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水质净化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尾水湿地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曹县城镇污水(第四污水厂)水质净化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0-14
项目名称
曹县城镇污水(第四污水厂)水质净化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建设地点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曹县青岛中路以东,汉江路以南,京九铁路以西
占地面积(平方米)
121000
建设单位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怀义
联系人
孙富兴
联系电话
186****7595
项目投资(万元)
6817.17
环保投资(万元)
6817.17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06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公园(含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1、尾水湿地工程:建设尾水湿地121000m2,其中潜流湿地50000m2,表流湿地71000m2,为提高监管能力设置视频监控及出水水质在线设备。2、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工程设计规模为10000m3/d,设置DN400回用管网 8000m。3、生态缓冲带:在曹北河两岸设计生态缓冲带进行生态修复,治理长度为9750m,两侧陆域缓冲带平均宽度为3m,总面积为58500m2。项目实施后湿地出水COD、氨氮、总磷三项指标达到III类水质。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 李怀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 李怀义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3717210000009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水质净化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尾水湿地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