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陇川县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景罕分公司):
我局于2025年9月26日受理你单位提出陇川县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景罕分公司)取水许可变更申请,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陇川县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景罕分公司)申请的行政许可。主要许可内容如下决定:
一、业主单位取水水源为陇川县景罕镇景罕村贺蚌河上游。取水方式为引水,取水规模110万立方米/年,陇川县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景罕分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经陇川县水利局审批取得取水许可证,取水证号:取水(陇川)字【2022】第021号。
二、取水点、取水量、水源类型、取水用途、退水地点、退水方式、退水量均未变更,取水申请人陇川县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景罕分公司)变更为陇川县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大存变更为董兴,取水点为贺蚌河上游,取水量为110万立方米/年,取水用途为农村人饮供水,退水量为93.5万立方米/年,退水地点:南宛河支流,退水方式:渠道排放,退水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三、业主单位应根据国家行业规范安装取水量计量设施。取水量应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
四、准予变更取水后,业主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陇川县水利局
2025年9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