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车库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5)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5日10时至2026年1月4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0/10),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35号地下室26车库,建筑面积:10.2424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0.2424平方米,共有方式:单独所有。
变卖价:221021元,保证金:22200元,增价幅度:22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办公时间接受咨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接受咨询、登记,节假日除外)。
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10月29日上午10时,看样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35号地下室11车库,如需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内容格式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3501508049作为看样登记(不逐一回复)。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京东司法拍卖客服热线:400-8363020。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一)本标的物可清场交付,是否欠费等情况由买受人向相关部门核实,具体车位情况以查册及现场看样为主,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不动产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试用)》的情形。
(二)已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50年,从1996年12月31日起。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出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车位、车库数量未超过本建筑区划内房屋套数的,建筑区划内业主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一个车位或车库”。
(四)标的物所在楼盘的业主未购买该楼盘车位的,凭合法产权证明,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符合条件的车位所在小区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变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审核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购买车位需符合《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变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八、变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买受人自收到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10个工作日内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及身份证复印件、退税申请书、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上述变卖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经通知可联系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办案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逸景翠园支行,账号:622840008733451216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款项进账案号:(2025)粤0105执恢286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及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5332;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库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