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厂搬迁提升建设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招标采购公告(202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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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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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厂搬迁提升建设项目
从柯桥区柯岩街道镜水路以西、柯南大道以北地块搬迁至柯桥区马鞍街道众才路1033号,租用绍兴炎梓花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
绍兴柯桥三杰纺织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
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
联系电话:0575-84125977    
通讯地址:柯桥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312000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附件: 绍兴柯桥三杰纺织品有限公司整厂搬迁提升建设项目.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污染影响类)绍兴柯桥三杰纺织品有限公司整厂搬迁提升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绍兴柯桥三杰纺织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二项目总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三项目生产车间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四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附图五项目周边环境现场照片附图六柯桥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七绍兴市区水功能区划图附图八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件附件一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二营业执照附件三不动产权证、租赁协议附件四水性PU乳液MSDS附件五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六环评文件确认书附件七企业承诺书附件八污水纳管意见书附件九项目历年环评批复、文本中定型机内容、验收意见附件十柯桥区规上纺织后整理企业搬迁联系单附件十一排污许可证、废气指标成交确认书附件十二专家意见及修改清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绍兴柯桥三杰纺织品有限公司整厂搬迁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2-330603-99-02-73341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众才路1033号地理坐标(120度40分42.363秒,30度12分52.29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C1752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四、纺织业17——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175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柯桥区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412-330603-99-02-733417总投资(万元)1500环保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月)12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898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对照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不开展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当地城镇污水厂处理,不直排不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地下水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本项目不涉及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不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存放量没有超过临界量,不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设取水口,不属于取水口下游500m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开展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不开展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正在审批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召集审查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保意见的函》,2020年3月;文号:浙环函[2020]6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北部,四至边界为:北至钱塘江海塘环塘河,东至曹娥江海塘路、东区界,南至南区界、杭甬运河、安昌街道边界,西至安昌街道边界。(2)规划定位1)性质定位依托国际纺织之都的影响力及国家级开发区的大平台,以纺织产业为基,积极提升产业,向智能制造方向升级,致力打造国际化的纺织智造中心。“时尚柯桥”是柯桥区致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纺织之都向时尚柯桥转变的新举措,规划区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示范的主平台,更须紧紧围绕“时尚柯桥”的目标和科创产业的重点,做好时尚文章,发展好科创产业,引领湾区产城融合发展。2)功能定位全国产业转型示范区:做好传统纺织产业升级的国家级示范。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湾区智造应用集聚区:发展成湾区智能制造的优势集群。杭绍甬一体化活力新城:发挥区位和交通优势,转变工业为重心的发展模式,融杭连甬,成为人创新创业的活力新城。(3)空间结构规划规划形成“一轴一带,两城三片”的总体结构。一轴:即产城融合发展轴,沿柯北大道-柯海线串联安昌、齐贤、马鞍、滨海四个配套片区以及柯北工业园、滨海工业区两个工业片区。一带:文化休闲风光带,沿安昌古镇-上方山大道-杭甬运河-曹娥江,串联安昌古镇、柯北城市之眼、羊山风景区、田园湿地、曹娥江风光、蓝印小镇,既是一条文化休闲风光带,也是文化旅游发展的新型产业带。两城:即柯北大道南侧的人文科创新城和滨海马鞍片区的现代服务新城。人文科创新城南至杭甬运河,北至柯北大道,金柯桥大道以东结合羊山、高铁站后区域打造城市智慧创意片区,金柯桥大道以西结合安昌古镇、西扆山打造城市文化旅游创意片区。现代服务新城包括马鞍镇中心区以及滨海中心区,以居住功能和商业服务功能为主,形成滨海片区的综合配套中心。三片:即三大产业片区,分别为柯北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片,滨海中部高端智造集聚发展片和滨海北侧绿色印染集聚发展片。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片包括安昌工业园和柯北一期(杭甬高速以南)、二期工业园区(杭甬高速以北)。规划安昌工业园区企业逐步更新升级,柯北一期工业以发展创新型工业为主;柯北二期为拓展区块,规划以承载高端装备、新材料、智能传感等新兴产业的研发中试到产业化,重点引进运营型、平台型、研发型、智造型和创新型企业。高端智造集聚发展片位于滨海中心区和规划杭绍甬铁路之间,现状企业以保留为主,新建地块以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为主。绿色印染集聚发展片以整合集聚,转型提升为基本导向,集聚发展智能纺机、智能印染、产业用纺织品等产业,突出以智能化、高端化引领传统产业创新发展。(4)产业布局规划未来产业发展要深入融入区域一体化的大格局,按照“融杭接沪”及国家大湾区建设战略,构建“南创、中智、北纺”三大产业功能组团,其中:南创:即融杭双创服务组团,主要位于杭甬高速以南,以科创、文创、高端服务功能为主,承接沪杭人才智慧输出,深化研发及资本合作,服务产业创新、社会发展。中智:即湾区智造协同组团,主要为杭甬高速以北、致远大道以西的范围,以智造和研发应用功能为主,重点培育新兴未来产业,主动配套并嵌入湾区万亿智造体系为主。北纺:即国际高端纺织组团,位于致远大道以东的区域,以研发设计和规模制造为主,重点提升纺织产业效能,创新产业发展内容及模式。在产业总体功能指引下,根据现状产业分布,按照“轴带串联、相对集中、基地化发展”的布局思路,规划形成“一核四区”的产业空间布局。“一核”:即综合创智核,重点集聚都市轻型制造、创新创业和高端服务三类业态,形成辐射全域的产业创新和综合服务中心。“四区”:分别为绿色印染示范区、传统产业提升区、新兴产业育成区和人文时尚创意区。绿色印染示范区:1个,主要为规划区北侧的印染集聚区,重点发展生态印染、创意设计、高端面料、产业用纺织品、化纤制造等产业。传统产业提升区:2个,其中安昌片主要发展文化装备、文创产品制造,马鞍片重点发展生态印染、高端纺机、化纤制造和高端面料产业。新兴产业育成区:3个,其中杭甬高速公路北侧区块重点发展高端装备、智电汽车、建筑产业现代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等;镜海大道两侧区块主要发展智电汽车、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新东线北侧区块主要发展先进高分子、新型功能材料、节能环保材料等产业。人文时尚创意区:1个,主要为安昌古镇片区,重点发展历史文化旅游及文化装备产业。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众才路1033号,主要从事转移印花布的生产。根据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所在地位于工业用地。此外,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明确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本项目位于绿色印染示范区,其主导产业为生态印染、创意设计、高端面料、产业用纺织品、化纤制造等。本项目主要从事转移印花布的生产,属于纺织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众才路1033号,主要从事转移印花布的生产,其主要工序包括印花、定型、涂层等,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属于三类工业项目。对照《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规划环评生态空间清单和规划环评环境准入清单(详见表1-2、表1-3),本项目拟建地属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单元1-柯桥经开区(ZH33060320001),不属于区域禁止的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符合该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同时对照该规划环评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本项目不涉及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及优化调整建议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表1-2本项目规划环评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及编号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2、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1、项目主要从事转移印花布的生产,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采用转移印花工艺以及水性涂层胶的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涂层工艺,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分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属于4、曹娥江绿带区域应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曹三类工业项目。本次项目为搬迁提升浙江省绍项目,且总产能不变并进行了工艺的娥江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兴市柯桥提升改造,位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5、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限养规定。区工业污发区绿色印染示范区,项目厂界距离染重点管东南侧曹娥江约为2246米,且不占用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水域。因此项目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柯桥经开求。2、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区2、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ZH33063、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度,不新增总量。项目实施雨污分流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并落实各项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因此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项目将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风险防1、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控体系建设。因此项目符合环境风险2、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防控要求。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区块范围示意图管控要求控单元1-0320001)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进水平。4、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区域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符合性分析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单元1-柯桥经开区(ZH33060320001)禁止准入类产业1、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背压热电联产机组外,禁止审批国家禁止的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和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禁止新增化工园区。控制三类工业项目范围和总体规模。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的工艺装备。2、工艺装备达不到《绍兴市印染行业先进工艺技术设备标准》的建设项目。3、《绍兴市印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试行)》中规定的落后的印染工艺:①多碱、多水、高温、耗时的前处理工艺。(多碱、多水前处理工艺:煮布锅前处理浴比为1:3或1:4时,薄织物烧碱浓度>8g/L,中厚织物烧碱浓度>10g/L;常压连续汽蒸工艺,薄织物烧碱浓度>15g/L;中厚织物烧碱浓度>20g/L,厚重织物烧碱浓度>30g/L;平幅连续汽蒸前处理,烧碱浓度>50g/L,轧余率>80。高温、耗时前处理工艺:煮布锅前处理时,温度>130℃,时间>3h;常压汽蒸前处理,温度>100℃,时间>1.5h;高温高压前处理,温度>130℃,时间>1h)。②多盐、多水的染色工艺。(多盐染色工艺:纤维素纤维活性染料浸染,中深色(染料>6%o.w.f.),元明粉浓度>80g/L(黑色散纤维可放宽至100g/L)。多水染色工艺:浸染,浴比>1:8)。③重色浆、多水洗的印花工艺。(低效率手工台板印花,制网工艺复杂、重色浆、多尿素、耗水多的水洗传统筛网印花生产线)。1、禁止涉及以下产品:《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的第一、二类监控化学品。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的产品。3、禁止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大于25.4吨的印染产能项目;废水、废气和固废防治和环保管理未达到《绍兴市印染企业提升环保规范要求》的印染产能。1、项目为搬迁项目属于三类项目,搬迁后项目不新增产能,仅对产品工艺进行提升,不属于禁止类行业清单。2、项目工艺装备先进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的工艺装备,故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工艺清单。3、项目产品为转移印花布等,不涉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的第一、二类监控化学品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的产品,故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产品清单。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开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60320001)”内。根据分析,本项目符合该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具体详见表1-4。表1-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符合性分析项目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项目主要从事转移印花布的生产,符合区域主导产业政策。符合2.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项目属于三类工业项目,本次搬迁后产能不新增,总体规模不变,淘汰老旧设备并对产品工艺进行提升改造。符合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厂界500m范围内无居住区分布。符合4.曹娥江绿带区域应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曹娥江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项目厂界距离东南侧曹娥江约为2246米,且不占用水域。符合5.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次项目不新增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符合2.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次搬迁项目实施后工业增加值能耗与搬迁前相比下降下降32.09%。本项目开展碳排放评价,见后文。符合3.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符合4.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厂区及车间地面经硬化防渗处理,且不开采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符合环1.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企境环境和健康风险。业不属于《环境监管重点符合风2.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中确险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定的环境风险重点管控防控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单位。项目实施后将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项目拟选用高效、节能、环保型生产设备,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符合(2)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具体详见表1-5。表1-5与“三线一单”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项目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众才路1033号,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根据项目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分方案,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污水管网,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噪声经落实相应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能够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厂供水,用电由当地供电所供给,排水依托已建市政排水管网。项目用水、用电和用气量不大,区域可满足项目需求;市政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均有容量满足项目需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不超出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浙江省、绍兴市产业政策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不涉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项目。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准入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开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60320001)”的管控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有关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符合2、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1)《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修正)》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修正)》的有关规定,镜岭大桥以下的澄潭江及其堤岸每侧一般不少于五十米、嵊州市南津桥到曹娥江大闸的曹娥江干流及其堤岸每侧一般不少于一百米的区域,为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排放生产性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厂界与东南面曹娥江干流堤岸相距约2246米,不属于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项目综合废水纳管达标排放,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钱塘江,对曹娥江流域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修正)》要求。(2)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经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具体见下表。表1-6与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编号指南相关要求(节选部分)项目情况第五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由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等区域内。第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第七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第十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内。第十一条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规划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第十三条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第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第十七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第十八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第十九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依据本项目的节能报告,项目建成达产后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与搬迁前相比,下降32.09%。第二十条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本项目相关垃圾均分类存放,定期由相关单位清运,不会造成上述情况。(3)“四性五不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7“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符合。本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众才路1033号,本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现有环境质量降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符合。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的评价均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符合。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均可实现零排放。环境保护措施有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符合。本评价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评价结论是科学的。(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本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五不批(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区域2024年大气环境现状不达标、水环境现状达标。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出现环境质量降级的情况。本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符合。本环评提出了相应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符合。现有项目不涉及原有环境污染和生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态破坏的问题。(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符合。本项目环评报告的编制是基于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设计等资料,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进行编制,符合审批要求。(4)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污染物产生规律简单可控,治理措施成熟可靠,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只要企业能按照本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措施,则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符合达标排放原则。2、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众才路1033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从事纺织品的后整理加工,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规定的限制、淘汰类产业,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等要求。(5)《绍兴市纺织染整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本次环评对照《绍兴市纺织染整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绍市环发〔2016〕10号)进行了具体分析,具体可见下表。表1-8绍兴市纺织染整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内容序号判断依据企业情况是否符合源头控制1采用低毒、低VOCs或无VOCs含量的环保型整理剂及环保型染料★企业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水性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相应要求;水性涂层胶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相应要求。符合2纺织涂层减少或不用溶剂型涂层胶,采用水性涂层胶★本项目采用水性涂层胶。符合3原料出厂时限定有害残留物不超标★出厂时限定有害残留物不超标。符合过程控4单种挥发性物料日用量大于630L,该挥发性物料采用储罐集中存放,储罐物料装卸采用平衡管的封闭装本项目单种挥发性物料日用量小于630L。符合制卸系统★5未采用储罐存放的所有有机溶剂和含有有机溶剂的原辅料应采取密封存储和密闭存放,属于危化品应符合危化品相关规定。本项目水性油墨、水性涂层胶均采取密封存储和密闭存放。符合6使用浆料自动配料系统、染料助剂中央配送系统,实现自动配料、称料、化料、管道化自动输送★不涉及。符合7无集中供料系统时,原辅料转运应采用密闭容器封存。原辅料转运采用密闭容器封存。符合8浆料及涂层胶等调配在独立密闭车间内进行。不涉及调配。符合废气收集9涂层废气总收集不低于95%。本项目涂层废气收集效率为95%。符合10液体有机化学品储存呼吸废气、染色和印花调浆工段废气、涂层和存在明显刺激性气味的后整理设备废气等全部收集处理★本项目对涂层工序、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均有收集。符合11定型机合理配套废气收集系统,进行密封收集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收集率应达到97%以上,车间内无明显的定型机烟雾和刺激性气味。定型机废气处理设备安装位置便于日常运维和监测,设置监测平台、监测通道和启闭式采样口。定型机配套废气收集系统,进行密封收集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高压静电”,废气收集率在98%以上,车间内无明显的定型机烟雾和刺激性气味。定型机废气处理设备安装位置便于日常运维和监测,设置监测平台、监测通道和启闭式采样口。符合12周边环境比较敏感的污水处理站,对污水处理构筑物的VOCs和恶臭污染物排放单元须加盖密封,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项目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且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加盖密封。符合13VOCs污染气体收集与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的要求,集气方向与污染气流运行方向一致,管路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分和走向标识。项目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的要求实施,集气方向与污染气流运行方向一致,管路设明显的颜色区分和走向标识。符合废气处理14溶剂型涂层胶使用企业的涂层废气VOCs处理效率不低于85%。项目不使用溶剂型涂层胶。符合15定型废气宜采用机械净化与吸附技术或高压静电技术等组合工艺处理,优先使用冷却与高压静电一体化组合处理工艺、水喷淋与静电一体化处理工艺。定型废气总颗粒物去除率85%以上,油烟去除率80%以上,VOCs处理效率不低于95%。定型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高压静电”。通过加强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确保定型废气总颗粒物去除率85%以上,油烟去除率80%以上,VOCs处理效率95%以上。符合16印花机台板印花过程使用侧吸风或集气罩收集有机挥发物,废气就近接入废气处理系统★不涉及。符合17蒸化机废气收集后就近接入废气处理系统★不涉及。符合18溶剂型涂层整理企业液体有机化学不涉及。符合品储存呼吸废气设置罐顶冷凝器后就近纳入合适的废气处理系统。19周边环境比较敏感的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采用次氯酸钠氧化氧化加碱液喷淋、生物除臭法处理等处理技术达标排放。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综合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且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加盖密封。符合20污染防治设施废气进口和废气排气筒应设置永久性采样口,安装符合HJ/T1-92要求的固定位装置,废气排放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环评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后应对污染防治设施废气进口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性采样口,安装符合HJ/T1-92要求的固定位装置,废气排放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符合监督管理21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废气监测制度、溶剂使用回收制度。项目计划实施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备定期保养。符合22企业每年需开展VOCs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和厂界无组织监测,其中重点企业处理设施监测不少于2次,厂界无组织监测不少于1次,监测指标包含《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所要求的限值污染物、原辅料所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和非甲烷总烃等指标,并根据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参数核算VOCs处理效率。项目实施后,要求企业每年开展废气处理设施VOCs进、出口监测和厂界无组织监测,厂界无组织监测,监测指标包含《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所要求的限值污染物、原辅料所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和非甲烷总烃等指标,并根据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参数核算VOCs处理效率。符合23健全各类台账并严格管理,包括废气监测台账、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含有有机溶剂原辅料的消耗台账(包括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废气处理耗材(吸附剂、催化剂)的用量和更换及转移处置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项目实施后,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各类台账并严格管理,包括废气监测台账、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含有有机溶剂原辅料的消耗台账(包括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废气处理耗材的用量和更换及转移处置台账,并保存五年以上。符合24建立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包括出现项目停产、废气处理设施停运、突发环保事故等情况时,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报告及备案。要求企业建立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包括出现项目停产、废气处理设施停运、突发环境事故等情况时,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报告及备案。符合说明:加“★”的条目为可选整治条目,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调整整治要求。由上表可知,项目实施后符合绍兴市纺织染整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要求。(6)《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与本项目相关的条目有:(三)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四)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六)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鼓励重点区域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纺织业,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众才路1033号,属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符合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符合动态更新方案要求。项目为搬迁项目,搬迁并进行提升改造,综合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污水管网,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项目污染物经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采用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项目实施对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不新增总量。依据本项目的节能报告,项目建成达产后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约2.2372吨标准煤/万元(2020可比价),与搬迁前相比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1.057吨标准煤/万元(2020可比价),下降32.09%。用能总量和单位能耗有所下降。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7)与《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与本项目相关的条目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9《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着力优化生产力布局绍兴、湖州、嘉兴、温州要严格控制纺织印染、化纤、塑料制品等制造业产能,采用先进生产技术,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大幅提升单位增加值能效水平。项目产能不新增。项目对原有项目工艺进行提升改造,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单位增加值能效的提升。符合环杭州湾重点用能地区。推进杭州向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发展,统筹布局数据中心、5G网络、云计算中心等,促进产业能效提升。以清洁生产一级水平为标杆,推进宁波、舟山、绍兴、嘉兴、湖州等地石油化工、化纤、钢铁、有色金属、纺织印染、水泥、光伏制造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绿色转型,打造新一代绿色化工、汽车及零部件、现代纺织和服装、光伏产业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一批年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制造业集群和百亿级的“新星”产业群。要求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将清洁生产审核成果纳入公司日常管理,清洁生产水平处于一级水平。符合2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能源“双控”、碳达峰碳中和的强约束倒逼和引导产业全面绿色转型,坚决遏制地方“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建立能源“双控”与重大发展规划、重大产业平台规划、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计划和产业发展政策联动机制。研究制订严格控制地方新上“两高”项目的实施意见,对在建、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开展分类处置,将已建“两高”项目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强化对“两高”项目的闭环化管理。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四个一律”,对地方谋划新上的石化、化纤、水泥、钢铁和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提高工业项目准入性标准,将“十四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效控制标准降至0.52吨标准煤/万元,对超过标准的新上工业项目,严格落实产能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用能权交易等政策。强化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高耗能项目的节能审查管理。本次项目实施后企业总产能不变,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约2.2372吨标准煤/万元(2020可比价),与技改前相比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1.057吨标准煤/万元(2020可比价),下降32.09%。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四个一律”产业结构调整的“四个一律”根据碳达峰和能源“双控”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1.对未纳入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和国家能耗单列范围的重大石化项目,一律不予支持;2.对没有产能置换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方案的化工、化纤、印染、有色金属等项目,一律不予支持;3.对能效水平未达到国际国内行业领先的产业链供应链补短板的重大高能耗项目,一律不予支持;4.对未纳入省数据中心布局方案和能耗等量替代的数据中心项目,一律不予支持。符合符合名称印染行业规范条件本项目评价结果企业布局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标准规范要求,符合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项目建设地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标准规范,符合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新建印染项目应在工业园区内集中建设并符合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要求,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本项目为迁建项目,在集中工业区内建设,且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突破原有总量。工艺企业要采用技术先进、绿色低碳的工艺装备,禁止使用有关政策文件明确的淘汰类本项目为迁建项目,不使用国家明确规定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和设与装备工艺装备,主要工艺参数应实现在线检测和自动控制。企业燃煤锅炉应实现超低排放,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供热。新建印染项目应采用助剂自动配液输送系统。鼓励企业采用染化料自动称量系统和染料自动配液输送系统。企业应配备冷却水、冷凝水及余热回收装置。企业应选择采用可生物降解(或易回收)浆料的坯布,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等要求的生态环保型染料和助剂。鼓励企业采用水基(性)涂层整理剂。印染项目设计建设要执行相应的工厂设计规范。备;企业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水性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相应要求;水性涂层胶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相应要求。鼓励在主要印染设备主机中使用符合《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规定的二级及以上能效等级的电机。连续式水洗装置要密封性好,并配有逆流、高效漂洗及余热回收装置。间歇式染色设备最小浴比应在1:8(含)以下。定形机应配套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余热回收装置。涂层机应配套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溶剂回收装置。丝光机应配备淡碱回收装置。本项目对定型、涂层等工艺产生的废气均有进行收集。质量与管理企业要开发生产低消耗、低排放、生态安全的绿色产品,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产品。企业应加强产品开发和质量管控,建立能进行纺织品基础物理、化学指标检测的实验室,产品质量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产品合格率达98%以上。鼓励企业开展实验室认可和技术中心建设。企业拟开发生产低消耗、低污染、生态安全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产品质量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产品合格率达98%以上。企业应实行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对能源、取水、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和数据统计系统。要求企业实行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对能源、取水、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和数据统计系统。企业要健全企业管理制度,鼓励企业进行质量、环境、能源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支持企业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企业要加强生产现场管理,车间应干净整洁。企业承诺进行质量、环境、能源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企业已加强生产现场管理,车间要求干净整洁。企业要规范化学品存储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应严格遵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化学品使用的岗位技能培训。企业应建立化学品绿色供应链管控体系。企业承诺规范化学品存储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严格遵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化学品使用的岗位技能培训。企业应建立化学品绿色供应链管控体系。环境准入指印染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和新鲜水取水量要达到规定要求。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综合能耗≤28公斤标煤/百米产品,新鲜水取水量≤1.4吨水/百米产品;纱线、针织物综合能耗≤1.0吨标煤/吨产品,新鲜水取项目单位产品新鲜水取水量符合新鲜水取水限值要求。标水量≤85吨水/吨产品;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综合能耗≤33公斤标煤/百米产品,新鲜水取水量≤85吨水/百米产品;精梳毛织物综合能耗≤130公斤标煤/百米产品,新鲜水取水量≤13水吨/百米产品。环境保护印染项目环保设施要按照《纺织工业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标准》(GB50425)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法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印染项目应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通过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企业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要求企业环保设施按照《纺织工业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标准》(GB50425)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法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印染项目应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通过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企业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企业应有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能源审计,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报告和通报要求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能源审计,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报告和通报。企业废水排放应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应采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污泥处理工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填埋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等标准。企业废气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等标准,有地方标准的应执行地方标准。企业厂界噪声应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等标准项目排放综合废水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相关限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填埋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等标准;企业废气、噪声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处理方案可以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符合企业应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关要求,从源头避免使用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化学物质以及对消费者、环境等有害的化学物质企业承诺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关要求,本项目为纺织业,不属于《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号)中的不予审批环评的项目类别,不涉及新污染物\,从源头避免使用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化学物质以及对消费者、环境等有害的化学物质.(10)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本项目对照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进行了具体分析,具体可见下表。表1-11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名称内容本项目情况性分析空间准入要求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新(迁)建、扩建印染项目应布设在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缺水或水资源匮乏或水环境功能区不达标地区原则上不得新(迁)建印染项目。项目建设地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标准规范,符合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本项目不位于缺水或水资源匮乏或水环境功能区不达标地区。工艺与装备鼓励采用《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指南》中的绿色低碳的工艺和装备。续式水洗装置要密封性好,并配有逆流、高效漂洗及热能回收装置;间歇式染色设备浴比应在1:8(含)以下,浴比在1:6(含)以下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数量占比高于50%(丝、毛产品染色除外)。拉幅定形设备应配套安装废气收集处理和余热回收装置。本项目不涉及水洗。项目定型废气收集后处理,拟安装余热回收装置。污染防治措施(一)水污染防治措施碱减量和含铬等一类重金属的工艺废水应单独设置预处理设施,鼓励回收对苯二甲酸;丝光机应配备淡碱回收装置。应建有中水回用设施,冷却水、冷凝水等分质回用。项目水重复利用率达到45%以上。工艺废水管道应架空敷设或明沟明渠铺设。新鲜水取水量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纱线、针织物,精梳毛织物,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分别不超过1.4吨水/百米、2.0吨水/百米、13.0吨水/百米、85.0吨水/吨,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分别不超过1.3吨水/百米、1.8吨水/百米、12.0吨水/百米、78.0吨水/吨。项目排放的废水污染物应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等要求。项目新鲜水取水量为0.006吨水/百米小于1.4吨水/百米,单位产品排水量为0.005吨水/百米,小于1.3吨水/百米。对所有产生的废气实现“应收尽收”,定形废气收集率应达到97%以上,油烟去除率应达到80%以上;应定期清洁定形机废气治理设施并对油剂进行回收。禁止建设企业自备燃煤设施。本项目定型废气收集效率为98%,油烟去除效率达到80%,要求企业定期清洁定型机废气治理设施并对油剂进行回收。项目使用的水性油墨符合《油纺织品后整理加工优先选用非溶剂型原辅料,禁止使用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大于等于10%的涂层、烫金、复合、植绒、印花等工序应进行密闭收集,确实无法密闭的,应当采用集气罩等局部收集方式。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应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等要求。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相应要求,水性涂层胶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应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等要求。(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定形废油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置、信息记录存档、转移处置应遵守相关规定要求。定形废油、印染污泥等应规范处置,防范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企业承诺根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定形废油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置、信息记录存档、转移处置应遵守相关规定要求。定形废油、印染污泥等应规范处置,防范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四)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存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采取防腐蚀、防渗漏、防泄漏、防流失、防扬散、防水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的地面应做硬化、防渗处理,污水收集和处理池(包括应急池)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严格控制新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承诺存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采取防腐蚀、防渗漏、防泄漏、防流失、防扬散、防水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的地面应做硬化、防渗处理。严格控制新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企业承诺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1项目由来绍兴柯桥三杰纺织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6月20日,主要从事转移印花布、涂层布等纺织品的后整理加工生产。公司现有项目的环评审批情况及验收手续见表2-15。由于企业规划以及原有厂房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企业拟投资1500万元,由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镜水路以西、柯南大道以北地块搬迁至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众才路1033号,项目租用绍兴炎梓花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厂房22295平方米,实施绍兴柯桥三杰纺织品有限公司整厂搬迁提升建设项目。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项目淘汰现有印纸机4台、涂层机1台、天然气导热油锅炉1台,新增刺毛机5台、空压机1台,并搬迁现有印纸机6台、转移印花机10台、涂层机6台、定型机1台等设备,迁建后对400万米转移印花布增加刺毛处理,提高产品附加值。迁建后全公司形成年产转移印花布5000万米的生产能力,产品及总产能5000万米保持不变。项目不新增产能、不新增总量。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主要从事转移印花布、涂层布等纺织品的后整理加工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的类别划分,本项目环评类别判定如下表。表2-1项目环评类别判定表项目类别环评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十四、纺织业17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1*;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2*;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3*;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4*;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175*;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176*;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7*;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有洗毛、脱胶、缫丝工艺的;染整工艺有前处理、染色、印花(喷墨印花和数码印花的除外)工序的;有使用有机溶剂的涂层工艺的有喷墨印花或数码印花工艺的;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机溶剂的;有喷水织造工艺的;有水刺无纺布织造工艺的/本项目主要产品为转移印花布、涂层布等,项目使用辊筒凹版印刷工艺,涂层工艺使用水性涂层胶不属于有机溶剂,则项目属于“十四、纺织业17”的“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175”中的“染整工艺有前处理、染色、印花(喷墨印花和数码印花的除外)工序的”,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此外,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批复》,对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可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开发区规划环评中负面清单包括:1.环评审批权限在部、省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项目;2.核与辐射项目;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电力、金属冶炼、医药、生物、化工、电镀、制革、造纸、铅酸蓄电池及危险废物处置等项目以及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专门存储危险化学品或潜在环境风险大的项目;4.与敏感点防护距离不足,公众关注度高或投诉反响强烈的项目。5.其它重污染、高风险及严重影响生态的项目。6.废旧物资再生利用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内容,因此本项目可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降级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2.1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如下:表2-2项目建设内容名称工程规模主体工程本项目租用绍兴炎梓花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厂房22295m2。本项目为搬迁项目,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项目淘汰现有印纸机4台、涂层机1台、天然气导热油锅炉1台,新增刺毛机5台、空压机1台,并搬迁现有印纸机6台、转移印花机10台、涂层机6台、定型机1台等设备,迁建后对400万米转移印花布增加刺毛处理,提高产品附加值。迁建后全公司形成年产转移印花布5000万米的生产能力,产品及总产能5000万米保持不变。项目不新增产能、不新增总量。公用工程给水生活用水由当地给水管网供给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污水管网,由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供电由当地电网供给辅助工程仓库厂房2F~3F环保工程废气治理转移印花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间接冷却+高压静电”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层废气涂层废气经两台一拖三“水喷淋+间接冷却+高压静电”设备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定型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高压静电”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绒毛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污水管网喷淋废水固废贮存场所在1F设置危废暂存间,面积20m2。噪声治理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生产时紧闭窗户,严禁开启;对高噪声设备积极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并采取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储运工程物料贮存原料采用桶装储存于原料仓库内。依托工程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新建一个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气浮+水解+好氧+沉淀”,处理能力为20t/d。2.2.2产品方案迁建后对400万米转移印花布增加刺毛处理,提高产品附加值。迁建后全公司形成年产转移印花布5000万米的生产能力,产品及总产能5000万米保持不变。本项目产品详见下表。表2-3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搬迁前年产量搬迁技改项目实施后年产量增减量规格主要工艺1转移印花布万米/a50001600平均门幅1.5m,平均克重200g/m2,折合4800t仅使用转移印花工艺3000平均门幅1.5m,平均克重210g/m2,折合9450t定型、涂层、转移印花400平均门幅1.5m,平均克重180g/m2,折合1080t刺毛、定型、转移印花合计500050000//2.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表2-4主要原料消耗情况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搬迁前审批数量搬迁后数量增减量备注1转印纸原纸万米/年50505050+02坯布万米/年50005000+03水性油墨吨/年27046-220水性转移印花油墨,50kg/塑料桶装4水性PU乳液吨/年80160+80水性涂层胶,50kg/塑料桶装5天然气万m3/a141196+55注:项目搬迁后总产能不变,转印纸和坯布量与原环评一致。由于客户对产品样式需求的变化,相应印花样式相较于之前面积小了、涂层面积大了,因此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水性油墨较原环评量减少,水性PU乳液用量较原环评审批量增大。主要原辅材料性质:(1)本项目水性油墨、水性PU乳液的组分详见下表。表2-5水性油墨、水性PU乳液组分含量表名称成分含量(%)本次评价取值(%)水性油墨甘油15-3025染料1.5-65二甘醇5水55-6565水性PU乳液聚氨酯树脂28~3029水70~7271注:本项目为纺织业,不属于《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号)中的不予审批环评的项目类别,从原辅料使用、生产工艺并结合同类型行业运行经验,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新污染物。表2-6成分简介表名称组分信息理化性质毒理性及防护要求水性油墨甘油15%~30%,染料1.5~6%,二甘醇<5%,水55%~65%油墨:有色液体,轻微芳香气味,pH7.5~10.0,熔点-10℃,沸点>100℃,闪点>100℃;易燃性:不适用;相对密度1.05~1.15g/mL,能与水、乙醇、乙醚互溶/甘油/无色无臭的粘稠状液体,有甜味。沸点290℃,熔点20℃,相对密度1.26g/mL,相对蒸汽密度3.1g/mL,蒸气压0.13kPa(125.5℃),蒸发热61.09kJ/mol、比热容2460J/(kg·K)二甘醇/无色无臭、透明,具有吸湿性的粘稠液体,有辛辣气味,无腐蚀性。沸点245℃,熔点-10.5℃,相对密度1.118g/mL,燃点229℃,蒸气压<0.0013kPa(20℃)LD50:12565mg/kg(大鼠经口)PU涂层胶聚氨酯树脂28-30%、其余为水乳白色粘稠液体,pH7~8,烘干温度120℃左右,涂层强度好,可用于很薄的涂层,具有透湿和通气性能,耐磨耐湿耐干洗/(2)项目原料与低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符合性分析根据水性油墨组成,甘油沸点为290℃,根据《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中3.2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为标准压力下初始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本次评价保守计算以二甘醇达到浓度范围上限计(5%),则油墨的低挥发性符合性如下表所示。表2-7项目油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油墨种类挥发分含量油墨密度VOCs含量VOCs含量限量水性油墨5%/5%≤30%(水性喷墨印刷油墨)如下表所示。由上表可知,项目油墨中的VOC含量符合《油墨(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相应要求。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涂层胶的主要成分为水性聚氨酯均不易挥发产生有机废气,参考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方法》的通知”(浙环装过程使用丙烯酸、苯乙烯等易聚合单体时,聚合单VOCs,无实测数据时按单体质量的15%计;水性涂料含或其他水性乳液(树脂)时,游离单体按实测挥发比例时按水性乳液(树脂)质量的2%计。本项目所用涂料中表2-8涂料中VOCs含量一中可挥发性有机树脂,溶剂为去于印发《浙江省工发〔2017〕3体按实测挥发比水性丙烯酸乳液计入VOCs,无挥发性有机物含览表化合物离子水,业涂装0号),涂例计入(树脂)实测数据量统计涂料组分名称具体物质组分含量VOCs含量水性PU乳液树脂水性聚氨酯树脂29%0.58%水水71%/合计/100%/根据《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对VOCs含量的要求,项目所用水性PU乳液中的VOCs含量对照情况如下表所示。表2-9《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对照表序号胶粘剂名称项目水性涂层胶中VOCs含量(g/L)GB33372-2020中VOCs含量要求(g/L)是否符合1水性PU乳液6.496≤50符合本项目涂层胶主要用途为防水、防火、阻燃等功能,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涂层胶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3)原料用量核算及匹配性分析表2-10印刷工艺原料与产能匹配性分析油墨类型印刷速率(kg/h)设备数量(台)年生产时间(h)合计用量(t)本项目油墨使用量(t)设备负荷水性油墨3.56240050.44691.2%本项目设备最大油墨用量可达50.4t/a,本项目拟使用46t水性油墨,达到设备最大负荷的91.2%,油墨用量与设备的产能是相匹配的。表2-11涂层工艺原料与产能匹配性分析产品生产工序涂层数量门幅涂层面积占比(%)单位涂层固含量合计产品固含量原料使用量涂层3000万m/a1.5m234.35g/m245.02t155.24t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至少需使用水性PU乳液155.24t/a,本项目预计使用PU胶160t/a,使用量可以满足本项目的需求。2.2.4项目主要设备表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下表。表2-12设备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型号单位审批数量实施后数量增减量备注1印纸机YA25006套色106-42转移印花机1000-211010+03涂层机76-1采用天然气直燃式涂层机4定型机11+0采用天然气直燃式定型机5天然气导热油锅炉10-16刺毛机05+57空压机01+1注:经调查原有项目印纸机、涂层机低负荷生产,因此减少设备数量后,提高生产负荷,根据设备产能匹配情况,设备数量依旧可以满足产品生产需求。项目建成后生产设备配置以及产能情况见下表。表2-13本项目设备产能匹配情况生产能力数量车速合计(万米/负荷率(m/h)/天)万米/天万米/年(%)63200019.25760500086.81印10250020000206000500083.33层620000123600300083.331123600340094.44由上表可知,公司设备配置合理,项目完全后将能达到项目设计规模。2.2.5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本项目员工人数为80人,转移印刷、涂层、刺毛车间白班8小时,一年工作300天,定型车间工作20小时,一年工作300天,依托绍兴炎梓花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和宿舍。2.2.6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众才路1033号。西北侧为浙江东升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西南侧为众才路,隔路为浙江科盛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东北侧为浙江清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东南侧为空地。设备名称(台)产品方案年)单台(米转移印花纸4000转移花涂2500定型6000120000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3生产工艺流程本项目转移印花布生产分转移印花纸和转移印花布2道工序。企业按客户提供的花样通过印纸机先制作转移印花纸、再通过热转移印花机把转移印花纸上花型以升华方式把颜料移印到面料上。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图2-1项目转移印花纸生产工艺流程转移印花纸所需油墨为水性油墨,生产时通过辊筒将水性油墨印刷至转印纸原纸上,并利用辊筒凹版印刷的方式将辊筒表面的花纹印呈至转印纸上,随后将转印纸进行烘干(电烘干,烘干温度控制在90~100℃),烘干后的转印纸经检验合格后收卷为成品,成品转移印花纸进入转移印花布生产工序。图2-2转移印花布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转移印花布生产是将带有花纹图案印花纸与织物贴合,通过转移印花机辊筒加热滚压,将转移印花纸表面的图案、花纹转印至织物表面,加热滚压(电加热,温度控制在200℃-250℃),将图案通过升华的形式转移到布面上去,随后将印花纸和织物进行剥离,经收卷后即为转移印花面料成品,包装入库。根据不同客户需求,项目对部分原料坯布使用涂层机进行涂层烘干预处理(烘干温度约155℃),以改变布料的外观、触感、防水性、防污性等性能;对部分原料坯布使用刺毛机进行刺毛预处理,使原料布表面起短而浓密的毛,经刺毛后的织物需要使用定型机定型(定型温度约150℃),使得织物具有幅均匀、平整、减少卷边现象,降低其缩水率。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因子识别见下表。表2-14项目废气污染源强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类型污染物排放源污染因子废气转移印花废气印刷、烘干、转印工序VOCs、臭气浓度废气转移印花纸天然气加热滚压检验打卷成品定型打卷原料坯布涂层/刺毛(部分产品)废气废气涂层废气涂层工序VOCs、臭气浓度定型废气定型工序VOCs、颗粒物、SO2、NOx、染整油烟、臭气浓度绒毛尘刺毛工序颗粒物废水生活污水职工生活CODcr、NH3-N喷淋废水废气处理工序CODcr、NH3-N、石油类、SS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各类生产设备LAeq固废职工生活垃圾职工生活生活废弃物废印花纸转印工序纸张废品布质检布料废原料包装桶生产工序废原料包装桶污泥废水处理工序污泥废油废气处理工序油废抹布擦拭清洗水、水性油墨废布袋废气处理工序颗粒物、布袋废滤布废水处理工序污泥、水废绒毛尘废气处理工序绒毛尘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3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绍兴柯桥三杰纺织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6月20日,主要从事转移印花布、涂层布等纺织品的后整理加工生产。公司现有项目的环评审批情况及验收手续见下表:表2-15项目实施情况、环评审批及验收情况表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产品方案审批设备情况审批情况验收情况1绍兴柯桥三杰纺织品有限公司锅炉调整项目淘汰1台200万卡/小时导热油锅炉,新增1台300万卡/小时导热油锅炉,其余设备保持不变。年产转移印花纸30万米、印花布25万米、涂层布100万米。印纸机3台、印花机2台、涂层机7台、定型机1台、300万大卡/小时导热油锅炉1台。绍环[2008]153号绍环[2012]12号2新建年产压延皮塑5000万米生产性项目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辅助设备及配套设施,引进密炼机1台、开炼机2台、喂料机1台、压延主机1套、压延辅机1套、温控7套和输送带4套,形成年产压延皮塑5000万米的生产能力。年产转移印花纸30万米、印花布25万米、涂层布100万米及压延皮塑5000万米。印纸机3台、印花机2台、涂层机7台、定型机1台、300万大卡/小时导热油锅炉1台、密炼机1台、开炼机2台、喂料机1台、压延主机1套、压延辅机1套、温控7套、输送带4套。绍环[2009]319号绍环[2012]13号3补办200增加1台200万大卡/小时燃煤导热油锅年产转移印花纸30印纸机3台、印花机2台、涂层机7台、定绍环绍环万大卡导热油锅炉项目炉,企业产品方案与产量均不发生变化。万米、印花布25万米、涂层布100万米及压延皮塑5000万米。型机1台、300万大卡/小时导热油锅炉1台、密炼机1台、开炼机2台、喂料机1台、压延主机1套、压延辅机1套、温控7套、输送带4套、200万大卡/小时导热油锅炉1台。[2011]436号[2012]14号4改建厂房项目项目利用原有土地改建厂房,拆除原有3幢生产车间,面积为5246.89平方米,新建厂房总建筑面积21540平方米,新增高档经编机50台,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档经编布2800吨的生产能力。年产转移印花纸30万米、印花布25万米、涂层布100万米、压延皮塑5000万米及高档经编布2800吨。印纸机3台、印花机2台、涂层机7台、定型机1台、300万大卡/小时导热油锅炉1台、密炼机1台、开炼机2台、喂料机1台、压延主机1套、压延辅机1套、温控7套、输送带4套、200万大卡/小时导热油锅炉1台、高档经编机50台。零土地环备[2017]1号未验收5新建年产纺织后整理5000万米生产线项目现企业决定利用现有厂房,在淘汰原审批的“新建年产压延皮塑5000万米生产性项目”基础上,新购置印纸机7台,印花机8台,实施新建年产纺织后整理5000万米生产线项目。年产纺织后整理5000万米。印纸机10台、印花机10台、涂层机7台、定型机1台、500万大卡/小时天然气导热油锅炉1台。绍柯审批环审[2018]159号已完成自主验收由上表可知,项目从《锅炉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直到《新建年产纺织后整理5000万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设备一直有1台定型机,并于2012年进行验收,本项目搬迁实施后,定型机作为转移印花布生产过程中的一道工序,相关材料见附件9。根据调查,企业于2024年2月5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重新申请工作,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06217405119572001P。原项目已停产,实际已不进行污染物的排放。仅根据企业原环评、验收报告、监测数据等材料对企业原有污染源进行分析。2.3.1现有项目情况及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1)现有项目产品方案表2-16企业产品生产能力情况产品名称单位原环评审批情况2024年实际变化情况备注纺织后整理万米/年50004500/转移印花工艺(2)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料使用情况表2-17企业主要原辅料使用情况序号名称审批用量(t/a)2024年实际情况(t/a)备注1转印纸50504545/2水性油墨270423坯布500045004水性涂层胶800涂层工艺现状未投产(3)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2-18企业现有项目生产设备情况设备名称厂家型号环评审批数量(台/组)2024实际数量(台/组)变化情况备注印纸机YA25006套色1010转移印花机1000-211010涂层机/77暂未有涂层布订单,设备备用,暂未生产定型机/11天然气导热油锅炉500万大卡/小时10-1设备淘汰(4)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现有企业主要进行转移印花工艺、定型工艺,生产工艺与环评审批情况基本一致,涂层工艺现状未投产,生产工艺情况引用原环评内容,具体情况如下:1、转移印花纸图2-3转移印花纸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转移印花纸是将原纸及外购铁花辊安装到印花纸机上,将调配好的水性墨水与原纸紧密贴合,在一定温度下(电加热)、压力下压紧一定时间(通过转移印花纸机),即完成印花纸的生产。2、转移印花布图2-4转移印花布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转移印花布的生产工艺较为简单,将印花纸的正面与印花坯布紧密贴合,在一定温度下(电加热)、压力下压紧一定时间(通过转移印花纸机),将图案通过升华的形式转移到布面上去,即完成印花布的生产。3、定型加工图2-5定型工艺流程图外来坯布上定型机进行定型,定型温度控制在150~200℃左右,定型完成后经检验合格后即可包装入库。(5)企业现状污染源强调查1)废水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原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现回用于油墨调配不再外排,喷淋废水作为危废委托绍兴鑫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因此,企业现在仅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进入城镇污水管网纳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①企业实际用排水情况调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企业近一年实际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80吨/年,满足企业核定废水排放总量(3720t/a)。②废水水质分析企业现仅排放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印花纸印花纸检验电加热印花打卷成品坯布定型检验包装入库定型废油最终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处理达标纳管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钱塘江。根据2024年12月31日浙江杭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对排放口的水样的水质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J241089)监测结果。企业目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指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排放达标。2)废气企业废气主要为定型机废气、转移印花废气,现状已停产。根据浙江杭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对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数据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J241089)中相关数据,梳理结果详见下表。表2-19废气监测结果检测点位采样日期排气筒高度(m)样品性状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标准限值是否达标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定型废气出口◎6#2024-12-3125排气参数标干流量Nm3/h16197164101620516271二氧化硫浓度mg/m<3<3<3<350达标速率kg/h0.02430.02460.02430.0244氮氧化物浓度mg/m444450达标速率kg/h0.06480.06560.06480.0651采样颗粒mg/m1.31.91.51.615达标头物kg/h0.02110.03120.02430.0260气袋非甲烷总烃mg/m29.323.131.628.040达标kg/h0.4750.3790.5120.456/排气参数标干流量Nm3/h16193161891621616199滤筒油雾mg/m0.91.81.51.415达标kg/h0.01460.02910.02430.0227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出口(转移印花废气)◎7#15/排气参数标干流量Nm3/h5734558058545723气袋非甲烷总烃mg/m2.572.823.412.9340达标kg/h0.01470.01570.02000.0168据监测结果,企业目前定型废气中颗粒物、染整油烟、VOCs、SO2、NOx和转移印花废气中的VOCs等浓度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企业排放限值。SO2、NOx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中表3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绍兴市工业废气深度治理工作方案》:“力争完成4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改造,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NOx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绍兴市工业废气深度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其中定型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较高,考虑检测时废气治理措施没有进行有效处理,可能存在喷淋废水更换不及时的现象。由于项目现状已经停产,要求企业搬迁后完善废气处理设备,并加大换水量。3)噪声企业现有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等动力机械运作时产生的噪声,根据浙江杭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J241089)中相关数据,厂界声环境现状检测结果见下表。表2-20企业目前厂界声环境现状测点编号测点检测日期主要声源昼间测量时间LeqdB(A)1#厂界南2024-12-31机械设备17:31-17:36672#厂界东机械设备17:40-17:45633#厂界西机械设备17:48-17:53574#厂界北机械设备17:55-18:0064监测结果表明,企业目前厂界南面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厂界东、西、北间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现有企业污染排放情况根据监测数据核算,现有项目在产部分污染物的产排情况如下所示。表2-21现有企业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排放量环评批复量水污染物综合废水设备清洗废水t/a0*300喷淋废水0*1500生活污水12801920总排放废水量t/d4.2712.5t/a12803750CODcrt/a0.0510.3氨氮t/a0.0030.03大气污染物转移印花废气、定型废气颗粒物t/a0.0471.1VOCst/a0.8910.96染整油烟t/a0.0430.72SO2t/a0.0331.09NOxt/a0.0872.94注*:企业原环评中外排的综合废水为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由于实际生产中原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现回用于油墨调配不再外排,喷淋废水作为危废委托绍兴鑫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因此实际排放废水仅为生活污水。暂未投产部分依据原环评核算结果如下表所示。表2-22现有企业暂未投产部分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源污染物名称环评审批排放量涂层废气VOCst/a0.04企业达产时现有项目污染物的产排情况如下所示。表2-23有企业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实际排放量排污许可/批复总量水污染物综合废水*废水量t/d4.2712.5t/a12803750CODcrt/a0.0510.3氨氮t/a0.0030.03大气污染物转移印花废气、定型废气颗粒物t/a0.0471.1VOCst/a0.9310.96染整油烟t/a0.0430.72SO2t/a0.0331.09NOxt/a0.0872.94由上表可知企业达产时现有项目污染物符合环评及批复中的总量控制要求。2.3.2原有项目退役期环境影响本项目为整体迁建项目,原有项目已停产,计划拆除后不再实施,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拆除现有建设内容过程中尽量避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拆除产生的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按规范进行分类、贮存、处置,确保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留存转移联单和处置凭证备查,并控制拆除过程中的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2.3.3原有项目存在的问题1、企业喷淋废水更换不及时导致废气处理效果差,搬迁后要求企业改进废气处理工艺并及时更换喷淋废水,并加大换水量,提高废气处理效率使其废气可达标排放。2、企业原环评审批设备一直有1台定型机,并于2012年进行验收,相关材料见附件9,但缺乏一个整体验收,鉴于现有已经停产也无法补整体验收。原有项目排污许可证存在定型机设备、废气指标遗漏问题,搬迁实施后要求企业进行变更。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区域环境现状根据《绍兴市2024年环境状况公报》,柯桥区环境空气属于不达标区。2024年柯桥区环境空气污染物中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如下表所示。表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66010.00达标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91506.00达标NO2年平均254062.5达标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598073.75达标CO(mg/m3)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0425.00达标O3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5916099.38达标PM10年平均517568.00达标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1715078.00达标PM2.5年平均323591.43达标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7675101.33不达标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PM2.5日均第95百分位值超标,其余污染物年均浓度和相应百分数的日均浓度均能达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因此项目所在地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目前浙江省已制定了《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主要从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实施面源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升级、源头替代等方面着手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确保2025年柯桥区PM2.5指标如期达标。3.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绍兴市2024年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全市主要河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70个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II类水质标准,且水质类别均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其中:I类水质断面2个,占2.8%;II类水质断面31个,占44.3%;II类水质断面37个,占52.9%。与上年相比,I—II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保持无劣V类水质断面,满足水域功能要求断面比例持平,总体水质保持稳定。3.1.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为迁建项目,且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无需进行噪声监测。3.1.4土壤、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在采取分区防渗、分区管理后,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根据指南要求,本环评无须进行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3.1.5生态环境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实施,无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本次评价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不存在规划保护目标。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图详见图3-1。图3-1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图本项目50米1:7.801(1)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2)地下水环境: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故不涉及地下水保护目标。(3)声环境: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4)生态环境:项目周边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转移印花废气,其中印刷工序废气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相应标准。转印工序废气中产生的VOCs和臭气浓度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表1中新建企业排放限值标准,由于印刷工序和转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同一排气筒排放,遵从严格的标准,因此,本项目转移印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VOCs计)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涂层废气、定型废气中产生的VOCs、颗粒物、染整油烟和臭气浓度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表1中新建企业排放限值标准。其中直燃式定型机和直燃式涂层机属于工业炉窑,废气排放需从严控制,其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表1中新建企业排放限值标准,SO2、NOx排放建议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中表1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由于DB33/962-2015和GB41616-2022中未规定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因此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恶臭污染物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限值标准见下表。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表3-3《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3序号污染物项目有组织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监控位置1NMHC7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表3-4《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单位:mg/m3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VOCs4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臭气浓度3003染整油烟154颗粒物15注:臭气浓度为无量纲。表3-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单位:mg/m3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5烟囱或烟道二氧化硫35氮氧化物50表3-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单位:mg/m3序号污染物项目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非甲烷总烃4周界外浓度最高点2颗粒物1表3-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单位:mg/m3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NMHC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表3-8《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单位:mg/m3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臭气浓度20(无量纲)监控点设在周界外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表3-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单位:mg/m3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1氨1.52硫化氢0.063.3.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喷淋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污水管网,最终送绍兴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集中处理。纳管废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达到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曹娥江。表3-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除pH外为mg/L标准pH值总氮总磷石油6~9排污许可证要求6~980205015100.50.5注:*《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无石油类排放标准,因此石油类排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此外项目单位产品用水量和排水量指标还应满足《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2025)》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的限值要求,详见下表。表3-11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标印染行业规范条浙江省印染产业纺织染整工业水织物类别指标名称件(2023版)①环境准入指导意污染物排放标准见②新鲜水取水量1.4m3/百米产品1.4吨水/百米-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单位产品排水1.3吨水/百米140m3/吨产品量-注:①机织物标准品为布幅宽度152cm、布重10—14kg/100m的棉染色合格产品,当产品不同时,可按标准进行换算。针织或纱线标准品为棉浅色染色产品,当产品不同时,可参照《针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及单耗基本定额》(FZ/T01105)。②印染布标准品布幅宽度≤152cm、布重10.01-12kg/100m,摘自浙江省《印染布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85-2023)中计算参数。3.3.3噪声企业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下表。表3-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夜间等效声级(dB)3类65553.3.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本项目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该标准,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CODBOD5SSNH3-N类纳管排放限值2005010030201.520*昼间等效声级(dB)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总量控制指标3.4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我国现阶段环境保护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以及地方现行相关政策要求及本次项目排污特点,确定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VOCs、CODCr、NH3-N。应立足于清洁生产、污染物治理达标排放及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基本原则。经本次环评分析计算,项目实施后总量控制情况见下表。表3-13本项目总量控制情况项目排放量(t/a)总量控制建议量(t/a)废水量35203520CODCr0.2820.282NH3-N0.0350.035VOCs0.9560.956烟(粉)尘1.0781.078SO20.3920.392NOx1.371.37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削减替代要求执行有关政策的通知》(2022年7月11日):“经研究决定,自该办法废止日起,全市各区、县(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削减替代要求统一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若上级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表3-14项目总量控制平衡方案单位:t/a污染物原环评排放量以新代老削减量本项目排放量迁建后全厂总量控制值迁建后全厂总量控制值增减量替代比例替代量CODCr0.30.30.2820.282-0.018//NH3-N0.040.040.0350.035-0.005//VOCs0.960.960.9560.956-0.004本项目污染物控制值为:综合废水量11.7吨/日(3520吨/年)、CODcr量排环境为0.282吨/年(纳管为0.704吨/年)、氨氮量排环境为0.035吨/年(纳管为0.07吨/年)、VOCs量0.956吨/年、烟(粉)尘1.078吨/年、SO2量0.392吨/企业于2024年2月5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重新申请工作,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06217405119572001P,其中企业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控制值为:综合废水排放量12.5吨/天(3750吨/年)、CODcr排环境量0.3吨/年(纳管量1.88吨/年)、氨氮排环境量0.04吨/年(纳管量0.13吨/年)。企业于2018年6月购买二氧化硫排污指标2.18t/a,氮氧化物排污指标5.88t/a,因此企业允许排放SO2量1.09吨/年、NOx量2.94吨/年。绍兴柯桥三杰纺织品有限公司实施迁建后全烟(粉)尘1.11.11.0781.078-0.022SO21.091.090.3920.392-0.698NOx2.942.941.371.37-1.57年、NOx量1.37吨/年。厂各项总量控制指标均未突破现有项目总量,无需替代削减。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仅进行简单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影响不大,本次环评不进行具体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1废气一、废气污染物排放源汇总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要求,本次评价对本项目运营阶段产生的废气产、排情况进行汇总,见下表。表4-1废气污染源强核算情况表(1)工序/生产线装置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核算方法废气产生量(m3/h)有组织产生浓度(mg/m3)有组织产生量(kg/h)无组织产生量(kg/h)工艺收集效率(%)处理效率(%)转移印花印纸机、印花机转移印花废气VOCs物料衡算法2000045.50.910.048水喷淋+间接冷却+高压静电9592涂层涂层(一拖三)涂层废气VOCs1500012.2670.1840.019590SO24.20.063100NOx14.60.219100颗粒物1.4670.022100涂层(一拖三)涂层废气VOCs1500012.2670.1840.019590SO24.20.063100NOx14.60.219100颗粒物1.4670.022100定型定型机定型废气颗粒物类比法15000701.050.0219890非甲烷总烃841.260.02695染整油烟751.1250.02380SO21.0220.015100NOx3.60.054100刺毛刺毛机绒毛尘颗粒物系数法10000445.54.4550.045布袋除尘9999表4-2废气污染源强核算情况表(2)排放时长工序/生污染源绒产线刺机毛尘废气排放量排放去向毛(m3/h)浓度放量放量(h)(mg/m3)(kg/h)(kg/h)转移印印纸机、印转移印花花花机废气VOCs200003.650.0730.048DA001VOCs1.20.0180.014.20.063三)涂层废气15000DA002NOx14.60.219物料衡算法0.0222400h涂层VOCs1.20.0180.014.20.063三)涂层废气15000DA003NOx14.60.2190.022定型定型机定型废气1500070.1050.021DA0046000h装置刺毛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无组织排涂层(一拖SO2颗粒物1.467涂层(一拖SO2颗粒物1.467颗粒物类比法非甲烷总烃4.20.0630.026染整油烟150.2250.023SO21.0220.0150NOx3.60.0540刺毛刺毛机绒毛尘颗粒物系数法100004.50.0450.045DA0052400h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二、废气源强核算过程本项目主要产生有机废气为转移印花废气、涂层废气、定型废气和刺毛工序产生的绒毛尘。(1)转移印花废气本项目转移印花纸所需油墨为水性油墨,本项目油墨使用量为46t/a。根据企业提供的MSDS,油墨成分为甘油15%~30%,染料1.5~6%,二甘醇<5%,水55%~65%,水性油墨在使用过程中会有有机废气挥发,本环评以VOCs计,挥发组分根据表2-6以5%计,则项目印刷、烘干、转印过程产生的转移印花废气产生量为2.3t/a。本项目印刷、烘干、转印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间接冷却+高压静电”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要求企业在转移印花机、转移印花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下方设置围帘,印刷、烘干、转印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间接冷却+高压静电”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转移印花工艺使用10台转移印花机和6台转移印花纸机,转移印花纸机为印花烘干一体机,则共需16个集气罩,转移印花纸机集气罩尺寸为1.5m×0.5m,断面风速取0.5m/s,转移印花机集气罩尺寸为1.5m×0.4m,断面风速取0.5m/s,则总设计风量为18900m3/h。综上所述,并考虑管道阻力等因素,风量按20000m3/h计。废气收集效率为95%,处理效率为92%。表4-3转移印花工序有机废气污染源强表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量(t/a)排气筒编号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转移印花VOCs2.30.1750.0733.650.1150.0480.29DA001(项性等性能用水性涂过程中均印发《浙〔20172)涂层目仅部分。本项目层胶(水会产生少江省工业〕30号),废气产品需要水性PU性PU乳量的有机涂装工序涂装过程进行涂层工艺,以改变布料的外乳液年使用量为160t,据企业提供液)成分为水性聚氨酯树脂29废气,本环评以VOCs计。参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方使用丙烯酸、苯乙烯等易聚合单观、触感、防水性、的MSDS,涂层工%,水71%,涂层、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法》的通知”(浙体时,聚合单体按防污序所烘干关于环发实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厂搬迁提升建设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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