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使用权 工业用地招标采购公告(寿光市人民法院2025)
寿光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山东健元春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的公告
寿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0月15日10时至2025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寿光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寿光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山东健元春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寿光市羊口镇府后路以南、渤海大道以北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146623.00㎡)及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42350.00㎡)、附属物。
土 地 登 记 状 况
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权人
座落
使用权面积(㎡)
使用权类型
地类用途
终止日期
寿国用(2012)第00425号
山东健元春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寿光市羊口镇府后路以南、渤海大道以北
146623.00
出让
工业用地
2062年11月13日
地 上 有 证 建 筑 物 状 况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座落
建筑结构
用途
层数
建筑面积(㎡)
层高(m)
1
寿房权证羊口字第2012158740号
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大道以北、府后路以南
钢混
生产
1
15950.00
H:9.4m
2
寿房权证羊口字第2013178326号
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大道以北、府后路以南
钢混
生产
1
26400.00
H:9.4m
地 上 无 证 建 筑 物 状 况
序号
实际用途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
层高(m)
1
7#北加建(东)
混合结构
1层
307.50
H:7.5m
2
7#北加建(西)
混合结构
1层
43.57
H:3.6m
3
10#北加建
混合结构
1层
87.74
H:6.5m
4
北侧平房1
混合结构
1层
216.09
H:3.2m
5
北侧平房2
混合结构
1层
216.09
H:3.2m
2.山东健元春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大道以北、规划路以南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186708.00㎡)及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60802.01㎡)、附属物。
土 地 登 记 状 况
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权人
座落
使用权面积(㎡)
使用权类型
地类用途
终止日期
寿国用(2011)第0272号
山东健元春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大道以北、规划路以南
186708.00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年7月26日
地 上 有 证 建 筑 物 状 况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座落
建筑结构
用途
层数
建筑面积(㎡)
层高(m)
1
寿房权证羊口字第2012158745号
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大道以北、府后路以南
钢混
办公
1
214.50
H:2.3m
2
寿房权证羊口字第2012158748号
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大道以北、府后路以南
钢混
办公
6
5591.58
H:18.0m
3
寿房权证羊口字第2012158742号
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大道以北、府后路以南
钢混
生产
1
15950.00
H:9.4m
4
寿房权证羊口字第2012158746号
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大道以北、府后路以南
钢混
生产
1
10275.30
H:18.0m
5
寿房权证羊口字第2012158738号
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大道以北、府后路以南
钢混
生产
1
826.68
H:18.0m
6
寿房权证羊口字第2012158750号
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大道以北、府后路以南
钢混
生产
1
15950.00
H:9.4m
7
寿房权证羊口字第2013176716号
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大道以北、府后路以南
钢混
办公
6
4545.84
H:18.00m
8
寿房权证羊口字第2016243433号
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大道以北、府后路以南
钢混
其他
6
7448.11
H:18.00m
地 上 无 证 建 筑 物 状 况
序号
实际用途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
层高(m)
1
3#西加建平房
混合结构
1层
45.00
H:3.8m
2
5#与6#连廊平房
混合结构
1层
129.60
H:5.0m
3
配电室
混合结构
1层
480.00
H:4.4m
4
消防泵房
混合结构
1层
43.00
H:3.7m
具体拍卖标的物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171321362.8元,保证金:2000万元,增价幅度:80万元及其整倍数。
评估价格:305931005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个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买受人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具体情况详询法院。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相关主体。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根据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10月23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5)鲁0783执3275号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寿光市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市支行
一案一户:6228400297852319069
联行号:103458242407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36-5118831
竞拍流程咨询电话:15054436113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联系地址:寿光市圣城东街269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寿光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用地使用权 工业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