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5年10月14日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行政许可予以公开,公开期限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5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6571629、0877-2616711
传 真: 0877-6571629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 邮 编:653100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日期
1
玉环审〔2025〕2-20号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哈科迪梁子风电场(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玉环审〔2025〕2-20号
2025年10月28日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哈科迪梁子风电场(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平凌沄新能源有限公司:你公司申请报批的《哈科迪梁子风电场(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研究,批复如下:1、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新化乡和平甸乡。总占地面积为13.5505hm2,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9台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0MW,在哈科迪梁子风电场(一期)升压站预留用地内新建1台50MVA主变,建成后年上网发电量为11156万kW•h。项目总投资27122.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4.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72%。项目于2025年8月1日取得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溪市新平县哈科迪梁子风电场(二期)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5〕654号),项目代码为:2502-530427-04-01-28625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类第五项“新能源”中的“山区风电场建设”。项目实施可能对区域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电磁环境等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划、《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预防和减轻。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当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清洁文明施工,严格实施项目水土保持各项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严防施工期对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确保施工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二)严格做好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工程建设应尽可能避让植被保存较好区域,施工布置不得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依法划定禁止开发建设的环境敏感区。优化弃渣场、施工便道等临时性施工场地选址,优先利用已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减少工程占地。临时工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并远离河道、居民点。拟设置的弃渣场、施工场地等选址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另行选址。加强运维管理人员和场地内工作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加强对鸟类及野生动物的保护;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禁止管理人员和场地内工作人员破坏生态环境。(三)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污水处理和回用系统。项目运营期生活废水依托一期升压站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含油废水通过隔油池(2m3)预处理后,同其他生产废水排入化粪池(4m3),最终排入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12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升压站区绿化用水,项目区设置不小于10m3的中水池用于雨天收集生活污水,待晴天回用于植被灌溉,不外排。(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对变压器、逆变器、风机及其它输电设施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控制措施,同时加强区域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与升压站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废油脂等厨余垃圾收集后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处置。退役后的风机叶片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处置,不得弃置。检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于升压站危险废物贮存库(面积12m2)。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及转运过程中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等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并做好台账记录。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于每年3月1日前依法通过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经营单位年报上报等工作。(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建立应急培训档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应急预案报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备案。升压站设置一个集油坑(6m³),一个事故油池(30m³),在每个箱变旁设置箱变事故油池(4.8m³/个),共9个。(七)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和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基础地面进行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进行防渗;防渗工程应由专业环保工程公司进行设计、施工。暂存间应张贴危险废物警示牌,并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做好危险废物防渗、防漏、防流失措施。做好危废暂存间等防渗工程的施工监理及其相关材料的留档备查,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购置和使用、阶段性施工图、施工影像图等资料。升压站及箱变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提出的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落实,即防渗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确保事故油在存储过程中不会产生渗漏。一般防渗区: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技术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进行防渗。简单防渗区:生活区、道路等防渗技术要求为地面硬化。(八)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升压站内平行跨越的相序排列避免相同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金属构件做到表面光滑,避免毛刺出线;所有设备导电元件接触部位均已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有效的降低电磁环境影响。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确保项目升压站区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九)落实环境监测及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根据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和《报告表》要求,制定并完善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监测计划必须报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主动向公众公开环境监测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十)切实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三、如项目建设和运行需要取得其他行政许可或办理相关手续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等其他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并结合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制,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正式投运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六、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管。2025年10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