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5年10月5日10:00至2025年12月3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3/04,户名:永福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董建彬名下位于永福县永福镇凤阁路(地税局旁)房产进行网络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永福县永福镇凤阁路(地税局旁)房产。
重要提示
一、对于公告写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之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或主要责任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的物详情:房屋建筑面积为112.11㎡;所在层数为3层;房屋结构:混合;规划用途:住宅。周边配套齐全,人流量大。
是否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桂(2021)永福县不动产权第0000495号。
该标地房屋性质为住宅,过户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该房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网上变卖。
变卖竞价时间:2025年10月5日10:00至2025年12月3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第一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变卖起拍价:190498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拍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行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可在微信上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万立网拍”,点击“预约服务",按提示操作实现对标的物的看样及贷款服务),看样请自行前往,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看样咨询:18377359862(陈女士),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贷款申请通过后方可办理。买受人申请法拍贷,请于开拍前七日(超期无法受理)。为维护实地看样现场的正常秩序,看样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请到场人员携带身份证到现场登记,未携带证件的不得进入现场看样,现场看样时应听从本院工作人员或者本院所委托的辅助机构工作人员的指挥。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标的物过户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上述房产存在土地出让金及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市场运作房补缴差价和其他补税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该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物业费等费用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土地的面积以国土局测量为准,土地出让金补交差价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5)桂0326执370号-董建彬,开户银行:广西永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分理处,账号:347812010100182886-1050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付完尾款后两个月内交房。(不包含有合法租赁合同的,如有特殊情况请向法院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十二、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收取看房费用或变相收取看房费用。
十三、本院仅委托辅助机构制作公告、接受咨询、带意向买受人看样,辅助机构提供的融资贷款、过户等业务与本院无关,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拍卖标的物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值,过户税费由成交后税务部门征收数额为准。买受人自签收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合法申请退税,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本院监督电话:0773-8553887
辅助公司: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看样联系电话:18377359862(陈)微信同号
永福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税费调查清单:
房地产拍卖应证税情况
(住宅)
拍卖依成交双方可能的不同条件应证税情况如下:
一、被执行人方应征:分税种计算方式。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不含税价)
备注
增值税
5%
成交金额÷1.05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增值税额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教育费附加
3%
增值税额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地方教育附加
2%
增值税额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个人所得税
20%或3%
按差额的20%计征或全额的3%计征
1、需有合法有效凭证2、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
二、房地产承受方应征
税种
核定征收率
计税依据(不含税价)
备注
契税
3%
成交金额
若为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若为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若为家庭第三套及三套以上的住房,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注:此税费清单仅供参考,实际以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为准,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到相关税务部门了解、核实。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永福县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