造为1条链式电泳生产线。改造后电泳工序有组织污染物排放量为:SO20.057t/a、NOX0.267t/a、颗粒物0.083t/a、VOCs0.034t/a。

根据现有工程环评批复(临环审[2019]24号,)现有工程悬挂件喷漆和山东迅力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集装箱角件项目浸漆环节有组织VOCs排放量为0.51t/a。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现有工程喷漆工序VOCs排放量为0.074t/a、颗粒物0.092t/a。本项目改造后烘干固化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34t/a、颗粒物0.083t/a,喷漆拆除后VOCs削减量为0.074t/a、颗粒物削减量为0.092t/a,根据《聊城市环境要素指标保障工作方案(试行)》相关规定,技改项目可实施等量替代,因此现有工程削减的VOCs、颗粒物能满足本项目技改要求,不需要另行申请VOCs、颗粒物总量替代指标。
技改后,厂区新增SO2、NOX有组织排放,排放量为:SO20.057t/a、NOX0.267t/a,根据聊环函[2018]101号、鲁环发[2019]132号、聊环函[2019]134号要求,项目所在地上一年度PM10、PM2.5年平均浓度不达标,主要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需要执行2倍削减替代,因此本项目需另行申请总量指标为SO20.057t/a、NOX0.267t/a,2倍替代量为:SO20.114t/a、NOX0.534t/a。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的喷漆区域进行改造,不新增构筑物,施工期主要是厂房内现有设备的拆除和新设备的安装。施工期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技术改造,拆除原有喷漆房、喷漆生产线和废气治理设备。施工工艺简单,不涉及挖土、推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过程。设备全部安装于厂房内部,基础建设产尘量少,且经厂房遮挡,逸散量少。为降低设备运输等过程中,车辆在行驶产生的扬尘,施工过程中对厂区地面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由于施工期较短,生活污水产生量少,水质简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依托厂房所在厂区内现有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于厂内绿化道路洒水。
3、施工噪声及振动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为安装生产设备过程中相关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设备安装无需大型施工机械,噪声污染相对较轻。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为电钻、切割机等的施工机械噪声,根据同类施工阶段的类比调查,一般施工机械的声功率级在90dB(A)以上,一般施工作业噪声达标距离昼间约为100米,夜间约为300~400米,所以施工期施工机械的噪声将对附近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夜间不施工,施工场地距离花园村距离为160m,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对噪声进行控制: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开周围环境对噪声的敏感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2)降低设备声级:电钻等施工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切割机安装减震垫降低噪声,提升机等含传动轴的机械采用润滑油对齿轮、链条等进行润滑以降低噪声;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
(3)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4)禁止使用冲击式打桩机、风锤等高噪声设备作业;施工车辆禁鸣喇叭。

(5)可在高噪声施工机械附近设置吸声屏,吸声材料可选择纤维材料、颗粒材料、泡沫材料等。

(6)用隔声性能好的隔声构件将施工机械噪声源与周围环境隔离,以减少环境噪声污染范围与程度。隔声构件可由12~24 cm的砖墙构成,也可由1~3 cm的钢板构成。

(7)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按照有关规定,每个施工段对作业区设置围挡。避免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有关声环境敏感点附近,并单独制定在该区附近的施工计划、施工时间及降噪措施,确保对敏感目标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
4、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安装设备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
对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固废应采取如下治理措施:
(1)废包装材料作为废品外售至废品回收站。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严格管理,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
(3)拆除的喷漆设备等固废主要材料为钢材,不能随意处置,可外售综合利用。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一、废气

本次技术改造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烘干固化环节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项目使用的电泳漆为水性阴极电泳漆,电泳漆主要成分为水性环氧树脂、颜料,电泳环节控制温度为28℃,因此水性环氧树脂在该温度下无挥发性,因此电泳环节基本 不会产生VOCs。
1、废气污染源强
源强核算过程如下:

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电泳生产线设置1条固化烘道对工件进行烘干,烘干采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量,对工件直接进行加热。天然气用量为125m3/h,烘干时间为2400h,则天然气用量为30万m3/a。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天然气燃烧设置低氮燃烧器,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14 涂装 天然气工业炉窑”:天然气工业炉窑燃烧时污染物排放因子(废气量13.6m3/m3-原料、SO20.000002Skg/m3-原料(S取100mg/m3)、NOx0.001871kg/m3-原料、颗粒物0.000286kg/m3-原料)。则项目天然气燃烧后废气量为408万Nm3,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为SO2 0.060t/a、NOX0.561t/a,烟尘0.086t/a。固化炉燃烧机配备高效低氮燃烧器,NOX产生量为0.281t/a。

烘干固化废气:电泳漆中主要成为为环氧树脂,环氧树脂、聚酯树脂类热分解温度在230°C左右,本项目固化温度为180-200℃,正常生产时废气中不会含有大量树脂分解物或挥发物,有机废气主要是电泳漆中残存的未聚合的反应单体,约占树脂总量的5%,本项目电泳漆使用量为9t/a,根据物料平衡,烘干固化环节产生的VOCs的量为0.362t/a。固化烘道为封闭设置,只留进出料口,项目在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罩+软帘,在固化烘道上方设置及其管道,固化烘干环节废气收集效率为95%,则固化烘干环节污染物收集量为:SO20.057t/a、NOX0.267t/a、颗粒物0.082t/a、VOCs0.344t/a,未被收集的污染物的量为SO20.003t/a、NOX0.014t/a、颗粒物0.004t/a、VOCs0.018t/a。
本次技改污染物源强及产排情况见下表4-1。
2、废气治理措施及排放口情况
(1)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①烘干固化废气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中未给出电泳固化烘干环节废气污染防治推荐可行技术,则本次评价对项目采用的治理设施进行可行性分析。本项目采用“干燥器+两级活性炭”治理烘干环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固化烘干中产生的废气含有少量水蒸气和低浓度的VOCs,因此需要对废气进行干燥除雾,预处理后经两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吸附法是利用固体吸附剂对气体混合物中各组分吸附选择性的不同而分离气体混合物的方法,主要用于低浓度有毒有害气体的净化,吸附过程中能有效的捕集浓度很低的有害物质。本项目使用的电泳漆为环保水性漆,产生的VOCs为低浓度有机物,适合采用吸附法进行处理。且活性炭具有疏水性,表面有无数细孔群组成,比表面积比其他吸附剂大,一般为600~1500m2/g,具有优异的吸附性能,因此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具有可行性。本项目活性炭吸附箱内设置的活性炭为蜂窝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mg/g,吸附装置共设有2级活性炭箱,每级活性炭箱内装填活性炭量为0.24t,能够满足废气净化要求。因此固化烘干废气采用干燥器+两级活性炭处理是合理可行的。
(2)排放口情况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为登记管理,排放口类型均为一般排放口,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4-2。项目产生的废气走向及处理情况见图4-1。

图4-1 项目废气走向及处理情况图

表4-1废气污染物源强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h

核算方法
废气产生量m3/h
产生浓度mg/m3
产生量t/a
工艺
效率
%
核算方法
废气排放量kg/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量t/a

固化烘干
排气筒DA024
颗粒物
产污系数法
4700
7.27
0.082
低氮燃烧装置
0
产污系数法
0.034
7.27
0.082
2400

SO2
产污系数法

5.05
0.057

0
产污系数法
0.024
5.05
0.057

NOX
产污系数法

23.67
0.267

/
产污系数法
0.11
23.67
0.267

VOCs
物料衡算

30.50
0.344
两级活性炭
90
物料衡算
0.014
3.05
0.034

固化烘干
无组织
颗粒物
产污系数法
/
/
0.004
车间封闭
/
产污系数法
/
/
0.004
2400

SO2
产污系数法
/
/
0.003

/
产污系数法
/
/
0.003

NOX
产污系数法
/
/
0.014

/
产污系数法
/
/
0.014

VOCs
物料衡算
/
/
0.018

/
物料衡算
/
/
0.018

表4-2拟建项目废气排放口一览表 编号
名称
污染物种类
排气筒高度(m)
温度(℃)
排气筒内径(m)
地理坐标
类型
排放标准
备注

DA024
固化烘干排放口
颗粒物
15
40
0.16
E115.759

N36.839
一般排放口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新增排气筒

SO2

NOX

VOCs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3、达标排放分析
①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分析

项目固化烘干工序为密闭烘道,在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罩+软帘,产生的废气引至“干燥器+两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经新增的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24)。进出料口设置2个集气罩,集气罩尺寸为宽1.5m、长1m,集气罩面积总计3m2,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则经计算项目配套收集风量不得低于2268m3/h。本项目设置的风量为为3000m3/h,满足设计要求。废气收集效率按照95%计算,固化烘干工序总烟气量为4700m3/h,则固化烘干工序污染物产生情况为:VOCs0.344t/a、0.14kg/h、30.50mg/m3;SO20.057t/a、0.024kg/h、5.05mg/m3;NOX0.267t/a、0.11kg/h、23.67mg/m3;颗粒物0.082t/a、0.034kg/h、7.27mg/m3。
二级活性炭对VOCs的处理效率为90%,总风量为4700m3/a,则经治理后,固化烘干工序污染物的排放量为VOCs0.034t/a、0.014kg/h、3.05mg/m3;SO20.057t/a、0.024kg/h、5.05mg/m3;NOX0.267t/a、0.11kg/h、23.67mg/m3;颗粒物0.082t/a、0.034kg/h、7.27mg/m3。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要求:SO2100mg/m3、NOX200mg/m3、颗粒物20mg/m3;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50mg/m3、2.0kg/h。
②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分析

本次技改无组织排放主要为固化烘干未被收集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VOCs,未被收集的量为SO20.003t/a、NOX0.014t/a、颗粒物0.004t/a、VOCs0.018t/a。项目将固化烘道为密闭式,只留进出料口,在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和软帘,产生的废气尽量收集处理,未被收集的量较小,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2.0mg/m3,同时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要求。
4、非正常工况

按照与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废气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本次评价非正常工况考虑固化烘干废气处理设备发生故障,废气得不到有效的处理污染物排放进行情景假设,非正常排放情况主要是指两级活性炭处理VOCs的效率为50%,从而造成污染物的非正常排放。假设情况时的污染物排放量见下表。

表4-3 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排气筒

工序

非正常工况

污染物

废气量m3/h

浓度mg/m3
速率kg/h

时间

频次

达标情况

DA024

固化烘干
废气处理设施故障

VOCs

4700

15.3

0.07

20min

1次/年

达标
5、废气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有组织废气排气筒均为一般排放口,项目改造完成后,本项目废气环境监测计划见表4-4。

表4-4 拟建项目废气监测表

项目

监测制度

有组织废气

排气筒编号

DA024

监测项目

DA024:颗粒物、SO2、NOX、VOCs
监测频率

每年一次
非正常情况发生时,随时进行必要的监测

采样分析、数据处理

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无组织废气

监测项目

颗粒物、VOCs
监测布点

厂界、厂房外监控点
监测频率

厂界:半年
电泳工段旁:季度
非正常情况发生时,随时进行必要的监测

采样分析、数据处理

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本次改造产生的废水主要有预清洗废水、脱脂槽废水、脱脂后清洗废水、电泳后水洗废水。

项目新建一座电泳废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纯水装置产生的浓水经总排口进入城镇污水管线,排入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1、废水污染源强

根据水平衡图,预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80m3/a,预清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氨氮、SS、石油类,产生浓度为COD500mg/L、氨氮20mg/L、SS300mg/L、石油类5mg/L。
脱脂槽内的废水产生量为120m3/a,脱脂槽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氨氮、SS、石油类、全盐量,产生浓度为COD1000mg/L、25mg/L、SS500mg/L、石油类20mg/L、全盐量3000mg/L。
脱脂后清洗废水产生量为300m3/a,脱脂清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COD、SS、石油类、全盐量,产生浓度为COD500mg/L、氨氮15mg/L、SS300mg/L、石油类5mg/L、全盐量800mg/L。

电泳后水洗废水产生量为300m3/a,电泳后水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COD、氨氮、SS、全盐量,产生浓度为COD500mg/L、氨氮25mg/L、SS300mg/L、全盐量800mg/L。
反渗透纯水装置产生的浓水量为313.2m3/a,产生的浓水与处理后的废水进入清水池经总排口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项目水质污染物源强见表4-5。

表4-5废水污染物源强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
装置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h

核算方法
产生废水量m3/a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a
工艺
效率
%
核算方法
排放废水量m3/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预清洗槽
电泳生产线预清洗槽
预水洗槽
COD
产污系数法
180
500
0.09
调节+混凝+接触+沉淀,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
60
产污系数法
180
/
300

SS
产污系数法

300
0.054

70
产污系数法

氨氮
产污系数法

20
0.0036

60
产污系数法

石油类
产污系数法

5
0.0009

60
产污系数法

全盐量
产污系数法

600
0.108

/
产污系数法

预脱脂槽
电泳生产线脱脂槽
脱脂槽
COD
产污系数法
120
1000
0.12

60
产污系数法
120

300

SS
产污系数法

500
0.06

70
产污系数法

氨氮
产污系数法

25
0.003

60
产污系数法

石油类
产污系数法

20
0.0024

60
产污系数法

全盐量
产污系数法

3000
0.36

/
产污系数法

脱脂水洗
电泳生产线水洗槽
水洗槽
COD
产污系数法
300
500
0.15

60
产污系数法
300

300

SS
产污系数法

300
0.09

70
产污系数法

氨氮
产污系数法

15
0.0045

60
产污系数法

石油类
产污系数法

5
0.0015

60
产污系数法

全盐量
产污系数法

800
0.24

/
产污系数法

电泳水洗
电泳生产线电泳水洗
水洗槽
COD
产污系数法
300
500
0.15

60
产污系数法
300

300

SS
产污系数法

300
0.09

70
产污系数法

氨氮
产污系数法

25
0.0075

60
产污系数法

全盐量
产污系数法

800
0.24

/
产污系数法

生产车间
纯水设备
纯水设备
全盐量
产污系数法
313.2
1500
0.4698

/
产污系数法
313.2
1500
0.4698
2400

综合废水
/
电泳生产线综合废水(不含浓水)
COD
产污系数法
900
567
0.51
排入临清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
1213.2
168
0.204
2400

SS
产污系数法

327
0.294

/
/

73
0.088

氨氮
产污系数法

20.7
0.0186

/
/

5.8
0.007

石油类
产污系数法

5.3
0.0048

/
/

1.6
0.002

全盐量
产污系数法

1053
0.948

/
/

1169
1.4178

表4-6废水排放情况一览表 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排放口基本情况

编号及名称
类型
地理坐标

间接排放
进入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
间歇排放
DW001
一般排放口
N 36.839°;E 115.759°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2、废水处理措施及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装置产生的浓水混合经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污水处理规模为5m3/d,项目进入污水处理站的废水量为3m3/d。

(1)污水处理设施

项目新建电泳废水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混凝+接触+沉淀”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水质指标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①污水处理设计指标

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指标见表4-7。

表4-7 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进出水水质情况表 单位:mg/L
污染物

pH

COD

BOD5
SS

氨氮

石油类

全盐量

设计进水水质

5~9

800

500

500

50

20

3000
设计出水水质

6~9

≤320

≤200

≤150

≤20

≤5
3000
②工艺流程

图4-2 项目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
a.调节

由于废水排放过程中废水量及排入杂质的不均匀性,使得废水的流量或浓度有较大范围的变化。为使处理构筑物正常工作不受废水高峰流量或浓度变化的影响,需要设一调节池来调节水量和水质,满足后续处理设施水力要求。在调节池内调节pH,并添加破乳剂,破乳剂是一种表面活性剂,在水中溶解后,它能使乳化状的液体结构破坏,分离出废水中的胶体物质,使之凝聚成较大颗粒沉淀下来。

b.混凝
此环节投加PAC(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是一种强效的絮凝剂,其分子中含有大量的氢键和电性吸引力,可以在水处理过程中聚合悬浮颗粒并形成较大的沉淀物。这些沉淀物具有较强的沉降性,可以迅速地从水中沉降下来,从而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悬浮颗粒物。
c.接触沉淀

此环节投加PAM(聚丙烯酰胺),PAM能够通过电荷中和和吸附架桥作用,使废水中的悬浮颗粒、胶体等污染物相互聚集,形成较大的絮凝体,从而加速这些污染物的沉降和分离。PAM形成的絮凝体体积大、密度高,沉降速度快,能够有效地将固体颗粒从废水中分离出来,提高废水的澄清度。
d.板框压滤
以上环节产生的沉淀污泥进入板框压滤机进行压滤,压滤的废水进入清水池,污泥妥善暂存并外运,板框压滤后的污泥含水率约80%。
e.清水池

处理后的废水和板框压滤后的清液进入清水池,纯水装置产生的浓水也进入清水池,经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线,进入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③废水处理后水质情况

本项目采用“调节+混凝+接触+沉淀”工艺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各系统处理效率见表4-8。

表4-8 污水处理站各单元处理效率表

构筑物

污染物

pH
CODmg/L

mg/L
BOD5mg/L
mg/L
SSmg/L

mg/L
NH3-Nmg/L
mg/L
石油类mg/L
全盐量

调节、混凝、接触沉淀

进水水质

4~9
800

500

500

50

20

3000
出水

6~9

320
200
150
20
5
3000
去除率%

/
60

60

70

60

60

/
设计指标
6~9
320
200
150
20
5
/

污水处理站设计出水水质为:COD≤320mg/L、NH3-N≤20mg/L、BOD5≤200mg/L、SS≤150mg/L、石油类≤5mg/L、全盐量3000mg/L。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水质为COD230mg/L、NH3-N9.3mg/L、SS98mg/L、全盐量1053mg/L、石油类2.1mg/L,与反渗透装置产生的浓水混合后,水质为:COD168mg/L、NH3-N5.8mg/L、SS73mg/L、全盐量1169mg/L、石油类1.6mg/L,能够满足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水质要求:COD≤500mg/L、NH3-N≤35mg/L、SS≤350mg/L,同时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3、依托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可行性分析
(1)处理能力

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前身为临清市碧海污水处理厂,位于临清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和工业路交叉口东南,占地面积为40000m2,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40000m3/d。根据自动在线监测数据,2023年全年平均值为2.83万m3/d,处理能力余量(1.17万m3/d)可满足本项目新增污水处理需要(3m3/d)。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连续一年在线监测数据月均值见表4-9。
表4-9 2023年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数据一览表

监测因子

月份
pH(无量纲)

氨氮

总磷

总氮

CODcr
BOD5
废水排放量(m3/月)

2023.01

7.55
0.134
0.0718
8.6
19.8
1.67
926931
2023.02

7.44

0.138

0.0508

9.56

24.2

1.68

996432

2023.03

7.47

0.136

0.0506

8.64

25.5

1.72

929695

2023.04

7.59

0.143

0.0516

8.25

24.8

1.67

907065

2023.05

7.54

0.131

0.0511

7.03

23

1.75

961011

2023.06

7.83

0.127

0.0504

8.37

21.3

1.66

715939

2023.07

7.87

0.149

0.0515

7.94

16.7

1.58

969750

2023.08

7.97

0.148

0.0509

7.12

14.2

1.51

814168

2023.09

7.78

0.139

0.0507

9.5

14.5

1.66

815294

2023.10

7.93

0.128

0.0656

10.3

18.9

1.69

586358

2023.11

7.87

0.132

0.0717

9.71

17

1.67

834755

2023.12

7.62

0.213

0.0502

9.89

19

1.69

853710

日平均值

7.71

0.143

0.0556

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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