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楼及空地物业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东凤镇兴华中路47号商业楼及空地物业公开招租
东凤镇兴华中路47号商业楼及空地物业(详见招标方案)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租,有意者请于2025年10月16日下午4时前到我司登记报名。
报名地址:东凤镇凤翔大道128号10楼1011室
咨询电话:22600215、22600443
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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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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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图及用地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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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凤镇兴华中路47号商业楼及空地物业租赁方案20250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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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书.docx
物业租赁合同东集资2025()号出租人(甲方):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注成地址:中山市东凤镇东兴社区金怡北路27号首层之二电话:13702531123承租人(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甲方组织公开招标,位于【东凤镇】承租权由乙方竞得,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遵照执行。第1条租赁物1.租赁物坐落地址:【】(以下简称租赁物);资产编号为:【】。2.租赁物的面积:【】(双方同意,不论租赁物的实际测量的面积是否与本合同注明的面积有误差,本合同租金均不作调整)。3.租赁物的用途:该物业乙方只能作工业、办公及住宿用途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第二条租赁期限及交付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2.免租期为【】个月,租金从【】年【】月【】日起计收。3.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物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双方签署交接手续后视为交付完成;如双方未签署手续,但乙方已经实际占有使用租赁物的,视为已经交付。第2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1.租金:(1)月租金按【】元人民币计收,乙方应于每月【】号前缴纳当月租金,月租金每满三年递增【】%。(2)乙方须将租金转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中(单位名称: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011022609200024183);每月10号前缴纳当月租金,甲方依据缴款凭证开具租赁发票给乙方,乙方自行至甲方办公室领取。2.保证金:(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2)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拖欠租金的违约情形且已缴清一切税费、水电费用、行政部门罚款等费用以及无损坏租赁物设施后,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3)如在租赁期间,乙方如拖欠租金超过2个月,经催告仍不交付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没收保证金不免除乙方租金缴纳的义务。(4)如乙方包括未缴付税费、水电费用、行政部门罚款的,在合同期满时甲方有权用保证金代为支付。(5)保证金由乙方自行到兴业银行中山小榄支行缴纳(银行名称:兴业银行中山小榄支行,单位名称: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96020100100186100);第3条租赁物使用、维护及维修1.甲方应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承担租赁物维修、保养的有关费用。乙方负责出资按有关部门要求完善环保、消防等设施,并取得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后方可经营。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组成联合检查组经常性(每月一次)对租赁物开展检查,确保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对于房屋存在结构性安全问题或因自然属性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对于结构性安全问题,如乙方发现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乙方装修、改建、增建、改造的部分,甲方不承担维修、保养的义务。(2)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第4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保证金。2、甲方如侵犯第三方权益导致乙方不能使用该租赁物,乙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3、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安全及维护责任主体为甲方。4、甲方有权对乙方是否按约定使用租赁物进行监督,并与乙方共同进行经常性租赁物的检查。如发现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合同履约金及已收租金并收回物业。5、甲方有权禁止过去3年出现过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企业参与集体物业承租的投标。6、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终止后收回租赁物。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甲方应承担的义务。第5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及保证金,及时足额清缴水电费、相关税费等费用。2.乙方须在投入使用租赁物前进行环保、消防安全等设施整改,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后方可使用租赁物;除双方约定用途外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用作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已收租金并收回物业。3.乙方需自行解决供水供电问题,并且必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4.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对租赁物的使用利益以不影响甲方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维护及对租赁物周边土地进行合理的经营管理为限。5.乙方在租赁物内发生任何违法事件或不按规范要求经营所引起的一切消防安全、经济、法律等责任由乙方一方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如因乙方违法经营或因各项安全措施不合格而被有关部门查封或责令暂停营业的,视同违约。6.乙方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自己财物,如有财物被盗或损失,甲方不负责赔偿。7.乙方须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做好门前“三包”。8.在租赁期间,乙方与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乙方须准时发放所雇佣人员的工资。如因乙方拖欠所雇用人员工资或乙方雇用人员发生工伤等因素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9.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乙方应承担的义务。第6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进行延期、变更或解除。租赁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如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并签订终止协议后,相应保证金由甲方无息退还。2.租赁期间,甲方如转让出租物业的,乙方放弃优先受让权,但甲方应提前1个月将转让事宜通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后(无论是乙方受让还是第三方受让),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终止(第三方受让的,甲方权利义务相应由第三方承受),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3.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租金由双方据实结算,相应保证金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应无条件搬离:(1)政府城镇规划和建设发展等客观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3)租赁物因政策原因被拆迁或征收征用的。双方确认,征收补偿由甲方收取,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但甲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履行返还租赁物的义务:(1)乙方须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日内返还租赁物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租赁物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2)租赁物内的任何固定装修及固定设施设备,乙方不得拆走,并约定不作价处置,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3)乙方须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清理租赁物内其他物品并退出租赁物。如乙方未清缴应付费用或未在上述期限内清理租赁物内物品的,乙方特别授权甲方进入租赁物并对其遗留在租赁物内的物品进行处置,乙方放弃遗留租赁物内的物品所有权,乙方对甲方处置的结果放弃任何抗辩、追诉的权利。(4)如乙方以租赁物作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工商登记或其他登记的,租赁期届满或在合同终止日或返还期届满后的30天内,乙方应予以迁出或注销。第7条租赁物转租、转让1、甲方允许乙方转租,乙方可对外进行招商招租活动。2、乙方在对外转租时,即在对外招商行为中不得明示或默示自己为租赁物所有权人或允许他人合理认为乙方为租赁物所有权人。乙方在与次承租人签约时应向其明示,乙方仅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享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占有和使用权,不享有任何处分权。3、乙方对外转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超出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的转租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转租合同中明确,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应同时解除或终止,次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房屋所有权人主张权利。4、乙方保证其转租后的经营活动符合中国有关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文化、治安管理在内的法律、法规的要求。5、乙方保证其转租后的租赁用途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6、乙方转租后对租赁物进行任何改装或添加附属设施,在不影响甲方其他权益时,该等改装或添加的利益(包括硬件设备、设施、装置或软件)成为租赁物的组成部分并无偿归甲方所有;若该等改装或添加使租赁物价值、功能、效用受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租赁物恢复原状,乙方应承担租赁物恢复原状所需的全部费用。7、乙方对其转租承租人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如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等各项费用的交纳承担连带责任。8、乙方转租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代为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9、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转让租赁物。在此情况下,乙方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而甲方无需再就此征求乙方意见。第8条房屋装修及维修1、乙方有权自行决定装修方案及进行装修,乙方有权自行决定装修方案及进行装修,但乙方的装修方案及施工不得损坏甲方已施工完毕的公共设施、设备及租赁物结构、外墙部分,不得影响或妨碍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维护、维修、保养。2、因乙方(含乙方雇员、合作伙伴以及顾客等)装修或其他原因导致房屋主体结构受到破坏或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及时修复并承担费用。乙方拒绝修复或无法修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3、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可直接由乙方向第三方追偿,如需甲方协助,甲方应当予以协助解决。第9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应向甲方缴交的费用,从拖欠之日起,乙方应以应付未付租金及费用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的,除按原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外,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以每月租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如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导致行政机关处罚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承担了相关责任或造成了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实际损失、声誉损失及维权费用)。4.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收回租赁物并不做任何经济补偿:(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用途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物原有结构的;(3)利用租赁物进行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的;(4)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达2个月;(5)对周围居民和企业造成影响,投诉情况属实且乙方拒不整改的;(6)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项目用地涉及违法用地,乙方在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后未及时处理的;(7)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6.租赁期间,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1)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2)在乙方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另租给他人。7.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甲方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乙方承担。第10条其他1.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参与投标确认的投标须知及投标其他文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3.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2025年月日于中山市东凤镇签订北950m000400032002002004000320016004000120016001120060040003200m003200400600120016001200150T8001C会50015000001000500180uAA3000500品10003000380050050030001000130001501800400040004000400040000400040004002400040001550夏品面积()美中底居二层三层四屋五层测量黄金兰丁雁婵1767.14399.018422884308899.50强闳张星平叔拿伭中山市京风鹅建设开发养公司夏技高独坤房屋摩蓐东风镇兴年东路事聘mm测绘单售东风镇房学所此例1100400095040004000000m0150cm600120016001200203200J600600800P0600120016001200FD150050010005002A18000A1000300015018001950CT200380060050030005000300010001300040004000L0004000200400040004000400040000路犁关是品面彩(心底层二层三层四属五层测量黄企丁雁婵1767.14其中399.904842288408899.50强阁张星平叔单法中市京风建设开发春司司夏技高绘坤屋座风镇兴年东路单传mm测浍单信风囍房学所此例1100话构层数推学结打解层丰日期1994.13.16东凤镇兴华中路47号商业楼及空地物业租赁方案东凤镇兴华中路47号商业楼及空地物业原租赁合同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拟对该处物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一、基本情况1.坐落位置:东凤镇兴华中路47号商业楼及空地。2.面积:一层建筑面积399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414.88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422.88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430.88平方米,五层建筑面积99.50平方米,另有空地1417.20平方米。3.其他配套设施:按现状交付,水电齐全。二、功能用途:根据其现有布局和现有设施,可开展招商合作(即可分租),用作商业、办公使用。禁止经营运输、物流、废品回收、汽车拆解等限制性行业以及砂石经营等相关要求。三、租赁方案1.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为5年,即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2)其中2026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为修缮加固期,期间免租。(3)中标人需在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中标物业的翻新,主要内容如下:①外墙部分:对整栋物业的外墙进行全面的翻新修复。②天台部分:对物业的天面清拆隔热层并重新铺砌防水层面。③停车场部分:对停车场地面进行打拆并重新铺砌混凝土和排水排污(隔油池、化粪池、停车位划线和公共卫生间的翻新)设施。④室内部分:对消防管网翻新刷漆和楼梯间批白。⑤工程保险:意外险保额不低于100万,住院医疗险保额不低于10万,住院补贴不低于100元/天。2.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投标者缴纳)。(2)修缮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投标者缴纳)。3.租金底价及其他:(1)以上物业合计月租金底价为82000元(含税)。(2)租金每满三年递增5%。四、投标报名:1.参与竞投者须缴纳30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和20万元人民币作为修缮保证金,合共5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请于2025年月日16:00前自行到兴业银行中山小榄支行缴纳(银行名称:兴业银行中山小榄支行,单位名称: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96020100100186100)。未中标者凭投标保证金及修缮保证金缴款单回执办理退回手续,我司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及修缮保证金本金。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后原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租赁保证金,原修缮保证金于中标方完成中标物业的翻新,并由招标方验收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竞投者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联合竞投。在报名截止前携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保证金缴款单回执、银行卡等资料到我司进行登记,领取投标确认书参加投标。3.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须自行对租赁物进行踏勘,了解租赁物现状情况。4.如项目涉及违法等相关情况,承租方无条件服从处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五、投标:1.招投标方式和评标办法:采取现场明标出价方式竞投,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者为中标单位。2.第一次竞价可平价,之后每次竞价增加幅度不少于100元。3.如参与竞投者本人无法到场、则代理人需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场代理参与竞标。4.不限参加竞投单位数量,如只有一家单位登记竞租也正常开标。六、招投标时间安排:竞标报名截止:2025年10月16日16:00;公开竞标日期:2025年10月17日9:30;公开竞标地址:东凤镇凤翔大道13号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五楼开标室(地址如有变动电话通知);竞标者迟到10分钟以上作弃权处理;七、其他:1.中标单位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缴清保证金和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则视作弃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2.如因城镇规划或国家政府征用或收回自用的,承租方无条件服从,我司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户添置的基础设施无偿归我司所有。3.承租单位负责对该物业进行保养、大小修缮并支付有关费用。租赁期内负责出资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完善该物业环保、消防等设施,并取得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后方可使用,如因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4.其他租赁条款于租赁合同中约定。5.此租赁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我司。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9日参与竞标者签名: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进一步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依据“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落实《租赁合同》租赁物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双方同意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明确如下职责:一、承租方有义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物业承租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承租物业辐射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二、承租方应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经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把安全生产措施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落实,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三、承租方应抓好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安排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承租方应建立、健全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订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工作档案等,并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租经营场所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正,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防范职业病危害。五、承租方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有效的监督、考核制度,并明确承租经营场所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人,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六、承租方有责任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承租的物业进行检查和专项整治。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设施、场所应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七、承租方在发现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八、对重点工程项目,新建、扩建、改建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承租方保证做到保障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九、承租方必须明确职责和要求,对租赁物业发生的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和严肃处理,造成事故发生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十、每逢节假日国家、省、市、镇的重大整治活动,承租人有义务以高度的责任感,更加认真地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做好节假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确保安全无事故。十一、本责任书作为《租赁合同》之补充,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物业出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物业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楼及空地物业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