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厂搬迁、扩能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9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决定的情况(新吴区)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全文)
环评报告(全本)
决定时间
1
关于无锡三钧智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厂搬迁、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告知承诺制)
锡数环许〔2025〕7164号 锡数环许7164无锡三钧智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docx
无锡三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厂搬迁、扩能项目.pdf
2025-9-3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5211757
电子邮箱:xinwuhuanbao@163.com
无锡市数据局文件锡数环许〔2025〕7164号关于无锡三钧智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厂搬迁、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无锡三钧智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无锡三钧智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厂搬迁、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环发〔2024〕13号)、《无锡高新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锡新政办发〔2025〕7号)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防护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和你单位承诺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保日常监督管理由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有关职责实施;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单位承担。无锡市数据局2025年9月30日抄送: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无锡市数据局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厂搬迁、扩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