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锋探1井、玛纳3井勘探钻探项目(锋探1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锋探1井、玛纳3井勘探钻探项目(锋探1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锋探1井、玛纳3井勘探钻探项目(锋探1井)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2团,北距石河子市城区约9km。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勘探事业部,0990-6888368

锋探1井勘探钻探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在油藏、钻井等设计方案中有考虑。锋探1井、玛纳3井勘探钻探项目新钻探井1口(锋探1井)完钻后进行试油。经调查,具体环境保护设(措)施有对洒水降尘、泥浆不落地、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物资加盖篷布,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以及为施工过程设计的相应生态保护措施等,环评时的环境保护投资概算为319万元,实际投资706万元。1.2施工简况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中要求,在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的保障前提下,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八师环审〔2023〕65号”文中提出的生态保护工程和污染防治措施。1.3验收过程简况(1)2023年8月,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锋探1井、玛纳3井勘探钻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2023年9月13日,取得第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对3井勘探钻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八师环审〔2023〕65号)。(3)根据《关于油气田滚动勘探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式的复函》(新环函〔2018〕1584号)要求,项目分批实施,分批验收;项目第一批工程实施1口井(玛纳3井,更名为玛纳4井),2025年7月,新疆钧仪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锋探1井、玛纳3井勘探钻探项目(玛纳4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次验收第二批,项目实施1口勘探井(锋探1井),于2024年1月12日开钻,2025年2月6日完钻,2025年3月6日完井,2025年3月25日开始试(油)气,2025年4月22日试(油)气结束。试(油)气作业结束后,试(油)气结果显示具备开发条件,对油井进行关井,后期根据油田开发要求转入开采井。(4)2025年7月3日,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委托新疆钧仪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5)新疆钧仪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2025年7月,进行了现场调查工作,对受工程建设影响的生态恢复状态、工程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等进行了重点调查。2025年8月,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锋探1井、玛纳3井勘探钻探项目(锋探1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2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反馈2.1信息公开2025年10月10日,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的竣工日期进行了网上公示。2.2公众参与渠道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采用电话(勘探事业部,0990-6888368)和网站回复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2.3公众意见处理建设单位承诺会严格记录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收到时间、渠道以及反馈或投诉的内容,并及时处理或解决公众意见,给出采纳与否的情况说明。本项目建设过程、验收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或投诉,表明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3其他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3.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3.1.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设有安全环保科、各项目经理部设有安全环保工作人员,钻井单位设有专职HSE管理人员,对项目全过程进行了环境监督管理,落实各项环保和安全措施,减少项目勘探施工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1.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钻井期间施工单位配备井口防喷系统和消防设施,钻井及试油过程未发生井喷、油气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650203-2023-031-L)。3.1.3生态环境监测和调查计划本工程钻井产生的废气和噪声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废水和固体废物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处理。必要时,建设单位可依托第三方社会化监测机构进行监测。。3.2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一、生态1、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期划定了行驶路线,未随意乱碾乱轧植被;定期维护保养各类施工设备,钻井作业时加强现场管理,井场采取分区防渗,井口、罐区、不落地系统等区域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均铺设防渗膜,施工期未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2)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经调查。(3)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现场钻井设备进行了搬迁,对施工迹地进行了清理、平整,经调查现场无施工废弃物、污染物遗留。(4)施工前已对占地范围进行了补偿,办理了临时用地征地手续。施工人员严格限制在用地范围内活动。(5)施工结束后,已对井场、生活营地和临时道路进行压实、平整,植被自然恢复。(6)项目施工活动严格遵守油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物资运输加盖篷布,钻井材料堆放下垫上盖,定期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未在大风天气开展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二、废气(1)对施工场地及探临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未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使用高质量柴油机、柴油发电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2)划定施工区及生活营地范围界限,严格控制施工区范围;施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未乱碾乱压;运输车辆应加盖逢布,未超载过量。(3)临时土方在井场堆放采取覆盖防尘布。(4)优化施工组织,缩短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未在大风天气施工,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5)施工结束后尽快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整理和平整,减少风蚀量。(6)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充分燃烧后放空,未直接排放。(7)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了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了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三、废水(1)项目钻井泥浆为水基泥浆,在钻井过程中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分离出的液相循环使用,完井后剩余泥浆由西部钻探钻井液公司回收利用。(2)项目共产生1300m3井下作业废水,排入井场方罐中,拉运至红山嘴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回注油层。(3)施工期间钻井井场内的柴油机、发电机房、岩屑专用方罐等均采用防渗膜防渗。(4)钻井采用套管+水泥固井完井方式,保护地下水层。(5)生活污水清运至乌尔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6)项目防渗分区要求为一般防渗,防渗区为井场井口周边、柴油罐区、发电机房、钻井液不落地系统、岩屑方罐及生活污水储集池等存在泄漏风险的区域,采用防渗膜进行防渗。(7)项目在试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清运过程,严格执行车辆拉运相关要求,未随意变更车辆行驶路线,未随意倾倒,车辆司机未疲劳驾驶,对车辆清运物质、数量等信息已建立台账。四、噪声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在设备底部进行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期噪声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属于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影响消失。五、固废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钻井岩屑和生活垃圾。(1)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循环利用,水基钻井岩屑经收集后委托石河子市小拐镇天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清运处置,岩屑经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2)油基钻井岩屑产生量约为9596.88t,委托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3)施工结束后产生的未沾油的防渗材料由施工单位集中回收利用;施工期间危险废物统一贮存至贮存点,贮存至一定量后,沾油废防渗材料委托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委托新疆聚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4)生活垃圾由克拉玛依市鑫塔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清运至白碱滩区垃圾中转站,最终清运至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5)根据现场调查,未发现岩屑、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遗留情况。(6)项目产生的水基钻井岩屑已建设台账管理。。3.3配套措施落实情况3.3.1区域消减及淘汰落后产能本项目不涉及。3.3.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本项目不涉及。3.3.3其他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区域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等措施。4整改工作情况本项目不需要整改。5建议(1)不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生产、储运及依托的污染治理设施的事故发生,保障区域环境安全。(2)在产能开发建设前开展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3)按规定发布企业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2025年10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