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 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招标采购公告(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



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与鹤岗天富能源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与鹤岗天富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0月24日9时至2025年10月25日9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与鹤岗天富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部分破产财产第二十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管理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可能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故请理性参拍。
(三)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土地使用权的登记状态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四)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位于东山区工人村、新村路东侧,土地权证编号:黑(2016)鹤岗市不动产权第0022318号,面积:4,783.00平方米,用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批发零售,准用年限:2016年9月14日-2046年9月13日。评估值882,392.71元。
起拍底价79,995.41元,每次加(降)价幅度为10,000.00元。
三、咨询看样
拍卖成交前(节假日休息)管理人接受电话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15545866815、15545866875联系其他相关事宜。
四、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五、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拍人需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拍卖价的10%。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缴纳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系统规定期限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完成支付,付款截止日是法定节假日的,顺延一天。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三)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拍品交付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详细地址致电管理人办公电话咨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二)破产财产的拍卖成交款全部支付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且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管理人与买受人协商确定交接方案,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及时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交接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五)此次公开拍卖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与鹤岗天富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注:五宗土地出让合同已上传,该合同乙方权利义务随本次拍卖结果进行转移。
风险提示:
1、根据鹤岗市自然资源局要求,本次拍卖的土地应当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本次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需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才能办理使用权变更登记。
2、买受人需承担上述拍卖土地的土地闲置费,具体费用详见《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
3、由于本次拍卖的土地未及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间动工建设,导致原规划确认文件已失效,故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需自行到有管辖权的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备案登记(审批)。

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与
鹤岗天富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09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黑龙江省 鹤岗市 东山区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财产 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