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造 消防改造建设工程 消防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一、基本情况
十堰舒美嘉康养有限责任公司老年康养中心3-4层消防改造建设工程,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谢家村委会大岭路8号,原建筑为友谊宾馆,共2个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5855.8平方米;其中1#楼地上5层,建筑高度16.2米,砖混结构,耐火等级2级,使用性质为宾馆及餐饮;2#楼地上7层,建筑高度23.4米,砖混结构,耐火等级2级,使用性质为宾馆及餐饮;本次装修改造部位为1#楼、2#楼的第3层、第4层,装修面积为1989.6平方米,改造后使用性质为老年康养中心,本次改造未改变原建筑物结构。2025年9月23日,十堰舒美嘉康养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该项目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张建消验凭字〔2025〕第7号)。
二、验收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查,经检查,该工程综合评定为合格。
三、注意事项
经此次验收的工程,不得随意改建、扩建或进行用途变更,如确有需要,应依法进行规划和设计,并依法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建筑使用过程中消防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建筑安全使用(消防)告知书》。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建筑安全使用(消防)告知书
为强化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共同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就建筑安全使用消防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告知书是十堰舒美嘉康养有限责任公司老年康养中心3-4层消防改造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张建消验字〔2025〕第7号)附件,由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在建筑使用过程中落实。
二、本项目现场消防验收方法为抽查,验收合格意见是对所抽查项目的综合评价。对于未抽查到的部分,由建设单位依照相关标准规范自行执行到位。
三、建设单位拟对建筑改扩建或用途变更对消防安全布局、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有较大影响的,应报规划部门批准后重新报住建部门审查验收备案。
四、建筑内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手续。
五、保持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完整,不得占用。车道和场地应按标准施划标识标线,并保持清晰醒目。
六、保持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出口和通道。
七、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应按消防救援部门要求值班,保证消防设施正常发挥作用。不得圈占、停用消防设施,不得破坏防火分隔。
八、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报消防救援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保证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九、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主动请消防救援部门检查指导消防管理工作,测试车道、登高作业场地和消防设施。
十、物业企业向业主及使用人普及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知识,及时制止消防违法行为。制止无效的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湖北省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报告相关部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改造 消防改造建设工程 消防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