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锅炉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伊春市广川果园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伊春市广川果园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友保安社区永安路

建设单位:伊春市广川果园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伊春市广川果园有限公司在已建成锅炉房内新建1台2.5t/h的燃生物质蒸汽锅炉替代原有的1台2t/h的燃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企业生产用热,锅炉配备旋风+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通过一根30m高烟囱高空排放。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12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伊春市广川果园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
备注:

附件1:伊春市广川果园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附件2:专家意见.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质锅炉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