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负极材料智能设备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众大智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智能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众大智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智能设备制造项目)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攸环评表〔2025〕29号关于众大智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智能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众大智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众大智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智能设备制造项目

本公示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文件株攸环评表(2025)29号关于众大智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智能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众大智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众大智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智能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相关附件收悉。经攸县分局建设项目环审会审议,批复如下:一、众大智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智能设备制造项目位于攸县江桥街道兴业路返乡创业园二期五期标厂11栋、12栋,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园区已建标准厂房,占地面积约8399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条年产40套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品连续造粒生产线、年产20套石墨成品输送线,同时为客户进行煅后石油焦粉(挥发分≤2%)连续造粒生产线实验,建设综合办公楼,并配套消防安全、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设施。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我局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二、你单位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保设施必须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机械加工废气和实验生产线废气。机械加工的下料、打磨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XGB37822-2019)。实验生产线废气通过“二级水喷淋+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要求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要求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攸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2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喷淋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喷淋,不外排。(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废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处置一般固废和危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暂存于危废间,做好防腐、防渗、防雨“三防”措施;固体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和暂存。(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项目的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三、本项目涉及SO、NOx及VOCs总量指标,排放量分别为S00.048t/a、NOx0.4488t/a、VOCs0.2503t/a,需按要求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四、项目自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报审。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3五、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环保措施后方能组织生产,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项目现场的环境监管由攸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和攸县高新园区管委会环保站负责。2025年9月30日抄送:攸县高新区管委会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办公室2025年9月30日印发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锂电池负极材料智能设备制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