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整治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黎川县厚村乡厚村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5〕262号
关于黎川县厚村乡厚村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厚村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黎川县厚村乡厚村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厚府文〔2025〕1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县厚村乡厚村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县厚村乡厚村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厚村乡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509-361022-04-01-389722。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厚村乡厚村村。
四、建设工期:3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宽3米、厚0.2米C25道路硬化长325米;2、拆除化粪池一座及原有砖砌蹲坑,新建一座PE成品化粪池和一座玻璃钢成品化粪池及砖砌蹲坑,砖砌污水检查井5座;3、0.6*0.5米水沟地板修复长150米;4、DN110PVC管340米,DN200双臂波纹管160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9.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抄 送:县统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印发
来源: 黎川县发改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环境整治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