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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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文件全文
公告日期
枣强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衡水玖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年产 8000 吨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枣数政环表【2025】21号
2025年10月13日
8000吨铸件项目批复.pdf
2025-10-13
审批意见:枣数政环表〔2025〕21号衡水玖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拟建项目位于河北枣强经济开发区张秀屯输送机械产业园,法人代表李雅婷,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衡水玖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24564.32m2,总建筑面积约19000m2,建有标准化厂房、配套办公用房等设施。新购生产设备:2t/h中频感应电炉、2t/h中频感应电炉、光谱化验设备、清砂设备、回火窑、消失模生产线、粘土砂垂直造型生产线等共计46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铸件8000吨。项目取得枣强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的备案(枣投备字〔2025〕050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位于河北枣强经济技术开发区张秀屯输送机械产业园内,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河北枣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布局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的证明。经研究,项目从环保角度建设可行,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做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环境管理的依据。请建设单位按照环评要求严格落实好各项环评措施,项目建设要重点注意以下内容:1、污染治理措施:废气:粘土砂熔炼、浇注废气经“集气罩+耐高温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混砂、造型、砂处理、切割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消失模熔炼废气经“集气罩+耐高温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消失模浇注废气经“真空负压收集+耐高温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3台抛丸机抛丸废气分别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DA007)排放。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洒水抑尘;职工生活盥洗废水全部用于泼洒抑尘,项目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噪声:新增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经合理布局,车间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下脚料、废砂、废钢丸;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除尘灰、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以及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金属下脚料、废砂、废钢丸、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危废间暂存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以上措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运营期废气: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苯、甲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苯、甲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固体废物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3、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VOCs:3.84t/a。4、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重新审核。5、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6、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送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枣强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公章2025年10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铸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