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烷及其他气体配套招标采购公告(2025)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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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珠海力华气体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硅烷及其他气体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珠环建书[2025]36号
2025-10-09
珠海力华气体有限公司
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珠海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联系电话:0756-2155979传 真: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环建书〔2025〕36号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珠海力华气体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硅烷及其他气体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珠海力华气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4MADY4R1DXY):报来的《珠海力华气体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硅烷及其他气体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分别为:2412-440404-04-01-135827)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珠海力华气体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硅烷及其他气体配套项目位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湾四路东北侧、石化七路西北侧,-1-占地面积84511.6平方米,建筑面积15760.3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从事硅烷生产,副产品为高纯三氯氢硅,同时进行液氦、氢气充装,生产规模为硅烷5000吨/年、高纯三氯氢硅1000吨/年、液氦充装100吨/年及氢气充装500吨/年,共4条生产线。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书。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及技术评估单位珠海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本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评价结论。三、本项目位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落实所在环境管控单元有关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的要求。四、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管理要求。(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本项目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珠海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运营期:本项目脱盐站浓盐水、反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2-排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水池暂存后部分回用,部分汇入污水处理站产品水池与其他污废水混合;水解废水、喷淋废水、膜清洗再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汇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含修改单)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及力华气体公司与珠海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协议进水标准较严者要求,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珠海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车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废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及《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要求。运营期: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含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氯化氢、氨、硫化氢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含修改单)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3-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管理要求。(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严格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及时清运、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五)根据报告书分析,本项目建成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应控制在0.305吨/年以内(均为无组织排放),实行倍量削减替代方案。(六)完善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防范污染-4-事故发生。五、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六、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七、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八、如国家和地方颁布或修订新的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或标准,则按其适用范围严格执行。珠海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9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硅烷及其他气体配套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