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角峰风电场扩建招标采购公告(开远市自然资源局2025)



剑角峰风电场扩建项目临时用地公示

索引号

kysrmzf/2025-01168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30

时效性

有效

剑角峰风电场扩建项目临时用地公示

剑角峰风电场扩建项目临时用地于2025年9月28日取得《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剑角峰风电场扩建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红自然资复〔2025〕28号),拟用地总面积:2.1360公顷,使用期限为2年,功能分区为材料堆场、运输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经我局审查,同意云南华电大黑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临时使用土地。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剑角峰风电场扩建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docx】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剑角峰风电场扩建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云南华电大黑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你单位申请办理剑角峰风电场扩建项目临时用地的资料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土地2.1360公顷,其中农用地2.1360公顷(耕地0.7737公顷、林地1.0250公顷、草地0.0003公顷、其他农用地0.3370公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1627公顷。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自2025年9月28日至2027年9月27日)。该临时用地详细用途为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0.1236公顷、材料堆场1.0110公顷、运输便道1.0014公顷。二、临时用地动工使用前,应按临时使用土地合同足额向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用,补偿费用不到位的,不得动工使用。三、临时用地使用前,涉及占用耕地的要按照规定落实开展耕作层剥离,采取再利用、分层存放、分层回填等工程技术措施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确保复垦后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照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设施。使用期满,应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中明确的土地复垦要求、标准和时限,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复垦完成后,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复垦验收还地。四、请严格遵守国家、省、州临时用地有关规定。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9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剑角峰风电场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