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晋江经济开发区(新塘园)纵二路绿地项目部分用地(地块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晋自然资〔2025〕
79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经晋政地〔2013〕517号文批准,位于新塘街道塘市社区,面积为8459平方米的晋江经济开发区(新塘园)纵二路绿地项目部分用地(地块三)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市土地储备中心、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合同》(晋土储收〔2025〕40号)约定执行。
三、收回的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待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并具备供应条件后,纳入我市土地供应计划,由你局根据区域规划功能,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供地。
四、具体收回事项由你局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