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类射线装置招标采购公告(2025)
使用II类射线装置项目
建设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112号院4号厂房
公示时间:2025-09-29至2025-10-11
受理时间:2025-09-19
项目概况:使用II类射线装置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112号院,建设内容为在4号厂房检测/展示间使用5台工业CT系统用于产品展示及无损检测服务,分别为使用1台Flash-130CT型工业CT系统(130kV/0.5mA)、使用1台Nano-160CT型工业CT系统(160kV/0.5mA)、使用1台HR-225CT型工业CT系统(225kV/2mA)、使用1台HR-300CT型工业CT系统(300kV/3mA)、使用1台Lami-160CT型工业CT系统(160kV/0.5mA),以上设备均带有自屏蔽铅房。本项目配备10名辐射工作人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在作业状态下会产生X射线,X射线电离空气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
建设单位或地**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5-09-19至2025-09-25在我局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牛丛
联系电话:13811426894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普冠科技有限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
传真电话:010-55522666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光影智测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000MB1672773E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II类射线装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