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医疗设施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索引号:
1137088100433979X4/2025-01851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曲阜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10-1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关于曲阜市人民医院曲阜市人民医院应急医疗设施建设项目已批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曲阜市人民医院曲阜市人民医院应急医疗设施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7-6760011
电子信箱:qfshbjkf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
邮编:2731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
1
曲阜市人民医院
曲阜市人民医院应急医疗设施建设项目
曲阜市春秋西路 111 号曲阜市人民医院院内西北部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5]36号
10/11
10/11
10/20
审批意见:济环报告表(曲阜)〔2025〕36号曲阜市人民医院投资28000万元在曲阜市曲阜市春秋西路111号(曲阜市人民医院院内西北部)建设曲阜市应急医疗设施建设项目,新增床位260张。经审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企业在建设期及运营期要落实好以下措施:建设期:1、建设期间土建工程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2019年版)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2、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曲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3、合理安排建筑施工作息时间,施工期间采取有效防噪措施,严防噪声扰民,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4、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5、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完工后及时恢复植被。运营期:1、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放射性废水经衰变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门诊、病房、手术室、化验室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一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曲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加盖收集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有组织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热水锅炉燃用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废气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中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规定;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3、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降噪措施防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相应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后贮泥池暂存定期清掏、医疗废物的存放及处置需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医疗可回收物由有资质企业回收处置利用,废RO膜厂家回收,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必须达到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5、本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25t/a、0.063t/a、0.096t/a以内。6、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开展对环境设施和项目的安全风险辨识。(本批复抄送同级安全生产部门。)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运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申请排污许可证;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2025年10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医疗设施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