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用水招标采购公告(2025)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上铁路恩格阿娄布日奇会让站及配套扩能改造工程生活用水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受理你公司新上铁路恩格阿娄、布日奇会让站及配套扩能改造工程生活用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水办〔2024〕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新上铁路恩格阿娄、布日奇会让站及配套扩能改造工程生活用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
新上铁路恩格阿娄、布日奇会让站及配套扩能改造工程生活用水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兰陶勒盖巴音高勒嘎查、巴音敖包嘎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到发线采用60kg/m钢轨,铺轨7.44公里;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445平方米;两个车站均设到发线2条(含正线1条),有效长均满足1700米,均设50*6*0.3m运站站台1座。项目为新建项目,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建设,2026年10月完工。
同意你公司新上铁路恩格阿娄、布日奇会让站及配套扩能改造工程生活用水项目以恩格阿娄会让站自备水源井地下水、布日奇会让站自备水源井地下水作为施工期及运行期综合生活取水水源。不考虑输水损失,核定该项目运行期年取水总量2225.04立方米(恩格阿娄会让站1112.52立方米、布日奇会让站1112.52立方米);施工期总取水量4107.74立方米(恩格阿娄会让站2053.87立方米、布日奇会让站2053.87立方米)。本项目运行期综合生活用水指标127L/(cap·d),用水定额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地下水管理单元水位水量评估结果的通知》(内水资〔2025〕49号)文件要求,乌审旗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新增地下水取水暂停审批,且由原旗县级负责办理的取水许可手续,审批权限全部上划调整为盟市级受理审批。结合《乌审旗水利局关于报送新上铁路恩格阿娄、布日奇会让站及配套扩能改造工程生活用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意见的函》文件,该项目所需的地下水取水量通过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压减的地下水指标置换,未新增地下水取水量。项目取用水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及“三条红线”指标要求。
基本同意项目节水指标、节水管理、现状节水潜力等方面分析。该项目的节水水平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满足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要求,节水措施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可行。你公司要落实相关节水措施,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基本同意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综合生活污水经站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本项目施工期生产用水;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综合生活污水经站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以“冬储夏灌”的方式全部回用于本项目运行期绿化用水。项目对外不设排污口。
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2022)、《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等技术标准,安装取(退)水计量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我局报送有关材料并申请核验,我局将依据现场核验情况最终核定项目取用水量并核发取水许可证。
本决定书有效期为3年。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你单位应服从鄂尔多斯市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乌审旗水利局、乌审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日常监督管理。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2025年10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用水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