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招标采购公告(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



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87号金鼎广场1幢5楼501、502、503、504室的公告(第一次)

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丰农商行”)将于2025年11月9日10时起至2025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涉及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竞拍人自行核实。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二、长丰农商行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宣传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三、竞价标的物: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业,有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四周边界清晰,保存较好,无他人侵占现象。挂牌价格:243.85万元,保证金:25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或整倍数。

房屋权利人
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87号金鼎广场

序号
权证号
楼号/幢号
层次/总层次
面积(㎡)

1
合产字第8110248461号
1-501室、1-504室
5/29
250.05

2
合产字第8110248463号
1-502室
5/29
114.49

3
合产字第8110248462号
1-503室
5/29
119.28

合计
483.82

四、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相应网络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我行指定账户(户名: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20000266387710300000018)。
2、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款项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所在地的公积金使用、限购、限贷及相关税收等政策,以及用于竞买活动的资金来源必须合法。
3、如果由于竞买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导致本次拍卖不成或无法成交的,视为竞买人违约,转让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拍卖、重新拍卖并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余款等。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9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长丰农商行联系。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长丰农商行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如果由于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导致本次拍卖不成或无法成交的,视为竞买人违约,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转让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拍卖、重新拍卖并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余款等。
4、竞得人与签约合同人须保持一致,或竞得人持有签约人授予的竞拍代理授权书,如无相关授权文书且在本行通知期限内不愿以竞得者名义签订合同,则视同竞得者放弃签约,本行有权重新竞拍并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余款。
5、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联系方式:陆女士 0551-66690898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安徽省 合肥市 庐阳区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