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水面招标采购公告(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站)2025)



棠下镇沙富仓宁经济社5号塘出租竞投公告

区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20251605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沙富仓宁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 2025-10-21日10:00时对棠下镇沙富仓宁经济社5号塘出租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5号塘
070301022001-0014
001
8.00 亩
 亩
14000.00 元/宗·年
沙富仓宁村(5号塘)
鱼塘水面
农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沙富仓宁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本次交易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    备注:租赁期限为2年2个月。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足一年按一年收取租金) 。    租赁年限:2.17年。    合同预计开始时间:2025-11-01至2027-12-31。    交易底价:14000.00 元/宗·年。    每次最少加价金额:0.00 元/宗·年。    每次最大加价金额:0.00 元/宗·年。    项目预计总额:42000元。    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租金递增方式:不递增。    免租期:无。    竞投人资格审核方式:自动审核。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暗标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0.00元且不得高于金额0.0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二)、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三)、竞投人资格审核说明:   自动审核:即项目竞价资质无特殊要求,有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原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事前审核:竞投意向人需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后,在网上竞投当日前,需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事后审核:则整个竞投结束后,符合竞价原则的第一竞得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5-10-12上午9:00时至2025-10-17下午17:0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如未在我网上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或关注微信小程序【蓬江三资】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之后,电子竞投的用户可在【交易大厅】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三)、见证人报名时间:     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2025-10-17日16:00时前报名登记。

 
五、竞投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5-10-17日16: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10000.00 元。

 
  (四)关于竞投保证金的温馨提醒: 要求竞投人提前做好转账到项目保证金的账号,以免得遇到节假日,跨行到账迟。(由于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跨行转账在非工作日期间(如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和非营业时间停止运行,请意向竞投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五)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棠下支行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0020000023691526

 
六、竞投时间说明: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5-10-21日10:0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5-10-21日10:00至2025-10-21日10:20, 竞拍时间开始后,按规定的竞价规则出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在距离竞投时间结束前三分钟内报价的,系统会自动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每当出现竞投时间少于3分钟有出价的,都会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直到无人出价为止。

 
七、竞投说明:

 
  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沙富仓宁股份经济合作社(出租方)所有。

 
八、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在本项目交易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非中标者所缴纳的保证金(带息),中标者的保证金(带息)划转至项目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账户,按项目所属单位的要求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   2、如按照竞价原则成为第一竞得候选人后,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   3、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4、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沙富仓宁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周生

 
   联系电话: 13824082142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富怡路28号

 
   联系人:周生

 
   联系电话:0750-3937754
 
 

 
   指定网址:
 
 

 
   网址的二维码:
 
 

 

 
 

 
附件资料下载

 
合同式样.pdf

 
竞价须知.pdf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合同编号:鱼塘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乙方地址:乙方电话号码:为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甲方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出租本村鱼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出租鱼塘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标的鱼塘概况乙方通过竞价方式投得甲方坐落在仓宁经济社内面积约亩的鱼塘(具体位置见附图1)用于水产养殖。乙方对甲方出租的鱼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租赁,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使用。第二条出租期限鱼塘租赁期限为年:年月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足一年按一年收取租金)第三条租赁款、合同履约保证金缴交(一)出租款标准:出租期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交1年鱼塘出租款¥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二)出租款缴交方式:乙方应在竞得后7天内一次性缴交全年出租款,先收款后耕塘。乙方必须在每年12月15日前缴交下1年度出租款。(三)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0%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竞得鱼塘当天一次性全额缴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在出租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1-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退包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不作任何补偿,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鱼塘;如甲方违约,不计利息退还保证金。(四)收取出租款后,甲方只开具江门市蓬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给乙方,不开具租赁发票。如乙方需要开具发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税务部门要求甲方缴交,由乙方足额补偿给甲方。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好鱼塘,制止乙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2.维护乙方的鱼塘出租经营权,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本合同标的鱼塘水利费由甲方负责。(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出租期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时、足额向甲方缴交出租款,一切生产费用、税费规费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用电安全造成的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不可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拒交出租款。2.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乙方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出租的鱼塘,享有经营收益权和自主经营权。3.乙方在出租期内中途退包的,应在当年12月1日前告知甲方,以便安排重新出租。乙方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塘,拆除及搬走基面建筑物,保证金不作退回。4.乙方可在承租范围内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等,所搭建的建筑物必须符合各级设施农用地及蓬江区农用地“看护房”相关政策要求,经甲方同意报相关部门审批统一规划后方能搭建。看护房改造、建新标准:房屋结构须方正美观,外立面颜色协调(屋顶为浅灰色,主体四周为深绿色,详见附图2),拆旧建新可采用活动板房或集装箱以及钢架结构为主体,四周、顶部为铜铝铁皮,颜色同改造一致,并且符合相应的消防条件。搭建后的“看护房”仅作农业用途,不得用作房屋出租或经营性活动,不能用于-2-居住且不能改变土地原貌;乙方在所承租农用地范围内依规兴建的“看护房”,在合同解除或承租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须自行拆除,如在限期内不拆除的,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经济补偿;如由甲方拆除的,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遇上级部门的农田看护房整治行动实施,需在该养殖区放置统一款式的农田看护房的,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放置,并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农田看护房管理要求进行使用,合同期间,看护房的维护及修葺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有损坏的将由乙方进行赔偿,原已建的看护房和乙方自建的看护房均由乙方自行清拆,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合同期内,若乙方有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等情况,遇政府部门作出处罚或拆除乙方建筑物的,乙方需积极配合整改,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5.根据《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黑臭水体农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出租期内,乙方不得在出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鱼塘,不得饲养生猪,乙方需饲养禽鸟的,必须按照环保、农业、工商、国土等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位于畜禽养殖限养区的鱼塘,乙方需饲养生猪或禽鸟的,必须按照环保、农业、工商、国土等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饲养畜禽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6.乙方干塘时采用泥浆泵及高压水枪清淤的,禁止将泥浆排入河涌;采用推土机等机器清淤的,必须妥善处理淤泥。如乙方将干塘泥浆排入河涌或随意弃置淤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出租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7.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合理使用鱼塘,不得随意改变其用途和土地性质。未经甲方同意改变鱼塘原状的,在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前要恢复鱼塘原状,如不履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8.乙方出租的鱼塘不准放养埃及鱼,鱼塘塘基不得种植高杆植物(注:以六米以下为准)。乙方出租的鱼塘与他人出租的鱼塘相邻的塘基各占一半使用面积(相邻鱼塘非本村的除外)9.出租鱼塘范围内的河涌、水沟甲方不做疏通挖深,机耕路的修建修筑维护保养由乙方自行处理。所有靠近河涌边的鱼塘塘基,如遇上政府部门或村集体开展改善河涌水利筹工程的,该鱼塘塘基要无条件用作放置淤泥等,-3-并不作任何补偿。10.出租期内,乙方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一切用电设施、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协助保障供电的正常运作和维护电器设备,如电表、漏电开关损坏或遗失被盗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对用电安全全权负责。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规定,乙方需自建养殖尾水治理设施,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使用,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为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2462-2024)尾水治理设施需经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验收通过且养殖尾水排放达标。如乙方未能自建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则需向相关部门缴交公共养殖尾水治理设施维护费用,费用由使用该区域公共养殖尾水治理设施的鱼塘承租者按承租面积均摊计算,一年一缴。合同期内,如乙方违反相关规定,遇相关部门作出处罚的,乙方需积极配合整改,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第五条转包出租期内,鱼塘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乙方如需转包本合同标的鱼塘给第三方的,甲方不予签订转包合同。如有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鱼塘,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第六条征用、占用(一)出租期内,如国家、集体征用本合同标的鱼塘,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出租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甲方不退回当年剩余出租款给乙方,当年剩余出租款由乙方与征地方协商解决补偿的有关事宜,若协商不成,乙方可耕养本鱼塘到本年度交付鱼塘出租款的最后期限。征用产生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水面补偿甲方占30%,属乙方的青苗、地上附着物、农业生产设施等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出租期内,如国家、集体需要在本合同标的鱼塘地表或底下铺设供水、供电、通讯及管道、线路等公共设施,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阻拦。如乙方所出租的鱼塘因此受到生产性损失,按实际损失由建设单位对乙方作相应补偿,没有造成损失的不作补偿。乙方不得单方面与建设单位私下-4-达成协议,损害甲方利益。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鱼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二)出租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及赔偿等责任:1.损坏鱼塘,造成严重后果,影响二次出租,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3.拖欠出租款累计1个月以上的;4.利用本合同标的鱼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拒不改正的。(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当年剩余出租期的出租款。(四)出租年限届满,甲方无偿收回鱼塘,乙方必须在出租期满前10天将其青苗妥善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归甲方所有。(五)乙方在出租期内修建加固塘基所用的物件(如砌石、砖、水泥构件),期满时不能拆除。(六)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归甲方所有。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鱼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出租期内,甲方违法、违约解除合同,应退还乙方当年剩余出租期的出租款及合同履行保证金。3.出租期内,乙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补偿,收回鱼塘重新出租。4.乙方逾期缴交出租款但尚未达到解约条件的,每逾期一日,则按当年出租款的1%计付甲方违约金。5.因乙方违约,甲方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补充协议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5-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条款:第十条合同纠纷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一)本合同记载的双方地址、手机号码是甲乙方接收另一方文件资料和法院诉讼文书、邮政单位快件等等的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手机号码、地址有变更的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二)任一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寄送或手机号码发送信息,无论是否回复,或者拒收,也视为一方完成了送达通知义务。第十二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村委会、镇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村务监督委员会见证人签名:-6-竞价须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棠下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和增值,沙富仓宁经济社现就5号塘鱼塘的使用权进行公开竞价出租事项说明如下:一、基本概况(一)资产座落位置:沙富仓宁经济社内。(二)资产面积:约8亩。(三)资产的用途:水产养殖。(四)资产现状及说明:(1)出租方出租的鱼塘仅以现状为准,不承担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意向竞价人竞价前应亲自实地看样和到有关部门了解,未看样和了解的意向竞价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2)意向竞价人参加竞价报名即视为已详细了解该鱼塘及其承租有关的一切相关事宜,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本方案的所有内容及其约束,出租方对本方案及本次出租项目享有最终解释权。(3)本次出租鱼塘机耕路段不作修建修筑,在租赁期内如路段需要修筑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修筑。(4)租赁期内,所有原有的鱼塘机耕路段及鱼塘塘基须保持不变,同时不能随意摆放杂物堵塞路段,须保持道路畅通。乙方承租的鱼塘与他人承租的鱼塘相邻的鱼塘塘基各占一半的使用面积(相邻鱼塘非本村的除外)。(5)所有靠近河冲的鱼塘塘基,如遇上政府部门或村集体开展改善河冲水利等工程的,该鱼塘塘基要无条件用作放置淤泥等,并不作任何补偿。(6)租赁期内,如国家、集体征用本合同标的鱼塘,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甲方不退回当年剩余租金给乙方。征用产生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水面补偿甲方占30%,属乙方的青苗、地上附着物、农业生产设施等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合同期限第1页共5页合同期限:2年2个月,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足一年按一年收取租金)。三、租金交易底价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一)租金交易底价为:¥14000元/年。(二)租金按年收取,第一年租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交。其余租金在每年12月15日前交付下一年租金。(三)合同履约保证金:本次鱼塘投标按中标价的50%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当天,竞得人竞价前缴纳的竞价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合同期满后才退回。并要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交清首年租金才能签订合同。竞得人如不按约定交清首年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弃标,出租方没收竞价保证金,收回鱼塘重新出租。四、税费收取租金后,出租方只开具江门市蓬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给承租方,不开具发票,如承租方需要开具发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增值税、所得税、租赁税等)由承租方负责。如税务部门要求出租方缴交的,由承租方足额补偿给出租方。五、经营范围及用途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水产养殖用途。六、竞价人资格条件和要求本次交易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七、竞价程序须知(一)信息发布1、发布地点:蓬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jq.gov.cn)及该项目所在村委会、经济社信息公开栏。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http://3z.pjq.gov.cn_或微信小程序:蓬江三资)。2、发布时间、报名时间、缴交保证金时间详见公告。第2页共5页3、报价网址: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http://3z.pjq.gov.cn_或微信小程序:蓬江三资)。4、报名审核类型:自动审核。(二)交纳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方式:在竞价会举行前,竞价意向人要将竞价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到指定的如下账户:①银行户名: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②开户银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棠下支行。③银行账号:******(具体汇款账号详见公告)。④本次竞价保证金为:¥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⑤转账单款项来源标明:沙富仓宁5号塘出租竞价保证金。⑥竞价单位(个人)缴交竞价保证金时,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竞价人名称一致。缴纳保证金须一次性足额存入镇级保证金账户,以系统认定缴纳成功为准。⑦保证金在项目交易完成后系统自动进行退转,没有竞得的或竞价失败的系统自动带息退回竞价人(原账户),竞得的系统自动带息退转到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基本账户。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三)实地查看本次竞价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资产资源以实物为准,如意向竞价人需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可自行向村集体咨询并进行现场踏勘或开展有关可行性和经营风险的分析,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法律责任和风险由竞价人自行承担。(四)竞价规则1、本次竞价会采用网上电子暗投方式进行竞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竟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的,采用先出价者先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2、本次竞价以¥14000元/年为交易底价。第3页共5页3、增价单位:无4、竞价时长为20分钟。5、竞价时间规则说明:竞价时间开始后,竞价人以网上报价方式出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竞价时间结束后以最高报价为竞得价。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的,采用先出价者先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6、竞价人必须遵守本规则并受此制约。7、本次竞价规则解释权归棠下镇沙富仓宁经济社所有。(五)成交确认与合同的签订网上竞价交易结果公布后,竞得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如遇特殊情况可另行商定),按竞价项目的网上竞价交易公告的要求持相关资料原件(营业执照、身份证、银行汇款单等)与村交易中心签订《网上竞价交易成交确认书》。项目竞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按照竞价流程资料,形成正式合同文本,提交村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村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合同条款是否与竞价流程内容相符,交易双方在村交易中心约定期限内,到村交易中心打印确认正式合同,签名盖章,如有需要,可请司法所见证或公证处公证,费用谁主张谁负责。若在约定期限内,因竞得人的原因,没有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交易,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八、注意事项(一)竞价人参加竞价报名即视为已详细了解该资产资源及其交易有关的一切相关事宜,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本须知的所有内容及其约束,村集体对本须知及该项目竞价享有最终解释权。(二)请竞价人进行综合、全面尽职的调查,在对使用该资产资源相关法规政策、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并考虑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项目竞价。村集体对该项目披露的信息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三)本文件对竞价方案及资产资源所作的说明、介绍等内容,力求详实,仅供竞价人参考。(四)竞价人必须遵守网上交易的规则,一经竞价,不得反悔,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负责。否则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五)竞价人不能有操纵、垄断、串谋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竞价保证第4页共5页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九、本次竞价须知解释权归棠下镇沙富仓宁经济社所有。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沙富仓宁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2025年10月9日注:请意向竞价人仔细阅读本须知,报名缴费成功视为完全了解、认可本次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接受竞价文件的约束,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鱼塘水面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