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象山县水利局关于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滨海大道)临时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批公示
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滨海大道)临时工程施工方案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行政审批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9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2743
三、电子邮箱:1047296780@qq.com
四、通讯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系人:彭玲玲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滨海大道)
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
3、建设单位: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宇盛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9月28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项目位于象山县丹西街道,因西大河(三拔草河~滨海大道段)和中央河(新丰路~来薰路段)河道工程、桥梁工程及水闸工程施工需要,在西大河及其支流、三拔草河、象山河、中央河、欧家河、洋心内河及胡家碶河支流管理范围内建设围堰工程。
共设置围堰22个。型式1围堰(拉森钢板桩+防渗膜+草袋土围堰)共544m,型式2围堰(草袋土围堰)共112m,型式3围堰(双排拉森钢板桩+塘渣回填)共17m。
围堰临时占用水域面积共计4109.35m2,占用水域容积9544.91m3,占用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4月14日及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河道分为四段施工,断流期间利用周边水系导流。如遇暴雨、调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度,必要时拆除围堰,恢复河道通水。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9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