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门面 商住用房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标的名称:

张家界永定区回龙路居委会金海岸A2-3栋一层150号商业门面

房屋户型:

商场内铺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面积:

33.42平方米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商住用房

房屋总层数:

5层

房屋所在层数:

1层

小区或院落名称:

--

室内配置:

--

附属设施:

--

标的状态:

--

标的展示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至 2025年10月01日

标的展示地点:

张家界市财政局

联系人:

胡潮

联系人电话:

18974478881

交易编号:

张国资〔2025〕627号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08时0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08时00分00秒

竞价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08时40分00秒

报名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08时0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08时0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

保证金+资格后审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08时00分00秒

保证金缴纳金额:

1万元

优先购买权:



起始价:

40.1 万元

增价幅度:

1 万元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出让限制方式:

无限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双方各负担50%

确定竞得人规则: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保证金约定事项: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方(受让方)需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其他意向承租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方(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方(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同财政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且一年内不允许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方(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方(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方(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方(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方(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方(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交易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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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门面 商住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