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材制造生产线新增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10月14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2025年10月14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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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材制造生产线新增项目
惠山经济开发区前洲配套区新石路3号
无锡惠思特快速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无锡惠思特快速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600万元,在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前洲配套区新石路3号,租赁无锡鸿凯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工业厂房4320平方米,新建增材制造生产线项目,项目规模:年产砂型打印(砂模)800吨(其中1吨用于厂内研发工艺,研发产能20吨),年产新能源汽车电机、轻合金结构件及高压开关部件共计500吨,年产军工产品、光伏产品及其他高性能材料部件共计500吨。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散热片降温冷却水循环使用、零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研发工序中融化使用电加热,混砂和吸砂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砂型打印、砂型后处理(吹砂)、研发工序中熔化和成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以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15米。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环节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酚类、甲醇、甲醛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分别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标准限值。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0510-83592560 hpstk@sina.com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增材制造生产线新增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