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招标采购公告(长丰县人民法院2025)


变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变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变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变卖,所有变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变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551-66676075。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变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变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11月5日上午10时起60日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www.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物:长丰县双墩镇关于合肥*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在租赁土地上栽种的树木(明细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3208720元,起拍价:1796883.2元,整体变卖,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保证金:18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合肥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变卖标的物按照现状进行交付,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的瑕疵等情况。上述苗木品种、数量和规格是由鉴定人员在评估现场盘点确定的内容,评估日之后可能会发生苗木死亡、损毁的情况,苗木的现状以成交交接时实际品种、数量、规格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本院对苗木的外观、品种、数量、规格等瑕疵情况不做担保。如涉及到数量、品种、规格等误差或不足,以现状为准。
本次变卖标的物位于流转地上。变卖成交后,所栽种的树木由买受人限期移植搬迁,移植搬迁后,应保证流转地恢复平整状态,所产生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该拍品性质特殊,由买受人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核实林木及种植物采伐的相关规定,是否需要办理采伐证及相关手续等,法院不负责协调,采伐及搬运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现状在竞买前由竞买人自行前往了解。
五、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转让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苗木移交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拆卸、包装、搬运、作业现场的清理、装车及转运工作等)以及运输过程中损毁灭失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标的物权自变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变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变卖开始前五日前向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向本院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须于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变卖余款至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办理相关手续。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特别提示:指定付款时间未付清全款或提交延期付款申请未获本院书面认可,均视为悔拍。悔拍通知书送达地址默认为竞买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地址,竞买人拒收或无法妥投的,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二、意向竞买人也可采用商业贷款等其他方式筹款。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充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6676075
法院地址:安徽省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
拍卖辅助机构:合肥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经理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9334089540、0551-62915110
辅助机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与潜山北路交口天一大厦21层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树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