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标的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78号房屋3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HJS2025ZL1615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8-27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5-10-20
出租底价
95733 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无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联系人
于小姐 宣小姐
联系电话
0571-85085358、0571-85085367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中心A座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78号房屋
坐落位置
白石巷78号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杭房权证下移字第13565026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56.12
房屋用途
非住宅
不动产分类
其他用房
其它权力情况
无
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其他披露事项
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78号,持有杭房权证下移字第13565026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招租面积为156.12平方米(租赁面积系证载面积,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目前该房屋空置,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水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出租。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95733元/年
出租面积(㎡)
156.12
租赁期
3年
起租日
以《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免租期
1个月,免租期不计租金(以租赁期满自动延长1个月不计租金租期体现)。若租赁期内因承租方原因提前退租的,不予享受免租期。
租金支付要求
一年一付 先付后用,后续租金由承租方于上个支付期届满日的1个月前直接支付给出租方。
租金调整方式
3年租金不递增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首年租金额的20%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以《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要求
商业用房,仅限小区配套的商品销售和便民服务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以《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房屋招租用途为:商业用房,仅限小区配套的商品销售和便民服务。承租方保证在该租赁房屋所规定的用途范围内,按国家规定和《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依法经营,经营活动不得扰民,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且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开业的证照等审批手续,否则视承租方违约。
(4)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自行办理相关许可证及相关登记文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租方应确保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并且,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确保其经营的合法性,否则,承租方将承担因其不正当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承租方未事先征得出租方及按规定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须提供装修施工蓝图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同意手续后,方可进行。其所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在房屋装修结束后需提供给出租方一套完整的装修竣工图。
(6)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城市规划或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改造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全部继续履行或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互不赔偿。
(7)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8)租赁房屋若有搭建部分,搭建部分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以现场展示为准。租赁房屋整体的水、电由承租方负责管理,自行支付费用,租赁期间的房屋日常维修、维护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9)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及租赁房屋交付详见《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
3、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成交总价(3年年租金之和)4%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
展示时间
信息披露期内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方女士
联系电话
17788583166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0000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是否专场
否
加价幅度
2000元
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本《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认真阅读、知悉并遵守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本次在线报价活动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以下称“产金所”,www.chanjs.com),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产金所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四、杭交所网站(www.hzaee.com)和产金所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意向承租方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五、本项目在线报价活动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报名程序:
(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二)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为准,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产金所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如为专场项目,可以根据意向标的数量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三)激活报价资格。
承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的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价截止前登录产金所激活报价资格,报价资格激活后即成为竞买人。
七、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金所进行报价:
(一)在线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
(二)在线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三)在线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内,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有效报价。进入限时报价期后,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在线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该最高报价方即为承租方。
设定为专场项目并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所有标的同时开始报价;设定为专场项目串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标的按序号先后报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含已竞得标的)对应的标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四)优先权人参与在线报价的,在竞价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
(五)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八、在线报价成交的,承租方应当通过产金所取得《成交通知书》。
九、承租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与出租方签约。
十、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本项目经纪会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十一、出租方有权在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撤回转让标的,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十二、竞买人应当对其参与在线报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金所的用户,在产金所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三、因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未及时关注杭交所发布的在线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二)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三)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四)在线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报价不成功的。
十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杭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1、承诺函1.docx2、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
报价号
价格
报价时间
承诺函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我方拟受让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78号房屋3年租赁权项目,现做如下承诺:1、我方已认真阅读、知悉并自愿遵守《杭州产权交易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和《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竞价活动。2、我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3、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4、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5、我方知悉并承诺:租赁房屋招租用途为商业用房,仅限小区配套的商品销售和便民服务。承租方保证在该租赁房屋所规定的用途范围内,按国家规定和《杭州市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约定依法经营,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且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开业的证照等审批手续,否则视承租方违约。6、我方知悉并承诺:我方在该租赁物业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自行办理相关许可证及相关登记文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我方确保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并且,我方在该租赁物业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确保其经营的合法性,否则,我方将承担因其不正当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7、我方知悉并承诺:我方未事先征得出租方及按规定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我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须提供装修施工蓝图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同意手续后,方可进行。其所有费用全部由我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我方在房屋装修结束后需提供给出租方一套完整的装修竣工图。8、我方知悉并同意: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城市规划或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改造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全部继续履行或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互不赔偿。9、我方知悉并同意: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如我方擅自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0、我方知悉并同意:租赁房屋若有搭建部分,搭建部分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以现场展示为准。租赁房屋整体的水、电由承租方负责管理,自行支付费用,租赁期间的房屋日常维修、维护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11、我方知悉并承诺:出租方与我方的权利义务及租赁房屋交付详见《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12、同意交纳按成交总价(3年年租金之和)4%的交易服务费。13、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签章):2025年月日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甲方(出租人):杭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乙方(承租人):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信、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租赁面积平方米,租赁房屋持有所有权证。乙方对租赁房屋产权情况以及房屋现状已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二、该房屋租赁期为3年,自2025年月日至2028年月日止(如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延期交房,租期不顺延)。三、租金、物管及水电费(一)该房屋的年租金和成交总价:1、该房屋的年租金:金额(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2、成交总价:3年年租金之和(3年租金不递增)。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二)物业管理费:2024年度为1元/平方米/月,按年缴纳,由乙方在每计租年度租期开始前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后续物业费如有变化,根据实际发生计收。(三)水电费: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用项乙方计收。四、房屋租金乙方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租金支付方式:1、第一计租年度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由乙方支付给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杭交所”),杭交所收取交易服务费后将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转付给出租人。第一计租年度租金¥元、履约保证金(为第一计租年度租金的20%)¥元和交易服务费(即成交总价年租金之和×4%)¥元,三项合计¥元,承租人应在2025年月日前全部付清。若乙方逾期付款,每日按逾期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20天,视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付的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不予返还。2、后续年度租金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内将应支付的年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体育局开户行:杭州银行账号:3301040160004526748租金缴纳时间计租年度应缴租金(元)若乙方逾期付款,每日按逾期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二个月,视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订《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不予返还。五、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经营业态为商业用房,仅限小区配套的商品销售和便民服务,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经营业态,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保证在该租赁房屋所规定的用途范围内,按国家规定依法经营,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如乙方擅自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因乙方转租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七、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消防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负责,经消防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经营;乙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和安全工作,不得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八、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使用功能(乙方装饰及添置设施除外),负责对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乙方应当将维修需求及时告知甲方)。其余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如房屋主体结构出现严重可能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乙方应立即暂停生产经营撤离房屋并告知甲方进行维修,维修完成之前乙方擅自返回房屋或恢复生产经营造成自身或第三人损害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紧急维修事项不受通知时间的限制)。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十、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及按规定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须提供装修施工蓝图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同意手续后,方可进行。其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在房屋装修结束后需提供给甲方一套完整的装修施工材料(包括施工图等)。十一、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城市规划导致的租赁房屋权属变更或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改造乙方租赁的房屋或因政府决定收回该出租房屋,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互不赔偿。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时,房屋租赁费按照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十二、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3.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4.拖欠租金累计二个月以上的;5.其他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十三、租赁房屋的交付:出租房屋的移交在甲方和乙方之间进行。乙方按期付清第一计租年度房屋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应在起租日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如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延期交房,租期不顺延。十四、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十五、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房屋。若乙方意向继续租赁的,可参加公开招租工作,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若乙方无意向租赁或经公开招租后未获得租赁权,或甲方决定收回该房屋不再出租时,乙方应于租赁到期后10个日历日内将该房屋腾退并归还甲方。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占用费。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该出租房屋的房屋质量、面积、具体位置及水电状况均以该房屋现场展示为准。2、租赁房屋的装修期为1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以租赁期满自动延长1个月不计租金租期体现)。3、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如乙方违法经营,经甲方查实有客户投诉5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乙方承担违法经营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4、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循先付后用原则,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房屋租金,拖欠2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将其列入不诚信客户,在后期招标中取消其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5、除租金外,乙方应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20%。该履约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担保。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或直接从该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在租赁期满、乙方把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租赁房屋而产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履约完毕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本合同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周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或变更手续,脱离与甲方的一切关系,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6、租赁期内,房屋日常维修、维护等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满后,乙方除对自行安装的设备可拆除外,其余设施及装修均不得拆除和破坏,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租赁期内对房屋结构等进行变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7、租赁房屋的水、电、网络、电话等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商定。8、乙方应做好门前三包,费用自负,同时负责临街的各项社会性工作及承担所发生的费用或物业管理费用等。9、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及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消防、治安保卫及其他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十八、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九、乙方在竞买报名时提供的资料、签署的文件(包括承诺函等)及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交易须知》、《成交通知书》及本《房屋租赁合同》构成乙方权利义务的确认依据。二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余贰份,分送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二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签署页甲方(出租人)(签章):杭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港路121号西溪创智中心1幢B2座9楼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联系电话:乙方(承租人)(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