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络站提升招标采购公告(扶溪镇第一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2025)



公开竞价
扶溪镇第一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提升项目

预告中

距开始:2025-10-17 09:00:00

当前价:
53400
元/年

立即报名

保证金¥12,000

保 证 金:
¥2000

起 拍 价:
¥53400

评 估 价:
¥0

竞价幅度:
¥1

最多延时次数:
999次

延时周期:
3分钟/次

项目信息

交易须知

收费标准

交易公告

竞买记录
(0)

标的介绍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扶溪镇第一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XM202509290001

交易方式
公开竞价
转出方式

转出期限
6.0年
挂牌价格
53400元(总价)

标的类型
商铺

原承租方是否优先权


所在区域
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扶溪镇水口村委会

详细地址

数量/面积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

用 途
商业、仓库(注:禁止非法经营)

其他说明
一、项目重要事项说明。 1. 本项目成交后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等,均由成交的中标方承担。 2. 投标人应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勘查,交易项目以现状为准。投标人可联系转出方/招标方进行实地查看及情况了解。投标人不应依赖已披露的信息,需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状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纠纷等相关信息(不限于上述情形),并独立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判断。 3. 若成交本项目且符合中标人资格要求,但拒不签订合同的,交易服务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据《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重新组织交易。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要求。 各投标人在报名前,须按照本项目交易公告所披露的信息要求,选择网上银行转账、手机银行转账、银行柜面转账、线上支付等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并确保在报名时交易保证金已到账。交易保证金未到账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或不得参与交易。 四、项目报名流程指引。 (一)报名须知: 1. 本项目仅接受线上报名,报名入口为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s://nccq.nyj.sg.gov.cn)。 2. 同一交易项目,投标人仅能报名一次。 3. 本交易项目无需到现场报名。投标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在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并对账户的安全使用负责。任何使用该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的用户,在平台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投标人本人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报名流程: 注册 / 登录 —阅读公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付款凭证——保存并提交—等待审核结果 (三)操作步骤: 1.打开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官网,建议使用常用手机号进行用户信息注册/登录。 2.仔细阅读要报名项目的交易公告及项目详情,自行审查是否符合该项目报名资格条件。 3.点击“立即报名”按钮根据不同报名类型填写对应信息,与后续签署合同主体一致。 4.根据项目详情(标的介绍)的预留交易保证金账户,进行缴纳该项目交易保证金。 5.报名信息提交后,交易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会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 五、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扶溪镇水口村第一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提升项目,工程量详见项目预算书 2.建设地址: 仁化县扶溪镇水口村 3.计划采购时间: 2025年12月30日前 4.交易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5.履约保证金:¥1700元(大写:壹仟柒佰元整)

标的信息

标的 一

标的名称

资产类型

标的现状

建筑面积

资产评估


房产证号

附属设施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占地面积

详细地址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目前用途

竞价规则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 证 金


竞价方式
自由竞价
竞价幅度


出价次数
多次出价
竞价方向
正向

是否延时

延时周期
3分钟/次

最多延时次数
999次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竞价开始时间

竞价结束时间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韶关市韶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江区支行

银行账号
944008010004432415

转账备注
交易保证金打款时务必注明项目名称

交易须知
一、交易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可选择网上银行转账、手机银行转账、银行柜面转账、线上支付等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如果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将会造成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缴纳交易保证金之前,意向受让方需到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官网挂牌交易项目中查看获取保证金账户信息。
2.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3.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4.通过线上支付方式缴付的,意向受让方需留意报名界面提示的相关注意事项。
二、交易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准确填写银行账户信息,且保证填写的账户信息与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一致。若因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以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官网转出交易公告中确定的受让方条件及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为准)
1.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意向受让方限制为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还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2)意向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缴款凭证。
3.其他材料。
四、报名
交易保证金缴纳后,点击“缴纳并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竞价账户密码以意向受让方注册的为准。
五、实行网络竞价的项目
意向受让方登录https://nccq.nyj.sg.gov.cn/(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官网,在竞价结束时间之前进行报价。竞价结束后,系统按有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选择报价最高者竞得项目。意向受让方报价不能低于项目挂牌价格,逾期报价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做无效处理。
六、交易保证金的返还
1、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交易保证金使用方式的,受让方已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在受让方支付全部价款或分期付款的首付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予以原路返还(交易保证金不足缴纳交易服务费的,将其扣除交易保证金全部金额后,由受让方另行缴足后方视为该项目交易完成);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第八条所列情形的,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额予以原路返还;
3、产权交易终止时,无涉及产权交易终止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可以向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申请返还交易保证金,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应当在意向受让方提出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额予以原路返还。
七、意向受让方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出让方的要求予以开发利用,不改变原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破坏生态环境,对于需提供开发利用规划的,及时提交规划文件。
八、若非出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三)按照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关制度、规则及通知要求,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四)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损失的;
(五)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出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六)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七)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八)意向受让方恶意炒作、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等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交易行为的;
(九)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十)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十一)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让方、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其他相关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继续进行追偿。
九、符合前款第(二)、(三)规定的,出让方有权向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申请重新挂牌。
十、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十一、出让方有权在交易开始前自行决定撤回交易标的。
十二、出让方在挂牌公告中对交易项目成交后签署的合同文本另有要求的,以出让方在挂牌公告中公示的合同文本为准。
十三、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及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对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项目挂牌信息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十四、免责声明:
(一)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对出让方或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和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十五、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驳回报名或取消资格;在取得“登录账号及密码”后,务必注意登陆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凡使用该账号登入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六、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本《交易须知》及《韶关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2024年版)》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一旦登录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特提:《韶关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和《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2024年版)》,可在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官网https://nccq.nyj.sg.gov.cn/自行查看了解。

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2024年版)
第一条为规范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韶关市韶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服务中心”)开展的交易业务服务的收费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农村产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交易各方的权益,确保农交平台正常运转,根据《韶关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制订本收费标准。
第二条接受交易服务中心服务的交易活动,适用本收费标准。
第三条本收费标准所称费用是指交易服务中心对委托开展的各类交易业务提供交易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费用收取项目主要包括:
(一)交易服务费。指在交易服务中心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环境、信息展示、交易监管、技术支持、客户支持、项目审核登记、项目推介、推广招商、洽谈撮合、受让登记、交易组织等相关交易服务过程所收取的费用(收取标准详见标准表)。
交易服务费是分别向出让方及受让方收取的费用(注:如出让方为农户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免收交易服务费)。
(二)增值服务费。指出让方委托交易服务中心在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服务后,经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成交金额高于挂牌金额时,出让方从成交价中超出挂牌价部分按一定比例支付给交易服务中心的增值服务费。(具体收取标准详见标准表)
(三)鉴证工本费。指交易服务中心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为证明交易双方的产权流转已通过交易服务中心平台进行交易并完成的行为,出具的交易鉴证书制作工本费。交易鉴证书收费标准为50元/本。
第四条在本细则收费项目以外的其他有偿服务,根据产权流转交易需求,为产权交易的主体提供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保险、金融等相关业务的,涉及该笔费用的相关方根据市场化原则依法自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交易服务费以人民币结算。
第六条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本办法由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韶关市韶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2024版)

成交金额(计费基数)
交易服务费率
增值服务费率

100万元(含)以下
1%
10%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
0.9%
8%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
0.7%
6%

1000万元以上
0.5%
5%

备注:1.交易服务费用标准计算方式按成交总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费。2.对出让方为村集体组织或农户的,全部免收交易服务费。3.增值服务费用标准计算方式按向出让方收取合同成交价首年增值金额部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4.每笔交易最低收费标准为500元(含),低于500元(含)按500元收取;租期不足一年的,按最低收费标准的50%收取。

扶溪镇水口村第一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提升项目采购合同示范文本.docx

纺纺采购合同购货方:(以下简称为甲方)仁化县扶溪镇水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供货方:(以下简称为乙方)合同金额(元):人民币大写: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型 号参数规格单位数量单 价金 额 含税合计( 元)合同总额包括货款、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车辆品目的购置税,车船税,上牌费、保险费除外)。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四、验收标准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五、付款方式甲方货物验收通过后,收到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时间(不含政府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3.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向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费等)。七、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八、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九、其他1.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盖章):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合同履约截止日期:乙方(盖章):乙方联系人:开户行:银行账号: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大代表联络站提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