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店面招标采购公告(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5)



标的编号:202511447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白水塘92号鑫泉新苑3#楼1层09店面

计租数量:19.59平方米

出租月数:60个月

保证金金额:2000.0元

租赁底价:18.0

开始报名:2025-09-08 09:00:00

截止报名:2025-09-26 17:00:00

自由报价:2025-09-28 09:00:00

加价幅度:1.0元/月

限时报价:2025-09-28 11:00:00

竞价类型:正向报价

备注说明:

鑫泉新苑3#楼1层09店面招租公告
一、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鑫泉新苑3#楼1层09店面
标的类型
其他

所属省份
福建省
所属市区
福州市

所属区域
鼓楼区
详细地址
五凤街道白水塘92号鑫泉新苑3#楼1层09店面

招租面积 (平方米)
19.59
租期(月)
60

租赁底价
18元/(平方米·月)
加价幅度
1元/(平方米·月)

最低竞租人数
1人
竞价保证金
2000元

是否自主招租

装修情况
无装修

备注说明
 

(一)招租要求

租金支付方式
按月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无。

履约保证金 或押金
按第5年月租金的3倍收取,承租人于租赁合同签订当日或租赁合同签订前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装修及免租期
无装修期。

标的现状
毛坯,按现状出租。

租赁用途
仓库(不得转租、转让、转借他人;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国家命令禁止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权属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标的移交期限
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无异议次日起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 30日内移交。

对意向承租人的基本条件
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人应于成交公告结束无异议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服务费汇达平台方指定账户; (3)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责任均与出租人无关,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现场看样 联系电话
13599962406

特别提示
(1)承租人竞租前如需到现场看样,需要提前与出租人联系,由出租人安排;对竞租标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则视为清楚标的的所有情况,承租人已对该租赁标的现状及特殊性、不确定性及由此引发相关风险等情况做了充分的预估及考量,自愿承担可能存在、发生的各类投资、经营风险;如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环保、特种行业等各类报批及验收工作无法通过、办妥,所有投资损失(包含前期准备、投入等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出租人不做任何的赔偿或补偿; (2)意向承租人须承诺租赁期间,如遇拆迁、拆除、土地收储、政府征收、征用、改造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出租人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人,同时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应无条件退出并将出租标的交还给出租人,如承租人未按时将出租标的交还出租人,承租人应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其他事项
(1) 是否设定原承租人优先权:是; (2)无水无电,租赁期内发生的额外费用(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及房屋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漏水等装修引起的问题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标的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日内未来签订租赁合同的,保证金没收,本次竞租作废; (4)承租人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二、招租方式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https://www.sihaiyilian.com/)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主要竞价规则:
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电子竞价的报价时段分为自由报价时段和限时报价时段。自由报价阶段开始后,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3分钟,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咨询帮助-操作手册”。
(2)加价幅度为1元/(平方米·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三、竞价材料清单
无。
 
四、其他补充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网上报名:意向承租人应于报名期内至本平台(https://www.sihaiyilian.com/)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我要竞租”→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我要报名”,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咨询帮助操作手册)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 6:00:00,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09月28日9:00:00。(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是竞价开始时间往前递推3个小时,例如: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上午9:00:00,则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上午6:00:00)
4、竞价服务费:按照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平台方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承租人应于成交公告结束无异议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服务费汇达平台方指定账户。
5、竞价规则参见
6、看样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26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7、看样电话:13599962406
8、竞价前提问: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提问,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平台上提交。
 
四海易链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25年09月08日
 
 

租赁合同(鑫泉09)_0001.pdf

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福州市市属国有房屋、店面租赁。2、甲乙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3、对合同文本“口”中选择的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租赁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排除。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6、承租方为法人机构,应提供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承租方为自然人,应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原件经出租方查验核对后退还。7、在承租期间,因情况变化,需要签订补充合同,应履行与本合同相同的批准程序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乙方通过(竞价区投标区协议)的方式取得甲方租赁标的物的承租权,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一、租赁房屋状况1.房屋座落: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白水塘92号鑫泉新苑3#楼1层09店面2.房屋的建筑结构:框架3.房屋所有权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1021403号4.房屋面积情况说明:建筑面积19.59m。《租赁合同》约定的面积与实际面积如有误差以合同约定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赁房产的租金。5.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确认已通过了解、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对该租赁房产的位置、面积、层高、结构、用途、数量、附属的设施设备等现状作了充分地了解,知悉租赁房产的权属及建筑消防状况等相关情况,7方确认对租赁房产限制和使用用途的特殊性及可能引发的不确定性等风险因素均已事先了解并充分考虑,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同意依约承租该租赁房产。6.房屋按现状出租、交付,双方对该房屋进行入场交接验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日内未到位参与交接验收,视为甲方已依约按现状交3付。二、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住宅国商业办公区生产用房回仓库区其他)用途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三、租赁期限租期为5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提供0个月装修期(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包括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到不可抗力事由造成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时间,经双方确认后,顺延租赁期限。四、租金及交付方式:1.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2.租金变动条款:无递增。3.付款方式:租金的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付清首次租金,第二次及以后的租金应于当月10日前付清。五、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大写):(¥)。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1)租赁期满且乙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并依约交还租赁房产后30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乙方向甲方依约交房后,如存在将租赁房产作为经营所需相关证照注册地址的,应在交还后15日内办妥经营地址迁出手续后及相关4注销手续。如乙方未按期办妥前述手续,每逾期一日支付2000元违约金给甲方。(3)乙方向甲方依约交房后,如乙方有欠缴租金(包括违约金)及其它未结清的费用,甲方可将履约保证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如不足抵偿,乙方应予补足,否则甲方可向乙方追偿。(4)除上述约定外及本合同其它另行约定外,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权要求将履约保证金用于抵付租金及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3.本合同项下约定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乙方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汇至甲方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收款单位: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35001876107050000967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南门支行六、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1.甲方是本租赁标的物的拥有者,并享有处分权利。2.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物业费、水费、电费、水电公摊、排污费、与使用租赁房产相关的其他费用)3.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税费,或因其它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造成乙方不能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4.其它约定: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出租房屋及相关的设施、设备。七、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1.如需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不影响建筑主体结构的情况下,乙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乙方经营活动所需的审批事项也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5用。乙方必须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2.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包括本租赁场所内的空调、水、电等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如无法修复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甲方委托第三人代为修复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给予协助;同时乙方应负责做好房屋的消防、安全、治安等工作。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租赁期满后,甲方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依约缴交各类款项不存在欠租或其他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同意在新一轮招租时给予乙方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上述优先承租权的具体评定、执行标准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招租平台或招租代理等单位的通知或制定的规则为准,乙方确认予以配合。5.乙方应负责缴纳房屋租赁期内发生的所有费用(物业费、水费、电费、水电公摊、排污费、与使用租赁房产相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及时缴纳,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以及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5.1不能单独向水务部门缴纳水费的承租户的用水量以双方认定的计量和方式为准,水的价格按双方的约定收取。5.2不能单独向电力部门缴纳电费的承租户的用电量以电力部门的计量的方式为准,电的价格按双方的约定收取。5.3水、电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应每月结清,于次月10日前缴清,逾期缴纳按每日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每超过10天,违约金加倍收取,超过30天,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5.4其他约定:租赁期间,由乙方直接与租赁房产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6并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缴交相关费用,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缴纳。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转借、转租、设置抵押、质押等,否则属于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本房屋,房屋装修及形成添附不可拆卸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7.乙方应遵守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8.乙方须接受当地政府如:工商、税务、消防、公安、卫生、环保、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行处理上述各方面事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责任。八、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范围的房产进行变现,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可以参与购买。房产所有权成功转让,受让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原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该租赁房屋设定抵押权,乙方承诺无条件配合甲方签署有关文书办妥抵押权登记相关事宜,且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请求,但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继续承租使用租赁房屋。3.租赁期间,乙方如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若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方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乙方与第三方应当赔偿损失,互负赔偿连带赔偿责任。九、房产使用的特别约定71.乙方已对该租赁房屋的现状及特殊性、不确定性及由此引发相关风险做了充分的预估及考量,自愿承担可能存在、发生的各类投资、经营风险。2.乙方按现状接收租赁房产并负责自行办理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卫生、消防、环保、特种行业等一切报批手续。租赁房产自交付到具备经营条件的所有手续、投资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未经审批使用租赁房产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3.乙方自行办理二次装修消防、燃气、环保、营业执照等申报及验收工作,应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进行相应的投资和装修,如无法取得相关证照,所有投资损失(包含前期设计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不计赔偿或补偿。4.租赁期间租赁房产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履行终止或提前解除(终止)时,乙方确保交还的租赁房产及配套设施、设备均为良好、可用状态(正常使用的损耗除外),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租赁房产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5.乙方须自行负责租赁房产、相关财产设备的消防、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计划生育及相关人员的劳动、人身安全等责任,发生上述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第三人的相关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不得经营销售或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危险物品。乙方负责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6.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房产,若与相邻其余单位、人员发生纠纷、分歧等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除房产权属第三人争议原因外,如因其它各方面原因,影响乙方使用经营的均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累及甲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7.乙方使用租赁房产期间可设置与其自营业务有关的店招,相关手8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8.乙方在经营时,不得擅自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字号、商标(含全称、简写、同音、谐音)或使用可能让第三人产生误解的近似的名称、字号、商标。9.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保证经营合法性,如有违法经营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10.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政府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征收、拆除和改造等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于1个月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且应无条件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退租事宜,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政府需要对租赁房产征迁、拆除和改造时,租赁房产及土地(含租赁房产、土地范围内的添附物、搭建物等)对应及产生的补偿款均归甲方所有。十、担保事宜1.如乙方(公司法人单位或者自然人)承租后需设立新公司,新设公司应由乙方绝对控股,在签订合同后90天内乙方及新设公司的所有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为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全部权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合同全部履行期间及届满后二年,在提供担保函(担保函当面签署)后承租主体可相应由新设公司承接。2.上述条款规定的保证人未按上款的约定及时办妥担保事宜的,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房产并追究乙方及相关人员的违约、赔偿责任。十一、房屋交接约定9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双方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保留租期届满时的租赁房产的装修状况,不得擅自拆卸和损坏,并无偿移交给甲方。乙方有权将其所投资的可移动部分的财产和设备搬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投资的不可移动部分的装修物、设施设备、附属物(包括水、电增容及在租赁房产、土地范围内的添附物、搭建物等)均归甲方所有。2.遗留物约定: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后5天内,乙方应自行搬离有关物品并清理遗留物,否则甲方有权任意处置,处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3.乙方向甲方依约交房后,如存在将租赁房产作为经营证照注册地址的,应在15日内办妥经营地址迁出手续及相关注销手续。4.在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租赁场地依约交还甲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占用租赁场所,其占用不能视为合同延期或合同续订,在占用期间乙方需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租金的三倍的占用费给甲方;且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追索租赁场所和因上述留驻行为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造成甲方因此向第三方赔偿的金额)。5.租赁到期前,若乙方书面承诺参加甲方新一轮招租,并在租赁期间依约缴交各类租赁款项且不存在欠租或其他违约的情况下,在新一轮招租结果确定前(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向甲方缴交招租期间占用费用:若乙方在新一轮招租中未能中标,乙方承诺在下一个租赁期开始前10日搬离、腾空并归还租赁场地:若乙方在上述期间存在违约情况,则视为未经甲方同意占用,违约责任按照上述第4款约定执行。十二、提前终止、解除如乙方提前退租,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书10面同意后,乙方租金计算至退租当月,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乙方应结清使用期内与租赁相关的其他费用,遗留物和装修清场约定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十三、违约责任1.属于甲方违约情节的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履约保证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加收违约金,经甲方确认后违约金可充抵租金,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的除外。2.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或其他应由乙方缴交的与房产使用有关的各类费用,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逾期缴纳(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乙方逾期缴纳水、电费按本合同第七条中5.3条按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3.如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期间,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造成甲方相关经济、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甲方有权另行单独要求乙方承担。4.乙方在租赁过程中如有违反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配合上述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对于上述部门及甲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如乙方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启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进行整改。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如不补齐,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履约保证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十四、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证据证明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全额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转借他人;11(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改变用途或损坏房屋的;(3)乙方迟延交付租金或水、电等其他应由乙方缴交的与房产使用有关的各类费用超过30天的或一年中有3次以上(含3次)的;(4)利用租赁房产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或违法经营的;(5)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催告仍拒不更正的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项下的约定处理,乙方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亦可选择不予解除合同,但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一个月租赁费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十五、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30天以上,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履行的;2.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3.以欺诈手段骗取履约保证金或租金。十六、通讯与送达合同各方就履行合同及发行纠纷时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法院、仲裁等司法机关各阶段审理或强制执行涉及的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及确认:1.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48号,联络人:李德英,电话:0591-88080316;2.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联络人:,电话:。3.合同任意一方如需变更上述送达地址及联络方式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履行通知义务。124.合同一方当事人或法院、仲裁等司法机关,发送的各类文件、文书,均可选择按上述送达地址,直接邮寄。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或法院、仲裁等司法机关,发送的各类文件、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以邮寄文书投递之日起10日或者相关邮寄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以先到日期为准)。十七、因一方的违约或违法行为导致另一方需要维护自身权益的,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为维护权益所支出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诉讼费用等)。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地点:签约时间:二〇二年月日13附件一:安全工作责任书附件二: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场地移交确认书14附件一:安全工作责任书甲方(出租方):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1.租赁标的:鑫泉新苑3#楼1层09店面乙方是租赁房产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对本租赁房产各项安全工作负总责。为了确保安全经营,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条例与规定,认真按如下条款做好各项安全工作。一、消防安全工作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租赁房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条例》和《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租赁房产的消防安全管理。2.乙方是租赁房产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租赁房产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租赁房产的具体消防安全工作。3.制定落实租赁房产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重点租赁房产(部位),建立消防档案,严格消防安全管理。4.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对租用的租赁房产进行改造装修。如确需要,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其设计方案经甲方同意并报请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动工,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5.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及灭火工具,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堵塞、上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并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7.加强公众聚集租赁房产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狠抓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8.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遵守动(用)火审批规定,严格火源控制。安装电15气线路、电器设备,应由正式电工规范安装,不得违章用火用电。9.自觉接受甲方的防火安全检查,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乙方被检查的租赁房产(部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应报送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无误后报甲方备案。10.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租赁房产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三会”(会使用灭火器、会报警、会疏散客人)的基本功。消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1.乙方对安全、消防工作应采取必要的建档建册措施。二、治安保卫工作1.加强管钱管物治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财务室必须实行“三铁一器”。2.严格执行安全保卫规定,认真做好“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工作。3.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重点部位人员的责任感、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4.接受有关部门及甲方治安保卫安全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改的马上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应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限期整改。如不接受整改,甲方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三、其它条款1.乙方应当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经常进行安全自查,适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2.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州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租赁房产治安保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3.乙方在租赁过程中如有违反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配合上述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对于上述部门及甲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如乙方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启用乙方缴纳的合同履约16保证金进行整改。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如不补齐,则视为乙方违约。4.租赁期间,如发生消防、治安和生产安全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连带法律责任。其它有关事项:合同执行期间,如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出台,乙方应按新规定执行。本责任书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责任书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甲方:乙方:法人代表(签章):联系电话: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17附件三:房产移交确认书甲方: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乙方通过乙方通过(竞价区投标区协议)的方式取得甲方租赁标的的承租权。甲方就乙方承租的房产交接事宜与乙方确认有关事项如下:一、乙方确认收到甲方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白水塘92号鑫泉新苑3#楼1层09店面。二、本移交日之前租赁房产发生的有关费用(物业费、水费、电费、水电公摊、排污费、与使用租赁房产相关的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移交日之后的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三、随房屋出租的设备、设施清单1.2.3.甲方:乙方:经办人:日期::年月日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店面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