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厂房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云浮市亿利贸易有限公司石材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索引号:
11445302MB2D08534A/2025-00791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9-30

名称:
云浮市亿利贸易有限公司石材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30

主题词:

云浮市亿利贸易有限公司石材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30  浏览次数:
-

建设单位:云浮市亿利贸易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位置: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芙蓉村
公示时间及期限: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 9 日(10日)
项目概况:云浮市亿利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位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芙蓉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为11378.02㎡,本次办理报建(一期)共2幢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064.40㎡,厂房一687.32㎡,厂房二377.08。具体情况(含方案)详见(附件1)。
(该公示内容只作规划意见,不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邮寄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117号(东区)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邮政编码:527300。
(2)电子邮箱:ycgtgh@qq.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可在查询网址对应的公示内容下载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8606813  联系人:吴先生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3、网址查询:(http://www.yfyunchengqu.gov.cn/yfyczrzyj/gkmlpt/index#3676)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向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5、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件:
1.云浮市亿利贸易有限公司石材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pdf
2.效果图.jpg
3.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pdf

interface return error-1云浮市亿利贸易有限公司石材厂房建设项目效果图广告牌材质:深灰色彩钢瓦附件2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反馈意见对应的公示信息反馈意见对应的公示信息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项目位置反馈意见(含理由)反馈意见(含理由)意见反馈人信息意见反馈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说明:1、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局正确查找到有关公示案件和在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进一步了解情况。2、在公示期意见有效反馈时间内将该反馈意见通过信函或邮件反馈:信函反馈意见:按照规划公示上的意见反馈地址邮寄,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邮件反馈意见:请发送至邮箱:ycgtgh@qq.com,反馈意见发送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3、我局将根据反馈意见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举行听证会,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说明:1、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局正确查找到有关公示案件和在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进一步了解情况。2、在公示期意见有效反馈时间内将该反馈意见通过信函或邮件反馈:信函反馈意见:按照规划公示上的意见反馈地址邮寄,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邮件反馈意见:请发送至邮箱:ycgtgh@qq.com,反馈意见发送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3、我局将根据反馈意见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举行听证会,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材厂房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